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策
〔明〕蓮池大師作
傷足自規(四條)
一、自今已往,得一時筋骨輕安、行坐隨意,即當思及六道眾生苦惱,一心正念。
一、自今已往,雖有人惡罵加我者、非言謗我者,乃至批我頰者、唾我面者,悉順受之,一心正念。
一、自今已往,雖有人忘恩背去者、恩反仇報者,悉順受之,一心正念。
一、自今已往,雖有使令不如命者、承值不如法者,或以正語,或以巽語,隨宜而施,不可則已,勿起 恚,一心正念。
自警(七條)
先民有言,禹惜寸陰。至于眾人,當惜分陰。
我今衰殘,奚啻惜分。一彈指頃,毋雜用心。
毋雜用心者,謂本參正念外,才起一念雜想,即便掃除,攝歸正念,不可時刻延捱。今略開七事。真為生死出家,直欲一生了辦,務力守之,時時自警。
一、不得畜資財,造房屋,買田地,置一切精致好物。即經像等,傳自太古,出自名家,皆勿留戀,一心正念。
二、不得作種種非緊要福德緣事。姑俟他日大事已明,作之未晚。今且權置萬行門,一心正念。
三、不得于好色起貪愛心,于好味等起貪愛心,于好言贊譽我者起貪愛心。不得于惡色起 惱心,于惡味等起 惱心,于惡言譏毀我者、惡口罵辱我者、惡拳捶打我者、種種拂逆我者起 惱心。乃至過去事或順或違,未來事或順或違,皆悉屏絕,堅壁固守,一心正念。
四、不得吟作詩文,書寫真草,題貼對聯,修飾尺牘,泛覽外書,議論他人得失長短。乃至教憑臆見而高心著述,禪未悟徹而妄意拈評。緘口結舌,一心正念。
五、不得交結親朋,應赴請召,游山玩景,雜話閑談。凡種種世諦中事,除理所當為,決不可已者,余悉休罷,一心正念。
六、不得貪著放逸,恣縱睡眠。大事未明,捍勞忍苦,一心正念。
七、不得與世人競才競能,爭名爭勢,未得言得,未證言證,誑稱知識,妄自尊高。唯應執卑守愚,終身居學地而自鍛煉,常精常進,一心正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