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解释分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解释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邪执,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字义】所谓“显示正义”,即显示大乘法义的正确的义理。所谓“对治邪执”,即斥破并治疗邪解异说。所谓“分别发趣道相”,道,梵语为菩提,新译为觉,即智慧,即佛果。发是发心,趣是趣向,即正确的方向。相是相状,言菩萨中有利钝,故趣向佛果时有种种相状。分别即说明,即向佛果之道而发心,说明进趋的相状之意。故所谓“分别发趣道相”,可解作分别发趣于道之相。

    【要义】前已说毕<立义分>,今续说<解释分>,说时须分三段。

    在<立义分>中,已揭示本论的大纲,用以说明一心、二门、三大的要义。今举<解释分>,欲更详细地说明此等法义。前文是略释略论。现在是广释广论。广释须分三段,一是显示正义,即就大乘的法义详细指示一心、二门、三大的正义。二是对治邪执,即就显示正义,而驱除所生的邪解异说,愈益发挥真正的义理。三是分别发趣道相,使正解分明,更应如何才能进趣于佛果菩提之道,乃说明其顺序过程。前二者是理论的,后一者是实践的。又,前二者的理论中,多数依照破邪显正的顺序,现在则依照显正破邪的次第。因为这是承接前面的<立义分>的,所以先提出正义的说明。

    一、真如和生灭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字义】所谓“依一心法”,如<立义分>中已出,意思是在众生所具有的一心之法上。一心者,前已反复说过,所谓一,决不是与二、三相对的数字之意,如《笔削记》中所说,为欲显示不二,强名为一,但并非数字之一,乃显示绝对之意,即指绝对惟一的本体。以此托付吾等众生,故曰众生的一心。

    所谓“心真如门”、“心生灭门”,二者都有心字,乃表示一体的两面观。即从真如绝对的方面观看一心,和从生灭现象的方面观看一心,乃一体的两义。所谓真如者,真实如常之意,表示非虚伪、非变化之物,可名为绝对实体。所谓生灭者,乃有因缘则生,缺因缘则灭之意,表示宇宙万象的变化,可名为相对万有。门字有区别和通入两义,真如绝对一味平等方面,区别于生灭相对现象差别方面。又,真如和生灭互相通入,由真如入生灭,变成流转;由生灭入真如,变成还灭;出入自在,故名为门。“各总摄一切法”者,一切法是指宇宙森罗万有;总摄者,一尘一毛不遗地摄取全部。真如门中也悉数摄尽一切万有,生灭门中也悉数摄尽万有,因此曰各摄。“二门不相离”者,乃言真如门不离生灭门,生灭门不离真如门。故摄生灭门于真如门,摄真如门于生灭门,即互摄之义。

    【要义】在一心之法上开真如和生灭二门,更指示其关系,为显示正义的总标。

    首先,显示正义时,揭示总标之文,即就大乘法体的众生的一心观察,打开两面,其一是从绝对方面观看一心的真如门,其二是从相对方面观看一心的生灭门。无论从那一方面观看,都摄尽一切万有,无所缺少。盖就真如的通相方面观看,真如是宇宙万有的本体,故万有无不悉数融摄于真如中。犹如说到土时,摄尽土瓶、饭碗、茶壶、磁盆等一切土器。又就生灭的别相方面观看,生灭统领宇宙万象的因缘差别法,故万象无不悉数该摄于生灭之中,犹如说到陶器时,摄尽土瓶、饭碗、茶壶、磁盆。如此摄尽一切诸法于二门中,实因真如和生灭二门不相离之故。即真如为体,生灭为相。举真如之体时,不离生灭之相;举生灭之相时,不离真如之体。犹如土和陶器,离土即无陶器,离陶器即无土也。

    【详义】关于真如和生灭的关系论,虽然可作种种方面的研究,但古来最多用的,是不一不异的说明法。所谓不一,是把真如和生灭分别说明的形式,真如是宇宙的本体,生灭是宇宙的现象。就真如本体而言,是绝对平等,不变独立的,是不和合、不生灭的。从时间说,是无穷的;从空间说,是无边的,完全是超绝吾人的认识的。就生灭现象而言,是相对差别,是变易依立、和合生灭。从时间说,生灭不止;从空间说,差别无限。然而不能说完全超绝吾人的认识。如此将真如和生灭划然区别而观察,叫做不一门。好比把大海分别为水和波,又好比站在陶器店的门前,把一切物件看成土,又看成磁瓶、饭碗等器皿。其次,所谓不异,虽然也把真如和生灭分开,其实并非真如本体之外,还有生灭现象,生灭现象之外还有真如本体。真如即生灭,生灭即真如。水之外无波,波之外无水;离土无陶器,离陶器无土。把真如和生灭作为同体无别而观察,叫做不异门。更把不一和不异约言之,用真如不变之义和生灭起动之义来说明不一。又,用真如不变之义和生灭体空之义来说明真如之外无生灭;用真如随缘之义、生灭表象之义来说明生灭之外无真如,即不异。又,不一和不异,其言虽如冲突,但不一是就义而说有别,不异是就体而说无别,故毫无矛盾之处。今揭示《义记》中所载关于不一、不异的说明如下:

    二、离言真如

    以下,是把真、生二门分开,而说其中的真如门。又把这真如门分开,成为离言真如和依言真如二者。其中所谓离言真如,是说真如之为物,乃宇宙之本体,故是不可知、不可说之物,实为离言绝虑的境界。这是消极的说明。实在、真理的极致,是不能用口说、不能用笔写的,是完全超越言说思想的东西。“如有人问:‘真如为何物?’,答言:‘墨绘中松风之音’。”不能形容,其终极不外乎沉默耳。有人问维摩居士:“不二法门即真如乎?”默然杜口,可谓意味甚深。因为这不是三寸口舌的境界,乃严肃的修养所能达到的范域。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

    【字义】所谓“心真如者”,是承接<立义分>中“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之文,以下广释真如门。

    所谓“一法界”,一是说无二,是绝对。法是说宇宙间的万象。界字有体性、差别、原因的三义,现在是原因之义。要之,意思是说绝对无二的一心,是一切诸法的第一原因,所谓“一法界”,毕竟就是一心。所谓“大总相”,总相是异于生灭的别相,真如限于通一切诸法方面,故曰总相。然此总相尽摄别相,故加一大字,曰“大总相”。所谓“法门体”,因为一法界即一心,全体是生灭门,全体是真如门,故为一切万法之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乃言一心的相中可有变化,但其体性无论怎样悟,也不是新生之物,无论怎样迷,也不是灭没之物。

    【要义】今为说明离言真如,先述真如之大要。

    所谓真如,是怎样的东西呢?有总相平等和别相差别两方面,今属于总相平等方面,但此总相摄尽一切别相,故特加一大字,叫做大总相。然此真如乃真如绝对界和生灭相对界的一切法门的实体。然则从何处求这真如呢?答曰:不须求之于高处,不须求之于远处,吾等众生所具有的一心,即是此物。可知这一心中的体性是不生不灭的,故悟亦不增,迷亦不灭。

    一切诸法惟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校者按:心念,《大正藏》所据《丽藏》作妄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字义】“妄念”即虚妄的心念,即吾等众生日日夜夜生起的分别心。所谓“心念”,即虚妄的念头。所谓“一切境界之相”,是宇宙间的诸现象,即心的对象物。

    【要义】就前文的心性不生不灭,解说惑的妄见。

    前文说,心性是不生不灭的,绝对平等的。然纵观宇宙间森罗万象,杂然纷陈,毫无绝对平等之状。试看,空间中有山川、草木、禽兽、虫鱼杂然存在,时间中有春、夏、秋、冬四时的变迁,一刻也不停止。宇宙间没有一物是不生不灭、绝对平等的。于是有人怀疑地问:“然则何以说绝对平等呢?”答曰:“一切诸法惟依妄念而有差别。”即如惑者所论,一切万有的现象,只是吾等众生的妄念、妄情所造出来的幻影而已。犹如戴蓝眼镜看时,天地间事物尽呈蓝色。吾人戴了妄念、妄情的眼镜而观看宇宙万有,因此不能捕捉其真相,而所见的尽是杂然纷然的差别相。

    然犹有不能无疑者:现在吾等一般地认识差别的相状,谁也不怀疑它。然则宇宙之相,究竟是绝对不二的,还是有差别的?尚有不明白之处。若说不能无疑,则答曰:“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若离虚妄的心念,则以前映于我心的幻影的一切差别相,便隐然地灭没其影迹。犹似除去蓝眼镜,则天地间一切事物尽皆失去蓝色的影迹,其理一也。况诸圣者已离妄念、妄情,故看不见一切差别的境界。是差别的境界,而欲成为真相,故圣者愈多认识差别的相状。可知没有此事,差别相便非宇宙的真相。因此可说,真如乃极度的绝对平等之物,其体性是不生不灭的。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惟是一心,故名真如。

    【字义】“离言说相”者,用无论怎样的言说声音都不适当。“离名字相”者,用无论怎样的文句名目都不能形容。“离心缘相”者,用无论怎样的思考形式都不能捕捉。“毕竟平等”者,无论何处,一味平等。真如在佛并不增多,在众生并不减少。“无有变异”者,从时间上说来,没有变异生灭之事。“不可破坏”者,和有为生灭法的可破坏者不同。

    【要义】更说真如的离绝妄念分别。

    如上所说,为一切诸法的本体的真如之中,无有差别相状。是故一切诸法的本体,本来无论怎样说述,无论怎样命名,无论怎样思索,都不适用。绝言说,离名字,超越思虑,所谓言亡虑绝者也。这三句可说是解释真如的“真”字的何则?言说、名字、心缘三者,都是虚妄的,离此虚妄,即为真实故也。故真如之为物,言亡虑绝,不得用口,不得用笔,毕竟一味平等,无有生灭变化,因此不能和可破坏的有为生灭法同日而论。此三句显示常住不变之意,相当于如常之义,故可说是解释真如的“如”字的。要之,宇宙万有的一切诸法的体是何物?不外此一心耳。此一心如此真实而如常,故名为真如。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无有相。

    【字义】“假名无实”者,是假设的名目,决不是实体之意。“随妄念”者,即由虚妄分别附设的名目。“不可得”者,不可能获得其实体也。

    “无有相”者,相有名相和相状二义。说名相时,乃仅说其名。例如说家,说仓,都是假设之名。真如亦然,也是假设之名。说相状时,乃言宇宙的本体的真如之中,丝毫没有如吾等妄念别上所浮现的相。故此时当然连真如这名字也除去。

    【要义】此文乃解释对前文之疑。前文说,真如不可说、不可知,是言亡虑绝的,然而也名之为真如,甚是矛盾。因有此疑虑,故今重说。吾人现在所用的言语或说明,都是假设的名目,非有实体的。因为这只是随着吾人的虚伪的妄念妄情而附设的名目,故决不能捕捉其实体。例如说水,说火,原是假设的。说火,不能烧,说水,不能解渴。今说真如,也不过是假设的名相,毫无吾人所想那样的相状。然则在言亡虑绝的言下命名为真如,也决不是前后矛盾的。

    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

    【要义】再行切实说明、可名为真如之理。

    宇宙的本体是不可知、不可说的,是亡言绝虑的极致,无论用何名目,都不能捕捉其真相,则勉强名之为真如。虽说用其他名称亦无不可,但决不然,“真如”二字实为许多名称中最适当者,除此以外,别无可用的名称,故可称之为言语的极致。“真”字表示除去虚妄,“如”字表示不变,适于标榜本体也。

    虽然既是无论何种适当合致的名称也决不能捕捉其真相,则当初就完全不附名称可也,何苦附名称呢?但若不附名称,则或言甲,或言乙,或言某某,无有底止了。在剧场中,观客说东说西,喧嚣不止之时,发一柝声,或叫一声“静!”便全场肃静无声。于今亦然,宣言一声“真如”,可使群盲之喧声静止。故曰用真如这一言来排除其他一切言。但用真如这一言来否定了一切言,而获得宇宙本体的真相,则真如这一言也不可不否定。若再执着此言,则不如没有此言。好比剧场中众声已止,剧已开幕,何必还要连发柝声,连喊“静”呢。又好比用手指指点月亮,及既看到了玲珑的月亮,手指便无用了。至此便达到离言的极致。

    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要义】这一段示名相和本体的关系,以说明离言真如。

    看见前文中说真如的名和相要除去,因而以为连真如的体也是虚无的,这便陷于空见,是决不然的。因此现在要加以解释,说明虚妄分别的名和相虽然要除去,但真如的本体原是隐然地实在的,所以决不可除去。何则?因为从无漏清净的妙智观察起来,宇宙万有的一切法悉皆真实故也。然而听说真如的本体是实在的,因而以为完全是别的存在,当然是不可以的。无有以妄情固执者,因为一切诸法都是离妄情的“如”,这便是观心释,是从实践方面说的。

    又可从真生二门的关系上观看。即不可用真如平等之体来否定生灭差别的一切法。因为生灭差别的一切法,毕竟没有自性,犹如千波万浪只是一种海水,悉皆是真如故也。由此可知真如之外无生灭,亦无站在生灭法之外的真如。因为一切生灭差别之法,都同是真如故也。即上两句确定真如之外无生灭,下两句确定生灭之外无真如。结局是指示真如、生灭二门的不异,可说是显现绝对的真如本性。

    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要义】结束以前所说离言绝虑,指示离言真如。

    重复说明,为一切诸法的本体的真如,是不可说的,故为离言;是不可念的,故为绝虑。这是心思和言语都决绝的、不可知的境界,只是勉强名之为真如而已。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字义】“随顺得入”者,随顺是方便观,得入是正观。所谓正观,是说用无漏清净的智慧来体达于真如。这是地上菩萨的能离分别而行真修之处。所谓方便观,是达到正观的预备的加行,是说有几分近于真如之本体。这是地前三贤的菩萨的尚未离去分别的缘修。“能说可说”者,与能说所说相同。能说是指说明方面的言语文字等,可说是指被说明之物的品质。“能念可念”者,与能念所念相同。能念是主观的知识分别,可念是客观的对象。

    【要义】是离言真如,则已超越言语思考。既如此,如何实践躬行而体达之呢?不能无疑,故用问答解决之。

    问:倘是离言说、绝分别之物,则有言语、有分别心的诸众生等,如何能随顺接近这真如,更进而能得入证真呢?答曰:所谓离言说、绝分别者,是说远离吾等众生的我他、彼此的情执。因此,虽终日说述万法,但没有情执所能说的言语文字,也没有被说明之物的品质;虽终夜想念万法,但情执的主观和客观都没有。这就是方便观,名为随顺于真如。如此渐渐积集修养功夫,终于舍去一切情执,而达于真如之域。这就是正观,得入于真如。所谓离言真如,毕竟不外乎此。故离言绝虑,乃体达的方法,是俨然地存在的。

    三、依言真如

    真如门中的离言真如,既已说明完毕。其次,为什么要说依言真如?是因为真如虽然本来是离言绝虑之物,但倘认为是不可知不说之物,杜口默默,则吾等众生无由知之,终无信解之苦、期,不能发挥自己所有的珍宝。于是有假借言说来作积极的说明的必要。有此说明,才能瞭解真如为何物。勉强用言语来说明不可说的真如,便是依言真如。要在一张白纸上画一只白鹭,或一片雪景,因为无法表出而就此作罢,决不是好办法。于是用墨汁巧妙地烘托,白鹭或雪景就活现于纸上。现在也是如此,巧妙地借用言语来说明,真如就仿佛出现在眼前。但当然是不可执着于言语的。

    复次,此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云何为二?一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要义】说明依言真如,分为如实空和如实不空二种。

    真如本来是不可知、不可说的,是离言绝虑的,但假借言语来说明,可有二种义相。其一是如实空。所谓如实,即真如;所谓空,是使妄染成空,不是说真如的本体空无,乃言真如上毫无虚妄分别,故能将妄染尽行除去,使之光明赫赫,毫无黑暗存在的真如的实体就显现出来。这样真如中就没有妄染,故名为如实空。其二是如实不空,真如之中,与空同时有不空之义。即除去妄染,真如的本体就活跃地显现,然亦是真如本来的性质及属性,具足大智慧光明等的功德,故名为如实不空。

    如实空、如实不空,又名为空真如、不空真如。然如实空因为倾向否定妄染的方面,故可说是消极的说明;如实不空因为倾向有自体有属性的方面,故可说是积极的说明。禅宗用“本来无一物”来说明空之义,同时又说“无一物处无尽藏,有花有月有楼台”,用以表示不空之义。现在所说的空、不空,可说恰当于此。

    所言空者,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

    【要义】在广泛说述空真如中,先略示空的意味。

    此处所谓空,是如何意味?真如超绝一切妄染不相应,故名为空。详言之,妄法之为物,根基于能分别的妄心和所分别的妄境,换言之,根基于区别主观和客观的两方面。然真如之为物,是除弃分别,超绝主观客观的,故这无分别、无主客的方面称为空。即从客观方面看来,真如也是平等无差别的,更无一切妄染的差别相;从主观方面看来,也毫无像吾等众生的妄念分别,故名为空。又,若从另一方面解释,一切妄法,其体如何呢?毕竟是无体的。然真如是有体的。无体之物对有体之物,焉有相应之义?即一切差别的妄境,都是浮现于虚妄的心念上的相状。然此虚妄的心念,本来不是实际存在,故妄境亦无存在之理。因此妄法之物,不相应于真如。如上所述,妄法没有能所、主客,也没有体,不能相应于真如,其理自明。因此名为空。

    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空。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要义】更广泛地说述真如的离去差别相。即吾等的思考是妄,真如离妄,用妄念来思考,无论如何皆非。以此意结合空字之义。

    须知真如自己的体性是离妄的,故无论如何运用思考,也毫无合致。吾人思考的形式虽然千差万别,毕竟只是有无即实在不实在的见解,和一异即平等差别的见解。故用此形式来对付真如时,把真如想作有相(实在),非也;想作无相(不实在),亦非也;分别为非有相非无相(否定实在,同时否定不实在),亦非也;认为亦有相亦无相(肯定实在,同时肯定不实在),亦非也。又次,认为一相平等,非也;认为异相差别,亦非也;分别为非一非异,亦非也;亦一亦异,亦非也。如此,有无双非双亦,一异双非双亦。即使用吾人思考上所有一切形式来思考,没有一种可适合的。即使累积千言万语,从积极方面或从消极方面,皆非也。何则?因为吾等众生的思考分别,都不外乎虚妄的迷心。戴了这妄心的有色眼镜,二六时中常常逞分别,焉能契合于真如的真相呢。即在真如面前,无论怎样的思考分别都无用,完全是空的,无的。故就此离妄而说真如之空。然若离去妄心的分别时,真如自己的体性本来是无可空的。

    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足,则名不空,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惟证相应故。

