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堂集卷二 二十三祖:鹤勒
    第二十三祖鹤勒尊者,月氏国人。姓婆罗门,父名千胜,母号金光。〔具如《宝林传》也。〕

    尔时鹤勒告师子曰:“我今将此正法眼藏用付于汝,汝善护持,外方行化。当国有难,刑在汝身。汝受吾教而听偈曰:

    认得心性时,可说不思议。

    了了无可得,得时不说知。

    此师灭度时,当后汉第十一主献帝十九年巳五岁矣。净修禅师赞曰:

    尊者鹤勒,上德不德。

    任性纵横,发言奇特。

    功高三仪,名喧万国。

    稽首归依,祖林搴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