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节译)
    导读(节译)

    作为此书基础的是一部中世纪的佛教手册──《阿毗达摩概要》(Abhidhammatthasangaha)。据说该部著作是由阿耨楼陀尊者所著;他是一位佛教博学者,但人们对他的事迹所知的则非常少,甚至连他在那一国出生、住在那一国也还是人们的疑问。虽然对作者的事迹所知不多,他所著的那一小本概要却已成为上座部佛教最重要及最具影响力的课本之一。在厚约只有五十页的九章里,作者提供了佛教里最为深奥的《阿毗达摩论》的基本概要。他是如此善于摄收论藏的根本要义,把它整理为一个易于理解的方式,使其著作成为所有南亚与东南亚上座部佛教国家修学阿毗达摩的标准入门书。在这些国家里,尤其是修学阿毗达摩的风气最盛的缅甸,《阿毗达摩概要》早已被视为一支打开佛法智慧大宝藏无可或缺的钥匙。

    阿毗达摩

    阿毗达摩教法的主体即是阿毗达摩藏(AbhidhammaPitaka,亦作论藏);这是上座部佛教所承认的巴利三藏圣典的其中一藏,是佛教的权威性圣典。此藏是于佛陀入灭之后的早期,在印度举办的三次佛教圣典结集时所编。第一次圣典结集是在佛陀入般涅槃三个月之后,由以大迦叶尊者为首的五百比丘长老在王舍城(Rajagaha)举行;第二次结集是在佛陀入灭一百年后,在毗舍离(Vesali)举行;第三次结集是在佛陀入灭两百多年后,在巴达离布达(Pataliputta)举行。在这三次圣典结集所编的圣典是采用巴利文(Pali)来保存与传承;巴利文是古印度的“中国”(现今的印度东北部)所用的一种语文。这些圣典被称为三藏(Tipitaka):第一藏是律藏,包含了比丘与比丘尼的戒条,以及僧团运作的条规;第二藏是经藏,收集了佛陀在漫长的四十五年弘化期里,在不同时候所给予的开示;第三藏则是阿毗达摩藏或论藏,包含了佛陀上等或特别的教法。

    论藏或《阿毗达摩论》里有七部论:《法聚论》(Dhammasangani)、《分别论》(Vibhavga)、《界论》(Dhatukatha)、《人施设论》(Puggalapabbatti)、《事论》(Kathavatthu)、《双论》(Yamaka)及《发趣论》(Patthana)。有别于诸经,这些论并不是记录生活上的演说或讨论,而是极其精确及有系统地把佛法要义分门别类与诠释。在上座部传承里,论藏受到最高的崇敬,被视为是佛教圣典当中的至上宝。举例而言,公元十世纪锡兰的国王迦叶五世(KassapaV)把整部论藏铭刻于金碟,而且更以宝石嵌在第一部论上。另一位十一世纪的锡兰国王雨加耶巴护(Vijayabahu)则有每天上朝之前必须先读一读《法聚论》的习惯,而且也亲自把该论译为锡兰文。若只是粗略地读(论藏),人们可能会难以明白为何论藏如此受到尊崇。因为那些论看起来像是只是学者们在玩弄不同类别的佛教术语(名相),极须费神思考,而且有很多烦闷重复之处。

    然而,在透彻地学习与省思之下,论藏极受尊崇的原因即自然变得清楚。在正统上座部的观点,论藏所教的并不是臆测的理论,也不是出自形而上学,而是开显生存的真实本质,只有已彻见诸法微细深奥的一面的心才能识知。由于它具有此特征,上座部佛教视阿毗达摩是最能显示佛陀的一切知智(sabbabbutabana)之处。

    两种教法

    伟大的佛教论师觉音尊者(AcariyaBuddhaghosa)解释Abhidhamma(上等法;音译:阿毗达摩)为“超越法与有别于法”(dhammatireka-dhammavisesa);其前缀词abhi(上等;音译:阿毗)的意义是显著与卓越,而dhamma(法;音译:达摩)在此则是指经藏之教法。当说到阿毗达摩超越经教时,那并不是意谓经教有任何缺陷,或是意谓阿毗达摩是开显在诸经里所无的深奥教义。事实上,经教与阿毗达摩两者都是以佛陀独特的四圣谛教法作为根基,而且论藏中趣向解脱的主要法义也都在诸经里提及。它们两者之间的差别在根本上是无关重要的,有的只是范围与教导的方式不同而已。