    【字义】“常恒不变,净法满足”者,据《义记》说,分为常、恒、不变、净法四者。有二释,一释根据《宝性论》,顺次配合不生、不死、不老、不病四者。二释顺次配合常、乐、我、净的四德。又,根据《笔削记》第三(七丁)之意,在过去不生,故为常;在未来不灭,故为恒;在现在不衰变,故为不变。在时间方面,表示真如的体性亘三世常恒不变;在空间方面,是净法满足,在真如中,显示大智慧光明等的净法圆满具足。

    【要义】既说空真如,次说不空真如。在这里,不空的意义如何?答曰:在空真如的一节中,已曾说明,真如的法体,扫除一切妄法,完全是离妄的。如此扫除妄法的密云,真心的本来面目便活跃,如天中皓月玲珑显现。然其德相是常,是恒,是不变,是净法圆满具足。因些积极地名为不空。虽因净法满足,故名为不空,但也决不是吾人妄情分别上浮现状的相状。何则?超绝吾人的妄情分别的真如离念的境界,是只能和积集策修之功、完全打破迷妄的无分别智(即证智)相应的境界。

    【详义】把一心分为真生二门,真如门为绝对界,生灭门为相对界。说明真如绝对界时,分为离言和依言二者。这离言和依言二者,其体本来是一心真如,并非别物,只是一物的两面观,不过是同一真如的说明。然则如何异其说明?前文已略述其大要,今且比较对照,可分为理论和观行。就理论方面说,离言真如完全离去言说,故可说是实说。又因真妄不相对,净染不相对,直接说明实体,故可说是绝对的说明。又因如此直接举示实体,故可说是真如的出体释。反之,依言真如依靠言说,故可说是假说。又因真妄相对,染净相对,说真说净,故可说是相对的说明。又因如此说明妄空之理,说明净法满足之旨,故可说是真如义相释。其次,就观行说,《义记》中以离言为观智之境,依言为生信之境。即离言为真如的实况实说,非妄念的分别之所,只有完全扫除妄念的无漏清净的智慧能够体达,故称为观智之境。又,依言是说妄空之理,发起灭妄之心,使能立行,显示净法满足之旨,发生爱乐之心,使能起信,以诱导众生为主眼,故名为生信之境。

    四、阿黎耶识

    即已说毕宇宙绝对无差别的本体又实体的真如门,现在更进一步,续说宇宙的相对差别的现象生灭门。此生灭门中,主要地阐明的:第一是生灭之心,第二是生灭的因缘,第三是生灭之相,第四是熏习之义,第五是三大的说明。此中前四者,相当于<立义分>中的所谓法,后一者相当于<立义分>中的所谓义。然在生灭之心的一节中,已示明生灭心之体和相,并举示阿黎耶识之名。其次说此识中有觉和不觉两义,其次说觉分为本觉和始觉,其次说不觉中分为根本和枝末,最后说明觉、不觉的同异。故今说述阿黎耶识。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黎耶识。

    【字义】所谓“心生灭者”,承接<立义分>中“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之文,广泛地解释生灭门。所谓“如来藏”者,<立义分>中已说明其大要,乃存在于吾等众生的妄心中的真如,即生灭现象的本体。因此如来藏之名,只在<立义分>中出现一次,在真如门中完全没有,惟限用于生灭门中。所谓“生灭心”,即生灭现象,分别八识时相当于前七识。“不生不灭”者,即真如,即如来藏。所谓“和合,非一非异”,和合并非两别体相合之意,乃言和与一相异的一方相和合。非一,乃言其义相别。非异,乃言其体不相别。所谓“阿黎耶识”,是真如一转而为生灭心的名称。阿黎耶是梵语,真谛三藏直译之为无没,新译家玄奘三藏意译之为藏。无没和藏,意味同一。种子即开发宇宙万有的势力,悉数藏在此识中,毫无没失。分别八识时相当于第八识。

    【要义】以下将广泛地说明生灭门,先指示生灭心的体和相和名。

    在真如门中,既已指示吾等众生的一心上,具有绝对平等之相。以下就说在生灭门中,其一心上具有相对差别之相。先论其大体:生灭心之体,是如来藏真如,就是说,因于如来藏真如,故有生灭心的现象差别界。此处所谓因,并非说真如有不生灭心和生灭心两别体。我们说因父母而有子,因地而有草木时,二者虽有别体,但现在好比是说因水而有波,如来藏真如不生不灭心自己活动而出现,成为现象差别的生灭心。详言之,静的真如不生灭心,被无明的缘所动,于是成为动的生灭心。好比湛湛的水,由于风的缘,卷起千波万浪,不生灭和生灭心,水和波,决不是别体。静止和活动,只是其义相异。因此说到其相,不生灭和生灭相和合,具有非一非异的关系。即不生灭真如的本体,自己活动而出现,成为生灭差别的现象。所以真如本体之外,没有生灭现象;生灭现象之外,没有真如本体。好比水之外无波,波之外无水,完全是非异的关系。这是就体而论的。然水和波,与静和动相异,不生灭是千古万古不易的真如本体,生灭是时时刻刻变化不止的差别现象界,故完全是非一的关系。这是就义而论的。如此不生灭和生灭,因有一和异的关系,故名为和合,并非二物相合之意。如此不生灭和生灭相和合,发生非一非异的关系,名为出发点,名为阿黎耶识,即不生灭的真如一转的地位。此识二转,三转,四转,五转,千变万化,而呈宇宙的诸现象。以上所述,略言之,如来藏真如一转,成为阿黎耶识;阿黎耶识二转三转,渐渐由细变成粗,显出生灭差别的现相。这就是《起信论》名为真如缘起论、或如来藏缘起论的根本起点。

    【详义】如上所述,如来藏真如一转而成为阿黎耶识,阿黎耶识二转,三转,千变万化而呈生灭差别的现相。这其实是竖的时间的缘起的看法。此时如来藏是阿黎耶识的体,阿黎耶识是如来藏的相。阿黎耶识是生灭现象的体,生灭现象是阿黎耶识的相。如此,如来藏和黎耶和生灭法,次第别立,称之为别的黎耶。但从横的、空间的、实相的方面看来,生灭现象界无一不是阿黎耶识,即阿黎耶中包含着如来藏和生灭法。好比大海是黎耶,此大海中有水有波,水好比如来藏,波好比生灭法。如此,如来藏和生灭法并不别立,皆藏于黎耶识中,称之为总黎耶。如此,别的黎耶和总的黎耶,即缘起论和实相论的两面看法,何以言之?着眼于依如来藏的依字,则为依他起的法,可说完全是缘起论。倘着眼于藏字,则可说实相论。若教天台家解释此文,必然说道:圆教的行者着眼于藏之一字,由此可达实相性具的生灭;别教的行者着眼于依之一字,以为法中有能依、所依,故可看作但理随缘的缘起。如此,虽然竖的缘起论与横的实相论共存,二者当然丝毫不能相离,但现在《起信论》的主要点,在于竖的缘起论,是显然的事。其次,旧译家把阿黎耶的原语译为无没,新译家的玄奘三藏则用阿赖耶的原语,或译为藏字,此事前文已曾说明。现在把他比较一下,首先,《起信论》的阿黎耶识是真妄和合,非唯真,亦非唯妄。菩提流支译的《世亲十地经论》,以阿黎耶为唯真;玄奘的《成唯识论》,以阿赖耶为唯妄。故更详细地说,唯识的阿赖耶是依他起性的生灭法。虽可说是根据圆成实性的真如的,但不说从真如缘起,即毫不带有不生灭真如的性质,全然作为有为生灭法中之物。因此《成唯识论》中说,恒转如暴流,这就是说有为生灭法像急流那样时时刻刻流动,恒常不止。这是限于有为生灭法的一方面,故不出生灭差别的相对界的范围。即使提倡万法唯识,以阿赖耶为宇宙开发的第一原因,但因没有不生灭绝对的性质,毕竟是各自门户的唯识,可说是相对的唯心论。反之,《起信论》的阿黎耶,是真妄和合的识,故宇宙开发的第一原因是如来藏,阿黎耶为第二原因,此识中具有不生灭绝对的性质和生灭相对的性质,故在生灭相对的一方面,虽然像是相对的唯心论,但论其根底时,具有不生灭绝对的性质,故可说是绝对的唯心论。《起信论》之所以为彻底的缘起论,原因实存于此。讲到其由来的理由如何,则因为《起信论》在真如上建立不变、随缘二义,由于真如随缘之义,建立真如随缘为作诸法。虽说宇宙万有的开发,但唯识论不认识真如中有随缘之义,只从不变的一方面说,真如成为凝然不作诸法,不作为万有开发的第一原因,虽然如此,至于阿赖耶在生灭相对界中的详细的说明,则以唯识论为可珍。

    五、觉不觉

    阿黎耶识是不生灭与生灭相和合,有非一非异的关系,是真妄和合的识。因此在时间上是不生灭,在空间上具有绝对的真的方面。同时,在时间上是生灭,在空间上具有相对的妄的方面。因此在此识中,具有觉、不觉的两义。即所谓觉者,是不生灭绝对的真如清净之义;所谓不觉者,是生灭相对的无明妄法之义。然则何以不说此识中有真如、生灭的两义,而说有觉、不觉的两义呢?因为真如和觉,在品质上并无何等差异,只是置在绝对界时和置在相对界时,因其位置而异其名称耳。详言之,真如原来和一心同是绝对界的名称,故主要地限用于真如门;反之,现在是论述生灭相对界,故对于具有迷或暗的意味的相对的名称,用觉这个相对的名称。故可知所谓觉者,是表明生灭相对界中的本体的意味的用语。

    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为二?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

    【要义】开示阿黎耶识中有觉和不觉两义。

    这阿黎耶识中,具有觉和不觉两种义相。所谓觉者,是觉照、觉察、觉明,乃明的智慧之用,即毕竟真如是也。所谓不觉者,与之相反,是隐覆明的智慧的暗之用,即毕竟无明是也。其实无论何物,都有觉的、明瞭的作用,和不觉的、黑暗的作用。譬如灯火,有明的方面,同时有暗的方面。今阿黎耶识中也具有觉和不觉的两义。阿黎耶中何故具有觉之义?如前所说,不生灭之法与生灭相和合,具有非一非异的关系,此实为阿黎耶识,故此识当然是由真如不生灭而显现的,因此具有觉之义。好比由土制成的陶器,具有土的性质;由黄金制成的器具,具有黄金的性质。同理,阿黎耶识虽然是生灭的迷心,但论其本体,不外乎具有大智慧光明等的功德。但今乃生灭相对界中之物,故不用真如之名,而言具有觉之义。又,所谓阿黎耶识中具有不觉之义者,如前所说,阿黎耶识是不生灭的真如被生灭的妄法所动而发生的,故当然具有不觉之义。虽具有此两义,但是生灭的迷心,故不觉的黑暗面显现于外表,而觉的光明面隐没于内部。阿黎耶识中具有觉和不觉的两义,故可用觉之义摄取真如本体的绝对界,用不觉之义摄取生灭现象的相对界,因此能摄取一切法。但前文说明真生二门各总摄一切法,与此大不相同,不可轻轻看过。即在真生二门,真如门中也尽摄绝对、相对,生灭门中也尽摄绝对、相对,但现在不同,觉中摄绝对,不觉中摄相对也。这是什么理由呢?乃因现在单说生灭法中存在的两义,故对于真生二门其意义甚狭故也。

    阿黎耶识中有能摄之义,又有能生一切法的能生之义。原来在真如中,有能摄之义,而无能生之义,真如被无明妄法所动而成为阿黎职识。其中具有开始发生万有之义。何则?因为此识中,具有觉和不觉的两义,故生出迷悟、染净、向上向下流转还灭的诸法。这就是说,如果觉的力强大,则清净的、觉的气息熏陶于不觉中,消灭不觉的妄,成为悟界清净的、向上的发展,从声闻、缘觉、菩萨更进,遂至显现无上涅槃的佛果,还归于一心的本源,故名之为还灭门。又,如果不觉之力强大,则不清静的不觉的气息熏陶于觉中,成为迷界污染的、向下的堕落,出现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的境界,遂至六道轮回,故名之为流转门。如此出生悟界生灭的现象,和迷界生灭的现象,开发缘起宇宙万有。说明根本的起点,如何由一心真如开发宇宙万有,对真如缘起,即如来藏缘起作根本的说明,都可根据阿黎耶识中具有觉、不觉两义之理。

    六、本觉始觉

    阿黎耶识中有觉和不觉两义。其中的觉分为本觉和始觉。所谓本觉,是作为吾人本来的自性而具有的觉体。所谓始觉,乃由于策励修养之功而显现大智慧光明等的功德的本觉。然则始和本,原来是不二的,不外乎一体的两义。故可以说,本觉之外无始觉,始觉之外无本觉。然就义而区别起来,本觉是体,始觉是用;本觉是先天的固有的性德,始觉是后天的人为的修德;本觉生始觉,故是能生方面,始觉是所生方面;本觉由于始觉而显现,故是所显方面,始觉是能显方面。倘就位置而论,在迷界称为本觉,在悟界称为始觉。即本觉是在缠的真如,始觉是出缠的真如。始觉原是从初发心到究竟位的总称,但现在且限于究竟位,作为悟界的、出缠的而论。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本觉。

    【字义】所谓“心体”,是生灭心即阿黎耶识的本体的真如。所谓“虚空界”,是指空间。此中有周遍和无差别二义。所谓“法界一相”,是绝对平等,无差别之义。所谓“如来平等法身”,是如来所证的平等无差别的法身。法身是说理智不二的觉体,一言以蔽之,是出缠的真如。

    【要义】觉有本觉和始觉,今说本觉。阿黎耶识中有觉和不觉。觉之义如何?乃言生灭黎耶的本体的真如本觉,虽存于生灭心中,但完全脱离妄念。即虽然日日夜夜生起妄念分别,但其心体毫不玷污。故说明心体离念的义相时,可说等于虚空界。虚空有两义:一是周遍之义,言虚空无不到之所。现在的本觉也是十方三世的凡圣无不遍在。二是无差别之义,言虚空在无论何处无不同一。现在的本觉也是法界平等一味之相,迷悟染净、在缠出缠都无何等差异,此体此相即是如来所证平等无差别的法身觉体。此法身觉体并非到达如来方始发生的,迷界的吾等众生也本来有之。因此名之为本觉。

    【详义】如来所证的平等无差别的法身觉体,迷界的吾等众生也一样具有。如此说来,难道吾等众生都具有可成如来的因德,而指此因德为如来法身么?或者,出缠的如来法身就是吾等众生的迷心中所存在之物么?于此不能无疑。答曰:如前者指为因德,乃终教位的说法;如后者指为果相,乃圆教位的说法。贤首大师的《探玄记》(十九丁)中说:终教中只有因性,没有果相;圆教中说众生心中的果相,即此是也。今《起信论》虽含有两义,但其主要面是终教位的因德说,即对本觉说始觉,指示策修之义。这是可以首肯的。

    其次,与此相关联,古来有本觉断、始觉断的两说。本觉断之说是这样:本觉本来断妄法,本来成佛,更无可断的妄法,也不需要修养。始觉断之说是这样:虽有本觉,但因已被妄法所隐覆,故非更积集修养之功以断妄法不可。关于这点,海东元晓的《疏》中两说并举:贤首大师的《义记》中提出始觉断之说;清凉大师说本觉断。这华严的贤、凉二祖,何故其说相异呢?这完全是因为,贤首大师依据缘起建立的法相,且表示终教位;清凉大师则欲对抗禅宗,故依据性起起入的行相,表示顿教位。即在华严的根本义的圆教中,圆满具足缘起、性起二门。此中抽出缘起的一门,降下一段而说述的,是终教;抽出性起的一门,降下一段而说述的,是顿教。故贤、凉二祖的说法,外表虽然似乎相异,其根本义毫不相异。只是由于是时代思潮的要求和化道的风格,其方面相异而已。今从《起信论》的立场上看来,是终教位的始觉断,可以无疑。

    何以故?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以始觉者,即同本觉。

    【要义】前文中冒头说觉,末了结束为本觉,今示其理由。

    若问“何以故”,这问中含有两种疑义:一者,前文冒头说觉,末了结束为本觉,何以故?回答的便是上一句:“本觉之义乃对始觉之义而说。”即在同是觉,其中也有发心修行、改过迁善、终于到达大智慧光明之域的始觉之义。这意思是,作为本来自性而具有的觉体,名之为本觉。二者,是质问:“冒头说的觉,何不当初就称为本觉呢?”回答的便是下一句:“因为始觉与本觉相同。”盖欲发心修行,洗涤诸尘垢,到达大智慧光明的始觉,全在显现本觉固有的性德,始觉本觉完全融合,成为平等一相的始本不二的觉体。因此冒头处标榜觉。

    始觉义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有始觉。

    【要义】已略说本觉,其次略说始觉。

    本觉之义,已尽述其大要。然则始觉之义如何?所以有始觉者,真如本觉随无明之缘而动出,于是成为不觉的妄念而出现。正为了有本觉,所以产生不觉。若无本觉,不觉的妄念无由出生。所以说“依本觉,故而有不觉”。譬如水触寒气而成冰,因有水,故生冰;若无水,则冰无由生。故可同样地说;依水故而有冰。

    然本觉非死物,乃活物。所谓内熏力,即具有由内部打破不觉的妄念的作用。故有微觉,厌生死,求涅槃,加强策励修养,扫除不觉的妄念,渐渐接近于光明界,到底还归,与本觉合同。这完全是为了有不觉,才发生对治这不觉的始觉。若无不觉,便无发生对治它的始觉的作用之理。故曰:“依不觉,故说有始觉。”好比冰融化为水,冰的本性本来是水,所以自有欲融的性质,即内熏力,终于融化而成为原来的水。

    要之,由于本觉,故发生不觉的妄念,遂呈迷界流转的现象。由于有不觉,故发生打破它的始觉,遂呈悟界还灭的现象。不觉的妄念全部对治完毕之后,始觉便停止其作用,还归于本觉之体,成为始末不二。成为始本不二,则不但本觉、始觉的名称废止,连相对的觉的名称也废止,终于显现惟一绝对的无上涅槃的境界。

    七、始觉的四位

    始觉是由本觉之体生起的作用,渐渐扫除不觉的妄法,显出没有一点阴云的本觉之德。则其间必有无量的阶级差等。今大致把它分别为究竟觉和非究竟觉二者。所谓究竟觉,犹似玲珑的满月,即所谓全分的觉。反之,所谓非究竟觉,犹似未曾圆满的初三月或半月,即所谓部分的觉。此非究竟更分之为三,合成内凡觉、相似觉、随分觉、究竟觉的四者。(参照<序论>中的“法数配当图”)。

