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讲话(卷四) 第五章
    【依彼转者,显此所依。彼,谓即前初能变识。圣说此识依藏识故。有义:此意以彼识种,而为所依;非彼现识。此无间断,不假现识,为俱有依,方得生故。有义:此意以彼识种,及彼现识,俱为所依。虽无间断,而有转易,名转识故。必假现识,为俱有依,方得生故。转,谓流转,显示此识,恒依彼识,取所缘故。】

    上面是解释第一释名门,现在来解释第二所依门。怎样叫做彼转呢?依彼转这一句话,就是显示第七识所依托的是那一个呢?

    这个“彼”字就是前面初能变的第八识,因为佛经说这个第七识是依托(P329)第八的阿赖耶识——藏识。

    请问第七识是依托第八的种子识呢?还是依托第八的现行识呢?这有两家说的不同。

    第一家说:“这个第七识,但是依托第八识的种子识,不是依托第八识的现行识。甚么原因呢?因为第七识它是恒常不间断的东西,所以它不要用第八识的现行识来做俱有依,就可以生起第七识的现行来。”

    第二家又说:“这个第七识不但是依托第八识的种子识,并且也要依托第八识的现行识,两样东西都要依。你说的第七识虽然是无间断,然而,一到了无漏的圣道生起的时候,第七识也有转染污成清净的时候;间断虽无,转易仍有,所以第七识也叫做转识。因此,第七识不单是依托第八的种子识,并且还要依托第八的现行识,来做俱有依,才可以生起第七识的现行果法来。所谓俱有依者,就是七八二识不能离开,有则同有的意思。”

    转,又是甚么意思呢?就是“流转”的意思。流是相续义,转是生起义,这就是显示这个第七识,恒常依托第八识;反过来又把它所依托的第八(P330)识,做所缘的境界。

    【诸心心所,皆有所依。然彼所依,总有三种:一因缘依。谓自种子,诸有为法,皆托此依。离自因缘,必不生故。二增上缘依,谓内六处。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俱有根,心不转故。三等无间缘依,谓前灭意。诸心心所,皆托此依。离开导根,必不起故。唯心心所,具三所依,名有所依,非所余法。】

    上面是正说第七识,现在来总说八个识的心王和心所,都有它们所依托的东西。然而它们所依托的东西,总起来一共有三种:

    第一种叫做因缘依。因缘依是甚么呢?就是每一法本身的种子。因为只要说是有为法,都一定要依托这种子;假定离开了因缘的种子,那必定不会生起现行的果法来。

    第二种叫做增上缘依。增上缘依是甚么呢?那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内六根。所以,八识的心王和心所都是依托这内六种的净色根。例如眼识(P331)的心王心所如果离开了俱有依的眼根,这眼识的心王心所必定不会转生。

    第三种是等无间缘依。等无间缘依是甚么呢?就是前一刹那灭的意,无论一切心王和心所,都要依托这开导依。如果离开了这开导依的根,那后念也决定不会生起。

    照上面这种道理说起来,唯有八识的心王和心所,具足这三种所依,所以才叫做有所依。只有心王心所才有所依,其余的色法就没有开导依,至于不相应行法以及无为法,连因缘依、增上缘依都没有了。

    【初种子依。有作是说:要种灭己,现果方生。无种己生,集论说故。种与芽等,不俱有故。有义:彼说为证不成。彼依引生,后种说故。种生芽等,非胜义故。种灭芽生,非极成故。焰炷同时,互为因故。然种自类,因果不俱。种现相生,决定俱有。故瑜伽说:无常法与他性为因,亦与后念自性为因,是因缘义。自性言:显种子自类,前为后因。他性言:(P332)显种与现行,互为因义。摄大乘论亦作是说:藏识染法,互为因缘。犹如束芦,俱时而有。又说种子与果必俱。故种子依,定非前后。设有处说:种果前后,应知皆是随转理门。如是八识,及诸心所,定各别有种子所依。】

    前面略标三依,现在再来把因缘依详细来解释一下。初种子依,就是因缘依。说到种子依,有两家主张不同,头一家他们说:“要种子灭了以后,现行的果法才可以生起来。”他说:“这道理《杂集论》上不是说过了吗?可见种子的因和现行的芽,不是同时有的。”这是小乘经部师所说的。

    第二家他说:“你拿《杂集论》来证明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杂集论》上所说的是,前念的种子引生后念的种子,那当然哪!如果前念种子不让位,那后念的种子怎样可以就座呢?所以说它‘种灭芽生’,‘因灭果生’。其实种生芽这一句话,是世俗人说的,不是约胜义说的。至于‘母亲已经死了,再来生小宝宝’”——种灭芽生,那一个赞成呢?只有现行熏种子,现行(P333)是因,种子是果;种子生现行,种子是因,现行是果。这样叫做互为因果,好像“灯焰烧灯心,灯心生灯焰”一样的道理,也是互为因果。

    然而,前念的种子引生后念的种子,既然都是种子,所以叫做自类。因为是前后二念,所以不是同时。至于种生现或现熏种,虽然是异类,然而是同时。所以因果同时是决定有的。

    因此之故,所以《瑜伽师地论》上说:凡是无常法的东西,可以给他性做因——现熏种,种生现;又可以给自性做因——种引种。这三种都有因缘的意义,所以说自性这句话,那是说明前念的种子,引生后念的种子,是属于自类,是前念来做后念的因啊。至于说他性这句话,那是说明种生现,现熏种,是互相为因的。它们虽然是异类,然而是属于同时的。