    关于范围,阿毗达摩提供了在诸经里所无的透彻与完整解释。觉音尊者解释在经教的分类,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只是部分而已,但阿毗达摩则是全面地以各种不同的分类法把它们分门别类,有些是与经教的相同,有些则是阿毗达摩独有。如是阿毗达摩的范围与对细节解释之复杂程度令到它有别于经藏。

    它们之间的另一个主要差别是在于教导的方法。经藏里的诸经是佛陀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之下,对根器有很大差异的听众因人而教的开示。为了引导听众修行及通达圣谛,他采用种种方法,以便听众能够理解其教法。他采用了譬喻与隐喻;他教诫、劝告与激励;他判断听众的倾向与能力,再调整其开示的方式,以便能够唤起他们良善的反应。这是为何经教法被形容为“譬喻式或受到装饰的教法”(pariyaya-dhammadesana)。与经藏相反,论藏是以直接的方式全面地解说诸究竟法,而完全没有受到装饰,这是为何阿毗达摩被形容为“直接或没有受到装饰的教法”(nippariyaya-dhammadesana)。

    方法的差别致使这两种教法里的用词有所不同。在诸经里,佛陀时常采用“惯用语”(voharavacana)及“世俗谛”(sammutisacca),即表达在究竟上并不存在,但在世俗上并没有错的词汇。如是在诸经里,佛陀用了“我”、“你”、“男人”、“女人”、“有情”、“人”等词,就好像它们是真实存在之法。然而,在论教里的用词则局限于在究竟谛(paramatthasacca)的角度上是实际的词汇。如是,在经教里为了便于沟通而接受的世俗实体则被分解至它们的究竟实体,即纯粹是无常、有为、缘生与无我的名色法。

    在提及这两种教法的分别时,当知那是依它们的特点而分,所以不应把它们诠释为两种完全不同的教法。在某个程度上,这两种教法是重叠的。所以在经藏里,我们可以找到纯粹只是解说诸蕴、处、界等的开示,即已跨入了阿毗达摩的范围。再者,在论藏里,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有整部论(《人施设论》)是采用世俗的惯用语,即跨入了经教的范围。

    阿毗达摩的特点

    阿毗达摩的其中一个特点是很有系统地分别诸法。它采用了作为整个阿毗达摩结构的论母或分类表。在《法聚论》一开始就列出了论母作为整个论藏的序文,其中包括了一百廿二种属于论教专有的分类法。其中有廿二种是三法分类法,即每一组都把诸法分别为三类的方法。其余的一百种是二法分类法。这论母的其中一个作用是作为依某些法则来理清错综复杂的诸法的指引。举例而言,在三法分类法当中包括了:善、不善、无记三法;乐受相应、苦受相应、舍受相应三法;果报、业、非果报非业三法等等。在二法分类法当中包括了:因、非因二法;与因相应、与因不相应二法;有为、无为二法;世间、出世间二法等等。运用这些分类法,论母从各方面涵盖了一切法。

    阿毗达摩的第二个特点是把心相续流详尽地分析至称为心的识知单位,而每一个单位涉及了作为识知目标的根本的心本身,以及一组执行个别作用的心所。它也把一切的究竟法分别为四大类:心、心所、色与涅槃;首三种是有为法,最后一种是无为法。

    阿毗达摩的第三个特点是把在诸经里纷乱的种种佛学术语(名相)整理得有条有理。在诠释每一法时,阿毗达摩论即会把诸经里的同义词互相对照。举例而言,在诸烦恼当中,贪心所可以出现为欲漏、有漏、贪欲身系、欲取、欲欲盖等;在诸觉支当中,慧心所可以出现为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道分等。在如此对照与连系之下,阿毗达摩显示了在诸经里可能并没有明显地指出的种种术语之间的关系。

    在此将举出的最后一个特点是属于论藏的最后一部论(《发趣论》)所有。此论列出了二十四缘,显示了诸究竟法如何组成一个有系统的过程。属于组织型的二十四缘是在之前六部论占了主要篇幅的分析法的必要搭配。分析法把看来像是一个整体的事物分析至组成它的最小单位,因而显示了任何可能会被视为“我”或“实体”之物的空性。组织法则把这些被分解至最小单位的诸法连贯起来,显示了它们并非各不相关之法,而是拥有多重互相依靠的关系。

