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尚之--南北朝时期著名护法居士> 何尚之--南北朝时期著名护法居士 尚之,字彦德,出生于世代尊奉佛法的庐江何氏望族,是南北朝时期一位审慎明达的政治家,同时也是当时一位深通玄学义理的名士。《南史》称其“少颇轻薄”,“及长,折节蹈道,以操立见称”,并“雅好文义,从容赏会,甚为文帝所知。”他是宋文帝及宋孝武帝均甚为仰重的朝中重臣,历任侍中、丹阳尹、吏部尚书、司空、尚书令等要职,一生仕途平稳。在个人生活上,他“立身简约,车服率素,妻亡不娶,又无姬妾”。在其政治生涯中,能做到“亲故一无荐举”,甚为难得。对于佛教尤极力护持。平生事迹多见于《宋书》及《南史》,其护法事迹也被收载于梁代僧祐编撰的《弘明集》卷十一“何令尚之答宋文皇帝赞扬佛教事”中,在中国佛教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 佛教传入中国,魏晋之时与玄学并行,而般若理趣、名僧风骨,尤为清谈名士所尊尚。其后,经道安、鸠摩罗什、慧远、道生等著名高僧不断完备戒法,阐扬妙旨,已蔚为大观,得到了帝王和上层人士的普遍崇信与提倡,并深入民间。南朝宋文帝元嘉之时,经济、文化繁荣,宋文帝雅重文教,立儒、玄、史、文四学。其中主儒学的雷次宗,为庐山慧远大师弟子,他与名士宗炳同入慧远大师所立莲社,是著名的莲社十八贤成员;主玄学的何尚之,世奉佛法。而当时宰辅,如王弘、彭城王义康、范泰等均称信佛。另外,著名文学家谢灵运、颜延之等,对佛教义理也笃好深信,这些都为佛教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文化环境。 元嘉之时,佛法日益兴盛,塔寺与出家僧人日渐增多,随之也引起了传统观念的疑难。元嘉中便在士大夫阶层就儒佛异同问题发生了有名的“白黑之争”。其中僧人慧琳作《白黑论》,扬儒抑佛,故作异论,得到了衡阳太守何承天的激赏。对此,名士宗炳、永嘉太守颜延之等各自作论,予以驳斥。但因得文帝的回护,慧琳得以攀附权贵,参与朝廷政务,势倾一时,对佛教正法行世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佛教的盛行也使求福者中出现了追求奢华与虚浮的风气,某些不守戒律者混入僧团,招致非议。上述种种原因,导致在现实政治中出现了限制佛教发展的要求。元嘉十二年(435),丹阳尹萧摹之上奏,提出限制塔寺兴建及铜像铸造,得到了文帝的准可,同时还下令沙汰沙门。对于随着佛教发展而出现的复杂情况,朝廷应确立怎样的基本国策,才能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政教两益,士大夫阶层有着两种不同的态度,宋文帝心中也有不小的疑虑。 据《高僧传·释慧严传》所载,萧摹之上书后,文帝曾就自己的疑虑慎重咨询当时任侍中的何尚之,何尚之慨然作答。他首先引述前代朝中重臣王导、周顗等宰辅名士崇信佛法、修身利国的事实,引起文帝的深思。接着,引用当时庐山慧远大师对佛法济世之功的阐述。慧远大师认为,佛法广大,“无所不可”,“适道固自教源,济俗亦为要务”。(《弘明集》卷十一)说明导人解脱生死、圆成佛道固然是佛教之本怀,而以道德教化维护世道人心、辅助现实政治,也是佛法中本有的重要内容。慧远大师还指出,世间帝王若能“剪伪奖实”,使正法与王道并行,“幽显协力,共敦黎庶”,必然事半功倍,速成天下大治。何尚之阐释慧远大师观点之后,发表了下面一段著名的奏议: “百家之乡,十人持五戒,则十人淳谨矣。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则百人和厚矣。传此风训,以遍寓内,编户千万,则仁人百万矣。此举戒善之全具者耳,若持一戒一善,悉计为数者,抑将十有二三矣。夫能行一善,则去一恶。一恶既去,则息一刑。一刑息于家,则万刑息于国。四百之狱,何足难措;雅颂之兴,理宜倍速。即陛下所谓坐致太平者也。” [NextPage]这段话从儒家的政治理想及治国原则出发,透视佛教济世之妙用。儒门圣典《尚书·大禹谟》曾传录帝舜传天下于大禹时的谆谆叮嘱:“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其中。”阐释人民道德水准、政治教化与国家治乱的必然关系,奠定了数千年帝王之制的政治实践基础。《大学》中所标示的三纲、八条目也告诉我们,儒家的治国之道,即是以修身正德为中心的,建立在对全体民众的普遍而深入的道德教化基础之上,并以人民道德昌隆、刑罚自然止息的大同目标为人类政治的最终理想。