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二十五劃)73
    【賴耶緣起】四種緣起之一。這是唯識宗對于宇宙萬法生起的解說。阿賴耶識攝持萬法種子,事實上所謂識者,即是功能,此功能在潛伏狀態時,不稱識而稱種子,在種子生起‘現行’時,不稱種子而稱識。種子是潛在的功能,識是此潛在功能生起作用時的名稱。種子生現行,生出八識識體,名曰因能變;識體各各生起相見二分,名曰果能變。相分是宇宙萬法差別相狀,見分是主觀的認識作用。所謂阿賴耶緣起,就是阿賴耶識中萬法種子,仗因托緣,生起現象世界的意思。

    【賴耶緣境】第八阿賴耶識所緣之境,為根身、器界、種子。即《唯識三十頌》頌文︰‘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中的‘執、受、處’三字,首先講‘處’字。所謂處,就是第八異熟識里的共相種子(注︰共相種子,指所生之果可使多人受用的種子,如山河大地,即眾生共相種子所變),由于這種子成熟的因緣之力,變現出一種似實色而非實色的器世間相;也就是身外能造的地、水、火、風四大種,及所造的色、香、味、觸四塵色(注︰‘即外大種及所造色’,指本識中變為器世間外境的種子稱外大種,此稱能造四大。客觀物質世界稱為所造)。因其是外處,不是有情,故名為外;並不是心外的實法。諸有情類,唯識所變的東西各別不同,然而共業種子所感的共報果相的‘處’,卻是相似無異。譬如眾燈齊明,光耀一室,這遍滿一室的燈光,雖是眾燈所共照,卻分不出彼此所照的光,好像只有一盞燈一樣。次釋‘執、受’二字。阿賴耶識所執受者,有種子及根身二法,什麼叫做諸種子呢?就是第八異熟識所攝持的三性有漏種子,此種子由本識所攝,同時也為本識所緣的相分境。或問︰有漏種子,依本識而為識所緣;無漏種子,亦依本識,何以不相提並論,而言有漏呢?答曰︰無漏種子,雖也依附于本識自體,但其不是無記性,而是善性,所以不能做有漏識的所緣。又問︰識既不緣無漏種子,豈不違背唯識之理?答曰︰無漏種子,雖然不是本識所緣之境,但也不像真如那樣是離識別有的實法,故不違唯識之理。至于‘根身’,就是我們眼、耳、鼻、舌、身的五根身。這是第八異熟識里的不共相種子,(注︰不共相種子,指所生之果不共受用的種子,如眼、耳、鼻、舌、身五根)成熟的因緣之力,變現為似色根和根依處(注︰根依處即浮塵根)。也就是身內地、水、火、風四大種,及色、香、味、觸的所造色。這在共相的器世間里,是共中的不共,所以由不共相種子所變現。

    異熟識里,還有一種共相種子,由于此種子成熟的因緣之力,于他人身處,也變為似彼相。否則,它人就不能有助于我,而為我所受用了。這在不共相的自他根里,是不共中之共,所以由共相種子所變現(注︰共業不共業,有四種情況,稱‘四變句’。一、共中共業︰如自然界山河大地,為有情所共享者。二、共中不共業︰人類社會有主的田宅,為所有人所獨享者。三、不共中共業︰即個人身體外根的浮塵根,這雖是個人所獨有,但他人如夫妻者亦可共同享用者。四、不共中不共業︰個人身體內根的勝義根,只供自己所用。參閱‘四變句’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