    阿毗达摩的来源

    上座部的正统传承认为论藏是源自佛陀本身。根据觉音尊者所引用的《大注疏》(Maha-atthakatha):“名为阿毗达摩的并不是属于弟子的范围,而是诸佛的范围。”诸注疏认为,不单只是阿毗达摩的精神源自佛陀,而且其论也是佛陀亲身所教的。

    《殊胜义注》述及佛陀在证悟后的第四个星期里,他面向西北坐在菩提树附近的宝屋里。该宝屋并非真的是用宝石所造,而是世尊省察七部《阿毗达摩论》之处。他从《法聚论》起始顺次地省察它们的内容。当他省察首六部论时,其身并没有发射光芒。然而,省察到《发趣论》时,在他开始省察因、所缘等二十四缘时,其一切知智肯定于其获得了(充份发挥的)机会。就有如帝米拉谛频伽拉鱼(timiratipingala)只有在八万四千由旬深的大海洋才有充份的空间遨游,同样地,其一切知智只有在《发趣论》才找得到足够发挥的空间。在世尊以一切知智省察那深奥之法时,自其身激射出蓝、金、红、白、橙及银耀六色光芒。

    上座部的正统传承认为论藏是由佛陀亲口所教,这点与其早期的敌对派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a)的观点不同。说一切有部本身也有一套七部《阿毗达摩论》,但与上座部的《阿毗达摩论》有著相当大的差异。根据说一切有部,论藏是由佛弟子所著,有好几部的作者更是在佛陀入灭之后好几代才出现的弟子。然而,上座部认为除了在阿育王时代由目犍连子帝须长老(MoggaliputtaTissaThera)所著、详尽地反驳种种邪见的《事论》之外,其余六部都是由佛陀亲口开示。

    诸巴利注疏以古代口诵的传承为据,认为佛陀并不是在人间向其弟子开示《阿毗达摩论》,而是向三十三天的众天神开示。根据这传承,就在即将进入第七年的雨季安居时,世尊去到三十三天,坐在昼度树下的无垢白石座上,以雨季三个月的时间向从一万个世界前来集会的诸天神开示阿毗达摩。他主要的听众是其已故及投生为男性天神的母亲──摩诃摩耶夫人。佛陀选择在天界开示阿毗达摩,而不在人间开示的原因是以便他能够在一次的开示里,从头至尾讲解整部《阿毗达摩论》。由于完整地讲解整部《阿毗达摩论》必须三个月的时间,所以只有天神与梵天才能毫不间断地听完它,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一坐即坐得那么久。

    然而为了维持其色身,佛陀每天都会下到人间的北俱卢洲托钵。托完钵后他就去到阿耨池边用餐。法将舍利弗尊者每天都会去到那边听佛陀讲解他在天界所讲的概要:“其时佛陀向他开示:‘舍利弗,已开示之法有这么多。’如是其法即传给了拥有无碍解智的上首弟子。就有如佛陀站在岸边,以张开的手指出海洋,同样地,对于世尊以千百方面所教之法,(舍利弗)长老都能很清楚的了解。”

    在从世尊处学得该法之后,舍利弗尊者再把它教给他的五百位弟子。如是即成立了论藏的传承。

    七部论

    对七部《阿毗达摩论》的概述将有助于略知《阿毗达摩概要》所浓缩的圣典有多少。作为第一部的《法聚论》是整个阿毗达摩的根源。其名可译为“法之列举”,而此论的确是极其广泛地编排了诸究竟法。

    该论以列出论母为始,而此论母则是整个阿毗达摩的纲要。它的真正内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心之生起”占了整部论的一半,开显了论母里的第一种三法,即:善、不善与无记。这一组三法依道德的素质分析了一百廿一心,也极周全地逐一诠释与心相应的诸心所。第二章“色法”继续分析无记法,即列举及分别了各种不同的色法。名为“总结”的第三章极其精简地解释了所有阿毗达摩论母及经教论母里的术语。作为结论的最后一章“纲领”则更精简地解释阿毗达摩论母,但省略了经教论母。

    《分别论》共有十八章,每一章都有各自的论题;这些论题的次序是蕴、处、界、谛、根、缘起、念处、正勤、成就之法、觉支、八圣道分、禅那、无量、戒学、无碍解智、智之种类、小事及法之心。虽然并不是全部,这些章多数分为三个部份:经分别法、论分别法及将论母的分类法应用于所讨论的课题的问答。

