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社会 禅宗丛林制度与中国社会3
    结论

    倘若专讲社会学而研究社会史的问题,那便立场不同,观念有别,应该另作一种说法,也可以说,我们在近六十年来,受了西方文化思想的影响,才有社会等等问题的产生,所以理论的依据与文化思想的方向,截然各有不同。不过我只想从观今宜鉴古的遗训,述说唐宋以来的丛林制度,和它如何影响后世的帮会组织;以此作为今后我们吸收融化东西文化,跨进新的时代,提供留心社会问题者的参考而已。

    佛教原始制度的简介

    禅宗,是佛教的一个宗派,它以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为宗旨。因为不一定需要文字,所以传到中国以后,就成为中国文化式的佛教了。如果说它是佛教的革新派,那也并不准确,因为它既没有革个什么,也没有新兴个什么,它的宗旨和修行途径,既没有变更本来佛法的面目,也不是中国自已所创造的,只是把印度传来原有的佛教制度,确实痛快地改变一番,既可适合中国文化的民情风俗,又从此建立一个新型的中国佛教气象,而且影响后世各阶层的社会规范。可是它正如佛陀所教的寂默一样,虽然在中国社会里,作了一番伟大的事业,却仍然默默不为人知。但就中国禅宗所创立的制度来说,它对佛法,果然作了一件不平凡的事,同时对于中国的各阶层社会,也奠定了后世组织的规模。

    释迦牟尼出家以前的印度,本来也有很多其他宗教信仰,和离俗出世专修的人们,这些人都叫作“沙门”,等于中国古代避世的高士,我们普通称他作“隐士”,史书上又称为“隐逸”的。不过我们的隐士们,不一定绝无家室之累的,至于印度的沙门,都是出家避世的人。释迦牟尼创立佛教以后,凡是正式出家,皈依佛法的弟子们都须剃除须发,身披袈裟,离情绝俗,绝无家室之累,男的就名为比丘,女的名为比丘尼。“比丘”这个名称,是包含有乞士、怖魔、杀贼等意义,所谓“上乞法于佛、下乞食于人”,便名乞士,同时含有能杀烦恼之贼,使魔众怖畏的威德之意。所以严格遵守佛制的比丘们,大都是修习苦行,立志精勤的,其中专门注重苦修的,特别又称为“头陀行者”。原始佛教的比丘们遵佛的戒律和制度,同时也须修习头陀的苦行。除了应当遵守心性修养,和行为上等等的戒律外,他又定下个人生活上衣食住行的各种制度:

    衣:不过三衣。多的就要布施了。甚之,拣拾人们抛弃了的旧布和破布,一条一条地凑成衣服来穿,这便叫做“粪扫衣”。传到中国以后,便改穿中国式的大袍,也有乞化百家衣布,补破衲杂而成的,就名为“破衲衣”,或“补衲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