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 [管理]  [舉報
類    別︰藏傳佛教 作    者︰聖天菩薩 造頌 法尊法師 譯頌 索達吉堪布著疏 管 理 員︰ 全文長度︰2928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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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


  聖天菩薩 造頌

  法尊法師 譯頌

  索達吉堪布著疏


色達喇榮五明佛學院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聖者曼殊師利!

頂禮聖天菩薩!


  濁世人劣瑣事多,聞思修者寥晨星,

  聖者善說無人閱,況我微言覽者誰?

  然為自心入正法,依諸經論師教言,

  略演甚深中觀道,若有信者請諦听!


  本師釋迦牟尼佛說法四十九年,為利益不同根基而三轉法輪,其中第二轉法輪,著重宣述般若空性。世尊示現涅後,弘教者分兩大派開闡般若深義。其一以彌勒菩薩之《現證莊嚴論》為宗綱,開廣大行派,主要以隱義方式宣示般若;其二為龍樹菩薩所開創之甚深見派,以其《中論》為根本論,直示般若空性義理。于此根本論,又有兩大論師闡其密義,一者月稱菩薩,著《顯句論》釋《中論》字句,造《入中論》顯明其深義;另者即聖天菩薩,以修行竅訣方式粹攝《中論》密義而著《中觀四百論》。因而若欲修持了悟般若空性,于此論尤應深加研習。

  藏傳佛教中,修學中觀者皆以《中論》、《入中論》、《四百論》為根本論典。諸派中觀論師對《入中論》之抉擇自宗見上,有多種辯論,而于《中論》、《四百論》無有較大差異之見。因二論皆是根本中觀之論,即應成自續二派尚未分流前之中觀著述。另外,《四百論》非如《入中論》之專門抉擇見解,而是決定修持中觀之竅訣集匯,因此諸派論師也無多異議。如格魯派甲操杰大師之《中觀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與寧瑪巴大堪布阿瓊仁波切所著之《四百論疏•大海之滴》,其抉擇方式皆相同,概因此論于中觀宗之特殊地位而然。

  于漢傳佛教中,此論原有二譯本,一為鳩摩羅什譯師集本論要義而簡譯的《百論》,二為唐玄奘譯師所譯之《廣百論》。《廣百論》乃《四百論》後八品之頌文,其來源是那爛陀寺護法論師以唯識觀點注釋此論時,將此論一分為二,前八品為《說法百論》,後八品為《辯議百論》。玄奘譯師于護法論師之親傳弟子戒賢論師前,得此二論及義疏,回國後便譯《辯議百論》為《廣百論》。故《四百論》在漢傳佛教中,一直未有完整譯本。到近代法尊法師入藏求法,親睹藏地中觀學者對此論的重視及此論對學者的裨益,于是不辭辛勞從藏文重新譯出此論前八品,並對後八品的譯文依藏文作了一些補充。此注疏所依者,即是此譯本。


  注疏分三︰甲一、初義;甲二、論義;甲三、末義。


  甲一分二︰一、題義;二、譯禮。

  乙一、(題義)︰扎睹夏打戛夏打戛日戛。

  梵語扎睹夏打戛,意為四百,夏打意為論,戛日戛意為頌,合譯即為《四百論頌》。本論共十六品,每品二十五頌,共四百頌,故而得名。月稱論師說本論原稱無“四”字,其名應為《百論》,能破諸多邪分別故名為“百”,能斷除實執故名“論”。邪執是無有邊際的,所以不說有限制的“四百”,而是以“百”表示其無邊之義。名為《百論》,是以其作用而立名。于藏文版中,本論題為《菩薩瑜伽行四百論頌》,意指摧滅諸多邪分別而修持實相之竅訣匯集。

  一般在論典的題名後,有頂禮宗句,但本論中卻無有。對此,宗喀巴大師的上師仁達瓦大師解釋其原因雲︰“此論乃直承龍樹菩薩之《中論》義理而造,《中論》抉擇見分,此論緊承其義旨而抉擇修持次第,故應與《中論》作一體觀,不再加頂禮立宗句。”關于宗義,月稱論師也雲︰“由于聖天阿黎是龍樹菩薩阿黎的弟子,故此論屬于此宗,非別宗義。”


  乙二、(譯禮)︰敬禮聖者曼殊師利!

  此敬禮句是由梵文譯成藏文時,巴操(日稱)譯師所加。一是按藏傳佛教的傳統,表明此論屬對法藏;二者,為增上智慧圓滿翻譯,以祈三世諸佛智慧總集之聖者文殊加持。


  甲二、(論義)分二︰一、總義;二、別義。

  乙一分二︰一、造論者之殊勝;二、辯除謬誤。

  丙一、(造論者之殊勝)︰

  作者聖天菩薩,梵名阿扎雅提婆,勝嘎拉國(今斯里蘭卡)的王太子。《布頓佛教史》及《西藏古代佛教史》中說菩薩從楞伽島(錫蘭)中的蓮花化生,為當地國王所收養;漢傳佛教中的論師依《提婆傳》也秉持類似的觀點。然今依《印度佛教史》及月稱菩薩在本論注釋中的記載,為胎生之王太子較為可信。