    整部《界论》是以问答的方式编排。它依蕴、处与界讨论一切法,以便确定它们是否被归纳于任何一种分类,以及是否与它们相应。

    《人施设论》是论藏里唯一较为接近经教的方式而不像是论教的方式的论典。此论以大略地列举概念法的种类为始。此论正式地诠释了各种不同的人。它有十章:第一章解释归纳为一种的人;第二章解释成双的人;第三章解释三种一组的人等等。

    接下来是由目犍连子帝须长老所著,属于辩论型的《事论》。他是在佛陀入般涅槃两百一十八年之后,在阿育王朝代时所编,以便反驳非上座部佛教所持的异端邪说。诸注疏解释把它纳入圣典的原因为佛陀本身已预见那些异端邪见必定会在未来产生,所以早已列下了反驳邪说的要点,而目犍连子帝须长老只是依佛陀的原意把它们填入罢了。

    《双论》的目的是解除诸术语(名相)含糊不清,以及诠释其正确用法。此论因其所采用之法而得其名,因为从始至终都是以列出成对的问题的方式讨论。举例而言,第一对的问题是如此:“是否一切的善法都具有善因?是否一切的善因都是善法?”此论分为十章:因、蕴、处、界、谛、行、潜在倾向(随眠)、心、法与根。

    《发趣论》应是论藏里最为重要的一部,所以在传统上把它称为《大论》(Mahapakarana)。对于这一部在所涉及的范围与内容方面皆既广且深的《发趣论》,在第六次圣典结集以缅文字体记录它的五大册共有两千五百页。《发趣论》的目的是把二十四缘应用于阿毗达摩论母里所列出的一切法。此论的主体分为四大部份:依正面发趣、依反面发趣、依正反发趣、依反正发趣。它们每一部份又可再分为六个部份:三法发趣、二法发趣、二法三法发趣、三法二法发趣、三法三法发趣、二法二法发趣。在这二十四个部份里,都可以依可能性把二十四缘顺次地应用于一切法。上座部的正统传承视此论为佛陀的一切知智的最佳明证。

    注疏

    由觉音尊者依古代注疏所编的阿毗达摩注疏有三部:注解《法聚论》的《殊胜义注》(Atthasalini)、注解《分别论》的《迷惑冰消》(Sammohavinodani)及注解其他五部论的《五论注疏》(PabcappakaranaAtthakatha)。也是由觉音尊者所编的《清净道论》同样是属于这一层次的著作。《清净道论》是部禅修手册大全;其中的“慧地品”(第十四至十七章)举出了在修观禅之前必须掌握的佛学理论,而这些是一部浓缩后的阿毗达摩论文。上述的每一部注疏都有各自的再注释,即由锡兰的阿难陀尊者(AcariyaAnanda)所著的《根本疏钞》(Mulatika)。而这些再注释又有其重再注释,即由阿难陀尊者的弟子护法尊者(Dhammapala)所著的《随疏钞》(Anutika)(当分别这位尊者与另一位注解觉音尊者的著作的护法尊者。)

    虽然那些注疏是由觉音尊者所编,但却不应误以为他是它们的原作者,也不可以为他是在尝试注解所传承下来的资料。事实上,那是觉音尊者依位于阿奴拉塔布拉(Anuradhapura)的大寺(Mahavihara)所提供的诸多注疏资料精细编辑而成。那些注疏资料在觉音尊者出现好几个世纪之前即已存在,是许多代博学的佛教论师注解论藏的努力成果。由于论藏里有一大部份都须要注释才能完整地理解,所以,若视大部份的注疏资料是在接近论典的时代即已存在,而后再与随后发展出来的注释一起流传下来也不无道理。

    《阿毗达摩概要》

    由于论藏本身已非常庞大,再加上其注疏与疏钞,更是复杂得令人难以学习与理解。所以在上座部佛教的某个发展阶段,肯定有人感到有必要编一部能够反映整部论藏的精确概要,以便研读论藏的沙弥能够正确与透彻地掌握它的基本要义。

    为了补足这需要,大约在五世纪至十二世纪期间,陆续地出现了九部阿毗达摩手册:

