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名詞白話新解(一∼五劃)63
    【不害心所】不害,指不殺、傷一切生物。乃印度宗教、倫理道德的基本思想。在唯識宗中,為心所有法的十一善心所之一,不害以無嗔為性,于諸有情,不為惱損。《成唯識論》曰︰‘雲何不害,于諸有情不為損惱,無嗔為性,能對治害,悲愍為業。’不害是損惱有情之害的反面,無嗔是慈,予眾生以樂;不害是悲,拔眾生以苦。不害是于無嗔的作用上所假立者,不立別體。見《成唯識論》卷六。

    【不俱意識】唯識宗將意識分為五俱意識與不俱意識兩種。五俱意識,與前五識並生,明了所緣之境;不俱意識,是不與前五識俱起,而系單獨發生作用之意識。亦分二種︰一、五後意識,雖不與前五識俱起並生,然亦不相離而續起。二、獨頭意識,有定中、獨散、夢中等三種之別。參閱分釋條。

    【不退住】修唯識行歷經四十一階位,此為初十住位的第七位,又作不退轉住。謂既入于無生畢竟空界,心常行空無相願,身心和合,日日增長。參閱‘十住’條。

    【不殺生】殺生即殺害人畜等一切有情的生命。乃十惡業之一,亦為五戒之一,八戒之一,十戒之一。依《大智度論》卷十三之說,諸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世間惜命亦為第一。斷人畜之生命,不論親自下手殺,或教人殺,皆屬同罪。比丘殺人,犯四波羅夷,自殺則結偷蘭遮罪;自傷形體,結突吉羅罪;殺害畜生,得波逸提(懺悔罪)。凡犯殺戒者,死後將墮地獄、餓鬼、畜生等三惡道,即使生于人間,亦不免多病短命。大乘佛教為避免殺生,而禁止食肉,更進而以放生為其積極表征。不殺生與殺生翻,為十善業之一。參閱‘十善業’條。

    【不偷盜】不與而取,稱為偷盜。為十惡業之一,亦為根本五戒之一。不偷盜為偷盜之反,為十善業之一。參閱‘十善業’條。

    【不動地】修唯識行,于第四修習位中十地的第八位。此位菩薩,無漏無分別智,任運相續,一切有相功用及諸煩惱,不能動之。如《解深密經》雲︰由于無相得無功用,于諸相中不為現行煩惱所動,是故第八名不動地。唐代遁倫撰著《瑜伽論記》,有雲︰‘真智得無功用所動,俗智雖有功用而不為現行煩惱所動,名為不動。’

    【不動滅無為】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為之一。這是色界四禪的禪定。行者修持禪定,入第四禪,雙忘苦樂,舍念清淨,永離三災——火燒初禪,水淹二禪,風括三禪。出離八難——憂、苦、喜、樂、尋、伺、出、入等全息,不為一切苦樂動搖身心,以此所顯真理,故雲不動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