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佛教与印度固有文化的关系 第一章 佛教与印度固有文化的关系6
    1.数论派:印度所有宗教的特点,哲学睿智的研究,往往超过绝对信仰的主观。数论派的哲学,首先便是确定这个现实世界,纯苦无乐,要求解脱,必须先了解苦因,但认为生天、祭祀、祈祷等方法,并非究竟解脱。这个世间,为三苦所逼:(1)依内苦,包括病苦(风、热、痰等)和心苦(可爱别离、怨憎聚会、所求不得、有生就苦)。(2)依外苦,不能摆脱物质世界的迫害等。(3)依天苦,不能脱离自然界的束缚等。

    他们建立因中有果论,立自性神我二元的根本原理。同时又建立二十五谛为宇宙人生的真谛。立三种量论:(1)证量(又名现量,不含推比的直觉经验)。(2)比量(由推理而得的知识)。(3)圣言量(以圣者的教说为依据量知事物)。正理派在这三种量以外,又加比喻量。因此认为神的存在,不能证明,就是不可知数,所以接近于无神论者。所谓二十五谛,如附表:非能造

    非所造者神我能造者自性能造所造者大(觉)我慢

    五唯——色、声、香、味、触。所造者五大——空、风、火、水、地。

    五知根——耳、皮、眼、舌、鼻。

    五作根——舌、手、足、男女根、大遗根。

    心根

    数论派的哲学思想,显然由婆罗门的宗教意识脱颖而出,倾向于理性的探讨和生命的研究,要求解脱轮回而证道果。中国《大藏经》中数论派的典籍,有真谛所译的《金七十论》,可资研究。但整个思想系统,和理论的条理,仍然缺点很多,不能自圆其说。

    2.瑜伽派:瑜伽派的哲学思想,本来与数论派如出一辙。只是数论的宗旨,大有倾向无神论的成分;瑜伽派却建立超然一尊的神“大自在天”。瑜伽(Yoga)的意思,有冥想观行,天人相应的作用,所以有的译为“相应”,有的意译为禅、禅思、禅观。《瑜伽经》立为四品:一、三昧品(禅定中的觉受SamādhiPāda),阐述三昧的本质。二、方法品(SādhanaPāada),阐述入三昧的修炼方法。三、神通品(VibhūtiPāda),阐述神通的原理和它的种类。四、独存品(Kaivalya-Pāda),阐述最高的目的,达到无系缚,绝对自在的神我境界。

    瑜伽派的哲学,大体与数论派相似,只把“自性”改作第二十四谛,把“神我”作第二十五谛,立大自在天(伊湿伐罗Mahlsvara)为第二十六谛。自在天是无情、无想、无业,不受业果,超然于苦乐业报以外,扩展至超时空的大神我。它是一切天人师,它的表记密语是梵文的唵(嗡Om)字,念诵它就可以得到相应。但瑜伽派所立的神,与人我的身心,又是不可分开的,所以他们的修炼方法和原理,又都从心理与生理入手,绝欲清心,自求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