    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

    【字义】所谓心源,《义记》中有二释:一者,真妄相对,“心”是妄心,“源”是真如,即所谓心源者,乃妄心的、本源的真如。二者,粗细相对,“心”是粗,“源”是细。此所谓粗细,乃下文的三细六粗,以业识为细,其他二细六粗尽皆为粗。即所谓心源者,乃妄心的、本源的阿黎耶识。《笔削记》中更设别释,说心是一心,即一切诸法的本源,故心源即真如。

    【要义】始觉大别为二,即究竟觉与非究竟觉。

    始觉中虽有无量的阶级等差,但大别之,不外乎究竟觉与非究竟觉二者。此二者用什么来区别呢?依据对心源的觉否而异,即觉心源的的名为究竟觉,不觉心源的名为非究竟觉。心源是吾等众生的迷心所由起的本源,此本源要之不外乎真如或阿黎耶识。倘是真如,则觉之,为能证的智慧;倘是阿黎耶识,则觉之,为能断的智慧。无论其为何者,都是断破不觉的迷心,觉悟迷心的本源。因满,果成,既已毫无可断破的迷心,成为始末不二,便是究竟觉。这是如来佛陀的境界。然发心修行,渐次断破不觉的迷心,若存一点迷心,即元品的无明,即是未觉本源,故为非究竟觉。这是等觉金刚喻定以下的境界。

    此义云何?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要义】始觉的四位中,第一位说内凡觉。内凡觉之名,论文中虽无之,但今为便宜,就能观之人而命名。

    依据对心源的觉与否,而区别为究竟觉与非究竟觉二种。既已分定,还须详说:第一位凡夫人,既十信位内凡之位,如吾等众生,尚未入十信位的外凡,不信善恶因果的道理,自造恶业,虽不觉察,然到了十信内凡之位,知恶为恶,知恶业必有恶报,故鉴既往,慎将来,其后念中已止灭恶业,不使新起,这是觉灭相。因其已止灭恶业,对以前的外凡是觉,但未知恶业无性之理,又因仅灭恶业,尚未觉知恶业之因的烦恼,故对觉仍为不觉。盖所谓不觉,即烦恼也。对后位也是不觉。其次的第二位亦然,对第一位虽是觉,但对第二位是不觉。第三位亦然。第四位的金刚心亦然,对第三位虽是觉,但对佛果是不觉。

    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以舍粗分别执着相故,名相似觉。

    【要义】始觉的四位中,今说第二位的相似觉。

    第二位是二乘三贤之位。详言之,声闻、缘觉的二乘,是用小乘的观法的智慧的。又,所谓初发意,是十住的初位;所谓等,是十住、十行、十回向,总称地前三贤的菩萨。菩萨的阶级,以十信以前为外凡,此为邪定聚;以十信内为内凡,此为不定聚。以十住、十行、十回向为三贤,以十地为十圣,以初住以上为正定聚,而将十地的满位第十地的最后心的金刚心别用,作为等觉位;以究竟位为妙觉。天台家设等觉位;华严家则以不别开等觉位为通规,然往往有说述等觉位之处,这是依据他家的一般的释义。

    在二乘三贤的位中,觉乃染妄念中的异相,即觉察到没有妄念自性,故脱离执着于事事物物的我他彼此的我执的异相。即完全脱离粗分别,即粗的转化彼此的我执,以及执着相,即从我执产生的名相等,能朦胧地觉得真如,故名相似觉。

    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以离分别粗念相故,名随分觉。

    【要义】始觉的四位中,今说第三位随分觉。

    第三位是从初地到九地的菩萨。所谓法身菩萨者,因十地的菩萨尽皆按分证得法身真如之理,故曰法身菩萨。今此法身限于初地,用等字包摄二地以上。地上的菩萨觉到妄念中的住相,故脱离心外有实法的法执,念中无有住相。这便脱离分别粗念相,即法执,故名为随分觉。所谓随分觉,因为每一地更深证得真如的真相,故名。

    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

    【要义】始觉四位中,今说第四位究竟觉。

    到达了菩萨的因地尽头的第十地的满心,即金刚心所谓等觉之位,已圆满具足到达佛果的因位的方便阶梯,始觉最后的一念能与本觉相应,根本无明动摇真如本觉,觉到成为阿黎耶识的初起,心中没有初相,即生相,即迷妄之相。这是灭却生相,远离细微的初起的妄念,故得见心性,即一心真如的本性。即动全归于静,始觉全归于本觉,成为动静一如,始本不二,心性完全常住不变,故名之为究竟觉。

    【详义】把始觉的四位配合在生住异灭的四相上。如前已述,原来所谓生住异灭的四相,是说明俱舍、唯识的性相家所常谈的、有为法变迁、暂不止住的无常转变之相。但现在不用此意义,只是说断绝不觉的妄法时,为欲标明从粗到细的顺序,当作一种记号应用而已。即以灭相为最粗,次第经过异相、住相,以生相为最细。然断灭妄法烦恼时,粗强的烦恼是劣弱的智慧,细微的烦恼,在优胜的智慧上断灭。这是佛教断惑的常规。那么,现在也是粗强的灭相在内凡的劣弱的智慧上断破,异相在二乘三贤的智慧上断破,住相在地上菩萨的智慧上断破,最细微的根本无明的生相在金刚心的最胜的智慧上断破的。

    是故修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

    【要义】引证经语,总结证明始觉的四位。

    所谓修多罗,《净影疏》中说是《楞加经》。真如毫不存妄念,故为无念。然众生是有念的,有念动乱起来,宛如卷起千波万浪,峰峦没影,不能捕捉事物之真相。无念之境则不然,宛如海神镇怒,涟波不起,一碧湛然,倒影清晰,万有的真相毕现。众生本来是有念的,虽然不得无念,但得观无念。观无念的智,是随顺佛果的无念,即到达佛果的智。这也是举示因人能观的无念,使证知佛陀果上的无念。

    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

    【要义】前文说究竟觉时,曾释觉心初起之文。《净影疏》中以此一段为经说。

    始觉的智慧渐渐增进,而达其极点,在等觉金刚心上觉到心的初起,决不是能觉知心初动出时的初相,即生相,而言觉到心的初起,是什么缘故呢?答曰:“言知初相,即为无念。”所谓知初相,非谓有可知的初相而知觉之。知道没有初相的妄念,叫做知初相。既知没有初相的妄念,则已毫无妄念,即无念也。好比暗夜看到有狼蹲踞而感恐怖,东方既白,方知是一木椿时,狼的妄念已不存在,就完全变成无念。

    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

    【要义】指示只有佛是觉,等觉金刚以下,皆有不觉之失。

    如前所说,觉到妄心初起时,始成无念。这是佛陀的境界。因此之故,除佛以外的一切众生,即等觉金刚心以下,尽是不觉。不知何时开始,念念相续不绝,未曾暂离妄念,完全是有念的境界。而此妄念与不觉,是不能说何时开始的,故名为无始的无名。关于无始,《义记》中有二释:一释,关于粗细,无明是最细的,故没有从这无明开始之物,所以名为无始。二释,关于真妄,真如是本来存在的,是无始的。无明的妄法是依据真如的,故无明亦无始,故曰无始。

    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

    【要义】前文指示不觉之失,此处说觉之得。

    若到佛陀的境界,毫无妄念,成为无念,则浮于一切众生的妄心有念之上,能明瞭地知觉生住异灭的相状,有如诸相映于镜中。这无念的佛陀得知众生有念之相状,其理如何?若非无念与有念完全乖异,则不能无疑。答曰:众生之有念,从法体上看来,本来是无念,只是众生误认其为有念而已。佛陀则不然,把有念的妄法达观地看作无体,故有念即无念也。有念与无念本来平等,故由佛陀的眼光看来,知有念为有念,得见四相宛然。

    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要义】以上详说始觉,至此则指示始本无二,只有一觉,以结束始觉的一段。

    以上指示始觉的四相。但若真欲达到无念之境,则须知始觉与本觉相一致,故始觉中无有四相之差异。在迷的期间,认知四相划然存在,但四相本是不觉之妄法,毕竟是无体,只是浮现于静的本体上的动的作用。然则动就是静,四相都是时有时无。因是别体,故无自立之理。本来动静平等,始本无差别,只有绝对同等的始觉本体,则始觉又有何异。

    《圆觉经》中说:“众生本来成佛,生死涅槃犹如昨梦”。盖从悟界无念的见地上达观起来,众生本来成佛,并非始成,始本完全同体一如。人们至今尚在迷界有念之境,说生死,说涅槃,发生厌离欣求之念,悟迷差别,这些人都无异于昨夜之梦。众生有念的境界,其实可说完全与处在梦中相等。其策励修行以期佛果者,好比梦中溺水,掉动手足,欲达彼岸。梦醒之后,始知是梦,在梦中安能知其为梦。如今亦然,长夜梦醒,始知昨夜之梦。于是真正悟得本来成佛,生死即涅槃,始本不二,及绝对无差别的觉体。然则在因位的迷界中策修的人,究有何等意义呢?策修岂非全属徒劳么?答曰:不然,梦中欲达彼岸而掉动手足,大喊救命,终于得到梦醒。与此相同,迷界中的策修,其结果终于觉到本来成佛,动静一如,生死即涅槃,始本不二。可知策修不可忽视。观始觉的四相,达于无念,知此与始觉无异。但吾等众生在迷的境界中,四相本来隐然存在。故用勤勉努力来打破不觉的妄法,是必要的。岂宜玩弄悠闲日月哉。

    八、随染本觉

    觉的义中,分为始觉和本觉。关于始觉的说明已毕,以后当说明本觉。本觉可分为二,一者随染本觉,二者性净本觉是也。所谓随染本觉,是从作用的点上说明本觉。换言之,是就始觉的智慧打破妄染的作用上显示本觉的体相。故对妄染加以说明,因为真如本觉是绝对平等清净的本体,非言语纸笔所能及,故只能对妄染加以说明也。好比欲显示明月的皓皓,须借一片云来作陪,说到绝无一点纤云时,方始能说出明月的真相。今对妄染说,其势不得不依据始觉而说。故虽然似乎与始觉无区别,但必须记住,其主意实乃在于本觉。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舍离。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

    【要义】说明随染本觉时,须分智净相及不思议业相二者。

    复次,本觉的体相随妄染而分别时,发生二种相。所谓生,并非新生,不外乎本觉的显现,暂将显之义称为生耳。然此二种相,全无异于始觉的作用。始觉不离本觉,故此二种相与本觉不相离舍。此二种相如何?一曰智净相,二曰不思议业相是也。所谓智净相,智即始觉的智慧,净是本觉的自性清净心。即向来被不觉的妄染所掩覆的本觉,今因始觉的智慧而扫除其妄染,恢复其本来清净之相。所谓不思议业相,乃言始觉达于极点,妄染全部扫除,发挥本觉固有的性德,适应万机的感见,显现利他的大用。譬如被黑云掩覆的三五之夜的明月,今将黑云渐渐扫除,发挥玲珑皓月的本来面目,正好比作智净相。如此,发散朗朗的光辉,河海山谷大地无不照明,万水无不映出其影,普利万物,正好比作不思议业相。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

    【要义】说智净相时,初明因位修行的次第,后示果位中的智断二德。

    所谓智净相者,详言之,先在地前三位上作法力熏习。所谓法力熏习,乃真如本觉从内激发的内熏,和从佛菩萨等的教法教化引导的外熏是也。由于此内外二熏而从事修养,积集功德;其次,至于地上位,作如实修行,作适当于真如之理的修行;最后,至于等觉金刚心,满足了因位修行的方便,于是愈益到达于果位,断破真妄和合的阿黎耶识中的生灭的妄相,此时又能断灭无始以来相续的业、转、现等染心的妄相,即破除阿黎耶识中的生灭相,因而显现不生灭法身的本觉,灭却业、转、现等染心相续的妄相,因此报身始觉的智慧淳一不杂,获得离垢清净。要之,随染本觉之体,终于还归于一心的本源,成为淳净的圆智,显现报身始觉之义。说果位时虽有断智二德,但主要是限于智德,名为智净相。

    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要义】对真妄的关系有疑问。解答中用法和喻,分三段说明。

    前文陈述,不生灭真如全体起动而成为生灭心。然对于生灭心灭时不生灭的真如心亦灭之理,即真妄同体的一点,尚有怀疑,故解答之曰:“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一切心识之相,换言之,即业转现等三细六粗的染心,尽皆是从不觉无明显现的,虽可以灭,然不生灭真如的觉体是不可灭的。这是用非一门之义来解答。再问:识相皆是无明,故可灭,然真如觉体不灭,则离真如觉体,另有无明存在么?这是在真妄别体的点上怀疑。解答之曰:“无明之相,不离性觉。”即此等诸识无明之相,不是离开随染本觉的体性而另行存在的。这是依据非异门之体而作解答。其次,加以结束,就非异门之体而言,倘没有无明别体,则非可坏;关于非一门之义,则用真妄差别来说明无明非不可坏。

    用譬喻来说,好比水波的关系:大海之水因风而动,而成为波(好比真如因无明而成为诸识)。此时水相(湿性)和风相(波)毫不舍离(好比真妄相依之体的非异),而水的本性是静的,决非动的(好比真如不变),因此风的缘倘止灭了,波动之相即灭。然水的湿性隐然存在,毫不可坏(好比妄止真显。)

    前文中法和喻分别而言,今合说之。众生本来具有的自性清净心,即真如本觉的海水,遇到了不觉无明的风,变成一切诸识妄染的波。自性清净心和无明的关系如何呢?自性清净心活动起来,完全显示无明之相,故自性清净心之外没有无明的形相,无明之外没有自性清净心的形相。二者完全不相舍离,是非异的。这宛如水和波的关系。然心体要求水的静止状态,非可动的性质,故虽然根本无明的风止息了,同时业转现等的妄染相续之波消灭了,但自性清净心即本觉的智性毫不破坏。这宛如怒涛狂澜虽已静止了,但水的湿性毫无何等变化。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要义】随染本觉中有二种相,其中的智净相已经说毕,今续说不思议相。所谓不思议者,以前述的智净相为体,给与众生摄化的大益。即依于智.净相而断破无明,显现法身,能为众生变成六根所缘的境界。应眼根而示现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等微妙之色,对耳根而出现四辩八音的妙音声,为鼻根而使嗅得清净的妙香,为舌根而赋与甚妙的法味,为身根使感到三昧的妙触,为意根而使知解微妙的深法等,变出一切胜妙的境界。换言之,即变出众生信仰的对象。这信仰的对象,不外乎报化二身。这报化二身在横的方面圆满具足无量功德之相,在竖的方面贯穿三世,无始无终,永不断绝。何以故?因为众生无尽,故报化二身的化益也无断绝,随众生的根机,而或成报身,或成化身,示现种种变化,赋与根机相应的利益。

    【详义】佛陀利他的化用,无有断绝,无始无终——关于这点有疑问。即因智净相而显现法身,方始现示报化二身,发生众生化益的大用,尽未来际无有断绝,则可说无终,但不可说无始,此意云何?关于这点,《义记》中有二释:初义与《海东疏》同一,其意是说,佛陀现在的一念,贯通过现未三世,具有化益过去无始以来的众生的业用。后义是贤首大师的自义,其意是说,本觉是无始以来的实在,但同时发生真如内熏的业用,故可说始觉的智用实为无始。且始本完全不二,不外乎如来佛陀。故言报化二身的化用无始,有何不可?

    复次,把以上说明的智净相和不思议业相比较起来,可见种种的区别关系。贤首大师的《别记》中,最简单地立五重区别而说明,一为体用别,二为二利别,三为二智别,四为本末别,五为因缘别是也。此种意义,读者想必都能了解,故不另加说明,只有图表如下。今在此五重之外,又附加三身别的一义。关于□报身佛,分为自受用和他受用二者,乃唯识法相宗之义。在《起信论》的终教,是不分的,但为便宜起见,暂且分之。

    九、性净本觉

    说明本觉时,分随染本觉和性净本觉二者。随染本觉已说明完毕,今续说性净本觉。所谓性净本觉,妄染不相对,直接表示真如本觉的体相。即其体相本来自性清净,有无限业用。比方作虚空和净镜,从四种方面说明,一者空镜,二者不空镜,三者净镜,四者受用镜是也。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要义】说性净本觉时,须先述四种义相。

    性净本觉的性乃自性,净乃清净。即所谓性净本觉,是本来自性清净的。说此义时,有四种大义相。原来真如本觉的觉体是离言绝虑的,故不能说明。但虚空和净镜的两比喻中,各有四义,故取此比喻,使知真如本觉中有四种义相。今在进入本文之前,当先说明其大要。

    (一)如实空镜(空镜)。虚空之中,元来一物也不存在,净镜之中,元来形影也无。与此相等,真如本觉之中,一点妄染也没有。

    (二)因熏习镜(不空镜)。虚空之中一物也没有,故能显现万象。净镜之中形影也没有,故净秽悉能映现。与此相等,真如本觉之中,一点妄染也没有,故能受无明的妄熏,而显现一切诸法的幻影,又给无明以净熏,具有显现无漏清净功德的内熏力。

    (三)法出离镜(净镜)。扫除充塞在虚空中的事物,则虚空之为虚空愈益显明。磨去净镜中存在的尘垢,则镜之为镜愈益显明。与此相等,真如本觉扫除一切无明妄染,则八面玲珑,发挥本来的大智慧光明。

    (四)缘熏习镜(受用镜),虚空中若无一点纤云,则日月悬于天空,普照山河大地。净镜中不存秋毫尘垢,则可普遍映现万象。与此相等,真如本觉也欲发挥大智慧光明等之德,遂起利他的大用,普照一切众生,成为外缘,发起大菩提心,以救济之。

    比较虚空和净镜二喻,说明真如本觉的四义,然论文中何以专就净镜的一喻而论,则因净镜便于显义故也。

    云何为四?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要义】第一,说如实空镜。所谓如实,即真如也。在这真如本觉中,无明的妄法本来一点也没有,全是空无。即真如本觉的自体中,喜怒哀乐等能缘的心相,青黄赤白长短方圆等所缘的镜相,以及一切主观客观的相,尽皆远离。如此远离能所主客的妄法,故此等妄法一点也不显现于真如本觉之上。因非觉照之义故也。怎么叫做非觉照之义呢?《义记》中有二义:一者,以妄念看望真如本觉,情执远离真理,故妄念没有觉照真如本觉的功能,因此真如本觉中无有显现妄念的可能。二者,以真如本觉看望妄法,妄法本是无体之物,不是可觉照的物体。盖真智可觉照真境,龟毛兔角那样的妄法,非能觉照真智者。好比空华映于病眼之前,但不能映于健全的眼中。如此从消极的妄空的点上说明真如本觉,即为如实空镜。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

