僧伽的资格考量
    僧伽的资格考量

    济群

    僧格的资格考量,主要围绕受戒、持戒、犯戒、舍戒四个方面。其中,受戒是僧格的取得,持戒是僧格的完成,犯戒是僧格的毁坏,舍戒则是僧格的放弃。

    一、受戒——僧格的取得

    所谓僧格,是以戒为体。从本质上说,受戒就是为了获得戒体,获得成为僧人的身份和资格。

    1.目前汉传地区的受戒问题

    就目前现状来看,受戒普遍都比较草率。从居士戒到沙弥戒、具足戒,都存在这个现象。明清以来,受戒主要是根据明朝见月律师制定的三坛正范,及三皈、五戒、八戒的正范。其特点在于,参照大乘思想,仪式庄严隆重。应该说,这套受戒规范有许多可取之处。但我们要知道,见月律师研究戒律、撰写著述时,恰是在南山律失传的情况下。南山律虽然在唐代盛极一时,但宋代之后就失传了,直到清末民初才从日本请回。所以,见月律师制定的这些规范,和原始律藏及道宣律师制定的受戒规范,是有一定出入的。

    受戒是僧团的大事,在《四分律》中,有专门的“受戒犍度”。在道宣律师的《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都有专门篇幅论及受戒相关问题。如果对受戒进行研究,都是重要的参考资料。

    从戒律的整个授受仪式来说,需要具足相应的条件,如此方能得戒……尤其是纳受戒体的部分,需要特别注意,否则就可能不得戒体。现在通用的受戒羯磨,是依《三坛正范》施行。戒师们对羯磨的精神多半缺乏深刻认识,在传戒时容易流于形式,受戒者往往稀里糊涂就算把戒受完,也不知道怎样才能真正得到戒体。

    2.佛世时的受戒方式

    佛陀在世时,受戒的方式有很多,戒律中介绍了以下几种。

    一是善来。只须佛陀说一声“善来”,求戒者当下就能成为比丘。大迦叶、舍利弗、目犍连及在他们率领下归投佛陀的弟子等,都属于善来比丘。所以,这是佛世时普遍使用的受戒方式。

    二是破结使。结和使都是烦恼的别名,烦恼能结成苦果,故名结,能使众生沉溺生死,故名使。如果由修行断除烦恼,自然获得戒体。

    三是三语。只要称念“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句话,就能获得戒体。佛陀在世时,人们通常是跟随佛陀出家。但印度毕竟很大,有些人虽然有心出家修道,但在前往拜见佛陀的途中,却因路途遥遥、跋涉艰难而退心。佛陀于是授权其他比丘,允许他们接引别人出家,只要宣誓“我今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希望成为什么”,就等于受具足戒。

    四是八敬。这是比丘尼的受戒方式。佛陀建立僧团之初,并未接受女众出家。后经阿难祈请而慈悲开许,并制定八敬法,要求她们依八敬法建立尼众僧团。阿难转达佛陀的教诫后,她们立即表示愿意遵循八敬法,当下得到戒体。

    五是遣使,也就是派遣他人转达。这在佛教史上是个孤例,因为有名女众因貌美而闻名四方,当她决心追随佛陀出家的消息传出时,很多人准备在半路截获她。为了安全起见,佛陀特许她可以派遣使者代为受戒,然后向她转达,以这种方式得到戒体。

    由此可见,早期的受戒方式有较大灵活性。或许有人会问,既然如此,我们现在为什么要采用如此复杂而又严格的羯磨受戒呢?这一方面是取决于佛陀的威德,一方面是取决于受戒者的根基和信心。在佛陀入灭后,虽然历代都有不少祖师大德,如龙树、提婆及中国的道安、智者等,其成就虽不能和佛陀相比,但也深受人们的恭敬景仰。如智者大师就被尊为东土小释迦,极一时之荣。为什么他们也不可以这样做呢?这是和众生根基有关。

