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约略指广
    第四章约略指广

    然欲将上述学理研究明白,非全藏经论阅过不可。然总三藏,亦不过明因缘所生

    法义也。三法印广义通大小乘法,狭义是明小乘法。须看四阿含等经及发智、六足、

    大毗婆沙论与俱含、成实诸论,总在一千卷以上。此中扼要两论,即俱舍论与成实论

    也。一实相印中明诸法毕竟空者,亦有一千多卷,即般若经、大智度论、中论、十二

    门论、十住毗婆沙论、掌珍论等。扼要者,在心经、中论。明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

    我者,则法相唯识宗之六经十一论与因明诸论,并古德注解,大致亦上千卷。扼要者

    ,在楞伽及成唯识论。明法界无障碍义者,则如宗法华涅槃之天台,宗华严之贤首,

    以及真言秘密宗、净土宗、禅宗等皆是。今不过举其梗概而已。

    结论(注三)

    第一节解释对于佛学之误会

    前来已从学史与学理之两方面说明佛学,兹在结论中,更当略一解释普通人对于

    佛学的误会。在中国三四十年来,受了外国的压迫和摧残,激生出一种爱国心,这个

    爱国心是很好的,但是凭感情不凭理智,便说佛学是印度的,印度是亡了国的,故对

    于佛学不当研究。这是错误的!因为印度亡国的缘故,乃由印度有一种最古的婆罗门

    教,后来佛学兴起,经过一千五百年后,这个古婆罗门教又盛兴了;其时佛学衰落,

    印度四分五裂,成了婆罗门教的印度,不复是佛学的印度。从此讲来,当知印度亡国

    的原因,不独与佛学毫无关系、且因不信佛学而亡的。

    复次,凡革命的过程上,必先经过破坏,破坏是将一切不好的事物都要扫除去,

    乃能将好的建设起来,在佛学里面,对破世俗谬见邪执,有很严格的批评,此即是思

    想界革命的破坏。但是为建设而破坏的,是要造成一个清净庄严之极乐世界的,是要

    发达人生而至于很圆满的。从此可以知佛学不是厌世的,不是消极的,不是非伦理的

    ,不是非人生的。如果未曾知道这一点,那就是误会了。

    再次,向来在中国是以寺院中僧尼代表佛教的,但佛学真精神并不如此,若到暹

    罗日本去一看,就可以知道。日本有三千万佛教徒,暹罗全国人民都是佛教徒,但寺

    僧都不满十万人,可见不能单以寺僧代表佛教。但中国因为先有了儒家的文化,所以

    不须要更谋全国在家佛教徒之组织。但现在的中国,那就与前不同了,应以为众生谋

    利益的佛教,为我们革命的道德标准了。

    其次是受过新教育的,因我国普通人有多数以烧香、点烛、设像、求福等事,认

    为是信佛教之表示,殊不知佛学的宗教方面,也是真正的无神主义。在佛陀不过是我

    们的导师,我们的先觉,我们的一个先生,使我们发挥本有之觉悟的可能性也来成佛

    ,我们所以才崇拜他。对于鬼神,在佛学中看来不过是六道之一,也是可怜悯者,应

    当要去救济他的。所以佛学最大宗旨,是破迷以成觉悟的。

    第二节佛学的本质

    佛学的本质,就是佛陀所说明的宇宙事事物物之真相。约分四段:

    一、有情无始缘起事。有情者,即有生命的生物。唯物论以生命之原始为物质的

    ,神造说者以生命之原始为神造的,其实不然。假使问,物质谁造的?神是谁造的?