  聖天論師宿具不共悲心與智慧,自幼即精研諸明處學術,顯示出非凡的特質。稍長,棄王位出家,依班智達瑪哈德哇受具足戒,學習三藏。後為朝禮各聖境,游歷至南天竺吉祥山,值遇龍樹大士,時大士已值晚年,嘆其慧潁絕倫,即攝受為近住弟子,此于玄奘譯師之《大唐西域記》第十卷中有記載。聖天一心依止龍樹大士,盡得顯密佛法之教授,及一切明處學術,成為善巧精通者,遂于南印度助師廣弘正法。

  其時于印度北方,出現了一名為難勝黑者的外道,有的譯外道名為“未沸”,藏語名之曰“麻柯”。他通達外道一切典籍,並修大自在天而有所成就,常依辯論術及通力,與諸內道論師作辯論。時內道論師無一能與他諍勝,于是多處寺廟遭到摧壞,眾多有情被引入他的教法中。難勝黑者的母親,是一虔誠的佛弟子,她多次力勸也未能阻止兒子的罪行,便想聲震天竺的那爛陀寺一定有具德聖士,能降伏自己的兒子,故攜子至那爛陀寺。然而寺僧與難勝黑者累日論辯,竟無一人能勝。寺僧只好在大嘿日嘎神像前陳設廣大供養,竭誠祈禱嘿日嘎聖尊賜予回天之力。其時石像胸口現出一只烏鴉,寺僧便將辯論詳情俱書于紙,系之鴉頂,祈神鴉送往南方有大力之勝士,以迎請前來折伏外道,神鴉徑直飛至千里之外的吉祥山,將信交給了龍樹大士。大士父子據信中所言,對外道宗義進行了周密的辯析,但是當時無法決定究竟由二人中的誰去那爛陀寺對付外道,于是龍樹大士提議以辯論作抉擇。初由聖天模擬外道,與龍樹大士爭辯,大士竟未能摧壞外道;後由大士扮作外道,聖天論師代表內教,二位尊者完全投入進行了激烈論辯,舌戰至高峰時,聖天論師竟然以對方為真實之外道,脫下鞋子就打在對方頭上。當時龍樹大士說︰“好了,你去與外道辯論,必定能勝。但是,你以鞋底擊打師頭,以此原因北上途中,必然會遇違緣。”遵照師囑,聖天論師立刻啟程,趕赴那爛陀寺,途中果然遭受違緣。原來聖天生來容貌端嚴,超過天人,尤其是雙眸,靈潤含精,神采飛揚,以此他的母親為其取名聖天。當時人們非常欽羨,父母若得相貌端嚴之子,都要說︰我的兒子容貌似提婆一樣!

  聖天論師行至在中途,在一棵大樹下歇息飲水時,大樹女神戀慕其眸,乞求施予,菩薩也就自剜一楮,布施給女神(關于此段傳記,說法不一。一說途中遇醫師乞菩薩之楮配制藥物;另說途中遇一女人,貪慕菩薩的眼楮,菩薩了知此女發心入道時機已成熟,便自剜一目,持之以示女人︰還可貪否?鳩摩羅什譯師所譯之《提婆傳》中,則說是將一目布施給大自在天,因施一目,故菩薩又名伽那提婆,即一目天)。女神大為感動,因而將摧破外道的方法告訴了菩薩。菩薩依計尋得一瘋狂之人、一只貓與一瓶清油,攜至外道難勝黑者處。正值難勝黑者的母親已死,他正在依外道儀軌作水施,聖天論師問︰“你在做什麼?”外道回答說︰“我的母親墮在孤獨地獄里,以此水施,願濟慰之。”聖天論師即尋一根吉祥草,沾水向南挑灑。外道見狀也問︰“你在做什麼呢?”答曰︰“我與大士龍樹,在南天竺擁有一塊田地,現在遭到了旱災,想以此灌溉那塊田。”外道笑言︰“你真愚痴,相隔如此之遙,以此小小草梗沾些微水滴,如何能澆灌到呢?”聖天論師正顏回駁雲︰“你尚能以一小杯水,灌滅八萬由旬之地獄烈火,我又何嘗不可以此澆灌區區千里之外的田地呢?”外道聞言無以作答。片刻後,外道知道了他是南天竺聖天論師,欲來與自己辯論,便立刻作了準備。難勝黑者在辯論時有三種必勝對方的助緣,其一是有一辯才無礙之女人班智達為助手,其二為一巧舌如簧無人能敵的鸚鵡,其三于辯論急難之時,大自在天會親自現身提示(或說由銅鏡中顯示而為外道解難)。辯論開始時,外道依常規先讓女人班智達出辯,聖天論師便將所攜之瘋狂者出示,那位瘋子作出裸體等種種無理行為,使女人班智達羞愧難當,無法論辯。繼後外道的鸚鵡上場欲參辯,聖天論師也出示所帶之貓,鸚鵡見貓瞪目呲齒,驚懼而遁。外道見狀,也不怯弱,仗大自在天可隨時幫助自己,親自出場與聖天論師辯論。聖天論師又在辯論場所灑下清油,並點火焚起濃煙,大自在天嫌惡煙氣,不能現身。至此難勝黑者的助緣皆斷,只有憑自力參辯,彼此規定論辯三場。時外道譏諷說︰“你只有一只眼,如何能與我爭辯呢?”聖天論師慨然答言︰“三眼威猛神,不能見真實,帝釋具千眼,亦不見真諦,伽那提婆我一目,能見三界之真實!”隨後以正法義使外道的一切諍論全部失敗。外道見辯論已全盤告輸,便以飛行法術騰入空中準備逃走,聖天論師警告他︰“不要再往高處飛了,否則你頭頂上的寶劍風輪,會斬斷你的頭!”外道半信半疑,拔下一根頭發往上一舉,果然立斷,不由心生大怖畏而墮落于地。如是聖天論師將他徹底降伏並以方便引入佛教,攝受加持,使其成為精通五明和內外宗派的大師,做了許多有益佛教的事業。如今雪域諸多智者所編的《藏漢大辭典》及一些史書中說難勝黑者即馬鳴大士,但在《紅史》、《布頓佛教史》及漢傳佛教的史料記載中,馬鳴大士是龍樹大士前兩代的住持教法者。據《印度佛教史》記載,難勝黑者轉入內教後,聖天論師為他取名為巴俄,譯成漢文即聖勇。聖勇大師注有《菩薩本生正法犍槌音論》、《本生》、《示善道論》、《六波羅密攝頌》、《別解脫經本釋》等論述,在藏文的論藏中皆有收集。據此而考,他與馬鳴大士也可能並非一人,但我希望,對此考古家們重作全面的考證,以澄清此疑。