    如果受戒者本身对三宝的信心极其强烈,再简单的仪式,也会在内心引起强烈震撼,从而获得戒体。就像易燃的山林,只要有星星之火,就能立即燃烧起来。相反,如果慧根浅薄,对三宝缺乏坚定信心,就要通过如法而隆重的仪式,才能起到相应效果。

    就像你们在这里,天天有这么多老师给你们上课,时间一久,听得就没什么感觉了。闻法,也就是听听而已,很难落实到心行上。而对于那些普通信众,平日很难有闻法机会,对法的渴求也很难得到满足,偶尔听到平日仰慕的法师说法,就会久旱逢甘露般终身难忘。所以说,闻法效果如何,既在于说法者,更在于闻法者本身。受戒也是同样的原理。因为根基不同,对三宝的信心不同,所以,我们现在必须采用羯磨受戒,通过隆重的仪式,来唤醒并加强受戒者对戒体的渴求,从而纳法于心。

    3.羯磨受戒的要领

    羯磨受戒的相关条件,可归纳为能受有五、所对有六、发心乞戒、心境相当、事成究竟五类。

    能受有五,是受戒者必须具备的五项条件:一、必须是人;二、诸根具足,身体各部位不多不少,各就各位;三、身器清净,没有犯过冒充比丘、坏人梵行等十三种罪行;四、出家相具,必须剃除须发、身着袈裟,具足出家人的外貌;五、得少分法,已经受过五戒或沙弥戒。

    所对有六,是传戒羯磨必须具备的六项条件:一、结界成就,传戒必须在如法的特定场所举行;二、有秉法僧,有懂得整个授戒仪式的僧人;三、数满如法,再佛法兴盛地区,授比丘戒必须有十僧,比丘尼戒则须二十僧。现在,女众受戒是先到男众处受,然后到女众处再作一次羯磨,为二部僧戒,也具足二十僧。如果是在边远地区,有五人即可传戒。四、界内尽集和合,在特定场所,相关僧众必须全部到场;五、白四教法,也称一白三羯磨,即宣布一次,表决三次,是获得戒体的关键时刻;六、资缘具足,受戒者必须衣钵具足,这是出家人的象征,否则就无法外出乞食。

    发心乞戒,是作为受戒者要有强烈的愿望,希望得到戒体,希望依戒修行,如此才堪为法器。

    心境相当,是羯磨师在作羯磨时,戒子要听得清楚明白,尤其是一白三羯摩,否则就不能纳法于心。

    事成究竟,整个羯磨仪式能自始至终地圆满完成。

    以上,是羯磨受戒的主要事项。

    二、持戒——僧格的完成

    在持戒的问题上,有几点是必须知道的。

    1.受戒与持戒

    首先,受与随要一致。受,为受持;随,为随行。换言之,受什么戒,就应持什么戒。若受五戒,就须持五戒;若受八戒,就须持八戒。若受菩萨戒,依什么羯磨受持,就按什么规范行持,或是“梵网菩萨戒”,或是“瑜伽菩萨戒”。比丘戒也是同样,有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有部律等,依哪部律的羯摩受戒,就应按相应的戒本行持。这就是受和随的统一,不可受此而行彼。

    其次,受戒后应当持戒。受戒是带有发愿性质,如尽形寿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这是我们对三宝作出的承诺。既然有了承诺,就应认真遵守,否则便是背信弃义。所以说,受戒和持戒就是许诺和履行诺言的关系。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持戒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戒体。获得戒体,只是获得成为比丘的资格,并不算是真正的比丘。这一身份,必须通过持戒来保护并完成,否则就会因不如法的行为破坏戒体。保有清净戒体,就是保有清净僧格,保有解脱和菩提的种子。

