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經正宗分散善義卷第四 觀經正宗分散善義卷第四1
    △從此已下次解三輩散善一門之義。就此義中即有其二。一明三福以為正因。二明九品以為正行。今言三福者。

    第一福即是世俗善根。曾來未聞佛法。但自行孝養仁義禮智信。故名世俗善也。

    第二福者此名戒善。就此戒中即有人天聲聞菩薩等戒。其中或有具受不具受。或有具持不具持。但能回向盡得往生。

    第三福者名為行善。此是發大乘心凡夫自能行行兼勸有緣。舍惡持心回生淨土。又就此三福之中。或有一人單行世福回亦得生。或有一人單行戒福。回亦得生。或有一人單行行福回亦得生。或有一人行上二福回亦得生。或有一人行下二福回亦得生。或有一人具行三福回亦得生。或有人等三福俱不行者。即名十惡邪見闡提人也。言九品者至文當辨應知。今略料簡三福差別義意竟。

    △十四就上輩觀行善文前總料簡即為十一門。一者總明告命。二者辨定其位。三者總舉有緣之類。四者辨定三心以為正因。五者正明簡機堪與不堪。六者正明受法不同。七者正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八者明回所修行願生彌陀佛國。九者明臨命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十者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十一者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今此十一門義者約對九品之文。就一一品中皆有此十一。即為一百番義也。又此十一門義就上輩文前總料簡亦得。或就中下輩文前各料簡亦得。又此義若以文來勘者。即有具不具。雖有隱顯。若據其道理悉皆合有。為此因緣故須廣開顯出。欲令依行者易解易識也。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廣料簡上輩三品義意竟。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上品上生者,若有眾生願生彼國者,發三種心,即便往生。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回向發願心;具三心者,必生彼國。”“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三者修行六念。回向發願,願生彼國;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生彼國時,此人精進勇猛故,阿彌陀如來,與觀世音,大勢至,無數化佛,百千比丘,聲聞大眾,無量諸天,七寶宮殿,觀世音菩薩,執金剛台,與大勢至菩薩,至行者前,阿彌陀佛放大光明,照行者身,與菩薩授手迎接。觀世音,大勢至,與無數菩薩,贊嘆行者,勸進其心。”“行者見已,歡喜踴躍,自見其身,乘金剛台,隨從佛後,如彈指頃,往生彼國。”“生彼國已,見佛色身,眾相具足;見諸菩薩,色相具足;光明寶林,演說妙法。聞已,即悟無生法忍。經須臾間,歷事諸佛,遍十方界,于諸佛前,次第授記,還至本國,得無量百千陀羅尼門。”“是名上品上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