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释疑 第二章 释疑5
    最后,我再抄录一节梁启超先生的话来作本节的结束:‘吾尝见迷信者流,叩以微妙最上之理,辄日是造化主之所知,非吾侪所能及也!是何异专制君主之法律,不可以与民共见也!佛教不然,佛教之最大纲领曰悲智双修,自初发信以迄成佛,恒以转迷成悟为一大事业。’

    何者是智信?何者是迷信?明眼人该有所抉择了。

    四、佛教与国家

    佛法有世间法与出世间法,以世间法为权巧,出世间法为究竟。出世间法有大小二乘,以小乘为自度,大乘为究竟。大乘佛法行菩萨道者须深入世间,度化众生,所以归根结底说起来,佛法祗在世间,不在世外。

    误解佛教的人,说佛教徒消极遁世,不事生产,进而说佛教对国家对社会都是无贡献的宗教。这种论调,似是实非。佛门有四众弟子,出家弟子是比丘,比丘尼。在家弟子是优婆塞,优婆夷(在家的男女信众)。在家弟子中,有农工商军公教各种职业的人士。这些人并不曾因信仰佛教而妨碍其正当职业。至于出家的二众,他们诚然是不事生产者。但在社会上,除了农夫耕田,工人作工,是直接生产者外,其余那些职业是直接生产者呢?例如公务员、教员、律师、医师,以及其他宗教的牧师神父等,都是不耕不织的。这些人不事生产,被视为理之当然,何以独责出家的佛门弟子?须知出家的比丘众,并不是饱食终日的消耗者。他们肩负弘扬佛法,教导信众的责任。社会上法律,舆论的力量,祗是制裁罪犯于已然,宗教道德的感化,才能防止犯罪于未然。我国自南北朝隋唐以来,佛教之盛衰与国家之治乱有著密切的关系。在佛教盛行的时候,社会秩序多较安定。换言之,社会秩序安定,佛教亦多盛行,这可说是互为因果。

    释迦世尊教弟子对国言忠,对亲言孝,对子言慈,对友言信。守五戒,行十善,修六度万行,在在都是要人先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进而再修出世之法。世尊教人要报四重恩。这四恩是国恩,父母恩,众生恩,佛恩。世尊把国恩,父母恩列在前面,可知佛教不是要人忘掉自己的国家,拒向国旗行礼,及要人毁弃祖宗牌位的宗教。

    儒家五常,是教人以仁义礼智信为做人的原则。佛门五戒,不乱杀近于仁,不乱取近于义,不邪淫近于礼,不饮酒昏乱近于智,不妄语近于信。在世间法上,佛儒之理原是脉脉相通的。

    至圣先师孔子最重恕道,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佛在四不坏净成就经中说:‘若有欲杀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杀彼?作是觉已,受不杀生戒。不乐杀生,如上所说。我若不喜盗于我,他亦不喜,我云何盗他?是故持不盗戒。不乐于盗,如上说。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亦不喜,我今云何侵人妻妇?是故受持不邪淫戒。如上说。我尚不喜为人所欺,他亦如是,云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语戒,如上说。’这段经文,岂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最佳注解?须知佛经不是因孔子讲忠恕而后写的,这原是两位圣哲——释迦与孔子——之见,相去不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