    从受戒到持戒,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学戒。出家人受戒,或49天,或53天,或108天。而真正获得戒体的时间,不过是几分钟,也就是关键的“一白三羯磨”。为什么戒期要安排这么多天?因为在受戒期间,除忏悔外,还要请戒师讲解戒律,使戒子熟悉戒律的条文、了解持戒的意义,这样才能如法持戒。过去的丛林大多设有“学戒堂”,是僧众学习戒律和教理的场所。此外,还要以五年时间依止师长身边,以此长养并完成僧格。

    戒、定、慧,又称三无漏学,是佛法基本修学项目。同时,也是每个僧人必备的修养。要完善僧格就必须持戒,要安住身心就必须修定,要树立正见就必须闻思经教。但在汉传佛教中,将律定为一宗,将禅定为一宗。无形中使一些人误以为,只有禅宗弟子才需要参禅,只有律宗弟子才需要持戒。除此而外,就不需要修禅或持戒,这是极大的错误。

    整个戒律的学习,需要有如法的氛围。因为戒律是一种生活方式,不仅有个人行持的部分,还有集体共行的部分。若无团体的共同维护,即使将戒律学下来,即使想要独善其身,也很难在生活中真正做好。你想诵戒,但所在道场已不再诵戒;你想说净、忏罪,也无人理会。依照戒律,僧人的衣食住行及僧团活动都有一定之规,可很多寺院并未施行。若处处按照戒律对照,会感觉障碍重重。尤其是把戒律学得特别机械的人,走到哪里都看到别人不如法,往往徒增烦恼,影响自身修行。

    我曾在《法音》发表《戒律实施的未来展望》一文,从六个方面探讨了戒律的发展方向,包括“传戒必须结合学戒”及“建立律学的模范道场”等。建议在宝华山、五台山等地设立几所律宗道场,将有志研究并实践戒律的人聚集起来,担负续佛慧命的使命。这些道场不仅要负责传戒任务,还要提供学戒条件,营造持戒氛围。倘能做到这几点,不妨将受戒时间再延长一点,让戒子们对戒律生活有充分的感受。这样才能使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得到真正受用。真正体会到戒律生活的清净殊胜,才有更多的人参与到戒律的普及和推广中。若从未感受过如法的戒律生活,不懂得持戒对修行的作用,最后会觉得这也做不到,那也做不到,所受的戒就形同虚设了。

    在原始僧团,戒律完全落实在生活中,所以学戒只需要在生活中观察、行持,而不是从书本中得来。但现代人学戒,还要先过理论关,要把三大部或整个律藏学下来,没有相当文化功底是很困难的。古代祖师对经教的诠释,使各宗形成博大的理论体系,但也使得教理变得越来越深奥。尤其在今天这个末法时期,对根钝慧浅的弟子们来说,很少有人能够完全通达。我认为,将戒律理论化,不如将戒律生活化。持戒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奉行健康的生活,包括怎么吃饭,怎么穿衣,怎么走路,等等,都可以从书本还原于生活。

    这就涉及到将戒律文献现代化的工作。我们搞佛学研究,不是以学术为目的,更不是以标新立异为目的,能将祖师留下的文献以现代方式整理出来,就能使很多人从中受益。比如道宣律师所著的《行事钞》,是根据具体事情,将律中相关内容整理成篇,并充分考虑了戒律的实用性。用现在的话说,是对戒律做了现代化和本土化的工作。但道宣律师是唐朝人,时代背景不同,语言习惯不同,这就成为很多人的阅读障碍。虽然知道南山三大部的人很多,但真正能够通读并领会的人却很少。所以,把复杂的戒律生活化,把深奥的理论通俗化,是我们今天的工作重点之一。

    社会在提倡普法,僧团同样要普及戒律。现在国内也有一些戒律道场,在很多方面堪为表率。但我觉得他们在研究和弘扬戒律方面偏于保守,基本是把自己封闭起来。学戒是为了运用于生活,不可能永远在特定的范围中。我们今天学修戒律,在把握戒律精神的前提下,还要结合社会学、政治学、法律学、伦理学等多种角度进行考察,使之与现实生活相结合。只有这样,戒律才能走出道场,走向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2.止持与作持