    就是在《摄大乘论》上也有这样的说法:“第八藏识和前七识的有漏杂染法是互相为因缘的,又好像束缚起的芦柴一样,大家是互相依靠的。”论里面又说:“种子的因和现行的果,必定是同时的。”所以这里所说的种子依,是同一刹那,决定不是前后两刹那。纵然有些经论上,说种子和果法是(P334)前后异时,那应当知道,都是随顺小乘而转变大乘的教理来说的,这只可以叫做方便门,不是真实的意义。

    照前面种种的道理说起来,那八个识的心王和心所一定各各有它的种子,来做它的因缘依。

    【次俱有依。有作是说:眼等五识,意识为依。此现起时,必有彼故。无别眼等,为俱有依。眼等五根,即种子故。二十唯识伽他中言:“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彼颂意说:世尊为成十二处故,说五识种,为眼等根。五识相分,为色等境。故眼等根,即五识种。观所缘论亦作是说:“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功能与境色,无始互为因。”彼颂意言:异熟识上,能生眼等色识种子,名色功能,说为五根,无别眼等。种与色识,常互为因,能熏与种,递为因故。第七八识,无别此依。恒相续转,自力(P335)胜故。第六意识,别有此依。要托末那,而后起故。】

    上面是说种子依,现在来说俱有依。有四家说法不同,第一家说:眼、耳、鼻、舌、身前五识,那一定要以第六意识为依。因为前五识现起的时候,必定有第六同时意识俱有,所以除了意识之外,没有另外眼等五根来做俱有依。那末,请问眼等五根是甚么东西呢?是五识的种子啊,这在《二十唯识颂》里面就说:“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这首颂里面的意思就是说:“佛说六根和六尘、十二处的教法,即说明了五识的种子就是五根,五识的相分就是五境,所以眼等的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了。”不但《二十唯识颂》这样说,就是陈那菩萨所造的《观所缘缘论》中,也有这样的说法:“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功能与境色,无始互为因。”这首颂上的意思就是说:“第八识上有一种能生五识的种子,这叫做功能,这功能就是五根。”可见这是约生识义名根,并不是真真实实有一个四大种所造的色根。因此,我们就知道,种子的功能和现行的眼识,是恒常互相为(P336)因。就是能熏的现行与所熏的种子,或能生的种子与所生的现行,是递相为因啊。

    这是前五识的所依。至于第七识和第八识是用不着别人来做依,因为它们是恒常相续转变生起,本身的力量殊胜,所以不要所依。第六意识它倒是一个所依,因为它要依托第七的末那识才可以生起。

    【有义,彼说:理教相违。若五色根,即五识种,十八界种,应成杂乱。然十八界各别有种,诸圣教中处处说故。】

    现在是第二家对于头一家那种说法,不大赞同,所以用九种理由来破斥他。第一有十八界的种子杂乱过失。因为设若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六根、六尘、六识、十八界应当就有杂乱的过失;因为你把色法的根,来做心法的种,这不是杂乱是甚么?然而,佛经上所说的十八界,实实在在各有各的种子,在其他的经论上处处都是这样说法。

    【又五识种,各有能生,相见分异,为执何等,名眼等根?若(P337)见分种,应识蕴摄。若相分种,应外处摄。便违圣教,眼等五根,皆是色蕴内处所摄。】

    第二约相见分离。又五识的种子,每一识都有能生的见分种和相分种,二分不同。你现在说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请问是五识的见分种呢,还是五识的相分种呢?若是见分种,见分是有知的心法,是属于识蕴所摄。五色根是色法,说它是心法,不但是违教,也是违理。若是相分种,相分虽然是色法,然而它是属于外六尘所摄;而五根又是属于内六根所摄。把五根来做五尘的相分种,对于教和理也是相违。

    【又名五根,即五识种;五根应是五识因缘,不应说为增上缘摄。】

    第三约增上缘难。又,设若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那末,五根应当就是五识的亲因缘,不应当说五根是五识的增上缘所摄。

    【又鼻舌根,即二识种,则应鼻舌,唯欲界系,或应二识,通(P338)色界系。许便俱与圣教相违。眼耳身根,即三识种,二地五地,为难亦然。】

    第四约界地难。界是三界,地是九地。欲界一地、色界四地、无色界四地,三界分为九地。这里有一个意思先要弄清楚,就是:五根,除了无色界没有五根,而欲界和色界这五地都是有根,所以五色根到色界的第四禅还有。五识就不然,欲界的一地前五识是完全有,而色界初禅的第二地只有眼耳身三个识;因为色界的天人用不着段食,所以没有香和味二尘。既然没有香味二尘,所以也用不着鼻、舌二识了;因此,鼻、舌二识只有欲界有,而色界是没有鼻、舌二识。但是鼻、舌二根倒不是这样,它们是通于色界顶第四禅的。其次就是眼、耳、身三识,只至色界初禅第二地为止,二禅以上就没有眼、耳、身三个识了。然而,眼、耳、身三根它是一直通到色界顶等四禅,算是第五地了,先把这一点弄清楚。如果照你前面所说的“五色根就是五识种”的话,那末,设若根就识,那鼻、舌二根也只在欲界有,不能通于(P339)色界顶;如果识就根,鼻、舌二识不只在欲界,也可以通于色界顶了。这是约鼻、舌来说界,至于眼、耳、身,那是要约地来说。如果根就识,眼、耳、身三根也只可在色界初禅的第二地,不能通至色界第四禅的第五地;设若识就根,那眼、耳、身三识也不只在初禅的第二地,可以一直通到第四禅的第五地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不但是违背教理,也可以叫它是天翻地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