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三十五(经文卷九之一) (经文卷九之一)13
    温陵曰。前问地狱为有定处。为复自然。彼彼发业。各各私受。故此牒答。三业。即杀盗淫也。据此。是通结七趣。不断二字应兼有无。前问处。但是疑受果报时。同受耶。私受耶。同受。则同分之地共居之。私受反此。今佛结首二句。明造业各私也。次二句。明受报有同分地也。末三句总结其彻底虚妄。而言自妄发生者。不从心外也。生妄无因者。亦无初相也。无可寻究者。毕竟无体也。

    庚三正劝须除。三。辛一欲修须除。

    汝勖修行。欲得菩提。要除三惑。

    勖。勉也。奋力之意。三恶三善总皆是业。而由不达此三为系缚之本。障智之端。故呼为三惑。除者。不但只除有三。而无三亦除之也。

    辛二不除必堕。

    不尽三惑。纵得神通。皆是世间有为功用。习气不灭。落于魔道。

    除世恶而不除世善。则对待不尽。纵得神通者。仙天之类也。伏现行而不除种子。遇缘复起则终落魔道。

    辛三增伪自取。

    虽欲除妄。倍加虚伪。如来说为可哀怜者。汝妄自造非菩提咎。

    倍加虚伪者。如各自谓得无上道。实皆假世智以妄研。乘神通而造业。违远圆通。背涅槃城。枉费功力。翻成恶因。故如来深悯之也。此结似但劝界内。而后文二乘亦未出五魔。当亦兼劝之也。复言汝妄自造非菩提咎者。归初问也。阿难初问佛体真实。云何复有诸趣。故明咎因自造。非佛体咎。佛体即菩提也。所以教其惟止自造。莫咎菩提也。结妄劝离已竟。

    己三判决邪正。

    作是说者。名为正说。若他说者。即魔王说。

    此虽欲其总不谬于七趣全文。而尤重结妄劝离。惟许必结妄而必劝离者乃真佛说。如赞杀盗淫而言无碍。劝住三有而谓真实。即皆魔语耳。深警其著眼辨识。而亦应速舍以修三摩提矣。谈七趣劝离以警淹留大科已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