  據《如意寶史》所載,聖天論師前世為世尊座下的嘎拉巴模比丘。當年世尊為他及其他幾位比丘轉法輪時,空中飛過一只烏鴉,所遺糞穢落于佛的金身。世尊即時授記“以此緣起,此烏鴉將來會成為一具力外道,毀壞佛教。”嘎拉巴模比丘聞言,心中發願︰“此烏鴉毀壞世尊教法時,我一定降伏他。”以此願力成熟,當烏鴉轉世為難勝黑者毀壞佛教時,嘎拉巴模比丘果然出世降伏了他。

  聖天論師是南贍部洲的六大莊嚴之一(其余五莊嚴為龍樹、無著、世親、陳那、法稱),論著有《中觀四百論》、《中觀學中論》、《斷諍論》、,《成就破妄如理因論》、《智慧心要集論》、《攝行明燈論》、《理智成就淨治心障論》等,在密宗方面也有多部著作。

  關于聖天論師的果證功德,在《文殊根本續》中,世尊曾授記雲︰“非聖名聖者,住于勝嘎拉,制止外道宗,遣除邪道咒。”很明確地說其為“非聖”,即尚未登地。然而在印度阿黎菩提賢所著的《智慧心要集論釋》中,說聖天乃八地菩薩,還有說聖天論師即生證得了佛位。因為在《攝行明燈論》中,聖天論師說自己已證得了無上瑜伽的“不共幻身”,如是按龍樹大士的觀點,得不共幻身者,在即生可證得殊勝成就。聖天大士晚年也親口說過“去呀聖天去,光身赴淨剎”,這三種說法是不相違的。聖天論師上半生為凡夫,然依龍樹大士之教授深入修持,于中得不共幻身成就,位住八地,最後證得佛位,這是可以成立的觀點。就象龍樹大士在經典中有多處授記,有的授記大士為一地聖者,有的授記為七地,有的授記于即生證入佛位,此亦無有矛盾,因為各種授記,各自針對大士的早中晚年等不同時期。同樣,各種對聖天論師的授記評論也是如此,所以不會存有謬誤矛盾。

  聖天論師著述《四百論》,依其傳記,時以近暮年,因而此論乃登地以上的聖者所著。諸後學者,對此應生猛厲信樂,專精習之。


  丙二、(辯除謬誤)︰

  那爛陀寺的大德護法論師曾依唯識宗觀點,造疏解釋此論,說此論意趣在于破除遍計執法有自性。雖然諸宗究竟義趣一致,但聖天論師造此論的理趣實是緊承龍樹大士之《中論》,建立般若空性修行的道次第。月稱菩薩也曾于《中觀四百論釋》中說︰“將《四百論》之意義,說成與龍樹宗意義不同者,臆造也。”再從此論的主要意義看,是抉擇諸緣起法無有自性,建立修習世俗勝義二諦的道次第,所以也非中觀宗之外的宗義。還有論師說,此論不別作皈敬文,是說明此論不僅是為斷除別人對龍樹阿黎的懷疑而作(有疑《中論》專為諍辯之作),而是表示此論屬于《中論》。從此角度而言,《四百論》之宗義尤為明顯也,故不宜以他宗觀點而釋此論之本義。

  有些人懷疑說︰既然此論亦是抉擇諸法無自性,那麼造此論豈非無必要?因為龍樹大士在《中論》、《七十空性論》等論中已廣說般若空性正理。答曰︰龍樹大士在諸論中雖已廣述空性正理,破除各宗派行人之執計,然有些人未通達大士之義旨,誤以為《中論》等唯是與他宗爭辯、破壞他宗的論述。而實際上大士的義趣,是在破除邪見之中而豁顯正理,在摧滅謬執同時,開顯修行正軌,所以聖天論師為拔疑雲現紅日,著此《四百論》。于本論中,龍樹大士以離四邊八戲之真空,破除二諦一切法的實執之義旨,更以實際觀修之具體階次而作了明顯開闡,故不應生疑。諸不能頓斷四邊戲執徑入無生法忍之大乘弟子,尤其是末法之時絕大多數修行人,若能如法循此論所闡次第而習,則可有望入諸法實相之境!


