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決疑11
    解此破五蘊實法,結答雲何應住之問也。空生一聞身命布施,不達五蘊本空,遂疑而不信,甚以為難。謂外施七寶,不住于相,猶可能也。若舍身命,則不能矣。不舍身命,則我相未空。既然著相,難契真空,故世尊特說忍辱之行。當歌利王割截身體之時,若我四相未忘,則生嗔恨矣。所以不嗔者,以達五蘊本性空故。所謂割水吹光,湛然不動者,以離一切相也。是故我教菩薩當離一切相發菩提心者,不應住于六塵生心,應當生無所住之心也。此結前文總會離相之旨,以答雲何應住之問也。又示之曰︰若心有住,則心境俱妄,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不應住于色相而行布施者此也。然菩薩既為利益一切眾生,應當如是布施,方為妙行,不可執著別生臆見也。以如來說一切相,皆是真如。說一切眾生即是真如。所以前雲︰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故結示雲諸相即是非相,眾生即非眾生。

    疑既雲不住于相,則一切皆空。空即能證之智亦空無體矣。無體之法,安可作因而取果耶?答意誡令但當諦信佛言,是如來自證境界,決不虛妄。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解此結令諦信也。空生聞佛所說因果皆空,疑謂果空則不必用因。因空則不能得果。今因中行施,況不住生心,則無實果可證矣。世尊誡以但當諦信佛言,不必多起疑念,以如來所得之法非實非虛,不可以執著之情而求之也。以此破之。

    疑不住相布施生心,即此不住生心。何以得合般若?下答破。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解此示無住之益也。有住之心,屬于無明,為心境障故。如人入暗,一無所見。無住之心諸障盡撤,人我兩忘,如日升天,朗照萬象。故此無住之心,即真實般若,佛所證者,此心而已。

    疑且此無住之心,縱是般若,如何能契佛心?下答破。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經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