    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

    【要义】次说因熏习镜。所谓因,乃显现万有的原因。所谓熏习,乃言真如本觉存在吾等众生,从内熏发。所谓镜,是比喻,一点妄染也没有,故能映现一切万有。真如本觉因无一点妄染,故为空。然其体觉俨然存在,具有本来无漏的性功德,故为不空。真如本觉中虽无妄染,但并非没有体觉,故一切世间森罗万象,悉显现于真如本觉之中,宛如净镜之映现万象。然万象的显现,有待于真如本觉自性的无明的熏习,没有无明之缘,不能出现,故曰不出。又,无明在真如本觉之外没有体,不是从外而入的,故曰不入。既不是从内出,又不是从外入,然而缘起的万象显现,并不是无,故曰不失。如此显现的缘起的诸法,无异于真如,其体非别有存在。好比镜中的影像,全无异于镜,故刃不能伤。分毫不可破坏,故曰不坏。如此宛然显现的万象缘起的诸法,要之,不离真如本觉。从这点上观察起来,本来常住,可说是绝对平等的一心。因为一切缘起的诸法,其体全然不外乎真如本觉,更无别体的存在也。

    真如本觉中,有因之义和熏习之义。起初是万象之因,后来是内熏的因。既已陈述真如本觉为万象之因,其次再须陈述真如本觉有熏习之义。

    真如本觉显现万象,既如上述,能现出一切世间妄染诸法,但真如本觉的自体,绝不因此等一切染法而受污染。宛如净镜能映现秽物,但不因秽物而污损镜台。映现秽物越是清楚,反而显示净镜之所以为净镜。何则?智体不动,即真如本觉的自体,古往今来,常住不变。加之无垢清净而具足无漏的性功德,常能为内熏之因,从内面熏发众生,厌生死,求涅槃故也。要之,真如本觉,不但不为万象染污法而受污,反而成为内熏之因,成为熏净的源泉。

    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要义】第三,说法出离镜。所谓法,乃言真如本觉的法体。所谓出离,乃言脱离烦恼、所知二障。所谓镜,乃言为尘垢掩覆,磨治洗涤后依旧光彩陆离。这是说真如不空的法体,虽为从来的无明妄法所掩覆,但由于始觉的策励修养,而脱出烦恼碍三细六粗的染心,即烦恼障,和智碍三细六粗的所依的无明,即所知障。离去和合相,即不生灭和生灭相和合的阿黎耶识的杂相,叫做法出离镜。因为离去和合的杂相,故曰淳;因无染心,故曰净;无无明,故曰明。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要义】第四,说缘熏习镜。所谓缘,乃言众生发心修行的外缘。所谓熏习,乃外熏习,即成为信仰的对象,使从外面熏发。所谓镜,比方净镜悬于高台,万象无不尽照。由于前面的法出离,离去了三细六粗的染心及无明,故能遍照众生的心,适应并忆念众生万差的根机,因而显现种种的身和种种的法。使一切众生修习善根功德。如此,众生成为可以生起发心修行的始觉的智,即所谓缘熏习也。

    【详义】性净本觉的义,要之,第一,真如本觉其自体是不可言、绝思虑的,是消极的说明,即能言乃妄法空无。第二,真如本觉假言说来说明,自体隐然实在,成为诸法缘起之因,是积极的说明,即使吾等众生开悟的内因。第三,真如本觉若离无明妄法,到达悟界,是自利的说明,即八面玲珑、光彩陆离,发放崇高清丽的光辉。第四,真如本觉达到玲珑如玉的悟界,尽行映现万差的根机。于是发起救济的大悲,成为信仰的对象,成为使一切众生发起善根功德的外因,是利他的说明。更概括地比较此四义:第一是妄空,是消极的说明;第二是不空,是积极的说明;第三是体,是自利的说明;第四是用,是利他的说明。而第一与第三比较,第一是性德,是先天的;第三是修显,是后天的。又,第二与第四比较,第二是内熏,是个人的;第四是外熏,是万人的。又,第一、第二是体,是自性的;第三、第四是相,是离垢净。贤首大师称前二义为在缠的有垢真如,后二义为出缠的无垢真如。今图表之如下:

    其次,前随染本觉中所说智净相与不思议业相,和现在所说法出离与缘熏习相似。即智净相仿佛是法出离,不思义业相仿佛是缘熏习。其间有何等区别呢?《义记》中曾有详细说明,即前二者限于随染,乃就始觉而言;此二者限于自性,乃就法体而言。换言之,前二者限于能证的智,此二者限于所证的境。所以前者说智,说业;今者说法,说缘。虽有如此之差别,但其体只是始觉,即本觉,绝对平等的真如觉体。

    一〇、根本不觉

    生灭心的阿黎耶识中,有觉和不觉两义。觉之义已说毕,以下续说不觉之义。此处所谓不觉,即无明,即没有把真如看作真如的明智,却执着于妄法的不明的心。犹如觉有本觉和始觉,今不觉无明也分为根本不觉和枝末不觉。换言之,即根本无明与枝末无明是也。根本和枝末的分别如何?答曰:所谓根本不觉,是迷真的无明,是对于真而言的。所谓枝末不觉,是执妄的无明,乃执着于妄。所谓迷真的无明,是不知真如为真如的迷,好比不知东方为东方。所谓执妄的无明,乃言不知真如为真如的根本无明之心起动之时,成为阿黎耶识的迷心,随着渐渐惹起几多的迷妄执着,因此发生种种烦恼,造成业障,招致生死的苦果。约言之,是执妄以为实,犹如执东以为西,执南以为北。根本与枝末虽有如此之差别,但犹如始觉与本觉暂时差别而本来不二,此二者并非其体别。故《义记》中末(九丁)中说:“因无明而成妄心(根本无明),因妄心而起无明(根本无明)。”同中末(十五丁)又说:“因似生迷(枝末无明),因迷起似(枝末无明),二义一时,说有前后。”因此二者不但有别,乃一念同时起动,不前不后,只是说时有前后耳。盖无明妄法虽然本来无体,但今欲暂且假借体相关系而论述,使其理可以判明。即根本无明为体,枝末无明为相,有体之处必有相,有相之处必有体,乃必然之理。体相须臾不可离,本上垂下末来,末归结于本。此无异于说明迷界缘起之时区别之为粗细前后。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

    【要义】说根本不觉即根本无明时,先示其义,次说枝末之相,后述离觉无不觉。

    所谓不觉之义,乃言不知如实真如的法一。盖真如之理法,乃绝对平等的惟一相,而非差别相对之法。因此倘不了解真如平等惟一相,则为无明智,此即根本无明。好比不知东之为东,迷于方向。故不知真如之为真如,即不觉无明,此实为根本无明。还须知道,有不知真如者,却非发起根本无明者。其次,所谓相,乃起妄,由于不了解真如的理法绝对平等惟一相,于是发生不觉无明的妄念,以至引起业相、见相等三细六粗的念相。好比不知东之为东,因而执着于西、南、北的邪方向。此实为枝末无明。但现在是要说明根本无明,何以又说枝末无明呢?答曰:迷真起妄,乃一体的两用。虽然同是妄念,但由于对真或对妄,暂时分别为根本与枝末耳。有了迷真,起妄必然随从。故说明迷真的根本无明时,为欲指示其义的究竟,须述起妄的枝末无明。主要是欲使知道迷真的根本无明。然而妄念本来无体,故无有自己的体相。因此离本觉,无不觉的妄念。好比离正方无有邪方,离水无有波。

    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

    【要义】就离觉无不觉之义,作法喻合说。前文言妄念无自相,不离本觉。因此今举比喻。正因为有了东南西北的方向,于是使那些旅人误解东方为西方,而迷失路途。若离东的方向,便决无误解为西之理。又,因水而有波,若离水,便无波。今众生亦然。正因为有真如本觉,于是发生不知真如为真如的不觉之迷。若离真如本觉的体性,不觉之迷便无发生之理。

    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要义】因有不觉,故知真觉的存在。真觉具有等待不觉之义。吾等众生皆有情,故有不觉的妄想心。然因有此心,故能知道所谓真如的名目,又知道体相用三大的义理。此欲辨别真如本觉之为何物,欲用策励修行来显现它。但那些木石一般的非情物,因为本来没有不觉的妄想心,故无论怎样说述,也不知真如本觉的名义,没有显现它的由因。《义记》中说明这一点,言“妄中有起净之功”。其次,真如本觉是绝对平等惟一相,若不借用相对差别的不觉妄想之心,无法说明真如本觉的自相。故《义记》中说:“真有待妄之义”,实因真和妄的关系,犹美和丑的关系。有丑故显美,美因有丑而更美。

    一一、枝末不觉

    前言根本不觉乃迷真的无明,是对真的迷心;枝末不觉乃执妄的无明,是对妄的迷心。然二者非有别体,并非一念同时具足而可分前后的,只是说述时有前后而已。虽然,欲说明迷界缘起的现象,决不能没有粗细前后的区别。此粗细前后的区别,实乃说明缘起开发宇宙万有的过程顺序。盖欲说述迷界流转的开发的过程如何,必先发生不知真如为真如的根本无明,冲动真如本觉时,真如本觉微动,先成为三细,由此渐渐缘起开展,发生名为六粗的粗动,惹起几多迷妄执着,终至于罗列现在的现象,此为枝末无明。此枝末无明的三细六粗的九相,说明迷界流转的开发。此乃《起信论》特有的法相,叩尽真如缘起的玄底。以下当详细地顺次说明三细六粗(参照<序论>中所揭“法数配当图”)。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动,动则有苦。果不离因故。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要义】初示根本无明与三细之关系,次一一说明三细。

    真如之理法,乃绝对平等惟一相。不知道真如之理法乃绝对平等惟一相,则为根本不觉。因有此根本不觉,故真如本觉感到动摇,以致惹起枝末不觉的三细六粗之相。故根本不觉是本,枝末不觉是末。根本不觉是体,枝末不觉是体上的相。因此根本不觉和枝末不觉常常相应,因根本不觉而发生枝末不觉,因枝末不觉而发生根本不觉。无明与妄心交互相应,有须臾不可相离的关系。那么枝末不觉的微细的三细是什么呢?即无明业相、能见相、境界相是也。

    第一,无明业相,略称业相。关于业,《义记》中提出“动作”和“业因”二义。所谓动作之义,乃事物活动、动摇之意。由于有根本不觉,故在静止状态中的真如本觉即一心,遂呈动的状态。此初动之相名为业相,然尚无能所或主观客观的分别,完全是迷界中的原始状态。因此前文说这是心的初起或初相。既如此迷,何故又动呢?因为必须获得始觉而达到佛陀涅槃的境界,方能成为涅槃寂静而秋毫不动故也。其次,所谓业因之义,乃因果的关系。同于此发生动摇之因,故必然依照因果的理法,有因必有果,果不离因,遂至感到迷界生死的苦果。如此,动必有苦,所以对于苦果,初动为业因,故称初动为业相。

    第二,能见相,略称见相,又称转相。真如本觉既已动摇而有业相,遂一转而发生能见照的能缘的主观的作用。倘从开始时心不动摇,便无发生主观的见照作用之理。

    第三,境界相,略称现相。倘有主观的见照的作用,则能见照,于妄中显现客观的对象的境界相。倘离开了主观的见相,则客观的境界相随之而无。若用镜比喻业、转、现的三细,则镜面是业相;镜面有照物的作用,是见相;因有能照的作用,故映现万象,是现相。若把三细配合《唯识论》的四分,则业相为自体分,是能所不分、主客不对立的位置,见相是见分,现相是相分。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故。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要义】前已说毕三细,今续说六粗,最后结束三细六粗的枝末无明,归于根本无明。

    有根本无明,动摇真如本觉,于是发生三细之相,至于分别主观客观。既有了客观对象的境界相,便惹起对此的妄念分别,以至呈现六种相,即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业系苦相是也。

    一者智相。所谓智,乃分别之意。即不觉察以前的境界相为心内所现之法,而执著为心外的实在。若和以前的境界相相比较,境界相是心内所现之法,属于依他起的相分。虽说是境界相,不过是心内主观之物。但现在的智相,执着心内所现的相分,而实际是实在于心外之物,名为遍计所执。好比境界相是映于镜面的物象,智相则不知此物象之为虚影,反而执之以为实在,此乃细的俱生起的法执。

    二者相续相。前面的智相中发生的受憎等妄分别,是一时的,虽执迷未深,但一度生起的爱憎等的妄情分别,一念一刹那也不中止,故终于对于自己所爱好的境,觉得乐感,而对于自己所憎恶的境,觉得苦感。对爱憎的苦乐的妄念分别,相应不绝,相续出现,故名曰相续相。此乃粗的分别起的法执。

    三者执取相。由于前文的相续相,缘念苦乐的境界,经常住持固执执于苦乐之境,故执着益深,终至于发生我执,此名为执取相,乃细的俱生起的我执。

    四者计名字相。前述的虚妄执着愈益加深时,便在其上建立种种名字言句,设置美丑、怨亲等种种名称。加之在这些假设的名称之上,分别各种相。对美的假名发生爱念,对丑的假名发生憎念。此名为计名字相,是粗的分别起的我执。以上四种相皆为意业,在惑、业、苦的三道中,这是惑,乃我法二执的烦恼。

    五者起业相。由于前文的计名相,建立美丑、怨亲、受憎、苦乐等名称。寻问名称,听说是美,便起爱念;听说是怨,便起憎念。听说是梅子,便感到酸。取着愈烈,终于发动身口二业,至于造作善恶二业。此名为起业相,在惑业苦三道中相当于业。

    六者业系苦相。这是被前文的业因所系,于是得到苦乐的相。即既已造业,则依照因果必然的理法,必然受到相当的果报而轮回于生死中,把吾人束缚,使处在不自在的境界中。可知这在惑业苦三道中相当于苦。前文中三细六粗的枝末无明,是总摄一切染法的。然一切根本无明,都是由于不了解真如为真如而起的。如结合多种不同的枝末,归于惟一的根本,是何理由呢?因染法虽然多种不同,皆是无明中状态,无异于不觉中的差别相,犹如在暗夜中,一切物件尽皆呈暗相。

    【详义】上文已将三细六组的九相说毕。今概括地陈述其要旨。所谓三细,是阿黎耶识;所谓六粗,是分别事识,相当于第六意识。把阿黎耶识的心的状态解剖起来,实不外乎业转现的三细。显示现在吾人陷于迷的境界的心的状态的过程、顺序的,实为六粗。真如本觉绝对平等,乃宇宙的精神;阿黎耶识则为相对差别,乃个体的精神。宇宙精神怎样会变成个体精神呢?乃由于不了解真如绝对为真如绝对的根本无明之故。由于这根本无明,绝对平等的真如生起,发生微动,成为三细。既已发生微动,即离绝对平等,变成相对差别。因此三细的阿黎耶识完全变成了相对差别的个体的精神,形成了现在生存的一有情的主体。这个体的精神即一有情既已成立,便认识自我,迷界差别的现象愈益开发,呈现六粗的粗动的状态,变成分别事识的六识,以至生死流转,轮回无穷。

    把阿黎耶识和分别事识比较起来,前者虽然有三种相,但乃不可知的微细之物,非二乘凡夫所能窥知,故给与三细的名称。反之,分别事识乃可知的粗显之物,虽吾等凡人,亦得认识,故给与六粗的名称。但倘欲把九相一一地比较,则依照顺次,前面的是细,后面的是粗。此九相虽然都是迷界缘起的说明,但就大体而论,三细是空间的缘起,六粗是时间的缘起。

    照此表看来,三细为第八识,六粗为第六识,缺少第七识。关于这点,《义记》中提出“相从”和“不便”两义来说明。所谓相从,意思是说:末那为能执,赖耶为所执,故使能执的末那从属于所执的赖耶,并不别立。又,末那为能依,赖耶为所依,故使能依的末那从属于所依的赖耶,并不别立。其次,所谓不便,意思是说:黎耶限于真妄相合,然末那只与妄相应,而无和合之义,故在三细中不说。又,因外境而发生事识。然末那没有缘外境之义,故在六粗中不说。又,计内,则成为我的,属于三细;计外,则成为我所的,属于六粗,因此略而不说。后面又引证《楞伽经》中不说末那。要之,这在真如缘起的说明上,无其必要,故不另说第七的末那识。三细六粗的说明临终时,为了参考,关于八识的配当,将贤首《义记》、《净影疏》、《海东疏》的异同列表如下:

    一二、觉不觉的同异

    上文已就生灭之心,分别觉和不觉的两义,更在觉中分别本觉和始觉,在不觉中分别根本和枝末。今再述觉和不觉的关系,以了结生灭之心的段。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异相。

    【要义】觉和不觉,性质完全相反。真和妄、悟和迷、光明和黑暗、佛陀和凡夫,虽有差别,但同是一个生灭心中的两义,故其间当然有不可相离的密切的关系。对这关系之相,有二种看法:一是同相,二是异相。所谓同相,乃从真如绝对的本体上的看法,说觉和不觉二者完全相同。所谓异相,乃从生灭相对的现象上的看法,说觉和不觉有种种相异。

    言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如性相。

    【要义】所谓同相,是根据真如本体,达观觉不觉即染净诸法,认为尽皆同一相状。譬如种种瓦器,土瓶、茶碗、磁盆、钵子等,其形状与作用虽然各异,但皆同是由泥土的微尘粉制成。故从土字上说来各器皆同一。与此相同,无漏的种种业幻,无明的种种业幻,皆是从真如的体性上显现出来的相状,可说是同一平等相。所谓业幻,业是业用,幻是因缘所生之物,非实有,故曰幻。所谓无漏的幻业,无漏即本觉、始觉,为佛陀的业用,应众生的机缘而显现。即始觉本觉之相,即报化二身是也。换言之,就是说还灭悟界上显现的相状。所谓无明的幻业,无明即根本枝末,作为无明的业用,应因缘而显现,即三细六粗之相是也。换言之,就是说流转迷界上显现的相状。还灭与流转,悟界与迷界,其相状虽相异,但从真如本体观看时,完全是同一的。质言之,站在真如绝界上观看起来,善也没有,恶也没有,美也没有,丑也没有,幸不幸的区别也没有,佛凡的区别也没有,金殿玉楼和茅屋破窑,孝子慈孙和恶棍叛徒,皆无所异。其相状之差异,只是真如海中的妙波澜,即所谓“万紫千红总是春”也。对于微尘性相,对于真如性相,从缘起论看来,从实相论看来,其间有所差别。即从缘起论看来,性相乃性之相,器以土为性,土以器为相。器的相虽异,但还复到土性而看来,是同一相。从实相论看来,所谓性相,性即相,器中没有相异的性相,尽皆是土,无有改换。平易地说,土瓶茶碗,其性当然是土,虽说有相,土的相是同一的。