  乙二、(別義)分二︰一、修持世俗諦之瑜伽;二、修行勝義諦之瑜伽。

  丙一分四︰一、斷除常樂我淨四顛倒;二、行持菩提;三、根除煩惱;四、淨治弟子。

  丁一分四︰一、斷常執;二、斷樂執;三、斷淨執;四、斷我執。

  戊一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己一、(略說)︰

  三界有情趣入聖道生起精進的首要障礙,是于死亡執為不死的常執。由于顛倒的常執,眾生終日漫然放逸,渾然不知老死將至,由此而不知出離,不知尋求斷滅無常死苦的聖道;即使聞得聖教,也會因此顛倒常執的迷障,不能發起精進之心修習脫離死苦的正道。所以,初學佛法者,首當數數思維死亡無常之教義。世尊言︰“猶如眾跡中,大象跡最勝,如是佛教內,所有修行中,唯一修無常,此乃最殊勝。”修觀死亡無常,初為進入正法之因,中為助生精進之緣,後為趣入法性證悟之助,故本論之首,即示念死亡無常之教義,意在策勵學者斷舍放逸懈怠,遠離世俗而勤修解脫道,為證悟般若空性奠定基礎。

  若有三世主,自死無教者,

  彼猶安然睡,有誰暴于彼。

  如果有三界主者,自己必死無疑,也未有無死之聖教,他還如同已證得無死之聖者一樣安然而睡,那還有誰比得上他這樣厲害的愚痴懈怠者呢?

  三世主,指欲界、色界、無色界或地下、地上、天上三世間的主宰者——樂自在主。所謂“有三世主”,是泛指三界內的一切凡夫有情,皆為三世間的主宰者——樂自在主(天名)之下屬,都有著三界主的系縛。有著這種“主”的有情,皆為死亡無常所縛,而且他自己即是死主,自己即是個人死刑的執行者,其死亡沒有任何外來命令,唯是由自己的業力而定,唯是自死。若陷于如是之境,已見自己正在趨向死亡,而自己尚未擁有可免死苦之聖教。但還象聖者般安然而睡,不精勤修習對治死苦的方便,這種人的愚痴懶惰懈怠,再也不可能有誰比他更“暴”——即厲害粗暴惡劣!

  流轉于生死輪回的有情,無一可免死主的弒殺,而真正已入聖教精勤修習無死之道者,卻甚為稀少。我等絕大部分眾生無視死亡之凶險,猶在庸庸然放逸度日,如是之眾,皆為此處所呵斥之愚痴懈怠者。故諸有志者,當深思三界無常之本性,恆念自己必死。如同已得罪了國王近侍的大臣,已知近侍及國王欲謀殺他,便時刻警惕一般,應安住不放逸,勤修能出離之方便。否則,如曠野迷途者,雖行至極為凶險之城,尚昏然不信險情已臨,終至被害。同樣,有情住于三界則隨時面臨著死亡威脅,若放逸不求自救,決定會為死主殺害。

  己二、(廣說)分四︰一、思維生際必死而觀無常;二、思維高際必墮而觀無常;三、思維積際必盡而觀無常;四、觀集際必離而觀無常。

  庚一分二︰一、正說;二、廣說。

  辛一、(正說)︰

  問曰︰雖然有三世間主的死王,但是每個有情在出生與死亡之間,皆有一定的存活時間,在存活時間里,又為什麼要害怕死亡呢?

  為死故而生,隨他行本性,

  現見是為死,非是為存活。

  為了趣向死亡的緣故,才有出生存活,剎那不停隨老死而行是生命之本性。一切生命的出生存活現量可見皆為死亡,非是為永久生存而在生活著。

  一切生命現象的必然規律是有生必有死,而且從出生伊始,就在剎那不停地趨向死亡。有情的一生中,生是起點,死是終點,自始至終的歷程如同從懸崖上摔落一般,趨向死亡是絕不會停止的。因此,出生、存活之目的地,即是死亡,有情的一切生命歷程,無不是剎那不息地趣向死亡,以此而觀,一切出生存活,難道不正是為了死亡而作嗎?隨老死而行,是生命之無常本性,看一切有情生命之生生不已,有誰是為存活不死而生呢?落木蕭蕭,大河滾滾,一切皆無常是人們現量可見的事實,短暫的存活絕非脫離了無常,以有存活而不懼死亡者,唯是自欺而已。

  人們自出生起,就一直以為自己在為生存而奮斗,在為美好生活而努力勞作不息,孰知這一切都是在走向死神途中的作為。有人尚為赴死途中的些微欲樂而陶醉,在清醒者看來,這與趕向屠場的牛羊,在路上尚為啃草飲水而樂,又有何區別呢?世人的每一剎那生活,其實與死牢中的囚犯一樣,每分每秒都在接近被處死。可是死刑犯尚知急惶惶尋求逃離死亡之方便,而愚昧放逸之世人,為什麼不警醒,反觀自身的處境,了知行住坐臥一切所作皆為趣死,而非存活呢?

