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丛谈 修行要诀
    修行要诀

    (一)定宗旨

    一、学佛宗旨,首在开智慧,自觉觉他,广度众生,出苦海、了生死。生死又分为二,一了分段生死轮回,不再混入,二了变易生死,开般若明达生死,本不可得,不受世出世一切苦厄。

    二、所谓成佛,即是成大智慧,梵语为般若波罗蜜。以般若方可度登彼岸也。是以开智慧,乃成佛唯一法门,舍此别无二法。

    三、学佛贵在自求自修、自除苦恼、自开智慧、自成佛。求佛只如问路求医,走路吃药,还在自己。所以佛学考据,只如地图和药方,与本病不相干也。学佛者,是学与佛无二,同一无烦恼,清净自在,不是变个佛。

    四、学佛目的在断一切苦,得究竟乐。而得究竟乐者,只在开智慧;开智慧在定,得定在坐,坐在法。宗旨目的既定,中途方不疑退,此生必可成就,不问你修净土禅宗密法,都要同此宗旨,同此目的。

    (二)明修义

    一、明本来,本来不用修,因冤枉而入病,要恢复本来,方叫做修,否则叫做建造,不叫修理。

    二、修心与修理物品不同,当云复,言复其本来也。物品之修理赖他,心之修复还赖乎自心,以妄心复妄心,至心不可得,光明自在为止。

    三、修心虽赖乎法,但教法中用于一时,取舍予夺在我,以明心见性为体,起一切妙法为用。

    四、修宜重行,于一切行住坐卧时,无一不用凛觉,在佛堂修持者曰修坐,修坐只一时,而修行在时时。

    五、修者修至明心见性为第一关,见性后,开般若妙用,方可以除习气,此是第二关。是先破无明,后除习气,此禅密二宗,由果寻因,乃根本解决唯一办法,与他宗不同。

    六、以般若凛觉自己,观世间一切皆平等,此即是大心,观自己本体与佛不二,此即是正修。

    七、无论何宗皆以归净土为止。或念阿弥陀佛以净其土,或参禅修密以净其土,明心见性后,方入正修。否则劳而无功,毕竟退转。至不退转时,在净土宗曰阿裨跋致;在禅宗曰破初参;在密宗曰证三昧悉地。

    (三)求正法

    一、一切佛法本无邪正之别,但断无一法可以普及,人人皆可当机之理,故不论禅、净、密,以当机为第一。如其人应修净土而令之参禅,此即毒药,如其人应修密宗而限以净土,此亦是毒药。故其责在师,师必负阿鼻之责。佛度众生,本在去执,若再教伊执著,不使之活泼自在,实难辞咎。譬如治病,死守一法,以为谨慎稳妥,而因循即可坐误,不可不知。

    二、求师不可以人情用事,如药不对症,即当变计。如修净土多年,不见功效,可以修密。至证三昧后,回头再修净土,则定有把握。鄙人近始自信修净土有几分把握,故敢忠告。

    (四)防诸病

    一、勿苦修凡毁残身体,均非佛法,佛以得大自在为主,上升极乐。如愿苦行,何不入地狱修乎?当知苦行者,乃在坚定其志,百折不回,防其情逸也。世人每以恶衣恶食为苦,不知无智慧而心放荡失主宰者,为世间第一等苦人,学佛应从得定慧下手,无第二法也。

    二,勿怨修修之本意在解脱得自在,如因怨而修,则嗔根难拔,故当解释,使其自得,此惟得定开慧解空,则入欢喜地也。

    三、勿盲修盲修之病,世人最多,凡未明心见性者,皆是盲修,故学佛第一要诀,在开智慧,明白后,方是正修。

    四、勿压修凡修行多求死定,压住妄念勿起之辈,既有沦为死灰、土、木、金、石之弊,日后反动更加危险,此皆压修之病也。如一念不思,正坐定心,某会曾传此法,此名无记空,一也,终日禅定,硬制其念,自以为得定,二也。硬行忍辱,不能观空,久久成病,三也。食斋持戒,非从本愿,为人情所冲动,不能持久,对人嗔恨,心不能素,四也。外道死守精气神,临死不能散功,或至癫狂,五也。此皆见功于一时,流弊在日后,近有腹胀欲死,乃至自杀,即此类也。种如是因,而欲得极乐之果,不亦大悲悯哉!