    戒律又有止持和作持之分。止持,是应当制止的行为;作持,是应当实施的行为。

    我们之所以会犯戒,会有杀盗淫妄的行为,就是因为贪嗔痴所致。所以,止持主要是针对众生的烦恼而制定。而作持所针对的,则是懒惰、懈怠和放逸,在止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我们要去做什么。

    止持的内容,包括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多以“不”为首——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而作持包括结界、说戒、自恣、说净等,是要求我们遵守的行为,以此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比如得到衣服,不仅要说净,还要在上面染点墨水,或打个补丁,以表坏色之意。这么做的意义,都是让我们不要贪著。

    3.持戒功德优劣论

    同样是持戒,还有优劣、功德的不同,取决于我们以什么心态来持戒。在《行事钞》中,分十点对这个问题作了说明。

    一、取决于持戒内容。戒包括威仪戒、护根戒、定共戒、道共戒等。威仪戒是在行住坐卧中体现出的如法形象,而护根戒守护的是根门,使身口意三业不与烦恼相应,比威仪戒层次更高。此外,定共戒是在禅定状态下所成就,道共戒是证得圣道后所成就。不同的戒,感召的功德也不尽相同。

    二、取决于修行层次。不同果位的人,持戒所得到的功德也不同。比如四果阿罗汉持戒所得的功德,就要超过前三果。而初果前的凡夫,又有内凡和外凡之分,在资粮位是外凡,在加行位是内凡。相对而言,内凡持戒的功德又比外凡略胜一筹。不仅持戒如此,犯戒也是如此。四果阿罗汉已断除烦恼,虽习气未尽,偶尔会有误犯,产生的力量却微不足道。而凡夫犯戒时会带着强烈的贪嗔之心,烦恼越重,犯戒导致的罪过也就越重。从持戒角度来说,心地越清净,戒就持得越清净。如果内心夹杂烦恼,持戒行为的本身也会夹杂烦恼,持戒质量自然受到很大影响。

    三、取决于不同身份。这是从七众的分别而言,也就是说,比丘戒比沙弥戒更胜,沙弥戒比在家戒更胜。因为戒律是根据不同身份制定的,内容和要求都有区别。

    四、从止持和作持而言。止持的前提是止恶,而作持的前提是修善。所以,止持是离重过,作持是离轻过。未持作持戒只是懈怠,属于随烦恼;而未持止持戒的话,就会被贪嗔痴烦恼左右,属于根本烦恼。相比之下,止持的功德会更大些。而同样是止持部分,又以四根本戒为最重,百众学则是走路、说话、穿衣等日常威仪。罪行轻重不同,所感功德自然也不同。

    五、从持戒的发心而言。发心有三,即善、不善和无记。所谓善心持戒,是以菩提心和惭愧心持戒。所谓不善心持戒,是以名利心和染污心持戒,为得到人天果报乃至名闻利养持戒。所谓无记心持戒,是无意识的持戒行为,如睡眠、昏厥中没有犯戒。同样的持戒行为,以不同的发心去做,就能感得不同的功德。因为持戒取决于起心动念。以出离心持戒,就能种下解脱的种子。以菩提心持戒,就能种下成佛的种子。

    六、从持戒的目的而言。持戒目的大致四种:一为贼分齐,二为罪分齐,三为福分齐,四为道分齐。所谓分齐,就是向这一分看齐。如果为获得名利而持戒,名贼分齐;如果害怕造业堕入恶道而持戒,名罪分齐;如果为求福、生天而持戒,名福分齐;如果为追求解脱、成就菩提而持戒,名道分齐。不同目的,决定了所获功德的优劣。戒律有出家戒和在家戒之分,也有世间戒和出世戒之分。如五戒、十善是偏于世间的戒律,而沙弥戒、比丘戒是偏于出世的戒律。但这也是相对的。若仅为人天福报,无论受什么戒都属于世间的。反之,若以出离心持五戒,五戒同样可以成为解脱之因。

