謗法之因由 [管理]  [舉報
類    別︰學佛基礎 作    者︰益西彭措堪布 管 理 員︰ 全文長度︰45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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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章節︰謗法之因由

內容簡介︰
論雲︰極大惡行自行消滅者。如《白蓮華》及《諦者品》宣說,一切佛語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

  “極大惡行”︰即毀謗正法,因此罪業超過五無間罪,極為嚴重,故名“極大惡行”。

  “自行消滅”︰因道次第教授本具兩種殊勝,若具如理聞思,必可對此兩種殊勝獲得定解,而獲定解之當下,謗法惡行即自行消滅。若真正明了一切三乘聖教悉為令成佛之方便,且聖教皆清晰顯現為指導修行之教授,如是即明佛法悉是釋迦本師慈悲心中流露的度生教言,悉為佛智中流現之方便,理應敬禮、皈依、護持,如是原先舍法、謗法之惡行自會消失。

  “《白蓮華》”即《妙法蓮華經》。

  “《諦者品》”有者言是《陀羅尼自在王經》其中一品。

  “實”與“權”為一對,“權”即暫用之方便,針對某種根機,于某個階段,某種情況下暫時合適之方便法,即名“權”;“實”即究竟不變之真實法。《止觀》雲︰“權謂權謀,暫用還廢;實謂實錄,究竟旨歸。”譬如,有一小孩出現幻覺,總說眼前有鬼,此種幻覺無法擺脫,若直接說無鬼,暫時不起實際效果,無有利益。既然暫時無法脫離執著,不如讓其改善執著,如是亦可減輕痛苦。即以過渡方法告之︰“此乃善鬼,常于暗中護你,極其善良,若對他笑,他亦會喜歡你。”如是轉換其念。待其將不善耽著轉為善耽著時,其心已較前平靜,此時再道出真相︰“根本無鬼,僅為錯覺而已。”以此比喻,即明“權實”之含義。一切佛語悉可歸攝于“權”“實”中;一切佛教悉可歸攝于“權教”與“實教”中;一切法義悉可歸攝于“不了義”與“了義”中。

  《法華經》與《諦者品》雲︰“佛語或權或實,悉為開示成佛之方便。”此中教證及其含義,宗大師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皆有詳細引述與解釋,故直接按宗大師本人所引經文及詮注解釋此處論文,則非常可靠,不會有以臆測而錯解宗大師密意之過。

  《法華經》之教證︰“令解佛智故,佛設此方便,終不于汝等,說汝能成佛。”(此據藏文版本而譯)此頌言︰“為令眾生悟入佛之智慧,故佛方設如是方便,一直未言︰‘爾等能成佛。’此是何因?因救護要觀待時節因緣,因緣未成熟時,首先隱而不說。”《法華經》又雲︰“令解佛智故,一佛出世間,一乘無二乘,佛不用小乘。自覺所住道,謂佛力禪定,解脫及自在,于彼立有情。”但凡佛陀臨世,唯有一目的,即讓眾生證得自己所得之智。故佛所說各種正道,唯是引導眾生成佛之方便,決不可能以一種不能引導成佛之小乘法而作引導,故佛將一切眾生亦安立在自己所安住的十力等地位。此是從正面而言,一切三乘佛語皆為開示成佛之方便。經中又從反面成立︰“證淨菩提已,若我于小乘,安立一眾生,則慳過非善。

作品關鍵字︰謗法 三寶 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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