  佛陀曾于《本生經》中言︰“眾生于初夜入胎住世,日日所作,唯是速趨于死。”生活在三界,當知如旅行者之駱駝,唯能隨主人而無有自在,當主人思鄉欲歸時,駱駝也只能隨主人而行,別無其余歸處,同樣眾生也皆是隨死主而行之毫無自在者。一切作為,也如陷害他人之刺客,殺他未逞,反遭他殺,如是刺殺過程中的一切行動,本為殺他,結果卻是步步為自死而作。同樣一切為存活之作為,不但未能使自存活,反而步步趣死也。

  辛二、(廣說)分五︰一、思維壽命無定而觀無常;二、思維一切死亡而觀無常;三、思維死亡無法回避而觀無常;四、思維現見死亡而觀無常;五、思維死時無定而觀無常。

  壬一、(觀想壽命無定而觀無常)︰

  問曰︰雖然生際必死,但人壽百歲,我們已度過的年歲少,而剩下的日子還長著呢,這難道不可以因此而不害怕死亡嗎?

  汝見去時短,未來時間長,

  汝思等不等,顯同怖呼喚。

  如果你見自己的人生,已過去的時間短,未來的時間還很長,或者你認為過去與未來的時間相等或過去短未來長時間不相等,由此而說不怖畏死亡,這顯然如同于怖畏者反而呼喚不害怕一樣。

  以為自己還剩有存活時間,就不必顧忌死亡,這種想法極不合理。在世間有很多人懷著這種想法而貪戀世俗欲樂,不顧生死大事。比如說,有些年輕人認為,現在是人壽百歲的時候,自己才活了二十歲,以後還有八十年時間可以活著,所以現在可以毫無顧忌地享受快樂,不必忙著苦修對治死亡之方便。這種想法無非是找借口懈怠放逸而已,其實毫無根據。因為壽命是不定的,人壽百歲的時期,並非每個眾生都能活百歲。《因緣品》中說︰“或有在胎殞,或初誕也亡,盛壯不免死,老耄甘心受?若老或少年,及與中年者,恆被死來侵,雲何不懷怖?”生命隨時會為死緣所奪,你有何理由不怖畏死亡,而安逸度日呢?同樣,有些中年人認為自己的百年生命才過一半,還有相等的五十年;有些老年認為自己才活七十歲,雖然大半生命已盡,但仍有少部分可以享受;如是思維自己尚有與已度的時光等不等的日子可存活,可以不害怕死亡,這無非是自欺之舉而已。既然已了知生命在不斷流逝,就應當對死亡生起警惕、恐懼,然自己不但不生懼意,反而以種種似是而非的想法為自己壯膽,說不用害怕死不用害怕死,這種說法如同人們步入怖畏之境時的大聲呼喊不害怕一樣,顯然是自我欺騙之舉。

  死亡的威脅在人生整個過程中都平等存在著,故不應有一時不會死一時會死的分別邪計。譬喻說,有一群婆羅門童子外出,黃昏到某處村莊借宿,晚上時這些童子到處大便,染污了村莊的環境。清早群童子一哄而散,只有幾個婆羅門子沒來得及走,被守村莊的巡夜人抓住。巡夜者對他們說︰“你們本應受到處罰的,趁村長還不知道前,趕緊將糞穢打掃干淨吧!”幾個婆羅門子只除去了自己所遺的糞穢,而對別人所遺的糞穢卻捂著鼻子不願清除。世人計執自己有不會死的存活時,這種邪計如同婆羅門執自己的糞便為淨,而執他人的糞便不淨一樣,後認為村長會因一部分糞穢已除對其余的糞穢不會計較,不會懲罰自己一樣,何期愚痴也!

  壬二、(思維一切死亡而觀無常)︰

  問曰︰壽命雖不決定,但是死亡是一切有情所共有的結局,並不是我個人才有,所以這又有什麼可怕呢?

  由死共他故,汝無死畏者,

  豈唯害一人,由嫉使生苦。

  由于死是一切有情所共有的原故,你就不畏懼死,(這種心態難道不是只見害死一個有情,而不見其他人死,由此而生起的嫉妒苦惱嗎?)然而死亡難道只是唯害一人所生的嫉妒之苦嗎?