    七、从不同的时空而言。南瞻部洲的众生烦恼深重,持戒艰难,因此持戒功德就特别殊胜。无论是持戒还是犯戒,都要有相应的条件。两人同样持五戒,一个在寺院,另一个在商界,自然后者难度更大,因为这需要历境炼心。没有一定经历,很多烦恼无法检查出来。若能在逆境中持戒,难行能行,难忍能忍,是更好的磨练。《优婆塞经》说:“出家菩萨修如是业,是不为难。在家之人,是乃为难。”之所以这样强调,是因为难度越大,意义也就越不平凡。

    八、从不同的时期而言。佛教分正法、像法、末法三个时期。从持戒功德来说,正法比像法更殊胜,像法又比末法略胜一筹。

    九、从遮戒和性戒而言。性戒是针对性罪制定,是杀盗淫妄等本身属于犯罪的行为。遮戒主要是为维护僧团和谐及庄严形象制定的戒律。相比之下,持性戒的功德要胜于遮戒。可是如果从对治的角度,遮戒更容易犯,若能加以对治,意义更为重大。

    十、六聚上下互持强弱。六聚中,持重戒比持轻戒功德要大。但从对治的意义看,轻戒容易被人忽略,不当做一回事,若能严格受持,于修行有重大意义。

    三、犯戒——僧格的毁坏

    1.持戒与犯戒

    如果说持戒是僧格的完成,那么犯戒就是僧格的毁坏。

    犯戒主要是相对持戒而言。因为受持戒律,所以才引出犯戒的问题。我们学习戒律,既要了解戒律精神,也要了解开遮持犯的标准。《行事钞?持犯方轨篇》,就是专门讨论犯与不犯的问题。怎样才属于犯?怎样才不属于犯?当我们说到犯戒时,是具缘成犯。比如杀生,要具足几项条件才属于犯,包括是否有心为之,是否将对方致死等。

    佛世时,凡涉及戒律的事务,都要请律师判定,相当于法官。当然,僧团又有僧事僧断的特点,律师根据戒律提出处理意见后,还要经过僧团表决,决定权还在于大众。大众同意,说明你处理得对;大众不同意,说明处理中还存在问题。作为律师,要熟知每条戒律及开遮持犯,这样才知道究竟是犯或不犯,犯轻或犯重,以便作出相应处理。对犯戒行为进行合理惩罚,不仅能帮助犯戒者改过自新,更能有效维护团体秩序。

    2.作犯与止犯

    持戒有止持和作持之分,相应的,犯戒也有作犯和止犯两类。依止持而有作犯,依作持而有止犯。

    比如不杀生是止持,杀生就是作犯;不偷盗是止持,偷盗就是作犯。止持,不仅是行为上的禁止,同时也是在制止我们的贪嗔痴烦恼。因为杀盗淫妄就是贪嗔痴的表现,如果任其发展,就是作犯。反之,在贪嗔痴现起时就以智慧关照,并进一步在行为上加以约束,就是持戒。而说净、安居、说戒、自恣等均属于作持,是僧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这样去做,就是止犯。

    学习戒律,首先要懂得“此应作,此不应作”,也就是哪些事情应该去做,哪些事情不该去做。从本质上说,这也是整个戒律的核心所在。

    3.犯戒罪行轻重

    犯戒有程度的不同,有严重的犯戒,还有轻微的犯戒,同样可以从十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从果位上说。修行证得初果后,无漏圣道已经现前,相对未见道的行者来说,犯戒过错更轻。但三果圣者思惑未断,仍有故犯成分,所谓“三果故犯故重”。直到阿罗汉这样的无学圣人,只因习气而误犯,绝非有意为之,亦无任何烦恼在内,所谓“无学误犯故轻”。持戒功德的高低,取决于发心纯度;而犯戒罪的轻重,则取决于烦恼含量。犯戒时染污心越重,罪过就越重。若将每个过错比做一颗种子,种子内的烦恼成分越大,将来产生破坏力就会越大。在《行事钞》中,道宣律师就是以唯识思想、从心性角度来分析戒体。持戒虽是一种行为,但根源却是内在的心理活动。而行为发生后,又会在思维中投射相应的影像。这就是唯识所说的“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所以戒律和唯识也是相通的,因为唯识强调的是转依,而持戒就可以达到这一效果。

