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讲话(卷七) 第七章
    【第八心品:有义:唯有亲所缘缘,随业因力任运变故;有义:亦定有疏所缘缘,要仗他变质,自方变故;有义:二说俱不应理!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变者为自质故,自种于他无受用理,他变为此不应理故,非诸有情种皆等故。应说此品疏所缘缘,一切位中有无不定。】

    此下就八识分别疏所缘缘的有无,现对第八心品来说,约有三师看法不同。第一师义说:第八心品唯有亲所缘缘,绝对没有疏所缘缘,因为第八心品所缘的境界完全是随于业因的力量而任运变现的,在任运变现中时时都(P676)有亲所缘境为自所缘。第二师义说:在我看来,第八心品不仅有亲所缘缘,而且决定亦有疏所缘缘,因为第八心品所缘境要先仗它为变本质,然后自己才能变现;假定没有它先变为本质,则自己也就无从变起了。可是第三师义说:第一家所说固然不对,第二家所说也不尽理。所以不客气的责斥他们道:你们两家所说都是不合乎道理的!为什么?要知自己的身土以及他人的身土,彼此之间是都可以互相受用的,如有时我人的第八识托他人所变的浮尘、器世间境,为自变相分的本质境为所缘,这就是疏所缘缘,怎可说没有(这是破第一家)?虽然如此,但自身的种子不至变缘,于他受用,那是没有道理的。因而若说他人变此种子,自也是不应于理的,因为一切有情所有的种子,或多或少,或凡或圣,诸多差别,决不是相等的(这是破第二家)。既前两家所说皆不合理,那第三家的意思又是怎样呢?应说此第八心品的疏所缘缘,不论在因在果的一切位中,其有无是不一定的。如破第一家所说,就是显示有疏所缘缘的;如破第二家所说,就是显示无疏所缘缘的。

    【第七心品未转依位,是俱生故,必仗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P677)缘;已转依位,此非定有,缘真如等,无外质故。】

    第八心品已说,现说第七心品。这类心品有没有疏所缘缘,要看转依没有转依来分别。假定还在未转依的有漏位,因为他是俱生的,没有任运而转的力量,必定要仗第八识以为外质,然后自己方有力量变影而缘,所以这第七心品一定是也有疏所缘缘的。假定到了已转依的无漏位,则此疏所缘缘若有若无,那就没有一定了。如以第七根本智相应心品缘真如,是就没有疏所缘缘;如以后得智缘真如,是就有疏所缘缘。再就三世来说,如缘过去、未来法,不须要仗外质,是就没有疏所缘缘;如缘现在世的有为法,因为要仗外质,所以就有疏所缘缘。

    【第六心品,行相猛利,于一切位,能自在转,所仗外质或有或无,疏所缘缘,有无不定。】

    已说第七心品,今说第六心品。这类心品行相是极为猛利的,在因在果的一切位中都能很自在的转起,所以当他缘一切法时,有的时候须要仗质而起,有的时候不须仗质就起,缘境最为普遍。所以疏所缘缘若有若无,那是(P678)不一定的。

    【前五心品,未转依位,粗钝劣故,必仗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缘;已转依位,此非定有,缘过未等,无外质故。】

    已说第六心品,今说前五心品。这类心品有没有疏所缘缘,如第七识一样,要看转依没有转依来分别。假定还在未转依的有漏位,由于行相粗钝微劣的关系,要生起缘虑的作用,必须要仗第八识所变的外质;因为如此,所以定有疏所缘缘。假定到了已转依的无漏位,则此疏所缘缘的有无,那就没有一定了——如缘过去或未来等境,因为不须要仗外质,所以没有疏所缘缘;如缘现在的诸境,因仍须要仗托外质,所以也就有疏所缘缘了。

    【四增上缘:谓若有法,有胜势用,能于余法,或顺或违。虽前三缘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取余,为显诸缘差别相故。此顺违用,于四处转:生、住、成、得四事别故。然增上用,随事虽多,而胜显者,唯二十二,应知即是二十二根。】

    四缘已讲三缘,现讲最后增上缘。如有一类有体的法,不论是有为的还(P679)是无为的,只要它具有殊胜势力的作用,而且对于其余的诸法,或顺或违,都能为缘,是为增上缘摄。但此所说的势用只就它能不为障力所说,不是指的那与果等的功用。虽前因缘等的三缘望于所生的诸法,亦有增上的意义,但现在所说的第四增上缘是要除前面的三缘,而只取其余的诸法为增上缘的,为什么要这样?当知是为显示四缘的体相,各各差别不同的。原来四缘有通有别,就通名说,都可叫做增上;就别名说,这是因缘,那是等无间缘等。前三缘是从别立名,今第四缘得彼通名,所以除彼取余。然此顺违的势用究于几处转呢?当知于生、住、成、得的四处转,因为四事是差别不同的。然增上用随事说来,虽则说是很多,而那比较胜显的实唯二十二种,这二十二应知即是二十二根。二十二根的胜用增上,不论就小乘说,或者就大乘说,都是依六事而建立的:(1)眼等六根,望于所取的境界,有它的增上用。(2)命根,望于一期生命的相续,有它的增上用。(3)男女二根,望于种族的绵延不绝,有它的增上用。(4)乐等五根,望于能受用的善恶业果,有它的增上用,(5)信等五根,望于世间的清净,有它的增上用。(6)未知等的三无漏根,(P680)望于出世间的清净,有它的增上用。

    【前五色根,以本识等所变眼等净色为性;男女二根,身根所摄,故即以彼少分为性;命根,但依本识亲种分位假立,非别有性;意根,总以八识为性;五受根,如应各自受为性;信等五根,即以信等及善念等而为自性。】

    前虽说明依六事建立二十二根,但二十二根的自体是什么,还未指出,所以现在特别指出其自体,此文先明十九根体。眼等的前五色根是以第八本识等所变现的眼等净色,为它的体性。男女二根因为是属身根所摄的,所以就以那身根的少分为它的体性。命根只是依第八本识亲因种子分位而假施设的,所以并没有它独立的体性。意根总以七转识及第八识为它的体性。苦乐等的五受根如其所应,各各就以苦乐等的自受为它的体性。信等五根是以信等及善念等而为它们的自性;如分别说,信进二根以十一善中的信勤为体,念定慧三根以五别境中的善念定慧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