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自漢明帝時代傳入以來,弘揚聖教的法師們,悉以順文直講,沒有分科的解釋法,直至晉朝道安法師(公元三一三—三八五),才首說一切佛經,皆俱三分(序分、正宗、流通)之說,在當時很多的學者們,都是譏毀安師,自恃聰明,亂判聖教,後至唐朝,從印度傳來一部親光菩薩所造佛心地論,內容果然詳細說著︰‘凡是佛經,沒分大小部,皆悉俱足三分。’可惜!這時安師已圓寂。後來的諸學者們,皆仿效安師的解釋法而遵從,稱之為彌天的高判。
序分是敘述本經的緣由;正宗是闡明一經之要旨;流通是流傳妙法于後世之謂。三分若以吾人的身體來作一個喻說︰序分如頭首五官俱存;正宗如五髒六腑無闕;流通如手足運行不滯,這種譬喻是最為恰當的。
講入正文,須先分科︰
┌初序分分二──丙┬初通序(通于諸部故亦名證信序)分二┐
正文分三─乙┼二正宗分└二別序(別在本經故亦名發起序)︱
└三流通分┌──────────────────┘
└丁┬初舉五事證信
└二引大眾同聞
今初舉五事證信(亦名五成就,加大眾同聞一科,稱為六成就)
┌1法體成就—信成就(如是)
├2聞成就(我聞)
舉五事證信┼3時成就(一時)
├4說法主成就(佛)
└5處成就(在舍衛國 樹給孤獨園)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 樹給孤獨園。
【消文】這部專示持名念佛之法的彌陀經,是我阿難親自听佛陀,有一時候,在舍衛國的 樹給孤獨園里宣說的。
【釋義】從如是我聞起至無量諸天大眾俱止是通序的文。此段序文,非世尊親說,是結集者,先于經前,敘明世尊在當時宣說此經的事實,俾後人憑信,使其知為佛金口所親說,非出偽造,意在祈願見者聞者當生勝法難遇想,而尊重奉行!由信而發願,進而修持,同得往生極樂之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