    是故修多罗中,依于此真如义故,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

    【要义】是故经中有依据同相之义而说的话,即言一切众生是不觉的,不觉是无体,因为不觉无体,故其体常住,不出真如之外。真如即涅槃也。犹如土瓶、茶碗,本来是土。《圆觉经》中说众生本来成佛,即此义也。这是就流转门无明的业幻而言的。其次,就还灭无漏的业幻而言,佛果菩提之法,本来性净,非修行可得之相。又,无论怎样悟,也不能新作出此相,毕竟是不可得的,非可新得的,完全是本来成就的。

    此处所言修多罗,是指何经?《释论》第四中说是指《文殊师利问经》。《元晓疏》中说是指《大品般若经》。《笔削记》中也说是《大品般若经》。又,《净名经》下卷弥勒章中,有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之文,但与菩提以下的文章不合。要之,这是取诸经之意,以证明同相之义。

    亦无色相可见,而有见色相者,惟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

    【要义】这是就上文而解除其疑难。上文言众生本来成佛,则吾等众生何以不放光明?答曰:现在是从真如本体上论述的。在真如本体上,原来没有长短方圆的形状,也没有红黄蓝白的色彩,无可见色相。又有疑问:前言在真如本体上无色相可见,但既有释尊的出世,有佛陀的接受光明,有感得报化二身的显现,何以说无色相可见呢?答曰:佛陀显现报化二身,只是随染业幻的所作,是随着众生的染心。而佛陀摄化的业用,只是对二乘示现变幻为化身,对菩萨示现变幻为报身而已。如此在众生心中变异显现佛陀的色相,是属于后面的异相门之义。这同相门的真如本觉的智体中,如吾等众生所见,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的色法,有形质的不空之体,都无有。何以故?真如的智相完全是无相,非吾等众生的妄念所能见故也。

    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要义】所谓异相是甚么意义?从真如本体看来,觉不觉和染净诸法,尽皆是同相。但从形状作用的现象的点上看来,是种种异相。譬如种种瓦器,土瓶是土瓶,茶碗是茶碗,随着其形状之差异,其作用亦不同,故无漏是随染幻的差别。始觉本觉的无漏法,本来自性清净,平等无差别,但随着众生的妄染,像幻化一般发生差别和变异。好比月亮本无差别,但其影映入千江万水中便生差别。所谓无明是性染幻的差别,无明本来迷于真如平等之理,其性质本来像幻化一样有差别。要之,无漏还灭之法,无明流转之法,染净二法,皆真如随缘而显现之物,是因缘所生之法,故实非别体,都是幻化之法。不过从显现的当体上观看起来,万象差别,尽是异相。

    如上所说,把觉不觉视为同相,是哲学上所谓同一原理;视为异相,是异别原理。而同相和异相不可须臾相离。同相的反面有异相,异相的反面有同相,无所乖戾,此即所谓调和的原理。

    一三、生灭因缘的意义

    上文已在生灭门中把第一生灭之心解释完毕。即所谓生灭之心,是对于真如不生灭之心,说明生灭之心的阿黎耶识。而此生灭心,是不生灭的如来藏心发动起来而成为生灭之心。故此中含有觉不觉两义,其觉中有始觉和本觉,不觉中有根本和枝末,明瞭地说明着悟界中的现象的状态,和迷界中的现象的状态。故在前段生灭之中,毕竟是阿黎耶识自体的说明。

    但在今后要说明的第二生灭的因缘中,因前段对于生灭之心的阿黎耶识自说明已经完毕,故将陈述不生灭之心发动而成为生灭之心的阿黎耶识的因缘,以及从阿黎耶识开发万有的因缘。盖生灭现象之法,不能独自发生,必有待于因和缘的和合。现在就要详说,由于何种因缘而发生不生灭之心,成为阿黎耶识,更从此识发展而显现万有。说明此生灭的因缘时,分为二段,初段说生灭因缘之义,后段说生灭因缘的体相。现在先说初段。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

    【要义】初释生灭因缘之义,先仅述因。所谓生灭因缘,上文<立义分>中有是生灭因缘相之语,今就因缘而广说。如前所说,不生灭之心发动,成为生灭之心的阿黎耶识的因缘,并且成为从阿黎耶识显现万象的因缘。盖因缘有两重,初为黎耶的心体,即真如,有不变之义;同时发动起来,有不守自性的随缘之义。此随缘真如即为生灭之因,熏染于真如中而动摇起来的根本无明,即为生灭之缘。由于这因缘凑合,发生三细的阿黎耶识,此为第一重的真妄因缘。后来,根本无明是诸染法的根本,此为生灭之因。外面的妄境界撼动识浪,此为生灭之缘。由于此因缘凑合,以至从阿黎耶识发展万象,即产生六粗。此为第二重的妄因缘。此两重因缘中只有三法,真如是惟因,妄境界局限于缘,无明倾向真如,则为缘;倾向境,则为因。

    吾等众生由此两重因缘而生。因此称为生灭的因缘。换言之,可说是众生发生的因缘。今说明此义:所谓迷界众生究为何物?答曰:无他,是依于阿黎耶识的心体即真如而转起的、迷妄的五意和执着的意识,这便是众生。盖五意和意识,乃迷的心的状态,在这上面让识人格而名为众生。名称虽异,物体本来同一,所异者只是或约于法,或约于人而已。如此,就和受众多的生死故名众生的通常解释相反,现在是把迷妄的诸识的集合命名为众生。这是《起信论》特别的解释法。

    此义云何?以依阿黎耶识,说有无明。

    【要义】就生灭因缘之义,前文仅说因,今并举因和缘。前文说,黎耶的心体起动而作成众生。此义云何?因阿黎耶识而有无明故也。详言之,此处所谓阿黎耶识,乃是总名。真如和无明乃总中的别义。现在虽举阿黎耶识的总名,其实是指前文所说的心,即黎耶中的真如,此为生灭之因。而黎耶识中的无明,乃生灭之缘。由此因缘转成意和意识。然则此说相当于前文所说的第一重真妄因缘。

    【详义】上文说过,因真如而有无明,因觉故有迷,因如来藏故有生灭心。但今将说因阿黎耶识而有无明,换言之,前文说因真如而有无明,现在说因黎耶而有无明。但于此不能无疑。因《义记》中提出三义而说明,而以第三义为正意,明言根据真如缘起之义,故略去前二义,而略说第三义。这是分为未起和已起而说明。首先,照未起的即时间的缘起的论来,说由真如而有无明,此即由真如无明的因缘发生黎耶。宇宙万有皆以真如为体,发挥真如缘起的特色。法相宗说由第八赖耶本体缘起万有,蒙受真妄别体之难,对此大有差别。又,照已起即空间的实相的论来,真妄和合既已发生黎耶,故言因黎耶而有无明。盖真如是无始无终的,故尚未发生黎耶,无明只有因真如之义。若夫真妄和合生黎耶,则黎耶为总,真如和无明为黎耶中的别义,故无明由于黎耶也。从此点看来,便不会蒙真前妄后之难,可说是真妄同时的。又,黎耶和无明有互为因果的关系,一旦断绝无明,便不会再迷,此义亦可证明。这便可扫去悟后再迷之咎。故此未起、已起的二名相依,始尽真如缘起之义。故只有前后交互而言,始无差异。

    如上所述,因真如而有无明,因黎耶而有无明。要之,所谓因真如而有无明,乃无明发动真如而生黎耶。是在别的黎耶上说明竖的缘。所谓因黎耶而有无明,乃总的黎耶,是横的实相的说明。此时真如和无明是黎耶中的别义。如此说明,虽分竖的横的和前后,但本来真如是无始无终的,是无始的存在。无明是无始有终的,断绝时虽归于全灭,但就其始而论,真如存处必有无明,决不是论其前后。然真如与无明存处必有黎耶,本来是自明之理。因此真如、无明、黎耶三法,是本是无始的存在,是同时因果关系。故三法是一念同时的存在,只是说的时候有次第前后之别而已。即或者在时间的缘起上说,或者在空间的实相上说。如此说明,已叩尽真如缘起的玄底。

    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一者,名为业识,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二者,名为转识,依于动心能见相故。三者,名为现识,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于色像。现识亦尔,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四者,名为智识,谓分别染净法故。五者,名为相续识,以念相应不断故。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复能成熟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未来之事,不觉妄虑。

    【要义】意和意识转起之中,先说五意转起的次第,次广释五意。前文说众生所生的因缘,又说所谓众生便是意和意识的转起。因此现在要说明五意转起的次第。首先说“不觉而起”,这是真如的觉体由于无明之缘而起动,名为“业识”,乃前三细六粗中的业相。其次,所谓“能见”,乃与真心起动同时,发生见照的主观作用,这是“转识”,即前文的能见相。所谓“能现”,与发生主观作用同时,出现客观的境界,这是“现识”,即前文的境界相。所谓“能取境界”,乃认识境界,分别外界的实在,这叫做“智识”,乃前文的智相。所谓“起念相续”,乃言误认前文的心内的虚影,以为是外界的实在,便执着之而起分别妄念,念念不断,此名为“相续识”,即前文的相续相。此五者名为五意。所谓意,《义记》中引用《摄论》,说有能生和依止之义。就同此从业识发生转识、从转识发生现识一样,前能生后,故有能生之义。又同转识以业识为所依、现识以转识为所依一样,后以前为所依,因此有依止之义。以下一一广释五意。

    第一,业识,乃言以根本无明之力为缘,不觉察真如之为真如,于是真心起动。

    第二,转识,乃言真心起动,发生业识,便有主观的照见作用。

    第三,现识,乃言有了主观的照见作用,于是,出现客观的一切境界。犹如镜面映现万有的色缘,即到达色声香味触的五尘之境,照样映现在主观上。但主观和客观毫无前后的区别,又一切时间皆不断绝,任运自然,以五尘的虚境为始,常常显现一切境界。这是在阿黎耶上的,和六七两识的有时断灭不同。

    第四,智识,由于不知道境界映现于心内的虚影,遂至分别孰染孰净,这是细的俱生起的法执。

    第五,相续识,因法执的妄念长久相续不断,故名为相续识。今举示此识的势力功能:就业而言,住持过去无量等的善业恶业,不使失去;就果报而言,对于因业,在现在未来,使恶业中苦报成熟,使善业中乐报成熟,使无因果差等。最后,就境而言,对现在已经经过的事实,忽然不择时而念及,对未来之事,在不觉中作妄想,发生烦闷。此等皆是此识的粗的分别起的法执。或者可作如此解释:住持业和果,是前三识的功能;妄想分别后来的境,是后二识的功能(参照<序论>中“法数配当图”)。

    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

    【要义】结束上文所举五意的诸现象,归根于一心的本源。真如被无明所动而成为业识,展开能见能现的二相,一为主观,一为客观,于是成为阿黎耶识,于是认识映现于黎耶识上的虚影的客观,分别其为心外的实在,以至此念相续,这便是我等现在正在认识的欲、色、无色的三界。是故此三界乃虚伪之物,只不外乎从真心造作出来的。因此若离一心,便无六尘的境界。详言之,认识显现于业识上的转识之前的现识,即虚影的境界,其实就是妄执外界中的色声香昧触法的六尘的境界。故倘离去本来的一心,则无六尘的境界。此理自明。

    【详义】三界是虚伪的。《义记》中释虚伪二字,说虚是似有,伪是实有。因此,将此论配合《唯识论》的三性,则虚的似有为依他起性,伪的实有为遍计所执性。在唯识法相宗中,圆成实性乃真如凝然不作诸法,以宇宙的本体的第八阿赖耶识为依他起性之物。因此,由此变现的万象依他起之法,亦被认为真实,只将误认万象依他起之法为心外的实在的遍计所执之法指为虚伪。在那蛇绳麻的比喻中,说圆成实性的麻,本来是真实的;依他起的绳,也是真实的;只是误认为遍计所执的蛇,是虚伪的。但在《起信论》中,遍计所执的蛇自不必说,连依他起的绳也认为是虚妄的。何以故?阿黎耶识既已因真如为无明所动而显现,则本来是妄法,因此,从阿黎耶识开发的万象,必然尽是虚伪,只有一心真如是唯真实故也。此实由于真如缘起论与赖耶缘起论立脚点相异之所致。

    此义云何?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

    【要义】对于上文的三界唯心之义,有所疑问,今解释之。虽说三界是唯心的,但客观的万象境界现今存在,开眼即见山川之形,开口即尝甜酸苦辣之味,侧耳便闻万籁之音。此义如何?答曰:一切诸法,皆由于真心起动,除此真心以外,一无所有,因此说三界唯心。然则此真心如何显现山河大地呢?答曰:从妄念发生。即从无明而起转、业、现的妄念,再由此开展万象。三界唯心,故吾人见心,而不能见心以外之物也。与此相反的如何?答曰: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认识心以外的万象,乃妄念妄想之所致,即认识显现在现识上的虚影,其实只是误认为心外的实法。离开了心,何处还有万象?毕竟不过是自心分别自心而已。若能了解一切分别不过是自心分别自心之理,则心外的实法即便消灭,而成为三界唯一心。若能达得三界一心,则就同眼不见眼,刀不切刀,指不指指一样,心亦不见心,因此心相无可得,即主客能所完全泯亡,即一心平等一相。

    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要义】结束上文,指示唯心的显现。吾人既认识心外之境,须知此不过是显出在现识上的虚影。可知世间的山川草木日月星辰等一切境界,皆由众生的根本无明和业识、转识等妄心而住持。是故一切境界万象之法,好比映在镜中的不得捕捉的非实体。疑问说:既云非实体,则宛然显现的诸法究为何物?答曰:只是唯心的虚空。其实一切生灭之法,只是显现在此真心上的虚妄的影像,何处可求其体?然则何以知道此等诸法为虚妄?皆由真心为无明所动而生起,则生种种法。若无明消灭而还归于心源,则种种生灭诸法皆消失,不留一些残影,只不过是虚妄而已。要之,一切境界乃唯心之法,并无别体。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著转深,计我我所,种种妄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识,亦名分离识,又复说名分别事识。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

    【要义】既已说明意,续说意识。所谓意识,就其体而言,与前五意并无分别,完全是同一的识。令为说明此义,举示第五识,即相续识也。只是前者为细的法执,今者为粗的我执。此不过是五意愈益向下堕落而发展。若以此配合九相,则恰当于第六执取相和第七计名字相。延长起来,亦合于第八的起业相。诸凡夫起智识、相续识,不知扫除它的方法,取用执着,愈益转深,因此计度我有身,我有。所有物,种种妄执,随事事物物而攀缘,以此为实境,终至于妄执分别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之境。此即名为意识。即因前五意而妄为分别之识,故名为“意识”。此识作用分离,由于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各各分别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故亦名“分离识”。又因分别去来内外等种种事相,故又说,亦名“分别事识”。此识因何而生?见爱的两种烦恼由于受业转现的阿黎耶识的熏陶,使此意识增上生长。此所谓见爱烦恼者,见烦恼是在见道上断惑,乃言昧于真理;爱烦恼,又称为修惑,亦称为思惑,是修道,是在修道上断惑,乃言昧于事法。要之,前者昧于理,后者昧于情。因此前者又称为迷理之惑,后者又称为迷事之惑。迷理之惑易断,迷事之惑难断,即所谓“见道顿断如破石,修道渐断如藕丝”也。

    【详义】在上文五意及意识的说明中,瞭解此等诸识之体全然一致,但是虚妄之法。而在唯识法相宗中,主张八识体别,然非虚妄之法,与此说相反。又,小乘家立一意识,然亦非如成为实法的“六窗一猿”。

    其次,前文不觉中说明的九相,对现在所说的意和意识比较起来,现在的意相当于九相中的前五相,意识相当于后三相。前文详细分别为三细六粗,现在则分为意和意识二者。前文详述真如起动的相状,换言之,即按照秩序地举示吾人流转于迷界以来的状态,现在则按照秩序地举示吾人由于真如起动而发生的因和缘。然则前文中都是相,现在的都是识。这意义明白地表示出了。

    现在是就生灭的因缘,说明真妄的关系。故唯心说最明晰地表示着前面的九相段和后面的六染段,用无明妄法说起,又用无明妄法结束,故可说是唯妄说。《起信论》是唯心说还是唯妄说?九相段在觉和不觉的两义中,单就不觉的一法而说明流转的次第,六染段则说明消灭不觉的还灭的次第,只限于说明不觉的一局部。但现在是就觉不觉即真妄的关系而论述其因缘,是绵亘于全局的说明。在全局的说明中鼓吹唯心说,当然是《起信论》的本意,并非用局部的说明来冒称全局。然唯心说不仅是《起信论》的主张,实乃真如缘起论的根本的立脚地。如果欲说真如缘起论,则不外乎此意。并且还须知道:如华严一乘家所主张的法界缘起论,其根源也是由此发生的。

    一四、生灭因缘的体相

    上文已说明缘起之义,以下须解释所依的因缘的体相。作为生灭因缘的体相的要素,共有三种:一者,自性清净的真如,即缘起甚深之因;二者,无明即缘起甚深之缘;三者,染心即妄心,乃缘起甚深之相。由于此三要素,而开展染净的缘起,形成宇宙万有。前文说述生灭因缘之义时,是就流转门而说明;现在要说明缘起甚深的要素,须就还灭门叙述。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觉。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证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惟佛穷了。

    【要义】缘起甚深的体相,非凡夫二乘所知,只有佛能知。无明熏习真如所起的业转现的三细的阿黎耶识,非凡夫所能知,非二乘的智慧所能觉。盖阿黎耶识是第八识,二乘只能知道到第六识为止,故第八识到底非其分,何况凡夫。若论菩萨,从十信的初位的正信修养起来,在十信的满位即初住位上发大菩提心,在十住、十行、十回向的三贤位上观察,依稀仿佛知道真如的妙相。倘达到了能证法身真如之理的初地,则能知少分的阿黎耶识,然后渐渐多知。即使到了菩萨究竟地的等觉金刚心,因尚有根本无明残留,亦不能尽知。只有妙觉果满的佛陀才能穷尽地了解。

    何以故?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明所染,有其染心。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是故此义惟佛能知。

    【要义】陈述缘起甚深的体相惟佛能知。黎耶的本体的真如心,本来自性清净。缘起的因也清净,但存在着无明即缘起之缘。被这无明所熏染,于是生起阿黎耶的染心。染心一起,自性清净的真如的本性是否完全变更呢?答曰:否,是常恒地清净不变的。好比把清净无垢的宝玉放置在暗中,虽然无由认识其清净,但这宝玉决不变质。可知因缘和合而起染心,而不改变自性清净的本性。乃缘起的妙相,惟有佛陀能证知。

    所谓心性,常无念故,名为不变。

    【要义】在缘起的三要素中,先举真如,陈述其心性不变。承接心性和前文的是心,即真心的本性虽然常与有念相应,然而是无念的。换言之,虽常与妄念相应,但其自体本性常常清净,毫无变更,故名为不变。