  以為死亡是一切眾生所共有的苦,自己就不必害怕,這種人十分愚痴,而且其心態也是一種嫉妒煩惱。因為按這種心態去推理,如果大家全部都會死你就不害怕,那麼你一個人為死主所害,而別人都不受害時,你豈不是要害怕,要為別人不受害而生嫉妒苦惱嗎?所以為一切眾生共有死苦而自己心安理得,首先這種心態就是非理的嫉妒煩惱。再從另一個層次而言,死亡本身也並非可以因眾人皆有,而不會為你帶來痛苦,眾人皆死,並不會遮止你個人面臨死亡時的痛苦。因為死亡帶來的並非只是殘害一人,使其人生起嫉妒苦惱,而是它本身即能生苦,如同火能生熱一般,它能給每一個人平等地帶來極度的痛苦。雖然每一個眾生皆有死亡,但每個眾生都會有苦受,並不會因共有死亡而無有苦受。因為眾生的身心相續不同,生時獨來,死時獨去,自相續中的感受他人無法代替,因此面臨死亡時,即使成千上萬的人在一起,各自必定會獨自感受死苦。

  眾生這種愚昧的分別,就如同有一國王,首先只征受某個人的稅收時,那個人心U非常苦惱。但後來不是向他一個人征稅,而是向所有的人收稅時,他雖然照樣要交稅,卻心安理得,不再苦惱。見到眾人皆有死亡結局而不怖畏死亡者,不但與此人相同,而且比此人更為愚昧卑劣。因死亡不會因眾人共有而會消除其苦,這就象共處一死牢的人再多,也毫不能減少每個人的痛苦。

  壬三、(思維無法回避死亡而觀無常)︰

  問曰︰如果沒有衰老病變,也就不會有死亡,然而疾病能用療治,衰老可用抗衰老的良藥金丹對治,如是可以長生不死,永遠不死,所有對死亡不必畏懼。

  老病可治故,汝無畏死者,

  後罰無可治,汝極應畏死。

  如果以老病可以對治,你就對死亡不畏懼,然而最終死主的處罰是無可對治的,所以你極應畏懼死亡。

  這種想法也是邪執,因死亡是三界眾生誰也無法逃避的處罰。雖然對一般疾病確實有種種醫藥可以有效地治療,以斷除它對色身的損害;然後對衰老,也有一些抗衰老的特效藥或一些特殊的方法對治。在古代,世界各地都有許多金丹之類長生不老藥的傳說,現在國外醫學界在抗衰老方面,也有很大進展。台灣有一位八十歲左右的富人,不惜花費巨資服食特效藥物,據傳一直保持著二十余歲時的容顏。但是,不論有情采取何種世間方法,即使能對治老病,對最後死神的處罰,卻是誰也無法對治。在死亡面前,任何金丹、仙術、威勢等等,起不到絲毫作用,因此在三界之中,從來就沒有一個有情逃過了死神的處罰。《解憂書》中雲︰“地上或天間,有生然不死,此事汝豈見,豈聞或生疑”,“大仙具五通,能行于虛空,然而卻不能,詣于無死出。”除了趨入內教證得長壽持明果位的聖者,或象虹光身成就者蓮師、聖者布瑪目札一樣,此外誰也不可能擺脫死神的掌握。所以作為低劣的凡夫眾生,即使能暫時抵抗老病,然而我們有什麼辦法不怖畏死亡呢?

  譬如說一個大國王要鏟除某位橫蠻的大臣,開始時派其他將軍去,那位大臣都能抗拒,以種種方便或武力躲過懲罰,然而最後國王親自領兵來圍剿,這時他也就再無能力抗拒了。我們如同大臣,死主如同國王,開始時即使能抗拒死主派來的老病將軍,然死主親自降臨時,怎麼能抵抗呢?如近日被處死的廣西省副書記陳克捷,雖然他能有種種手段超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而不受懲罰,可是,當中央政府的咽令出現時,他也就無法可施主,只有束手就死了。同樣,對凡夫有情而言,死主的懲罰是無法逃脫的。還有一個比喻說,洗衣服的人將婆羅門的衣服弄壞了,能以種種方法使婆羅門無法傷害他(喻有情可以用方便抗住老病),而將國王的衣服弄壞了,他也就回天乏術,定會受到國王的懲罰(喻死主無法抗拒)。甲操杰論師在注疏中說︰月稱論師在注釋引了與此不同之喻,謂損壞王衣者能以悅耳歌贊對治,然而自己對死主卻無法以請求而對治。然但細閱月稱論師的注釋,此觀點是論師引用其余注釋中的說法,而非其自宗之義。

  壬四、(思維現見死亡而觀無常)︰

  問曰︰一切凡夫有情雖無法避免死亡,但是並非當下就決定知道自己會死,以此而觀,不害怕死亡豈不是很應理嗎?

  如所宰眾畜,死是眾所共,

  復現見死者,汝何不畏死。

  就象所宰殺的眾牲畜,無一可免一樣,死是一切眾生所共有,而且又能現見死亡在不斷發生,那麼你為什麼不害怕死呢?

  死亡並非很難理解,它不是秘密,而是任何有頭腦者可以一目了然的事情。就象屠場中的眾多牲畜,死亡是它們共同的結局,由見到一個被殺死,也就極易推知它們無一可免死。同樣,死亡是三界眾生所共有,我們現在活著的這些人百年之內,肯定都會死去,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實。而且,在自己面前,已經有不少眾生死去了,現在也有一些眾生正在死亡,或立即會死亡,這也是現量可見的事,我們不用佯裝沒看見或不知道。所以用不能決定了知當死作理由,而不害怕死亡者,無非是一種掩耳盜鈴,自欺或自我麻醉的愚昧行為。難道你掩上眼楮,前面就不會有懸崖嗎?你以為不知道當死,就可以不畏懼死嗎?