    一、 《阿毗达摩概要》(Abhidhammatthasangaha);作者是阿耨楼陀尊者。

    二、 《名色分别论》(Namarupa-pariccheda);同一作者。

    三、 《究竟抉择论》(Paramattha-vinicchaya);同一作者(?)。

    四、 《入阿毗达摩论》(Abhidhammavatara);其作者是和觉音尊者同时代的佛授尊者(AcariyaBuddhadatta)。

    五、 《色非色分别论》(Ruparupa-vibhaga);同一作者。

    六、 《谛要略论》(Sacca-sankhepa);作者是护法尊者(BhadantaDhammapala,可能是锡兰人,但与大疏钞论师不是同一人)。

    七、 《断痴论》(Moha-vicchedani);作者是迦叶波尊者(BhadantaKassapa,南印度人或锡兰人)。

    八、 《开曼论》(Khema-pakarana);作者是开曼尊者(BhadantaKhema,锡兰人)。

    九、 《名色灯论》(Namarupa-dipaka);作者是萨达摩乔帝波罗尊者(BhadantaSaddhammaJotipala,缅甸人)。

    其中,从大约十二世纪至今日最广为人研读的是《阿毗达摩概要》。它如此广受欢迎是因为它在精简与周全两方面有极适度的平衡。阿毗达摩的一切要义皆被细心与精简地编入极短的篇幅里。虽然此书简短得令无师自读者难以深明其义,然而在一位明师的指导或在助读说明的协助之下,它能令读者充满自信地掌握整部论藏的组织。基于这原因,《阿毗达摩概要》在上座部佛教界里常被采用为学习阿毗达摩的第一本课本。在许多佛寺里,尤其是在缅甸,沙弥与新学比丘必须在把《阿毗达摩概要》(巴利版)背得滚瓜烂熟之后,才获得准许研读《阿毗达摩论》及其注疏。

    作者阿耨楼陀尊者的生平并没有被详细地记载下来。他被视为是上述其他两部手册的作者。据说他一共著作了九部手册,但只有这三部得以流传至今。《究竟抉择论》是以极优雅的巴利文著成,是一部极高水准的文学作品。根据其后话,作者生于南印度甘吉布拉州(Kabcipura或Conjeevaram)的卡威里(Kaveri)。据说佛授尊者与觉音尊者也住在同一个地区,疏钞论师护法尊者也很可能是出生在那一带。有证据显示甘吉布拉州有好几世纪都是一个重要的上座部佛教中心,而且有许多出自此处的博学比丘前往锡兰深造。

    阿耨楼陀尊者究竟住在那里及在那里著作此概要并没有明确的记录。有一个古老的传承认为他是佛授尊者的师兄弟;若是如此他则是第五世纪的人。根据这传承的说法,那两位长老各自写了《阿毗达摩概要》与《入阿毗达摩论》,把它们献给他们的师父作为谢礼,而他们的师父说:“佛授以珍宝装满了一间房间,然后再把门锁上;阿耨楼陀也同样地以珍宝装满了一间房间,但保持房门开著。”

    在《阿毗达摩概要》的后话里,阿耨楼陀尊者注明了他是在母拉苏玛寺(MulasomaVihara)著作此概要;而所有传承的注释都认为该寺位于锡兰。

    《阿毗达摩概要》的疏钞

    由于《阿毗达摩概要》极其精简,若无解释是难以明白的。所以,为了阐明这部精粹的概要而延生了许多疏钞。事实上它比其他巴利圣典拥有更多部的注释,不单是有以巴利文著作的注释,也有以缅甸文、锡兰文、泰文等所著的注释。自从十五世纪以来,缅甸即是研修阿毗达摩的国际性中心,所以此概要的注释多数是由缅甸学者以巴利文或缅文书写。对于此概要,仅是以巴利文著作的疏钞已有十九部;以下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六部:

    一、《阿毗达摩概要疏钞》(Abhidhammatthasangaha-Tika),也名为《古注》(Poranatika)。这是一部很小的疏钞,由十二世纪锡兰的新离垢觉尊者(AcariyaNavavimalabuddhi)所著。

    二、《阿毗达摩义广释》(Abhidhammattha-Vibhavinitika),由善吉祥智者尊者(AcariyaSumangalasami)所著。他是十二世纪锡兰著名的长老舍利子大智者(SariputtaMahasami)的弟子。这部疏钞很快地超越了《古注》而成为《阿毗达摩概要》最深奥与可靠的注释作品。其作者对阿毗达摩的博学极为受人敬佩。著作这部疏钞时,他以更古老的《随疏钞》、《清净道论大疏钞》(Visuddhimagga-Mahatika,也称为《胜义灯注》Paramatthamabjusa)等疏钞作为主要的根据。虽然列迪长老在他对《阿毗达摩概要》的注释里极激烈地批评《阿毗达摩义广释》,但其声望非但没有受到损减,反而比以前更高。而且有许多的缅甸学者为它辩护,反驳列迪长老对它的批评。

