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二:一个保富法的实行者
    柳亚子

    自从《申报》刊载聂云台先生的《保富法》以来,一时家传户诵,不知感动了多少人。不过目前还不知道究竟有多少富翁能身体力行。因为说说容易,临到了实行的时候,就不免有困难。所谓“知之非艰,行之维艰”。这个我们不必去谈它,日后自会见分晓的。我现在要介绍给诸位读者的,是远在明朝的一位保富法实行者。他的行为,很值得研究。在张大复的《梅花草堂集》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四川有个当按察的官员,有五个儿子,给儿子们都立了刚够温饱的产业,自己的吃穿也不浪费。他年迈之后,将生平所积的俸禄拿出来,有万金之多,愿意补充公家费用不足的部分。当地官员说,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他就让人把万金埋在一个旧院子里,盖了石版,题字:‘还诸造物(还给天地)。’他去世后,这个宝库也没有人去动。万历辛酉年,土匪暴乱,将公私财物抢掠一空。当地官民面临挨饿的困境。有知道宝库事情的人,报告了官府,用这笔财富救济了当地的人们。这位老人的高尚道德,真是千古少有。就是那时当地的官员和老百姓,都是非常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