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克拉克.强森

    在西元前第五世纪,地球上出现了哲学思想的大爆炸。在中国,老子及孔子创立了对中国影响极其深远的社会及宗教系统;在希腊,“西方哲学”也开始发展了;在近东,以色列人有系统地将他们的信仰整合为圣约;在印度,耆那教徒(Jainist)及佛教徒也在发展极为复杂的哲学及宗教系统。

    在这个时期,佛陀开始传授一套不可思议的法教。他教导:与其仰赖神或物质的追求,我们可以简单地经由審察及修驯自心而得到真正的、永久的快乐。佛陀在他第一次的开示中阐明这些观念,当时他三十五岁,说法地点是印度波罗奈城(Beneres)的一个鹿园——即佛教历史上闻名的鹿野苑。两千五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去此佛陀初转法轮的圣地访问,并沈思他所教授的四圣义谛(亦作四圣谛、四真谛或四谛)的意义。他的法教并不是以神或宇宙如何被创造出来的抽象理论做为起始,而是以所有人类的共同欲望——快乐——为始起。接下来,他解释道:我们大家都有的痛苦及不快乐,和我们对事物执著的倾向有关。我们或许想要得到一栋房子及财物、配偶、他人的尊敬、重要的地位、享乐或愉悦的时光,而这一切都只是基于我们所持有的快乐及不快乐的观念而产生的欲望。当我们仔细地去观察四周的一切时,我们将会很惊讶地发现,拥有极大物质财富的人并不比几乎什么都没有的人快乐。太平洋及非洲地区一些“石器时代的原始部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一整个部落或许只拥有几十件财物,但是他们却充满了喜悦和快乐。同样的,拥有美丽的妻子及许多社会关系的人,并不比独自在山洞里修行的隐士快乐。放眼望去,那些不断地出入宴会或“享受快乐时光”的人,并不比生活型态较为平淡的人更感到满足。佛陀说,达到真正及持久的快乐的方法,并不是汲汲营营地往外寻求,而是要如礼如法地依循正道,并藉由禅修不断地審審自心。

    佛陀继续传法五十年。他数以千计的弟子不遗余力地保存这些法教,他们不仅将佛陀所说的一切谨记于心,并按佛陀的建议,精进地修行,进而得获完全及恒常之快乐、开悟之境界的方法。这些法教后来被记录成经典。在回教入侵印度期间,若不是佛陀的许多法教于数世纪之前已流传至西藏并被翻译为藏文,佛教可能已经失传了。西藏人保存了一百册以上的佛经——佛陀直接给予的法教之记录——使佛教“圣经”的长度数十倍于老子、摩西、耶稣、穆罕默德及其他伟大宗教导师的教理。

    当西藏于第八世纪初成为一个佛教国家时,来自印度的大修行者及学者面临如何将佛法传授给大多不识字的主要西藏人口羣——牧者及农夫——的考验。阿底峡尊者于第十一世纪时,将修行的四种基础法门——四共加行——由印度带至西藏。这四种基础法门和所谓的“转心四思惟”完全一样。伟大的禅师暨学者冈波巴自噶当派得受转心四惟的法教之后,详尽地加以阐述,并用以帮助数千计的西藏弟子了解他们为什么必须开始修持佛法。由于这四种思惟是修行的基本理由,它们因而被称为“修持佛法的四种共同基础”——即“四共加行”。这四种基础或加行法门是佛教所有层次及所有教派都共同要修持的。相对的,四不共加行(藏文“哦(恩)卓(ngondro)是金刚乘佛教的特别修持法门。

    第一项基础或思维是了解生为人而不是其他动物为什么是很重要的,生为人也涉及伴随珍贵人身而至的义务或责任。第二项思维是了解我们的生命当中什么是恒常的、珍贵的,什么是瞬间即逝的;要使得生命有意义,首先我们必须了解“无常”的观念。第三种思维是了解业报因果的定律,这极为重要,因为如果我们不了解业报因果,我们就没有任何行善、助人或禅修的理由,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第四项思维是了解轮回的痛苦本质,若我们不认为在轮回中的例常生活及世界观点有什么不好或不对的话,我们就无法步入法道并得到修持佛法的果。

    我们非常幸运,这些法教能由冈波巴大师延续不断地传续给尊贵的创古仁波切。在三岁时,仁波切被认证为第八世创古图古仁波切的转世;五岁时,他以住持的身分驻锡于历代创古仁波切在西藏的本庙——创古寺,并开始研习记诵为复杂的典籍。他也为了自身的开悟而实修佛法。创古仁波切现在已经六十多岁了,一生致力于教导他人如何开悟的法门。为了利生,他已至二十多个国家弘法,为西方及远东地区的弟子开示佛法的精义,并给予实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