  譬如屠宰場中的牲畜,見一畜被宰殺,另外的牲畜如果視若無睹,仍然悠閑安住,這是極不應理的麻木愚痴。同樣,不願再昏昏噩噩,任死神擺布者,當深思︰我們現在都是三界屠場中的待宰者,死神屠夫正在逐個地殘殺著,見到同類遭殺,我們豈能如同蠢畜而無動于衷;有些牲畜見同類遭殺,尚知惶惶尋求逃脫,作為有智力的善趣人道有情,更應努力尋求脫離三界之方便也。

  壬五、(思維死時無定而觀死亡)︰

  問曰︰雖然能現見其他人的死亡,但是對我而言,死的時間卻不決定,並不見得馬上就會到來,這難道不是現在可以不用害怕死亡的理由嗎?

  由時無定故,便思我常者,

  則終有一日,死來傷害汝。

  釋︰由于死時不決定的原因,便計執我是常恆者,則最終有一日,死神必定會來傷害你的。

  以死亡之時不可決定而計執自己為常,可以高枕無憂不懼死亡者,顯然是非常愚笨的人。正因死時不可決定,每個人或許當下就會告別人世或許明日、後日即命歸黃泉,《因緣品》中說過︰“明日死誰知,今日當精進,彼死主大軍,豈是汝親戚。”以此更應時刻警惕。如果明日復明日,將對治死苦之修習耽擱下去,死亡最終也不會放過你,到那時必定取走你的性命,這是凡夫眾生誰也免不了的結局。譬如“瓦格羅剎”所控制的地區,其地之人必會為它所食,無有可免者;同樣,身處三界之中,絕無可免死神殘殺者,有理智的人,當斷絕自己現在不會死的愚痴常執。雖然我們無法以眼等決定了知自己何時會死,別人何時會死,然而最終都會死而且死時無定,對此完全可以決定了知的。因此,當恆念死亡,以策勵自己徹底放下可以存活不死之類常執,而勤修出離三界之聖道。

  庚二、(思維高際必墮而觀無常)︰

  問曰︰雖然能知道決定會死,但怕死只是怯弱者才會有,而英勇無畏者,為了名利贊譽等沖鋒陷陣,雖利刃加身也不會有任何死的怖畏。由此而觀,為了名利,豈不是不會畏懼死亡嗎?

  只顧未來利,不顧生命盡,

  誰說自賣身,稱汝為智者。

  只顧現生將來的名利,而不顧所依身命之滅盡,誰會將這樣為名利而自賣其身者,稱之為智者呢?

  世間有許多人認為,畏懼死亡是怯弱者的標志,而英勇豪壯之士,不應畏死。世人有謂生命誠可貴,但為了名譽地位、財色等此生的世俗利益,拋棄也是可以的,如為了得到王侯之位而奮戰沙場的勇士,其想法大抵如是。這些只顧眼前尚未到手的利益,而不顧當下生命失去的舉動,實際上是一種沒有見識,沒有遠大心胸目光之舉,而稍有見識者,誰也不會說這些人是智者,這種不怕死也是智者們不會贊揚的。如果受用所依的生命失去了,又有誰能享受什麼名利恭敬呢?名利只是將來之事,能否得到無法肯定,而生命卻是最為珍貴,是你享受一切的所依。如果現在不重視,為名利而奮不顧身,這種舉動是以出賣自身而換得將來的名利,實是何其愚痴!這就象有商人為了獲暴利而坑蒙拐騙,致使其聲譽盡失,很快就破產淪為乞丐一樣,所求不得,反蝕其本。如是名利高位不得享受,反而盡失身命,這種所謂的不怕死,極不應該。

  譬如說,一婆羅門有三個兒子,遇災年時準備賣一子以度饑荒。當時有王子見而欲購,但婆羅門父攜其長子,母抱幼子依依不舍。第二子慕王子之富貴威勢,而自願賣身為奴,為了將來的溫飽,當下失去了自由之身。為了將來的名利享受,而舍身命者,在現代社會中,這類人比比皆是,他們與此賣身之婆羅門子,又有何區別。所以這種愚昧的不畏死極不應理,有智者當深思人身之難得,珍惜有限生命時光而修持離死之道。

  庚三、(思維積際必盡觀無常)分二︰一、總說;二、分別斷除常執。

  辛一、(總說)︰

  問曰︰為求財利而舍身命,當然是不應理的,那麼為了保護身命,不擇手段甚至以造惡業的方式謀求受用,那應該是可以的吧!

  何故自為質,造作諸惡業,

  汝定如智者,對我已離染。

  以什麼緣故你要以自己作抵押,而造作各種惡業,可能是你已經象得聖果智者們一樣,對自我已遠離了貪染吧!

