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小常识十三 [管理]  [举报
类    别:学佛基础 作    者:佚名 管 理 员: 全文长度:5893字
最后更新:2010-10-27 文章状态:已完成 授权级别:驻站作品 首发状态:本站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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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章节:佛教小常识十三

内容简介:

【一、寺、院、庵】

寺,在古代本是朝庭机构的名称,如‘大理寺’‘太常寺’,又引申为官署。汉代设有鸿胪寺,用以招待四方宾客。后来佛教传入中国,从西域来的僧人渐多,遂在洛阳建白马寺,专供外来僧侣居住。这就是佛教僧人居住修行之处所,都可总称为寺的由来。

院,本是寺内的一部分,寺内的别舍。后来佛教僧人也单独用院作为居住处所的名称,但院的规模一般比寺略小。

庵是专指佛教出家的女众(比丘尼)居住的处所。

佛教的寺、院、庭不能与宫、观、庙混为一谈。宫、观、庙不用在佛教上(只有藏传佛教用‘宫’)。

宫,原义是高大的屋字,过去皇帝的居处多称宫,后来道教供奉天地神明祖师等也可宫。

庙,是朝庭、民间、道教皆用,用来供奉祖宗、神、仙等。

观,是道教所专用。因此,寺庙并说,其意思应包含佛、道教修行之处所。如单独指佛教僧人居住处所,不能说寺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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