    二、从行为上说。持戒有作犯和止犯两类,从犯罪程度上说,作犯较重,止犯较轻。因为作犯是贪嗔痴所致,属于根本烦恼,而止犯是懈怠和懒惰所致,属于随烦恼。另外,故意为重,误犯为轻。

    三、从心态上说。若以不善心犯戒,罪过最为严重;若以善心犯戒,是好心办坏事,罪过相对较轻;若以无记心犯戒,无意为之,罪过就更轻微了。

    四、从戒的篇聚来说。六篇中,犯前面的篇聚比起后面的罪过要重,所谓前前重于后后。

    五、从遮罪性罪来说。犯性戒的罪过较重,犯遮戒的罪过较轻。

    六、从时间上说。佛陀在世时,犯戒罪过较轻;佛陀灭度后,犯戒罪过较重。这是因为佛世时,修行者的根基较好,烦恼也就比较轻。据记载,六群比丘是佛世时最调皮的几个人。但在佛灭度后,有位已证阿罗汉果的尊者去拜访一位曾经见过佛陀和六群比丘的老人,想了解一下他们当时的修行情况。老人告诉他说:你看我窗台上的油灯,六群比丘在这里出入时,油一点不会晃出来,可每次你从我这里走过,油都要晃一晃,有时还倒出一点。这个故事说明,即使调皮如六群比丘,威仪也要胜过佛陀灭度后的阿罗汉。

    七、从对象上说。同样是杀生,杀畜生和杀人的罪过不同,杀一般人和杀父母的罪过不同;同样是盗窃,盗一般财物和三宝物的罪过也不同。犯罪对象不同,结果也大相径庭。

    八、从果报说。有些戒容易犯,如媒二房三戒,虽然是第二篇的罪,但只是一种遮恶,犯戒后招果并不重。而打比丘等罪行,虽然只是堕罪,若是违犯,招报却是不轻的。有些戒所制的罪名的果报都很重,如漏失二谤等。有些戒所制罪名和果报都很轻,如百众学的身口威仪忘误或惭愧心犯等。

    九、从犯戒心理说。犯戒分方便、根本、成已三个阶段。以杀生论,方便时具足害心,根本时具足快心,成已具足随喜心,是三时俱重。与此不同,或方便、根本时为重,成已时为轻;或方便时轻,根本、成已时为重罪;或方便、成已时为重,根本时用心为轻。

    十、从有心无心来说。判断犯戒的首要条件,就是有心造作。若是无意为之,就另当别论,有时甚至不算是犯戒。

    犯戒是对僧格的破坏。所犯过错越严重,对僧格的毁坏也就越严重,反之亦然。佛陀制定的戒律,不仅是个人的行为规范,还是维护整个僧团和谐的准则;不仅是指导我们塑造外在威仪,更是在帮助我们改造内在生命。

    从养成僧格到改造内在生命,既要从身口意三业止恶行善,更要彻底挖掘造业根源,那就是贪嗔痴烦恼。佛陀制戒主要是对行为进行约束,但行为能影响乃至改变心念。所以制戒的根本在于制心,当我们判断犯戒行为时,同样不能离开这一重要因素。