    三、《略疏》(Sankhepa-vannana),由十六世纪缅甸比丘萨达摩乔帝波罗尊者(BhadantaSaddhammaJotipala)所著。他的另一个名称是却巴达大长老(ChapadaMahathera)。

    四、《究竟灯注》(Paramatthadipanitika),由近代缅甸的著名学者列迪长老(LediSayadaw-1846-1923)所著。其疏钞在研修阿毗达摩的圈子里激起了很大的回响,因为他指出《阿毗达摩义广释》里有三百二十五项他认为是错误的。但他的批评也激起了维护《阿毗达摩义广释》的反应。

    五、《安古拉疏》(Ankuratika),由无垢长老(VimalaSayadaw)所著。这部疏钞是在《究竟灯注》出版十五年后写成,支持广为人们接受的《阿毗达摩义广释》的观点,以及反驳列迪长老的批评。

    六、《新醍醐疏》(Navanitatika),由近代印度学者法悦谷生毗(DhammananadaKosambi)用天城字母(devanagari)写成,于一九三三年出版。

    《阿毗达摩概要》的大纲

    《阿毗达摩概要》有九章。它以列举心、心所、色与涅槃四种究竟法为始。首六章涵盖了对这四种究竟法的详细解释。第一章是“心之概要”,诠释与分别了八十九或一百二十一种心。这一章涵盖的范围与《法聚论》的“心之生起”相同,只是方式不同而已。《法聚论》以分析论母的第一组三法为始,所以先依善、不善与无记分析诸心,再于这些分类里依欲界、色界、无色界及出世间分析诸心。反之,《阿毗达摩概要》则先依界分析诸心,然后再依品德的素质作第二层的分析。

    第二章是“心所之概要”,依遍一切心、杂、不善与美列举了所有的五十二心所。然后再以两种方法分析诸心所:一、相应理(sampayoganaya),以心所作为分析的重点,探讨每一个心所能与什么心相应;二、摄理(sangahanaya),以心作为分析的重点,探讨有那一些心所能与每一心组成一体。这一章也是以《法聚论》的第一章的分析法为根据。

    第三章是“杂项之概要”,依因(hetu)、受(vedana)、作用(kicca)、门(dvara)、所缘(arammana)与依处(vatthu)把诸心与心所分门别类。

    首三章主要是在分析诸心的结构。相反地,随后的两章是分析诸心活动的一面,即它们发生的方式。根据阿毗达摩,心有两种明显不同的呈现方式──活跃的过程与被动的心流。第四章分析“心路过程”的性质,第五章则分析“离心路过程”的心流。此二章大部份是以诸阿毗达摩注疏为据。第六章是“色之概要”,主要是以《法聚论》的第二章为根据。它列举了诸色法,以种种方式把它们分类,及解释它们生起之源。它也详细地解释注疏里所说的种种色聚,也形容在不同生存地里发生的色聚。这一章以简要地解释第四种究竟法为结尾,即唯一的无为界──涅槃。

    在第六章里,阿耨楼陀尊者已完整地分析了四种究竟法,但还有一些重要的方面必须解释,以便能够全面地认识阿毗达摩,这即是最后三章的作用。第七章是“类别之概要”,依不善之概要、混合类别之概要、菩提分之概要及一切之概要四个条目,以种种方式把相关的究竟法分门别类。这一章以《分别论》作为主要的根据,而在某个程度上也以《法聚论》为据。

    第八章是“缘之概要”,分析诸名法与色法之间互相牵连的关系,是与分析究竟法互相配合的“组织法”。这一章简要地解释在巴利圣典所记载的两种因缘法。其中之一是在诸经较显著的缘起法;它是从《分别论》的经分别与论分别两个角度分析缘起。此法探讨导致不断生死轮回的诸因与果。另一个方法是有关二十四缘的发趣法。这一章以简要地解释概念作为结尾。

    最后一章是“业处之概要”,作为《清净道论》的概要。它精简地探讨后者详细解释的一切业处,也简要地述及修习止观两种禅法的进展层次。它以解释四双八辈圣者、果定与灭尽定为结尾。《阿毗达摩概要》的编排方式像是在暗示阿毗达摩的最终目的:一切分析名色法的知识融入于禅修,而禅修的顶点是达到佛教的最终目标,即通过不再执著而达到──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