    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

    【要义】次说无明发生的理由。这一段是说明无明的起因的要点。据前文,既已了解根本无明受熏染而起动真如本体,于是成为阿黎耶识,但不曾说及根本无明的起因,所以现在必须明示。即所谓根本无明的起因,在于不通晓一法界即真如之所以为真如之故。换言之,由于对绝对无限平等不变的真如一法界,发生相对差别之见。好比说,迷失方向是因何而来?乃因不知东之为东、西之为西而来。今此亦然,乃因不知真如之为真如而来。此根本无明直接迷惑于真如,故极为微细,尚无心王、心所相应之别,亦无能所主客相应之别,因名为“心不相应”。此根本无明极为细微,故乃一切妄染的根源,并非另有妄染之法而以此为本。因此这无前之义很显明,叫做忽然起念。《璎珞本业经》中称之为无始的无明。故可知所谓“忽然”,乃表明无始无前之义。听到忽然二宇,好像是说突然而起,但决不是时间的意义,只是表示无始无前。要之,真如乃无始的存在,由真如而起的无明也是无始的存在。

    染心者,有六种。云何为六?一者,执相应染,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二者,不断相应染,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三者,分别智相应染,依具戒地渐离,乃至无相方便地究竟离故。四者,现色不相应染,依色自在地能离故。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依心自在地能离故。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依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能离故。

    【要义】举示染心,陈述缘起之相,分为六种。第一,执相应染。此乃前九相中的执取相和计名字相,相当于粗的我执。是怎样的位呢?讲到远离而不现行,则是声闻、缘觉二义既已解脱三界见思之惑的无学位,即罗汉,即信相应地,信根成就而不退失,乃十住以上的地位。

    第二,不断相应染。此乃九相中的相续相,相当于粗的分别的法执。其位如何?说它是究竟离,则在信相应地即十住以上的三贤位,修学断绝它的手段方便,渐渐舍去,就名为净心地,到达发起无漏清净之心的初欢喜地,即初地之位的菩萨是也。

    第三,分别智相应地。此乃九相中的智相,相当于细的俱生的法执。其位如何?说它是究竟离,则是具戒地,从具有摄律仪、摄善法、摄有情的三聚戒的第二地开始,渐渐离舍,乃至成为无方便地,于修习空无相观还须应用方便的第七地的菩萨是也。

    第四,现色不相应染。此相当于九相中的境界相。其位如何?说它能离,则是色自在地,乃在客观的色法中得到自在的第八地的菩萨。在此位中,深达唯心之理,知道心外的境界尽是唯心所现,故能在一切色法中获得自在。莫说能将瓦变作黄金,即变作真实的鱼米,或显现众宝庄严的净土,也属可能。

    第五,能见心相应染。此相当于九相中的见相。其位如何?若说其能离,是心自在地,在主观的心上获得自在。自心自不必说,是他心通也能得到的第九地菩萨。

    第六,根本业不相应染。此相当于九相中的业相。其位如何?说到其能离,是菩萨地。由于因位已满,得入果位的佛陀如来地,故能完全远离。

    【详义】六染对于能断的净,是接近于所断之惑,所以都名为染。初三染是第六识相应之惑,后三染是第八黎耶识相应之惑,从粗次第到细也。所以初三名为相应染,后三名为不相应染。即所谓相应,乃心王与心所相应,意思是粗杂的惑。所谓不相应,乃心王与心所不相应,是微细的惑。盖断惑的顺序次第,是从粗者及于细者,犹如在始觉的四位之下断四相之惑一样。好比洗涤秽物时,粗的秽可能很快地除去,但细的污点不容易除尽。如今亦然,从粗者开始断,渐渐及于细者。然断惑的原理,粗惑用劣弱的智慧来断,细惑用优胜的智慧来断。因此开始用二乘及三贤位的智慧来断,其后用地上的菩萨的智慧来断,终而至于佛果。关于断惑,都要修唯识观,即开始在二乘、三贤位上,修习唯识观中的人空观,断我执。但三贤位须修习唯识观中的法空观的方便,初地以上正确地修习法空观,断法执,但到第七地为止,出入于观,故用有分别的方便加行而入观,所以论文中称第七地为无相方便。从初地以上到七地为止,都是方便,但只在终了时名为方便。第八地以上入出于观,任运无功用地修习,故名为方便地。要之,六染是说明从粗到细断惑的顺序次第,是关于还灭门的。

    其次,前文说明三细六粗的九相,以及五意并意识,现在要同六染比较对照。第一,三细六粗、五意六染,是《起信论》中的法数。都是不可忘却的要点。第二,六染相当于九相中的前六相。即前三染可配合六粗中的前三粗,后三染可配合三细。又可知该当于五意及意识。第三,九相和五意是从细到粗的顺序,六染则是从粗到细的顺序。第四,九相说明吾人迷妄起来的顺序,即心性起动的过程,五意和意识则陈述吾人在迷中的因缘,即心性起动的因缘。现在的六染,是把如此缘起的迷妄的染心用菩萨的穷行实践来次第断破。第五,九相五意如此从细到粗顺流地向下堕落,故为流转门,六染则从粗到细逆流地向上开悟,故为还灭门。第六,九相中的业系苦相,是三界的苦报,故其结果是非可断的。但现在的六染,是招致苦报的原因,故非可配合的。又,九相中的起业相,应属于招致的原因,但不是惑,故不可配合六染。第七,始觉的四位,虽然也是关于断惑的,但这是始觉的分类,以说明位次为主眼;现在的六染则是专门关于断惑论的。第八,要之,九相五意是详述生灭流转的相状及因缘,六染是说明转速开悟的顺序次第。可说是叩尽解脱论了(参看<序论>中的“法数配当图”)。

    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要义】自此以下,是就前文重新说明其要义,先说根本无明的治断。关于六染,即枝末无明的断灭,已有说明。但关于根本无明的断灭,尚未说明其顺序次第,故今续说:不了解一法界真如之为真如的根本无明,从信相应地即十住位观察修养,学习断破之法,从净心地即初地一分一分地离开无明,以到达佛果如来地,究竟脱离,完全断惑。盖其断灭之法,与前六染相同。然根本治灭的原由,是六染无一不依据无明之故。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依净染差别,而知相、缘相同故。不相应义者,谓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同知相、缘相故。

    【要义】次说相应与不相应之意义。六染之中,前三染称为相应,后三染称为不相应。所谓相应,乃言物有二个,故曰相应,是粗方;所谓不相应,则反之,是细方。相应之义是“心和念法”,即心是心王,念法是心所,两者相异,然心王净则心所亦净,心王染则心所亦染。能缘的知相和所缘的缘相,两者常一致,故名相应,又,“心念和法,”即言心念乃能缘之心,法乃所缘之境。此时能缘的心念和所缘的境,虽两者相异,但随着能缘主观的染净,所缘客观也显出染净。主观的知相和客观的缘相类同,故名相应。即第一王数释,第二心境释也。

    其次,说不相应之义,“心即不觉”,即不离真如之体的不觉。六染中前三染,是业转现三细的阿黎耶识之上再加妄心。故王数虽相应,但后三染是业转现的阿黎耶识,无明接近真如,极为细微,故无心王、心所之别。无心王、心所之别者,焉有主观的知相和客观的缘相别呢?无别则不论染净类同,故名之为不相应。又,“心即不觉”,即不离真如的不觉无明,其体非与妄心别异,然极为细微,故不与外境相应,心与境不相对,则焉有主观的心的知相和客观的境的缘相二别呢?无别则不论染净类同,故名之为不相应。即第一王数释,第二心境释也。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要义】次陈述染心名烦恼碍,无明名智碍之理。所谓染心的意义,即上述的六染心也。今名之曰烦恼碍。所谓烦恼,乃烦扰恼乱之义。它妨碍证

    实湛然寂静的真如平等之理的根本智(或称为真智、证体智、如理智、实智),勿使生起,即障碍智净相也。烦恼,即碍的持业释,又名烦恼障。其次,所谓无明之义,即根本无明也,今名之曰智碍。无明之体无智而昏迷,故能障碍世间的自然业智。所谓自然业智,乃对自然发生业用的智慧,即于证实真如之后,佛应世间的差别界而济度众生的智。无明妨碍此智(对于根本智,称为后得智,又名俗智、起用智、如量智、权智),勿使生起,即障碍不思议业相者也。这是智之碍的依主释,又名所知障。

    此义云何?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违,故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智故。

    【要义】对前文说明有疑难,今解释之。前文说染心碍根本智,无明碍后得的自然业智。此乃染心碍向着粗的自然业智,无明碍向着细的根本智之理。现在与此相反,则甚可怀疑。此义云何?先就染心而言,染心即六染,故后三染是何黎耶识。此黎耶识有主观的能见和客观的能现,迷妄地在此客观的能见上采取前三染的境界。因有此主客能所的差别,故障碍了湛然静寂的平等的根本智。次就无明而言,一切世间的生灭差别法,其本体的真如也常常寂静,无起动之相。然根本无明不知觉它,迷妄地采取境界,遂有主客能所的差别,违背湛然寂静的真如法性。若能随顺法性,则能知世间一切的境界。只因不随顺法性,故不得知道世间一切的境界,所以说障碍自然业智。

    一五、生灭的相状

    在说生灭门时,既已说明生灭之心、生灭的因缘,故以下陈述生灭的相。所谓生灭的相,即生灭因缘的相状,乃在前述的九相六染中分别粗细。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粗与心相应故。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

    【要义】先就生灭的相状分别为粗和细二者。所谓分别生灭之相,乃承接前<立义分>中是心分别因缘相的一个“相”字,而广泛地加以说明。即分别生灭相状有二种,一为粗,乃六染中的第三染,是六识位,故心王、心所相应,是凡夫也能认识的粗显。二为细,乃六染中的后三染,是阿黎耶识,故心王、心所不相应,是只有佛菩萨能知的细微之相。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要义】更就人而分别前文的粗细。即前文是单的粗细,今更细分之为复的粗细。粗中之粗是第一染,乃凡夫的境界。此所谓凡夫,也是二乘、三贤位。粗中之细是第二染、第三染,细中之粗是第四染、第五染。此二者是到达十地菩萨方能知道的境界。细中之细是第一染,是惟佛能知的境界。图示如下: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谓依因、依缘。依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

    【要义】前文就人而分粗细,今说明粗细之所依。欲说明其所依,须先说流转门。此粗细二种生灭,是以何物为所依之因生起的?是根本无明熏习真如本体而生。即因有根本无明,故发生三细;因有三细,发生粗心。然则无明熏习可说是粗细的通因。若更欲详究因和缘,则无明为因,境界为缘。即由于无明之因而发生三细的不相应心,由于境界的缘而发生三粗的相应心。

    若因灭,则缘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要义】前文顺就流转门说,今逆就还灭门说。根本无明之因灭,则依无明而起的境界亦灭。这是通灭之义。更详言之,三细是依无明之因而起的,故欲灭无明之因,三细不相应之心亦应灭。又,三粗的染心是依境界之缘而起的,故欲灭境界之缘,三粗相应之心亦应灭。通常,还灭是从粗到细的顺序,现在则是从细到粗的顺序,此点必须注意。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以水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若心体灭,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以体不灭,心得相续。惟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要义】对于前文灭之义有所疑问,今解释之。问的是关于心体、心相同一门有疑。即言无明灭则不相应心与相应心皆灭,则何得众生相续?倘说无明不灭、众生相续,则何得言究竟灭。答语之意,是由于认为心体、心相同一,故生此疑。若知道心体、心相非一门,此疑即可消释。即所言灭者,只是心相灭,非心体灭。好比风动水而生波,若水灭,则波无所依止,即当断绝。只因水体不灭,故波相续。只因风灭,波即随之而灭。但此非水体之灭。无明亦与此相同,心体动而生众生,若心体灭,则众生无所依止,亦应断绝。但因心体不灭,故得心相相续。只因痴无明灭,故心相亦随之而灭。但此非本觉真心的智体灭。

    一六、熏习的四法

    上文已说明生灭之心、生灭之因缘、生灭之相,指出真如、无明、黎耶三法互相关联而开发宇宙之义。《义记》中总称之为染净生灭。对于这染净生灭,染净互熏;所谓染净互熏,是阐明净的真如如何利用染的无明而发生净法,染的无明如何利用净的真如而发生妄法。分为三段:第一,熏习的四法;第二,染净熏习;第三,净法熏习。今先说熏习的四法。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云何为四?一者,净法,名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三者,妄心名为业识。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

    【要义】熏习的要素虽为染净二法,但今将染法分为三种,故共有四要素。

    复次,迷界中的染法的流转,和悟界中的净法的还灭,如何能开发生起而不断绝?此乃由于染法净法互相熏习。所谓四种法,第一为真如,此名为净法熏习或真如熏习。就是说,真如净法之力强,能打消无明染法,开展悟界诸现象。第二为无明,此名为无明熏习,乃一切染法之因。第三为业识,此名为业识熏习,广义地说,这是妄心,通于业识并事识。今就其妄心的根本而举示业识。第四为六尘,此名为妄境界熏习,乃迷心的对象的六尘之境。此四者,总称为染法。染法之力强,则熏习真如净法,于是成为真如的起动,能惹起迷界诸现象。然此四要素,概括地说,开头的一者是觉,以后的三者是不觉。不觉如何分开而为三?因为,真如净法虽然本来一味平等,非可分开,但染法不觉本来自性差别;为一切染法之因的无明亦然,故今暂且大别为三种。又,染净二法共述不断之义,乃仅就此一期而言,实则净法是无终的,故不断;染法是有终的,故有断。

    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此亦如是:真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无明染法,实无净业,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要义】所谓熏习,熏字有剧发和与力二义,习字有数习和近习二义。要之是说,某物起一种作用,屡屡刺激他物,或惹起结果。更平易地说,乃“熏透”之意,与同化、感化之意大略相同。此时势力强大的一方称为能熏,势力弱而受熏的一方称为所熏。古人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同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俱化矣。此言正可说明善恶熏习之义。然泛论熏习,有习熏和资熏二种。所谓习熏,乃从内生起,熏及心体而惹起染净。所谓资熏,乃从外生起,与妄心、六尘及见思的烦恼相资。

    【要义】上文说熏习的四要素,今续陈熏习之义。所谓熏习,好比世间的衣服,本来并无香气或臭气,只因用香或臭来熏习,于是发生香或臭。犹如僧衣有抹香,医师之衣有药香,厨师之衣有鱼臭是也。今亦如是:真如本来是清净的,但因由熏习,故有染相。无明本来只是流转的业用,但因由真如熏习,故生清净的业用。

    【详义】上文已说明染净二熏的起点的要素中有四法,今将此四法图示如下:

    一真如……………………净法……觉

    二无明……染因………┐

    三业识……妄心………┼……染法……不觉

    四六尘……妄境界……┘

    又,在染净二熏中,染法熏习以无明为起点。无明之力强,给真如以染熏,取向下的流转形式,遂至显现迷界的现象。又,净法熏习以真如为起点,真如力强,给无明以净熏,取向上的形式,遂至显现悟界的现象。其关系如下:

    染法熏习……(无明→真如)……向下的流转……迷界的显现

    净法熏习……(真如→无明)……向上的还灭……悟界的显现

    又,就熏习之义而论性相二宗的异点,则在性宗《起信论》中,主张真如缘起论,说真如熏习之义。但在相宗《唯识论》中,主张赖耶缘起论,建立真如凝然不作诸法,不容许真如熏习之义。即在《唯识论》中,建立能熏的四义(有生灭、有胜用、有增灭、和合性)。真如自不必说,第八识亦无能熏之义。只有七转识及相应的心所有能熏之义:又建立所熏的四义(坚住性、无记性、可熏性、和合性),仅以第八识为所熏之法。故今再就此所熏和能熏而详述其异点如下:

    首先,关于能熏,第一,《唯识论》建立有生灭之义,认为在不生灭无为法的真如中,无能熏之义,然《起信论》贯通有为、无为,容许能熏之义,认为不生灭无为的真如中有能熏。第二,《唯识论》建立有胜用之义,像第八识的无覆无记性而无善二性的胜用者,无能熏之力,认为有能熏之力的是前面的七转识,然《起信论》容许八识皆有能熏之义。第三,《唯识论》建立有增减之义,认为能熏局限于因位,不通果位,果位是佛佛平等,圆满具足,无增无减,故无熏习之义,然《起信论》贯通因位、果位,建立能熏之义。其次,关于“所熏”,第一,《唯识论》建立坚住性之义,认为像前七转识那样有间断者,无所熏之义,然《起信论》容许之。第二,《唯识论》建立无记性之义,认为善染法无所熏主义,然《起信论》容许之。第三,《唯识论》建立可熏性之义,认为自性坚实的真如无所熏之义,然《起信论》建立真如随缘之义,容许所熏之义。第四,《唯识论》把所熏之义局限于有为,局限于有体,《起信论》则主张贯通于无为,贯通于无体的无明。

    一七、染法熏习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起,现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著,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要义】先略说染法熏习。所谓染法熏习,以染法为能熏,净法为所熏。因此惹起染法流转的诸现象,相续不绝,即先行无明熏习。无明的存在如何?因依真如之法,故一切染法的第一原因的无明存在。既有无明,则此无明直接熏习于真如。清净的真如受无明的熏习而起动,即成为业识的妄心。妄心一起,则妄心熏习实行。一有妄心,即还归而直接熏习无明。于是无明益益增长,以至于不了解真如之法,转识、现识等更加黑暗,不觉无明之念起,终于显现妄境界。妄境界一显现,于是妄境界熏习实行。此妄境界成为染法之缘,更从外熏习于业识的妄心,于是妄心益益增长,生起智相、相续相的法执的妄念和执取相记名相的我执的取着。由于此惑,造出起业相的种种业,由业发生业系苦相的心身的苦报。

    无明→妄心→妄境→法执→我执→造业→受苦

    ↓/↓/↓/(注:/应为向右上的箭头符号。)

    真如无明妄心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念熏习,二者,增长取熏习。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生灭苦故。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故。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二者,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要义】前略说染法熏习,今广说之。即在妄境界、妄心、无明的三熏习中,各分为二种,详说熏习之相。

    略说染熏习时,限于无明、妄心、妄境界而说明。今则限于逆转而陈述,即最后的妄境界熏习有二种,第一,所谓增长念熏习,乃依靠境界之力,使法执之念增长。第二,所谓增长取熏习,乃依靠境界之力,使我执的取着增长。其次的妄心熏习有二种,第一,所谓业识根本熏习,乃业识的妄心受根本无明的熏习,使三乘的圣者受变易的细苦,就是使阿罗汉(声闻)、辟支佛(缘觉)、一切菩萨虽已脱离分段生死而还受变易生死。第二,所谓增长分别事识熏习,乃粗的妄心受枝末无明的熏习,能使凡夫受分段生死之苦。初头的无明熏习有二种,第一,所谓根本熏习,乃根本无明受真如熏习,成为业、转、现的三细阿黎耶识。今单举初头之一,称为业识。第二的所谓所起见爱熏习,乃枝末无明的见爱受黎耶的心体的熏习,成为分别事识,即第六意识。

