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蘊
    A、五蘊——即色、受、想、行、識五個蘊叫做五蘊,“蘊”是“積聚”義。又名“五陰”,“陰”是“障蔽”義,能陰覆真如法性,起諸煩惱。現把五個蘊的意義說明如下︰

    (一)色——即物質,變礙為義,是地、水、火、風四大種所造。

    (二)受——領納為義,包括苦、樂、舍三受。

    (三)想——取像構想為義,于善惡憎愛等境界,取種種相,作種種想。

    (四)行——意念中遷流不息,起諸造作為義。即由行動去造作善惡業。

    (五)識——了別為義,由心識了別所緣所對的境界。

    B、四大作用性與色法——四大的地性堅硬,水性潮濕,火性溫暖,風性流動。色法中的根身與器界的構成都具有此四大和合的作用性。如我們身體的骨節爪齒是屬地大,汗液唾涕,膿血便利,是屬水大,熱度溫暖是屬火大,呼吸氣息,是屬風大。器界中的山河大地以及一切器用物品,也都有此四大的作用性。

    C、四大與根身——四大是地、水、火、風。根身是我們的身體。佛說四大是構成根身的元素,即是我們的身體是由四大和合而有的假相,如果一個人因四大不調,生起大病而死亡,則根身已壞,四大和合的因緣便消散,故佛經說︰“四大本空”。

    D、五蘊與根身——根身的總和不出色、受,想、行、識的五蘊,由這五蘊互相關系的結合,才聚成了我們具有精神作用的身體假相,到了這些關系的助緣散滅,身體也就壞了。故佛經又說︰“五蘊非有”。

    E、佛經說︰“四大本空”,五蘊非有,緣聚則合,緣散則離。”

    這就是說“五蘊根身”是緣生性空,不可對這“五蘊根性”起諸執著,煩惱自縛,就有業報

    ,因為造業的是由這“五蘊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