    四、舍戒——身份的放弃

    舍戒是对僧人身份的放弃。

    舍戒通所有戒,从五戒、八戒到沙弥戒、比丘戒乃至菩萨戒。受戒是自愿的,舍戒也是自愿的;信仰是自由的,不信仰也自由的。

    1.四种舍法

    一、作法舍,是通过某种手续来完成。受戒仪式非常复杂,但舍戒却很简单,只要对一个能听懂你说话的人,说一句“我要舍戒”即可。

    二、命终舍,受戒有效时间多长,跟当时所发誓愿有关。一旦超过有效期,戒就会自动舍掉。受别解脱戒的期限是“尽形寿”,其誓愿为:“尽形寿不杀生,尽形寿不偷盗……”一期生命结束,戒也会自动舍弃。其中,唯八关斋戒的受戒期限是一日一夜。

    三、二形生,也就是性别发生变化。本是以男众身份受戒,后来突然变得不男不女。虽然受戒通常是“尽形寿”,但容纳戒体的身器已经毁坏,戒体也就失去发挥作用的力量。在妨碍受戒的十三难中,黄门也是难缘之一。因为这类人意志薄弱,心性不定,无法适应律已的修行生活。

    四、断善根,就是对佛法彻底失去信仰。受戒是建立在对三宝的信仰上,如果失去信仰,戒就没有任何意义,会自然舍去。

    2.顿舍和渐舍

    舍戒有顿渐之分。所谓渐舍,就像从楼上一层层往下走。比如觉得自己要把具足戒舍去,但沙弥身份还能保留,可依次舍去。所谓顿舍,就像从顶楼直接跳下来。比如你觉得自己对佛法毫无信心,要去皈依其他宗教,就一次性放弃了全部。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受戒那么难,而舍戒却这么容易?受戒有那么多条件,缺少一项都不能得戒,而舍戒却没有任何条件?道理很简单,一个人要向上是非常困难的,但放弃却很容易。人类成百上千年的努力尚能毁于一旦,何况其他?

    3.比丘与比丘尼的差别

    虽然比丘和比丘尼所受戒体相同,但在舍戒的问题上却存在很大差别。

    比丘可舍戒达七次之多。这是根据佛世时一个比丘制定的,尽管他反复七次舍戒、出家,最后一次还是证得阿罗汉果。于是佛陀将舍戒次数定为七次。对于修行者来说,犯错并不可怕,关键是拿得起放得下。修行要全力以赴,若因缘确实不成熟,索性还俗。最怕的是拿不起也放不下,几十年拖泥带水地度过。于自身,不能从佛法获益;于佛教,影响僧团的整体素质。

    但比丘尼只有一次舍戒的机会。因为女众出家,本来就是佛陀特别开许的,一旦舍去戒体,就没有资格再受具足戒,最多只能出家成为沙弥尼。

    具有一些生活历练,经过一些尘世磨难,未必就是坏事。有些人根基较差,一旦落入世俗生活中,就积累一身习气毛病,被红尘完全淹没。有些人根基较利,经历世俗生活后,反而能对名利彻底放下,发起真正的出离心和菩提心。

    但你们不要以为居士修行会更容易,要知道,在社会上修行难度是很大的。我在弘法时接触到很多居士,世俗生活带来的障碍,及在修行中遇到的困难,你们是难以想象的。成天或者为生计奔波,或者为儿女操劳,再想修行已经力不从心了。所以一般人也只是随便学学,丰富一下业余生活,而不是把整个身心投入进去。当然也有根基特别好的人,一旦接触佛法,就将世俗名利弃若敝履,把整个身心投入到改造生命的修行中。

    以上从受戒、持戒、犯戒、舍戒四个方面做了介绍。作为学佛者,首先要如法受戒,确定自己在佛教中的身份。然后要了解开遮持犯,知道如何才能如法的持戒,避免犯戒。最后还需要知道舍戒的程序,如果对三宝已经失去信心,或者烦恼太重实在没有能力持戒的情况下,应该舍戒。切莫带戒犯重。

    2001年春季讲于戒幢佛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