    一八、净法熏习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取不念,乃至久远熏习力故,无明则灭。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以无起故,境界随灭。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要义】净法熏习,以净法为能熏,染法为所熏,所以陈述惹起净法还灭的诸现象,相继不绝之理。即先行真如熏习,真如法作为本觉而存在于烦恼妄念中,故能熏习无明。真如因有熏习于无明的因缘力,故在烦恼妄念的心中厌生死之苦,求涅槃之乐。《义记》中称此为本熏。此妄心中若起厌求的因缘,则妄心熏习实行,此厌求之心立刻反熏于真如。《义记》中称此为新熏。

    如此,知道自己的本性是唯心无境的,具有如来藏无量功德(十信)。知道真心为无明所妄动,成为业、转、现的三细,心外别无境界(十住)。知道作为远离之的方法而修习唯识观等(十行)。更进一步,知道如实的心外的实境(初地)。以种种方便,起真如随顺行。此行乃真如无相之行,故无所取,无能念,无念无相(二地以上)。遂成为地前一大阿僧祗劫、地上二大阿僧祗劫的久远劫的熏习力。

    因此根本无明即灭。由于根本无明灭,业、转、现的妄心不会生起。由于此妄心不起,故妄境随之而灭,不会认识心外的实境。如此,则无明之迷与缘的境界相俱灭,于是迷的心相皆尽。此即佛陀涅槃的妙果,故能作为自然的业用,显现报化二身,而摄化众生。

    真如→厌求心→知己性→修远离法→如实修行→得涅槃→成业用

    ↓/↓/(注:/应为向右上的箭头符号。)

    无明真如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分别事识熏习,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趣向无上道故。二者,意熏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自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

    【要义】前略说净法熏习,今广说之。即分为妄心熏习和真如熏习二种,更各分为二种,详说熏习之相。

    与染法熏习的广说一样,现在的净法熏习,也在广说中倒逆地从妄心熏习说起。前文的染熏中,有妄心熏习之名,但前者是流转门,今者是还灭门,其义相异。还灭门中之所以有妄心熏习之名者,由于即使是向上策修,在因位修行期间,尽皆为不觉妄心中的所作。首先,妄心熏习有二种。第一,所谓分别事识熏习者,是意识熏习,十信的凡夫、二乘等不知唯心之理,认为生死之外有涅槃,涅槃之外有生死,因此成为生死可厌,涅槃可欣,随自己之力而渐渐趣向无上菩提之道。第二,所谓意熏习者,本为业识,通称五意。此乃三贤、十地的菩萨之所为,和以前的在事识的心外认识实境者不同,知道一切诸法唯识之理,了解黎耶的本识,几乎达到能所未分的绝对的境地。因此其发心和修行都勇猛,迅速地趣向涅槃。其次,真如熏习有二种。第一,所谓自体相熏习者,乃真如内熏,自体的本性的真如的体大、相大,从内熏发。第二,所谓用熏习者,乃真如别外熏,从真如的用大显现报化二身而教化之。

    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以有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发心修行。

    【要义】真如熏习中,有自体相熏习和用熏习二种,今先陈述自体相熏习,即真如内熏。

    所谓自体相熏习者,乃言虽吾等凡夫,亦从无始以来先天地具有无漏清净的本觉,备有不思议冥熏的业用和境界的性。此所谓不思议冥熏的业用,乃言此无漏本觉之法熏用于众生的妄心,使发生厌求心,以成能观之智。所谓境界之性,乃言无漏本觉之法不仅有冥熏的作用,却由于能观之智而又成为所观的境界。始本相对,则前者为始觉,后者为本觉。又,心境相对,则前者为心,后者为境。又,以体相而论,则前者为相,后者为体。实因此心境即体相的二义,故恒常地熏习妄心。由于熏习,故能使众生发生厌离欲求之心,确信生死流转的己身中有真如的大宝,而从事修行。此即真如内熏作用。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习,云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后差别?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性差别,厚薄不同故。过恒沙等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如是一切烦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惟如来能知故。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办。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处。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处。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者,亦不能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要义】问曰,若有真如内熏,则一切众生悉具有真如,但因此真如平等无差别,故同样可以熏习,然则何以就现在看来,有有信心者,有无信心者?又就发起未来信心看来,亦有前后不同。此无量差别,则何故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而勤修方便,同样地进入如来涅槃的境界?

    答语中设二义:第一义说,真如内熏虽然是同一的,但系无明烦恼人人厚薄不同,所以如此。第二义说,内因的真如熏习力和外缘的佛菩萨诱导力,内外因缘必须和合,此内外因缘和合千差万别,所以如此。第一义,真如本来同一平等,非因人而差别的,但有无量无边的根本无明,先天地自性差别,厚薄不同。因此从根本无明生起的过恒河沙数等的上烦恼(即所知障),和我见(见惑)爱染(修惑)的烦恼(即烦恼障),都发生种种差别。因此发起信心时有前后无量的差别。此惑性差别和无量前后,非吾等凡夫所能知,惟佛陀如来能知。(关于根本无明是否有厚薄,古来有异论,故在第十一章余论中说明)

    第二义,是按佛教的通则说因缘和合之义。即认为内因外缘具足,一切承办。譬如木会燃烧,乃木中存在着火性之故。这火性虽然完全是火的正因,但倘没有人点火,给与外缘的方便,则木岂能自己燃烧?今众生亦然,内面虽有打破无明的真如正因的熏习力,但倘外面不遇到诸佛菩萨善知识的缘,便无自己断绝烦恼而入涅槃之理。反之,虽有外缘,而无内熏净法之力,亦不能彻底地厌恶生死之苦而乐求涅槃。内因外缘和合具足,内有真如熏习之力,外有诸佛菩萨等的慈悲愿力的护持,故能起厌苦之心,相信有涅槃,修习善根。因有善根成熟之力,故能得诸佛菩萨的指示教授,获得利益欢喜,益益进取,得入涅槃大道。所以,众生有信与不信,又信心发起有前后无量的差别,毫无疑义。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如是外缘有无量义,略说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差别缘,二者,平等缘。

    【要义】二种真如熏习中,既说自体相熏习,次述用熏习之义。所谓用熏习,乃言从真如的用大中显现报化二身,成为外缘,教化众生。此外熏中虽有无量之义,但可略说二种,一是差别缘,二是平等缘。所谓差别缘,乃言应众生的机缘而显示种种相。所谓平等缘,乃言惟显现佛身而行教化。

    差别缘者,此人依于诸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于中若见若念,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或为知友,或为怨家,或起四摄,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近缘,速得度故。二者,远缘,久远得度故。是近远二缘,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行缘。二者,受道缘。

    【要义】所谓差别缘者,乃菩萨佛陀适应一切众生各自的地位境遇而使之显现身形,或使之怀念功德。然则菩萨佛陀的众生教化的相状如何呢?或者变作眷属父母而对他施行慈爱,或者变作卑贱的给使而帮助他,或者变作知友而劝导他,或者变作怨家而恐吓他,或者发生作为菩萨众生教化的方法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的四摄法,以至现示一切所作,具有无量的行缘。由于如此发生深重的大慈,成为外缘即熏习,所以能使众生增长善根,获得见闻利益。此差别缘有二种,其一,所谓近缘,乃言根机成熟者可得迅速化度;其二,所谓远缘,乃言根机未成熟者须久远方得化度。此近远二缘,又各分为二,即第一,增长行缘,乃发生真如无漏智以前的方便行;第二,受道缘,乃发生真如无漏智的正观。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熏习恒常不舍。以同体智力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所谓众生依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

    【要义】所谓平等缘者,乃言诸佛菩萨用伟大的力量,平等地度脱一切众生。即从无缘的慈悲自然地给众生以熏习,恒常地摄取不舍。由于具有同体的智力,即凡圣染净同一体的力用,故随着众生之可见闻者,而在其心中施行不思议的作业妙业。于是众生由于真如平等的三昧,灭却诸佛的身相德量,成为诸佛的身量平等,出现彼此无有分齐之相。

    【详义】关于差别缘和平等缘,《义记》中将差别缘配合于事识熏习,将平等缘配合于意熏习。关于受差别缘的机和受平等缘的机,都有说明。但多少含有艰涩之点,故在末注中试行种种解说。特别是《教理钞》中,作详细的问答;《要诀》亦试作注解。其文曰:“此二缘所被之机,若就大体判别时,则差别缘,二乘及十信与三贤的菩萨感得之;平等缘,登地已上的菩萨感得之。若仔细判别时,则差别缘通于地上,平等缘亦通于地前。”《要诀》在仔细判别时说二缘皆可通地前、地上。但在大体判别时的说明,有与《义记》不一致之处。因此现在前后照应《义记》之说而理解时,可说差别缘之机是凡夫、二乘、十信,平等缘之机是三贤以上的菩萨。而关于可作为外缘的化主,则以差别缘为三贤乃至诸佛,平等缘为初地乃至诸佛。列表如下:

    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未相应,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惟依法力,自然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要义】把上述的自体相熏习和用熏习,更就所化的人而合说。分别之为未相应和已相应。所谓未相应,乃地前;所谓已相应,乃地上是也。

    所谓未相应者,乃言凡夫(不断烦恼障)二乘(不断所知障)初发意的菩萨(与二乘同)等,尚未断无明,故不能悟得真如一法界之理;但受五意和六识的熏习,故又能以信赖真如之力而修行。何以名之为未相应呢?只因此位是有分别智,尚未和无分别心及真如法身之体相应,因而和后得智的自在业及报化二身之用也不相应故也。所谓已相应者,初地以上的法身的菩萨,已一分一分地断绝无明,因此获得无分别心,和真如法身之体相应,因而又和后得智的自在业及报化二身的智用相应,所以名之为已相应。实因此位的菩萨,依真如法之力而修行,特别是八地以上,自然地熏习于真如而灭无明,宛如顺流而下的船,不劳鼓棹也。

    复次,染法从无始以来,熏习不断,乃至得佛,后则有断。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此义云何?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故无有断。

    【要义】上文已说明染法熏习和净法熏习。今陈述此净染二熏的有尽有否,即染净二熏的终局论。

    染法熏习从无始以来熏习不断,渐次策励修养,终于成佛,故为灭尽。即可说是无始有终。净法熏习则尽未来际无有尽。因为真如之法本来隐然地存在,经常熏习,无有断绝,故妄心即灭,则真如法身显现,益益生起众生起众生外缘的用熏习,毫不断绝,可说是无始无终的。

    一九、体相用的三大

    释生灭门时,既已将“法”说毕。今更说体相用三大之“义”。在<立义分>中,曾分别为法和义。则以前的说明相当于法,现在的说明相当于义。又,在生灭门中,以上的说明,相当于<立义分>中所说法中开出生灭,而将此生灭解释为“是心生灭因缘相”七字。现在的说明呢,则相当于“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的十字。体相用三大不在真如门中说明,而此处独在生灭门中说明,是因为真如门乃绝对的说明,故单言体;生灭门是相对的说明,故详细地说明体相用三大。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

    【要义】说明体相用三大时,初说体相二大,次说用大。先说体相二大中的体大。所谓体大者,是在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都共通地平等无差别的。故从空间上说来,悟的佛也不增,迷的众生也不减。又,从时间上说来,非生于前际的过去,亦非灭于后际的未来,毕竟常恒不变。

    从本以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要义】说明相大时,先陈述真如的德相。所谓相大者,真如自性中本来圆满具足无限的功德。因为真如的自体中,(一)有破灭无明的迷暗的大智慧光明之义。(二)有光明遍照法界之义。(三)有真实地识知诸法之义。(四)有脱离感染的自性清净心之义。(五)有常(三世不改的)、乐(无苦的)、我(自在的)、净(无烦恼的)四德具备之义,有清凉(无热恼的)、不变(无报生灭的)、自在(无业的系缚的)之义。如此,便有超过恒河沙数的无量功德,不离真如之体,从无始以来相续不断。此功德与真如同体一味,毫无差异。此实为不可思议的佛陀所证的功德法。具足如此无量边的一切功德,无所缺少,故在因位名之为如来业藏,在果位名之为如来法身。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惟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

    【要义】说真如有无量功德,则违反真如离相的主张,因此设问答以解释之。问的是;前文说离言真如时,言真如之体绝对平等,离一切差别相。为何现在又说真如之体有大智慧光明等无量差别?答的是:真如中虽实有大智慧光明等无量差别的功德,但无差别之相,与差别同时是无差别,只有完全等同一味,惟一绝对的真如。差别而又无差别,其理云何?因为真如元来无分别,脱离吾等凡夫妄想分别之相故也。是故差别即无差别,有相即无相,现象即实在,无二致也。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乃至具有过恒河沙等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要义】前述差别而又不二,故今说不二而又差别之义。何以说无差别而又有差别?答曰:真如起动,成为业识的生灭心,于是惹起种种相,反映而为显现在妄心上的差别相,真如上也表示具有恒河沙数的功德差别相。然则如何对妄染反映真如功德相呢?一切万法的本体本来是唯心的,即绝对平等,毫无差别的妄心的。然而没有知道绝对之为绝对之明,没有知道真如之为真如之明,则对绝对真如起差别的妄念,在心外看见诸境界。因此说无明,反映为此无明的迷暗。故心性中不起无明之时,即知是大智慧光明之义(是一)。倘妄心中起见,则同时便有能所主客,一方面有不见之相,反映于其上。故离心性的妄见,即知有遍照法界之义(是二)。若心性因妄念而起动,则非真识知反映于其上,因此有真实识知之义(是三)。也无自性,也无常乐我净的四德,热恼衰颓而不自在,乃至对过恒河沙等的妄染起动心性,则即是自性清净,即是常乐我净,而显示过恒沙等诸清净功德之相(是四)。若妄心起动,欲在心外认识一物,即有所缺。此清净真如法中的无量功德,本来具有于一心中,非可更在心外求之。如此功德圆满具足,故名之为法身如来藏。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罗蜜,摄化众生,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以取一切众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众生相。此以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谓诸佛如来,惟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要义】所谓用大,是从真如显现,乃产生报化二身世间出世间的善因果的力用。这已在<立义分>中陈述过了。今说明用大,提出报化二身的化他的妙用。并不勉强详说产生世间出世间的善因果的力用。先总说用大,就佛陀的自利和利他而陈述用大之相。

    所谓真如的用大,乃言诸佛如来在因地时,发大慈悲心,修诸波罗蜜行,立摄化众生的大誓愿,在横的方面欲尽行同等地度脱一切众生,又在竖的方面不限劫数,尽未来际,而对于一切众生,就象思念自己一身一样,但亦不取那人此人的众生差别相。何以像自身一样思念一切众生而又不取众生之相呢?因为一切众生和自己乃真如平等,无有别异故也。此实为同体的大悲。由于有此因位修行,故能除灭无明烦恼而证见本有的法身。如此成就因位的自利而达到果位,故同时自然地发生种种不可思议的业用,此实为利他的大用。而此业用是等于真如之体的用,故与真如一样地遍满于一切处。虽遍满于一切处,但并非具有可认为佛陀的化用的用相。然则何以佛具足三身呢?答曰:佛的报化二身,是应众生的机感而显现的,故若无机感,则佛只是法身(理)智相(智)之身,即理智不二的真如法身。在第一义谛的真如之上,没有第二义世谛上的差别境界,完全脱离设施造作。故真如法身虽湛然寂静,但寂中常有照的作用,故能应众生之机感而使之见闻,给与利益。因此说这是用大,此即报化二身的化用。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蜜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身。

    【要义】在说明用大之时,先说随机的感见而分为应身和报身之理。如前所述,诸佛在因位发无限慈悲誓愿,成就永劫的修行,为欲显现法身,阿时出现不思议的业用。此业用有二种。一者,依分别事识,以凡夫二乘之所见为应身。盖凡夫二乘,执着内有六识、外有六境,不知唯心之理。详言之,即从业识变成转识,显现于此转识上的现识,正是一切的境,应身也毕竟是显示在现识上的影像。但他们不知此理,却以为是从外来的,就立丈六身、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色的分齐,分齐即无分齐,应身即遍满于十方法界的报身,但此理他们不能尽知。二者,依于业识,以菩萨所见者为报身。盖三贤十地的菩萨,知道由于业识,诸法乃唯心的所现,故不于佛身认分齐相。即佛身有无量之色,一一色有无量之相,一一相有无量之好。佛陀所住的依报的国土,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阿弥陀如来存在于西方极乐世界,而同时广大无有边际。如是所云,皆是示现佛身,同时又遍满于法界,是无边的,是无尽的,完全脱离分齐相,惟应众生的感见,经常佛力住持,显现依正二报,非三灾等所毁失者。如是功德,都是由于因位上的十波罗蜜的行熏即后天的始觉的修力,及不思议的熏习即先天的本觉的性德而成就者,具足无量的乐相,因此说是报身。要之,与佛陀本身并无何等区别,乃随感见而示现报应二身。

    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粗色。随于六道,各见不同。种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身。复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庄严等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惟依心现,不离真如。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净心,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究竟。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要义】更就应身与报身,陈述随机的感见而有胜劣之理。首先,在应身之中,凡夫和二乘所见不同。凡夫所见的,乃粗色、劣相,随六道而各各所见不同。然此等异类所见,非出世相,故非受乐相。论文中提出二乘之所见,因为二乘所见若是出世之相,是乐相,故说六道众生并二乘的感见为应身。其次,就报身而言,所发意等地前的所见,深信真如之法,故得少分见。即关于那依正二报的色相、庄严等事,二乘如见释尊,生于王宫,灭于双林,有去来之相。反之,知道全离分齐,只是显现于识上者,其实不离真如。然地前的菩萨,尚未悟解真如之法,故非无分别。但若得初地净心,则几分悟解真如,故其所见之相是微妙的,其用胜于地前。如此到达第十地,其所见就得到究竟了。既达妙觉位,离业识,则因无转现二识的主客,故无有见相的可见之相。何则?因法身无彼此分别之相故也。初发意的菩萨,好比在朦胧月夜看花;初地的菩萨,好比在初三的月夜看花;地尽的菩萨,好比在十三四之夜看花;佛则是在三五之夜看花。

