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三十三(经文卷八之三) (经文卷八之三)4
    戊二说示。分三。己一备明诸趣。又二。庚一略示升坠根由。又为三。辛一约积习分判情想。又为二。壬一依真妄分内外。

    阿难。一切众生实本真净。因彼妄见。有妄习生。因此分开内分外分。

    本真净者。盖言妄染招报之因。皆依无妄无染之真心中起也。妄见即惑。妄习即业。此二为因。故分内外。下自释之。

    壬二释成坠升所以。众生但见六趣升坠。而不知正因。故与释之。分二。癸一释坠所以。坠谓三涂。分三。子一略释其名。

    阿难。内分即是众生分内。

    但言贪恋本趣而不求出离者俱为内分。则不劳辩难。盖凡在升坠不定之时。若但恋于本位而不求增进者必至于坠。事事皆然复何疑乎。

    子二转爱属水。人间水惟趣下。而情皆化水。足知从坠无疑矣。又二。丑一正明爱水。

    因诸爱染。发起妄情。情积不休。能生爱水。

    爱有总别二意。总谓诸情皆属于爱。爱即情也。别如世说喜怒哀乐爱恶欲为七情。爱居其一而已。今总意也。良以七情中怒恶似与爱反。而实由人之损我所爱。方怒方恶。纵曰性情之正。是亦惑境为实。皆爱情为本。故总属爱也。最初对境起著为爱染。深贪极恋。坚执不舍为妄情。情积不休者。惯习深厚。潜滋贪业也。能生爱水者。坠业已成。不堕所不免也。

    丑二历举验证。

    是故众生心忆珍羞。口中水出。心忆前人。或怜或恨。目中泪盈。贪求财宝。心发爱涎。举体光润。心著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此但举事以验情心化水而已。恨虽恨彼害己。实亦怜己受害之苦而发悲。是即七情中怒恶。贪财光润者。曾闻有人忽拾大银一锭。举身流汗是也。余皆易知。

    子三结坠原名。

    阿难。诸爱虽别。流结是同。润湿不升。自然从坠。此名内分。

    流即流水。结谓受缚。上皆从坠所以。末句原其因此立名内分也。坠之所以竟。

    癸二释升所以。分三。子一略释其名。

    阿难。外分即是众生分外。

    明非本趣也。

    子二转想属飞。飞必上升。而想必飞腾故也。分二。丑一正明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