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何以失去安祥?
    说到这里,我们要讨论:何以太多的人失去了安祥?

    (一)惑于感官逐相而沉我们追逐那些外在的幻象,把自己沉没在幻象当中迷失了自己,当我们迷失了自己的时候,就被世间的幻象所诱惑,就被感官的官能所牵制,半点不得自由,哪里还会有安祥?即或有安祥的人,如果受感官的支配,他的安祥也会消失。

    (二)突出自我我欲背离责任义务突出自我我欲──我想怎么样?人的欲望没有止境。秦始皇说一世、二世,将至亿万世;汉武帝认为汉朝基业将会永垂不朽,因为把几千年的边患都削平了。但是他们死的时候都很悲哀、失望、空虚、沮丧,为什么?他们吃了很多长生不死的药,结果却发现自己的确是活不下去了。我欲是贫穷的标志,在我们扩张私欲的同时,也显示了我们心灵的贫乏。所以一个一意追求私欲的人,同时也便背弃了责任义务。人应该怎么活?人应该活在责任义务里,人应该负起每个人自己的责任。人若想活得通畅,只有活在责任义务当中。因为你不管在哪个机关做事,不管你的工作岗位是什么,如果想活得不黯淡、不窝囊、不委屈、不晦涩,能抬头挺胸,你就必须尽到应尽的责任,满足责任对你的要求,因为人的价值可与经济学旁通,经济学讲边际效用,人也是一样。谁最能构成社会人群的需要,谁就最重要。谁若无法满足工作的需求,工作对他来讲就不需要。所以人的工作,不管在任何地方,应该要使别人觉得自己「有你不多,没有你嫌少」。如果让人家觉得「有你嫌多、没有你最好」,那就糟糕了。所以人不能够为了放弃责任义务而使自己良心产生一种亏欠,也不能为了省些精神而损害到自己的自尊。人,除了责任义务没有别的。所有最伟大的人,他们都是活在责任义务中的。他们内心所承受的负荷,不是我们能想象得到的,他们面对的难题那么多,他们每一天都没有轻松的日子,因为这个多难的国家给予他们的担子太重了。任何一个人必须是活在责任义务里,他才活得通畅、光明、坦然、无愧。如果一个人不尽责任、不尽义务而想活得很好,除了甘做小偷、盗贼,成为人们看不起、最可耻、最低级的人以外就别无他途,这种人活着岂非多余?不只是社会的包袱,更是一种污染,对他自己来讲,就无异是对生命的一种煎熬了。这种人不会活得快乐,因为「为善最乐」,而他为恶,会最乐吗?你看看那些被通缉的人,那些杀人犯,那些诈欺犯,看起来都不像人样,为什么?诚于中,形于外,活得实在很苦,真是万般无奈。所以人只有安心地活在责任义务里,他才不会失去安祥。人若逃避责任、逃避义务,他就没有内心的安祥。父母养育我们是权利吗?我们养育子女是为了养老吗?绝对不是。如果说是这样的话,报载有一个男孩已经全身瘫痪了,还有一个女孩子成了植物人,他们的爸妈伺候他们二十多年是为什么?人绝不是活在功利里边,人只有活在责任义务里,一切唯求心安才够资格拥有安祥。人若一旦放弃责任义务,就不可能再拥有安祥。

    (三)偏离正法远离中道正法就是中道,偏离了那个恰到好处的中道,背弃了真实永恒的法则,便不可避免的丧失了安祥。偏离中道最厉害的就是我执与法执──自我执着与对于法的谬执。狭义的说,认为有一个一成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的真理,这就是法执。认为有一个真实不变的我,其实没有。谈到我,很多人到现在还胡涂,为什么佛经上很多地方说无我,有的时候又强调「常、乐、我、净」呢?大家要知道:真实的我是生命的共相;真实的我是生命的原态;真实的我是永恒的我,是自他不二的我。而虚伪的我却是尔为尔、我为我,人我之际分得那么清楚。后天所形成的我与无我之真我是迥然不同的,由于遗传因子、生长环境、所受教育、自己父母的社会层面所影响自己活动、接触的半径,以及尔后受师友的影响……这些东西等于计算机装填资料。没有装资料的计算机,人人相同,自他不二,装了资料的计算机就迥然不同了。所以我们讲无我就是没有六尘所积的我,我们说有我就是生命的「我觉故我在」的真实的、永恒的我。我们不要迷失,就是不要把虚假的我当作真实的我,不要让真实的我被六尘埋葬掉。所以偏离正法就会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