    均仍不能解答,则仍必归之于无始。故佛学直从有情生命而曰无始。然显现其生命者

    须有藉乎缘,缘即是合乎生命显现的关系条件。

    二、诸法唯识变现事。佛学以万事万物之事理曰法,但这一切事理,悉是唯识所

    变现。唯识变即是事,唯识现即是理。这识有眼、耳、鼻、舌、身、意等八种,以阿

    赖耶识为根本。万法约分二端,即各别事与共通理。常人知识上,只有错或不错之共

    通理,至于各别事,非佛学的现量智不能证明。

    三、人生无我所显真理。由前明白了有情无始缘起,在佛学上即名人生无我,谓

    人生之现起,由多缘会合而组织成功的,如化学谓十五种元素,生理学谓生理机关及

    细胞组成,佛学则谓五蕴四大三十六物合会而成。且成人时亦刹那变化,念念生灭,如

    旋火轮连续不断。知生时已早灭,未生在未来,此中无有我可言,故云无我。如化学谓

    十五元素或细胞等,因呼吸之间已转变无量,在此呼吸相通的元素中,觅我了不可得。若元素是我,则元素遍宇宙,全宇宙皆是我,不是,则全宇宙皆不是我。那末我究

    竟是甚么呢?就是前说的无始缘起。明白他是缘起的无始无终的,这就是所显真理。

    四、宇宙无实所显真理。实有自体曰实,宇宙诸法在事实上皆唯识变现。而实事

    不是平常人所知得到的,不是思想言说可以表现的,一落思想言语,即合于论理的范

    围。如曰杯子,则全世界所有之杯皆包其内,只是人心上共同之理。全宇宙的事是唯

    识变,识变则无实体存在。往往有一般人追求他的第一因,终不得结果。今明白是众

    缘而成,即众缘亦不可追,上上推之无始,下下追之无终,即当下一刹那,明他是依

    众缘起,即是所显的真理,即成无障碍的法界。一微尘遍全宇宙,全宇宙摄一微尘,

    若觉悟到此,即证得大自由大平等的大安乐。

    第三节佛学的方法

    前已说明人生宇宙的实事真理,但此不是平常人能体得到的。要体到必要一种方

    法。此方法就是觉者示我们从人至佛的方法,约有三种。第一种是戒,依律仪戒,行

    善法戒,饶益有情戒。第二种是定,世间定,三乘定,大乘定。第三种是慧,闻所成

    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

    第一种是行为的训练,害他则自他俱害,利他则自他俱利,依此善恶的标准而为

    训练。害他即恶,利他即善。佛学要由止一切恶作一切善的戒,行得到精熟时,乃至

    第二种的定,定是由戒律而成功的,用他来训练心理之深隐处。如一个人在行为看去

    虽是很好,其实他心上不知有多少妄动,我们稍静下来就觉到了。定是心力的集中统

    一。亦可云第一是行为派的心理训练,第二是潜意识派的心理训练,至于第三种的慧

    ,是根据觉者的心理,变自心为佛心。要经闻法思义修行的长时训练,由低而高,中

    间经过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的五十重阶级,始得到佛的地位。成佛以后

    ,即觉到人生宇宙的实事真理,幻法说幻,真法说真,不增不减,如量而说,如实而

    说。但佛学在注重自己去实行去经验,不是说说就算了事的。觉者示我们从人至佛的

    方法,大概如是。

    第四节佛学的应用

    上明佛学的本质与方法,我们已知是全善全美的,拿来放到人间发生甚么关系呢

    一、佛学与宗教及科学:

    情意的

    └┬┘

    ┌宗教┐…………………………文学┐

    佛学……┤├………哲学├………美术

    └科学┘…………………………工艺┘

    ┌┴┐

    理智的

    佛学可说是宗教、是科学、是哲学、非宗教、非科学、非哲学。宗、科、哲皆是

    佛学,皆非佛学。佛学是包括宗、科、哲、而又为一般宗、科、哲所不能及的。

    二、佛学与政治及社会:佛教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要发大悲心修菩萨行,为一

    切众生的公仆,故是共和政治的人生观。大同社会,以个人为世界单纯之分子。以世

    界为个人直接的团体,佛学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法界缘起,一人之善恶能影响于

    全宇宙,这就是大同社会的宇宙观。

    第五节怎样研究佛学

    佛学的内容,大概有四项。一、教的研究:教即文物,此有关梵文、巴利文、藏

    文、汉文数十种的文物。甲、法物之搜集,乙、史材之编考,丙、经典之校订,丁、

    图书之纂译。二、理的研究:即依教所成之思想。甲、印度二十小乘学派,乙、印度

    三种大乘学派,丙、中华综合学派,丁、欧美新研究派。三、行、即实行:甲、戒律

    ,通菩萨戒,别七众戒;乙、大小乘各种禅观;丙、真言,一印一明或无量印无量明

    ,明即是咒;丁、净土,极乐净土或知足天的弥勒净土等。四、果:甲、信果,由明

    教理而生信,由信而皈依佛法僧;乙、德果,由受持戒律,有德为众所归;丙、定果

    ,由修习禅观而得;丁、慧果,亦修习禅观所得之果。此四果,第一属信众,第二属

    僧众,第三属三乘的贤众,第四属三乘圣众及佛,由教理而起行,由行而证佛果,佛

    学研究修习次第,略说如是。(注四)

    (注一)本论略本,民国十五年八月,在北平佛学研究会讲,罗庸及黄中疆、骆德先笔

    记,当由佛学研究会印行流通。十九年,增入学史及结论部分,改名佛学AB

    C,交世界书局发行。三十一年,重加治定,复佛学概论之名,是为广本,汉

    藏教理院刊行,即今本所依。

    (注二)学史编十之四五,系节取佛教宗派源流会入本论者,不复详注,读者可参阅之。

    (注三)结论,系依据大圆、罘月、莘野合记之“什么是佛学”,略为删节而成。

    (注四)下有第六节“初步佛学书的介绍”,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