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生業緣品第三 觀眾生業緣品第三3
    二、不敬三寶、惡心毀謗。

    ‘出佛身血’屬五逆之一。五逆︰弒父、弒母、弒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弒’,下犯上,令傷。一般寫殺父、殺母,殺字當念弒音。佛之應身,凡夫傷不了,若使稍稍流血,即犯出佛身血之罪。佛世,提婆達多想作新佛,從靈山上推大石壓佛,金剛力士以金剛杵擋之,碎石片傷佛腳指流血,因此,感無間地獄報。佛是大覺者,眾生不可能弒佛命,頂多是出佛身血。今則去聖時遙,縱懷惡心,無佛身可傷,但若故意損壞莊嚴佛像,等同出佛身血。

    ‘毀謗三寶’,刻意詆毀。無中生有,說是成非曰謗。

    ‘不敬尊經’,不敬法寶,輕視三藏教典。

    出佛身血、毀謗三寶、不敬尊經,明眾生于三寶門中造極重罪,惡如五逆,必墮無間。

    若有眾生侵損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藍內恣行淫欲,或殺或害,如是等輩,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三、于三寶門中造殺、盜、淫罪。

    ‘侵損常住’,常住,指佛寺,三寶常住在此,使眾生種福田處。詳說有常住常住、十方常住等,現略之,詳見律典。不信佛、法、僧,侵佔損害佛寺,如民初或俗人見寺產而生貪,佔為己有。

    ‘玷污僧尼’,玷,白玉之污點。喻佛寺是清淨道場,僧尼乃清修梵行者,玷污,如白玉有瑕,不尊貴。如何玷污法呢?‘或伽藍內,恣行淫欲’,伽藍,詳雲僧伽藍摩,譯為眾園,僧所居之林園,寺院之異名。為學佛淨地,能長養眾生菩提苗,如園,生長萬物。伽藍是和合眾居處,共修梵行所,能生出世聖果,故稱‘眾園’。恣,任意。在伽藍內,任行男女不淨行。

    ‘或殺或害’,或在寺殺生,害眾生命。光復前及光復初,有些佛寺養豬,教他殺,屬殺生範圍。據外省法師說︰大陸窮鄉僻壤的出家人,有的不懂佛法,受戒回去殺生宴客,謂‘開戒’,錯大了。台灣神廟神佛不分,供觀世音菩薩,有的逢二月十九日,殺豬宰羊,大開殺戒。懂佛法者勸用素食,管理人以擲為準,三次順,便說菩薩喜歡吃肉,硬是不改,其實,隨人意,好食肉者心想肉,地下鬼神順彼心念,根本不可靠。因此,四十多年來皆殺生祭之,愚痴顛倒,罪業深重,這種人勸也無效。

    ‘如是等輩’,這類眾生,或知法犯法,或不明佛法,于三寶中做殺、盜、淫,罪在無間,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