    五、勿小修修行目的在成佛,如自甘劣小,即非大器,决不能成。故当发大愿,修大行:只求此生开智慧成佛,大愿也,我当以智慧救度一切众生,大行也。

    六、勿贪修言不可见法即求,见师即拜。得一正法,当一门深入,不可心活,见异思迁、朝修夕改,而致徒劳无功。

    七、宜自制一勿骄慢,二勿自喜而自是,三勿恼恨,四勿性急,五勿怠惰,六勿衡量他人意境,七勿先求神通,此皆用功期内必有之毛病。功夫益深,习气翻出益多,不可不防,可阅余之《乙亥讲演录》而细参之。

    (五)务八要

    一、要圆修言心量宜大,则见义思圆,自无门户胜劣之见。

    二、要痛修言自己警觉痛切,则进步自速,此生必得究竟。

    三、要愿修言必有愿力为主,愿力宜正大,宜切实,此即是修。

    四、要专修言得有正法,当专一深入,自可由一门会入普门而圆矣。

    五、要活修言专一与固执呆板不同,心宜活泼,则得自在。且佛开种种法门,非可执一,随时当有变化,第宗旨则无变易也。

    六、要双修要我与佛相对成双,求佛还当求己,一也;家庭修持,能得伴侣赞助,二也;修慧兼宜修福,发愿必须行愿,三也;持斋者,口素并宜心素,勿见他过,四也。此均双修,由此可得齐全,功德亦易圆满。

    七、要实修言功夫实在,冷暖自知,不可自欺,故以实行为主。实行者,心行耳,非表面唱拜也。

    八、要养修言已发明心地,修有所得,必以涵养为主。例如下:

    甲、取质谓玉之良而大者。佛性平等,虽一时根器有别,但心量宜大。玉小不能再放大,而心则不然,玉质不可改也,而心可改也。

    乙、雕琢谓质好而不修,良可惜也。然必得良工,大料改小,则师之咎。

    丙、打磨谓不经打磨,则不光润,故必经种种磨练,以一切冤怨逆事,皆我入道之助,然火气仍在也。

    丁、入土谓不经涵养,则力不充,故必靖气内敛,此非学而可致,乃自然功深耳。总之,时时心不放逸,至空净后,了无系染,欲求烦恼,亦不可起矣。

    (六)明过程

    修行过程,本无定法,但亦有最要数点如下:

    一、求得正法,言得正合我机之法也,或密或禅、或持名或观相,皆所以净我自性之土而已。

    二、如法修持,中途切不可杂以我见,自然得定。

    三、开发般若,此言大智慧,由定而生,定慧相合即是戒,此名具足十戒。

    四、明心见性,心地既明,则本心自见,色空不二,方不受惑。

    五、心不惑故,然后可除习气。

    甲、空境。

    乙、空心。(粗分)

    丙、空法。(细分)

    丁、空空。(微细分)(以上为先开第六漏尽通,即是名道通,是谓得体)

    六、发五神通,此谓起用,切不可先求,惟明心后自得开展,小有证效,喜则成魔。如无道通而先求此,名曰妖通,以外道亦有五通也。

    (七)示要诀

    一、凡夫与佛,本体不二,只是不明因果,故觉在后,觉在果地,并有始终不觉者。只要一觉,即是彼岸,故宜用一字诀曰阿。言心有所起时,此在因地动念,常常先自凛觉,想我今日如是因,将来必得如是果,则恐惧而勿入矣。久久纯熟,不致误入。此阿字即是凛觉,即是照见,即是转,即是空,即是无染,即是净土。

    二、把此心如在通衢大道,一切形形色色,了了见闻,过而不留,与我无染,此便是佛境。

    三、若有所接,只随缘应付,善恶分明而不起我见,常与自己脾气奋斗。情为我爱,转而疏之;见为我执,解而空之,久久自然自在。

    四、辨轻重,言观世间无论千万最大事,都抵不过一个死;千万个死,还抵不过我一修;而千万个修,又抵不过我一觉。觉则心空,此是最上福德,轻重利害,不可比拟。当知众苦只缘不觉,极乐无过明心。

    五、勿忘记,但有时忘记,或虽不忘记而力不能转,又奈何?曰有二诀:一把未来之恐怖事先一想,二曰持咒,顿然可以觉转。

    诸仁真肯用功者,每日勿忘修法,念念在觉,方是念念在佛。时时修,时时照。每日将此七条看一次,再与人讲一次,一修一照,行之年半,不间断,如不证三昧见实相者,余即为妄为魔,并望回向一切众生,皆得成佛,此便是消灾延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