    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现色相?答曰:即此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所谓从本已来,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遍一切处。所现之色无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菩萨、无量报身、无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而不相妨。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要义】法身离色相,但现色相,设问答以释之。问曰:若诸佛的法身离色相,则何以现示报应等色相?答曰:法身乃报应二身色相的本体,因此能显现报应二身的色相。何则?本来色心不二也。色的本性,即本觉的智,故报应的色相的本性是无形的,名之为智身。又,智性本身就是色相;故有色相处即为法身;故言法身遍满一切处。如此,色心不二,色性即智,智性即色,故所现色相也没有若干丈、若干由旬等一定的分齐,乃应众生的机感,一想到便能示现十方世界的无量的菩萨报身庄严,各有差别,但皆无分齐。虽一一遍满十方世界,但无冲突,不相妨碍。此实非用凡夫妄想分别所能测知者,乃真如圆融无碍的大用之所致。

    二〇、真生不二

    以上已在<解释分>中说毕真如门和生灭门。其说明乃从真如起生灭,但有二义,现在依照摄生灭之相而归入真如之体的次第,指示真生不二之义。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终不可得。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字义】所谓“五阴”,新译名为五蕴。阴乃阴覆之义,即烦恼覆隐真如之义。此即色受相行识五者。色为物,余四者为心,即物质与精神是也。所谓“即得随顺”,乃言方便观;“入真如门”,乃言正观。

    【要义】二门相对,会相入实,以显不二之义,使从生灭门入真如门。换言之,即从生灭之动入真如之寂,从差别入无差别。

    从生灭门的迷界证入真如的悟界,其方法如何?答曰:先推求色受想行识的五阴,即一切有为的万有,则色不出物与心二者。而其中就叫做物的、六尘的对象想来,毕竟是无念的,非存在于心以外之物。然则叫做心的东西如何?答曰:心是无形的,无可捕捉。故不但心以外无六尘,即在心内亦不可求得。要之,所谓所缘客观之物,是不可得的,是无相的。其次,就心而论,譬如人误认东方(心性)为西方(能念),但东方常是东方,心性到无论何处都不转不动。众生的迷,也是如此。由于无明妄想之力而起动心性,分别能念和所念。然而心性始终一贯,绝不动摇。故若能观察,知道心性是无念的,去动入静,则随顺接近于真如,终得证入真如,可知色心生灭差别的万象,本身就是心性无差别平等绝对的真如。妄即真也,现象即实在也,生灭即真如也。故真生不二,此之谓入真如门。

    二一、对治邪执

    <解释分>三段之中,已将显示正义的一段说毕,现在要陈述对治邪执的一段。这是关于上文所说大乘的正义,深恐学者陷于邪解妄执,故作辩驳。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是我见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要义】先标明一切邪执皆由我见而起。此我见有人我见、法我见二种。此二种并非通常所言外

    道凡夫的人我或法我,乃言执真如之法者。其中所谓人我见者,乃言我执不断的初学大乘之徒所起的妄执。所谓法我见者,乃言不断法执的二乘之徒的妄执一切法中有体性。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一者,闻修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以不知为破著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妄法,体无不实。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灭。以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外色者,则无虚空相。所谓一切境界,惟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动,则一切境界灭,惟一真心,无所不遍。此谓如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

    【要义】人我见有五种。此所谓凡夫,乃指前述的初学大乘的法徒。第一人我见,破斥邪执法身为人我见。经文中说如来的法譬如虚空。这是为了要破斥众生以色身为实有的执着。但因众生不知此义,以致认为虚空本身就是如来法身的体性。今破斥之。虚空者,乃是妄法,非是实体。只是对有形的色法物质假定为有而已。此时乃凡夫可见之相,和色法同样地能在妄心上生灭显现。但是一切色法,原来尽是真心的显现,故心外无色法存在之理。色法既无,则对它亦无考虑虚空的存在之理。盖一切虚界,乃惟一绝对的真心。由于真心妄动,因而出现境界。若离妄动,则无一切境界,只有一个真心。法界实乃惟一真心,故无所不周遍。此即如来本觉的性觉究竟之义,决非世间所谓太虚的虚妄法。

    二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从本已来自空,离一切相。以不知为破著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惟是其空。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要义】第二,破人我见。即执着真如为空的,应当破斥。般若经等中,谈一切皆空。谓世间诸法自不必说,涅槃真如也毕竟是空之说。听信了此说,而不知这是为了破除从妄情执着的实有,于是发生把真如涅槃的体性亦认为空无的邪执。今破除此邪执,以真如不空之理,指示大智慧光明等无量的功德具足。

    三者,闻修多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云何对治?以惟依真如义说故,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

    【要义】第三破人我见,即破斥执着真如中有色心等差别之法。听见经文中有如来藏即真如中有大智慧光明等无量功德之说,便发生谬解,以为如来藏中有如吾人所思的差别。今破斥之。依据真如门无差别绝对之义,差别本身表示无差别之义;依据生灭门差别相对之义,反显于生灭的染法中,说无量差别的功德,因此显示无差别中的差别,应扫除妄情差别的见解。

    四者,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不离真如。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已来,惟有过恒河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惟是妄有,性自本无。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会永息妄者,则无是处故。

    【要义】第四破人我见,即破斥执着真如之体中有恶法。听见经文中说世间生死的妄染诸法皆因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不离真如。便误解真如随缘之义,执着为如来藏自体中真接具有一切世间妄染恶法。今破斥之。如来藏真如的本体,虽是本来染净不二的绝对界,但在其相大中,有过恒沙等的净功德,乃不离(用即)不断(用常)不异(体一)之物。烦恼恶法,只在妄情之前显现,本来无有其体性。因为从无始已来,未曾随顺相应于如来藏真如故也。若如来藏真如中有妄法,则积修养之功,妄法即当愈益显现。而修显证会真如的结果,可永远断灭妄法。由此观之,妄法无可有之理。如此斥破此人我见。(关于此义,华严缘起论和天台实相论有异见。参看<立义分>中说义之下的详义之条。又参照《教理钞》十七(二十丁)、《四明教行》四(十六丁)等)。

    五者,闻修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又如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故。

    【要义】破斥第五种人我见,即破斥众生有始及还作从生的执着。经文(《胜鬘经》等)中有依如来藏而有生死之迷,依如来藏而有涅槃之悟之说。听到了此说,由于不了解无明无始之义,遂发生真前妄后之执,认为有众生出生之始。因已起真前妄后之执,故随之而起悟后却迷之执。一旦获得如来涅槃之悟者,又还执着于作迷的众生。今破斥之:如采藏真如乃无始的存在,故无明亦是无始的存在。因无明无始,故众生之生亦复无始。倘说三界内众生之外更有众生始生,则是外道经的说法(《仁王经》中说三界之外别有一众生界藏,乃外道大有经中的说法,非七佛说)。又,如来藏真如是无始的,同时又是无终的。因此与如来藏真如相应契当的佛陀涅槃的悟,也是无终的。岂有还迷而作众生之理?如此加以辩驳。

    以上人我五执中,前二者是关于空的执着,后三者是关于有的执着。又,最初一者限于果,后四者是贯通因果的迷执。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故。

    【要义】以上破斥了五种人我见,今说法我见。所谓法我见,由于二乘钝根,故如来只说人空法有之理,未说法空之理,但二乘的劣机,执着了法的实有,畏怖生死,妄取灰身灭智的小果。今斥破之。须知五蕴身心之法,其本身是不生不灭的真如,故无有灭,本来是常住涅槃。用此大乘法义加以辩驳。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可说相。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要义】以上的人法二见,是说明“对治离”,今陈述“究竟离”。上述的对治离,乃为了破除各种邪执,而用与之相应的法义,使能治与所治相对而扫除邪执。犹如对于各种疾病,使用一一相对的药。今此究竟离,则为欲扫除一切邪执,一切言语泯亡,达于无念之境,悟入真如,即所谓“言语道断,心行处灭”者也。好比欲使药石奏效,病患根除,而药也没有,病也没有。然则其究竟脱离妄执者如何?原来所谓染法,所谓净法,全都是相对的假名,其真如不可得也。盖一切诸法的真如觉体,非色非心,非果位的智,亦非因位的识,又非有,又非无,毕竟是离言不可说的。所以用言语来说明者,乃佛陀如来的善巧方便,于无言说中起言说,以引导众生,使达于真如离言之境。但倘思念染净一切之法,则滞于相对生灭,不能进入悟通真如的实智。因此泯亡相对言说的差别,悟入绝对离言的妙境界,是必要的。

    二二、分别发趣道相

    <解释分>三段之中,已将显示正义及对治邪执的二段说毕,今说分别道相发趣。上两段相当于大乘的“大”,乃理论的、哲学的说明。今此段相当于大乘的“乘”,乃实践的、宗教的说明。

    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证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信成就发心。二者,解行发心。三者,证发心。

    【要义】所谓分别发趣道相,意思是说,分别发趣于道的相。即在诸佛所证的佛果菩提的道上,一切菩萨发菩提心而修行,说明趣向的义相。换言之,乃论述立志进趣于无上道的路径过程。此路径过程大别为三种,一者,信成就发心,乃言在十信位上修习信心,其信成就,进入十住不退位。二者,解行发心,乃言在十行、十回向位上了解法空之.理,随顺于真如,修养六度的妙行。三者,证发心,乃言在十地位上证真如。即前二者为地前的相似比观,后一者为地上的真实正观。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所谓依不定聚众生,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提,得值诸佛,亲承供养,修行信心。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教令发心。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或因正法欲灭,以护法因缘,能自发心。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久远已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亦得供养,然起人天种子,或起二乘种子。设有求大乘者,根则不定,若进若退,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于中遇缘,亦有发心。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因供养众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地。

    【要义】第一信成就发心中,先述信心成就之相。所谓信成就发心,是何等样人所作的呢?作何等的修行呢?如何信心成就而得发心呢?答曰:先举能修的人,乃不定聚(十信位)的人。其次,表示其修行,则是由于具有宿世以来内外两熏的善根,故能信善恶二业的果报,起十善,厌生死苦,愿求无上菩提,值诸佛,亲为供养,以此修信心,经一万劫,获得信心成就。讲到其发心的成就,则因如此信心成就,佛菩萨教使发心,或以众生救济的大悲而自己发心,或慨叹正法的衰灭,从护法的精神上自己发心。能如是信心成就而发心的人,进于正定聚不退位(十住位),得到当来必可成佛的金刚种子,与本觉内熏的正因相应,不再堕入二乘地。

    以上乃不定聚的胜根,但若是不定聚中的劣机,则如何?答曰:此乃善根微少,而久远劫以来烦恼深厚之人,故虽值佛供养,只修行五戒十善,起人天的种子;修行四谛十二因缘,而起二乘的种子而止。设有求大乘佛果之人,但其根机不定,一进一退无常,或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则或见佛的色相,或供养众僧,或因下劣的二乘的教令,或学习其他的教,遇此种缘而发心。此等发心悉皆不定,遇到像舍利弗那样的恶因缘时,便堕入二乘地。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要义】第一信成就发心中,今指示发心中的三心。发心有三种,一为直心,即别无歧途,正直地念及真如,乃二行之根本。二为深心,为欲归向心源,乐集一切善行,乃自利行。三为大悲心,即众生救济的大悲心,乃利他行。此三种心,在横的方面说,从初悉皆具足,但若在竖的方面说,则顺次相当于十住、十行、十回向。《义记》中净此三心配合于三聚戒、三德、三回向,即如下:

    直心——摄律仪戒——断——实际回向——止恶——根本

    深心——摄善法戒——智——菩提回向——修善——自利

    大悲心一摄众生戒——恩——众生回向——救济——利他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惟念真如,复假求学诸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垢。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

    【要义】发心中除直心之外,更有深心和大悲心,以问答说明其理。问曰:上文说同相之下,法界一相,佛凡同体,乃惟一真如。然则只要注念真如,便已足够,何必更发深心与大悲心而修善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如意)宝珠的性体虽然明净,但因有矿秽的垢。倘使人不念其为宝,不用方法来磨治它,则终不能发散明净的光辉。今此亦然:众生所有的真如,其体性也本来是空净的,只因有无量无边的烦恼,便不念真如,或不修善行,故毕竟不能明净。修善行有如此的必要。盖善行违背烦恼妄法,随顺于真如本觉。故倘能发深心大悲心而修习善行,则自然可以归顺真如。随顺于真如,虽方便无量,略说之亦有四种,即如下。

    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住故。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以敬爱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销业障,善根不退。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以随顺法性无断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要义】第一,行根本方便者,乃言两种二利行的根本,即因有智慧而不住生死,因有慈悲而不住涅槃。即法性真如的不变随缘有此二义,不住着于一方。第二,能止方便者,乃消极的自利,即止恶,所谓止持门是也。即符合于脱离法性真如的诸过。第三,发起善根增长方便者,乃积极的自利,即修善,所谓作持门是也。即符合于脱离法性真如的痴障。第四,大愿平等方便者,乃摄化众生的利他。在时间上尽未来际,在空间上不漏一切众生,使悉皆平等,悟入究竟涅槃。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其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然是菩萨未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祗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采自涅槃故。

    【要义】说明发心的利益,有四段。第一,显胜德;第二,明微过;第三,通权教;第四,叹实行。

    第一,所谓胜德者,乃言初住位的菩萨,由于发以上三种心,故能以相似比观的智慧去理解少分真如的法身。因见真如,故能随自己的愿力,自由地示现八相成道。第二,所谓微过者,初住位的菩萨由于未曾全断有漏之业,故有变易生死的微苦。又,在故留润生的情况之下,有分段生死之苦,但不似吾人凡夫的业系,乃从度生的大愿发起,故其寿命也有伸缩自在之力。第三,所谓通权教者,经文中曾说十住的菩萨有退堕到三恶趣者,并非真实的退堕,乃欲激励未入正定的十信位者。第四,所谓叹实行者,乃言十住位的菩萨一度发心,信知一切法本来涅槃之理,故不怕退堕到二乘地,听到欲得涅槃必须永劫修行的话,也不畏惧,毕竟勇猛精进。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祗劫将欲满故,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户罗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苦,离嗔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黎耶波罗蜜。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要义】今述第二解行发心。所谓解行发心者,从前文的正信(初住)进展,今已入十行,又将行满十回向,将结束三大阿僧祗劫的中初阿僧祗,故对真如发生深解。所谓深,乃对前位的浅而言;所谓解,乃言不及后位的证。因如此深解现前,故其修相能符合真如的兄相。虽终日能行,而不认识其相,全离修相,即随顺真如,修六波罗蜜。波罗蜜,译语是到彼岸,略称度。真如之中,没有从差别而来的悭贪,故随顺之而修檀(布施)波罗蜜。又,真如之中,无有染污,脱离色声香味触的五欲之过,宇宙自然的规律无所过失,故随顺之而修尸罗(持戒)波罗蜜。又,真如之中,无有尘垢,因而脱离嗔恼,随顺之而修羼提(忍辱)波罗蜜。又,因真如远离身心之相,故无懈怠,随顺之而修毗黎取(精进)波罗蜜。又,真如常住,无有散乱,随顺之而修禅(禅那,即言静虑)。又,真如之体明净,无有无明,随顺之而修般若(智慧)。此即解行发心的真如随顺

    ┌檀那——布施——慈悲——无贪

    ├尸罗——持戒——规律——无过

    六波罗蜜┼羼提——忍辱——忍耐——无瞋

    ├毗黎耶—精进——勉强——无怠

    ├禅那——禅定——静思——无乱

    └般若——智慧——智识——无痴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所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证者,无有境界,惟真如智,名为法身。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馀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惟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祗劫当成佛道,以为懈怠众生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祗劫故,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要义】述第三证发心,初说发心之体。所谓证发心者,其地位如何?答曰:乃在从初地的净心位至第十地究竟位而证。证如何境界?真如是也。所谓证,乃言用根本无分别智去照见真如无差别的理体,故离去能所,超越主观客观,乃绝对一相一枚(疑“味”宇之误——编者识),故别无所谓境界。而现在特地提出境界,乃因十地菩萨未达果位,故后得有分别智之中业识不尽,随之而转现的二识犹存。因此指由于转识而来的现识中映现的真如为境界。须知根本智中,本来无有境界,因此直指此真如根本智为法身。

    其次,此菩萨根本无分别智之上所显现的后得有分别智的胜用如何?由于用此智照见差别界,故一切差别无不照见,苦恼的众生一一出现,于是发起救济的大悲。即无有用微妙的文字言语来称赞的私意,而一意专心摄化众生,因此能在一念之顷到达十方无边的世界,而供养诸佛,请其说法。又,为了对长时的修行心怀怯弱的众生,经历劫数,超越地带,成就正觉。又,为了认为佛道易修而懈慢的众生,说需要无量劫。度生摄化的方便是无量不可思议的。

    但在实际上,此菩萨之种性,根与发心、与所证皆相等,决无超过之法。地前一阿僧祗,地上二阿僧祗,合起来,都需要三阿僧祗劫的修行。只是随众生之感见,而其示现有种种之差别耳。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要义】次陈述发心之相。十地菩萨发心之相有三种。第一,所谓真心,乃证真如的理体的根本智。第二,所谓方便心,乃众生摄化的后得智。第三,所谓业识,异于佛果圆满之德,表示有微细起灭之累。可知在实理上,此菩萨尚有业、转、现的阿黎耶识。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决了。诸佛如来,离于见想,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见诸法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要义】最后说明功德成满,更就一切种智,设问答以解疑。菩萨十地位正确地究竟之时,功德成满,达于佛果位。此时在色界的顶上的摩醯首罗天,示现一切世间色身中最高大的身体,只用一念契合全分真如的始觉的智慧,顿断根本无明。因顿断无明,故显现一切种智。所谓一切种智,名为根本后得无碍之智,或称为真俗无碍之智,乃一切无不遍照之智也。此智上自然有不可思议的业用,能现于十方,摄化众生,给与利益。《义记》中以一切种智配合智净相,以不思议业配合不思议业相,因皆是本觉随染之所成故也。

    关于一切种智的疑问是:宇宙广大无边,人生无量无边,其间差别亦复无边,难知难解,虽是一切种智,亦不能一一瞭解。如此,不但在客观对象上疑问,在主观上,若说无明顿断无有心想,则与一切种智一一瞭解也相矛盾。于此甚是怀疑。答曰:客观对象的境界,本来不出一心之外。此一心绝对平等,脱离心想。是以一切无所不照。众生因有妄分别的心想,故在心外认境,甚不自由,又有不能照之处。然诸佛如来,离主客的见相,全无心想,故无所不遍,无所不照。因此而起摄化众生的大悲,开示种种法义,尚有何疑?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要义】前文解答关于一切种智的疑问,今解释关于自然业智的疑问。前文言诸佛如来自然有不思议之业,能示现一切处,利益众生。然则众生何以不见闻佛身?答曰:诸佛如来的法身,乃真如平等无差别者,遍满于宇宙中,但断绝作意分别之想,是自然的,只是适应着众生的感见。故众生有尘垢,犹如镜面有垢,不能映现万像,法身上无由显现报化二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