佛教虽崇尚出世,但其处处教人明心见性、仁慈济物、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对世道人心有不可思议的感化劝善之功,故而受到历代明君贤臣的鼎力护持。何尚之指出,若是佛教的道德教化能在百户人家的乡村感化十人持守五戒,那么就会有十人纯朴守法;在上千户人家的城镇,若能感化百人勤修十善业,那么这百人自然和睦忠厚;推而广之,若能使佛法教化之功遍满整个国土,则国中的仁人君子会不期然而有百万之众。而那些虽不能全守五戒十善,但能持一戒一善的人就更多了。从另一个方面讲,若人能行一善,就自然会去一恶,也自然会免受一种刑罚。处处都能这样,那么整个国家中所发生的犯法事件将会大幅度减少,刑罚也就会渐渐宽松,以至措置不用了。这样国中善人日渐增多,而恶人日渐减少,自然而然地就会达到万民和睦、政治清明、天下太平。 何尚之在此对佛教济世之功进行了透辟的阐释,平实了当,无可辩驳。他还反驳慧琳、何承天等所持的怀疑之论,认为佛教言实相符,确然可征。如“观音大士,所降近验”,“众目共睹”,劝诫深切。“而愚暗之徒”,妄生讥毁,“忽重殉轻,滞小迷大”,实不可取。最后,他辨析萧摹之奏疏,认为其中并非全无道理,佛法弘传中所连带引起的一些不良现象,主要原因确实是由于佛教内部混有一些不守戒律的“无行僧尼”。然而“情貌难分”,真伪难辨,需要审慎对待,“未可轻去”。至于兴寺立像,“虽糜费滋深”,耗损大量财力,但又确为众生“福业所寄”,能使营造者修福增善,所以也不应完全禁绝。何尚之在其奏议中诚恳而又具代表性地表达了他期望文帝对于佛教不应轻加限制,需反复斟酌、必万全而为之的意愿,事理周全,为文帝所认可采纳。当何尚之对宋文帝发表自己的看法时,同时在座的吏部郎中羊玄保不以为然,他提出佛法虽然高妙,但对于强兵攻取之道却无可取之处。何尚之当下反驳道:“夫礼隐逸则战士怠,贵仁德则兵气衰。若以孙、吴为志,苟在吞噬,亦无取尧舜之道,岂唯释教而已!”文帝听后,十分欣悦,当下称赞道:“释门有卿,亦犹孔氏之有季路,所谓恶言不入于耳。”将何尚之比为孔子门下的子路,给以很高的赞誉。 何尚之与宋文帝之问答,及所发表的佛教济世之宏论,因收入梁代僧祐编撰的《弘明集》中,对后世历代教内大德及护法君臣影响很深。如被认为是六祖以后“古今第一大善知识”的永明延寿禅师,在其所著的《万善同归集》中解答佛法与世谛的关系时,就曾对这段君臣问答详加征引。又如清世宗于雍正十一年二月(1733)发布重要的三教同原谕令,大力弘护佛法,令“地方责任之文武大臣官员”,“加意护持出家修行人,以成大公同善之治。”在诏谕中对这段有名的赞扬佛教现实辅政作用的对话亦详加引用。雍正还以帝王之尊,对这段奏议大加赞赏。他说:“斯言也,盖以劝善者,治天下之要道也,而佛教之化贪吝、诱贤良,其旨亦本于此。苟信而从之,洵可以型方训俗,而为致君泽民之大助。”由此也可见何尚之对佛法济世之功的阐述确实透辟、精要。 据史料记载,何尚之本出自世奉佛法之望族。他的曾祖为东晋何准,《晋书·何准传》称其唯诵佛经,修营塔庙,是位虔信佛法之人。何准之女为晋穆帝皇后,《比丘尼传·昙备传》记其建尼寺,名永安寺,后名何皇后寺。何准之弟即是著名的司空何充,也是一位佛教大护法。据《弘明集》卷十二记,东晋成帝咸康五年(339)丞相王导薨,庾冰、何充辅政。咸康六年(340),庾冰代帝作诏,提出沙门应礼敬王者,引起沙门是否应礼敬王者问题的首次争论。何充与左右仆射等反复上书劝谏,竟使此议未果。此举对于佛教译传初期保持其教法的完备性与相对独立性,起到了重要的维系作用。受家学传承的深厚影响,何尚之本人也是一位虔敬的佛教信仰者,《宋书·袁粲传》称其奉法素谨。他师敬名僧竺法潜,“数相招请,屡兴法祀”(《高僧传·竺法潜传》),还建造法轮寺,延请名僧居止(见《高僧传·志道传)》)。南北朝时期甚为流行的《胜鬘经》就是他亲自作为施主,恭请求那跋陀罗翻译的。由此可见,何尚之护法并非偶然,其态度坦然磊落,机辩纵横,委婉得中,深契帝心,有功于释教,无怪乎千百年后,仍得永明大师及对佛法有甚深研究的雍正帝之称引,为佛法立世之砥柱,足当护法大臣之美誉。 何尚之护教,并非其事件本身在历史上有多么重要,而在于其所称扬佛教在维系世道人心、辅助现实政治中的巨大作用,言简意赅,契理契机,在整个佛教发展史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实开后世具有代表性的佛法辅政论之滥觞,是研究佛教文化与中国原有文化相融通全部过程中之重要一环,值得今人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