  為利忘身固然是非理的,但相反者,為了保護身命而不惜造作惡業,其實也是一種顛倒常執。作者在此以一種調侃的語氣說,你以自身作為抵押,而造作惡業以求當下之受用,按這種做法推測,你一定會是大智者吧,象阿羅漢聖者一樣,已經遠離了我執,後世再也不會有輪回了。世間有許多類似的人,他們認為為了取得資財受用保護身命,造作惡業也無所謂,甚至以為是正當的,有人還認為不造惡業現在根本活不了等等,這類邪見不勝枚舉。而這類做法,實質上是以自身作抵押,以換取當下微利的愚笨行為。今生壽命其實很短暫,即使你能以種種非法手段,巧取豪奪,獲得極為豐厚的資財受用,然而最終能受用之生命,必然滅盡,到那時你也不可能再擁有分毫財產,只有赤身獨自步向中陰後世。但是你生前造惡業時,實際上已將自身後世典押給了地獄惡趣,以惡業換來的短暫享用過後,該是實現這個抵押合同,受用那漫漫無際的痛苦之時了!可是在造作惡業時,你不畏懼這些,就象自己根本不會有後世,已經完全斷除了我執的阿羅漢一樣,不受先世所作的惡業報應。

  不計自身將來而造作惡業者,就象譬喻中那位將自身抵押給妓女愚人一樣,既可笑又可憐。從前有一位好色之徒,經常逛妓院,以至不但將錢財耗盡,還將自身抵押給了那位相好的妓女。後來,他又與那位妓女成了家,生了兩個孩子,但生活非常窮困,而且他又惡習不改,不斷地做一些非法行為。生活無法維持時,只好將兩個孩子作抵押,到商人那里借一些錢財。到最後,那位妓女把他賣給商人做奴僕,以償債務。為了短暫而可憐的欲樂,這位愚人也就得以大半生時間受苦。為此生之受用而造惡業者,與這種人又有什麼區別呢?

  還有譬喻說,為了現世微利而造惡業者,如同某貪杯者,天天到酒店喝酒,最後沒有錢財時將自身抵押給酒店,做苦工而換酒喝。這類人在各地都有,以前在爐霍,有兩位貪杯者就上演過類似的鬧劇。那兩位首先可能有些錢,到了酒店大呼大叫,喝得半醉時,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繼續要來一大堆酒,埋頭猛喝。最後結帳時,卻只有攤開雙手,拿不出錢。結果酒店老板將他們兩個扣下來,罰他們給酒店劈柴火、挑水,一直干了半個月重活才罷。為了數杯黃湯之口腹之享受,付出了半個月的辛苦,見此者誰不笑他們的愚痴呢?而為眼前微利造惡業者,誰又能說比他們明智,實是更為愚昧也!

  辛二、(分別斷除常執)分二︰一、斷剎那之常執;二、斷相續之常執。

  壬一、(斷剎那之常執)︰

  問曰︰如果是希望長久存活,而造作惡業出賣自己,那當然是不合理。然而不論如何,為了現在的生活而耽執一些世俗事業,不去考慮死亡之事,又有何不可呢?因為生活在人間,畢竟需要資財維持現在的身命存活。

  任誰所謂活,唯心剎那頃,

  眾生不了彼,故自知極少。

  任何有情所謂的存活,只是心的一一剎那頃,眾生不能了達這種剎那不住的自然規律,因而了知自己生命無常本性者極為稀少。

  人們所謂的存活,是一種未經觀察下的相似迷惑,也即一種模糊概念。不管是誰,他所謂的存活,僅僅是心念的一剎那,除一一剎那心念外,有情別無任何形式的存活。所以,這種所謂的存活,又有什麼可靠性,又有什麼值得去為它而耽執呢?剎那不住是一切有為法的本性,眾生因無明覆蔽,不能了達這種規律,由是而執自己之存活為恆常。從小到大,我們都天真地認為,自己在活著,而以理觀察,我們所謂的存活在何處呢?自己前一剎那的存活,現在又在哪兒?如果現在還存在,那應成永生不死。而後一剎那,自己是不是活著呢?肯定是不成立的,因後剎那尚未成立如同石女兒。堪布阿瓊在注釋中用阿字觀作比喻,說觀想阿字時,第一個阿,第二個阿......,每個字的存在時間形態都是不同的;同樣,我們所謂的活著,剎那剎那都是不同時間形相。只是由于沒觀察,人們才以為自己長久活著,不知自身的本性,為了這個虛幻的我活著,而忙忙碌碌,耽執俗事,這個世間真是如同寂天論師所說︰愚痴顛狂徒,嗚呼滿天下!

  譬如說,昔日有一人的衣服掉入河流中,過了許久他還在掉失衣服之處打撈,心里一直想“我的衣服在這兒”,而最終也不可得到。執著存活恆常者,與此愚人實是無有區別。如同快足天子之行走,任何其他天人也趕不上,同樣,無論有情采用何種世俗方法,也無法趕上或超越剎那變遷的無常。因而有智者,對此存活即是剎那剎那的消亡之事實真相,焉可不聞不問,使愚痴蒙蔽呢?

  壬二、(斷相續之常執)︰

  問曰︰存活雖然只是剎那頃,但這一一剎那相續不斷,如果竭力保持存活增加,那豈不是可以長壽,所以耽著存活是應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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