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 【解釋正文】47
    【解釋正文】47

    在佛教中流行著這兩句話︰‘錢歸山門,福歸施主’。出家人是不是如法的用功修行,這是出家人本身的事。做個有道的僧人,自有他的功德;做個無道的和尚,自有他的過失。發心供養的施主,只是依法不依人。人可能有不理想的地方,法是永恆不變的真理,照著法去做,總不會錯的。如布施貧窮有布施貧窮的功德,如供養三寶有供養三寶的功德,而且這個功德,唯屬自己所有,別人是得不到毫分的。所以做在家的佛弟子,應站穩自己本身立場,其他一切可以不管,以免招來謗僧罪過。在家學佛人固應如是,而出家學佛者,亦應體念佛陀出世的本懷,從發菩提心的悲智雙運中,以求報答施主成就我們修己化他的功德,‘是為發菩提心’的‘第四因緣也’。

    念眾生恩發菩提心

    【雲何念眾生恩?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今雖隔世昏迷,互不相識,以理推之,豈無報效?】

    這是發菩提心的第五種因緣,就是念眾生恩發菩提心。眾生這個名詞,在佛法中是常見的,為有情的異名。約它的意義說︰眾緣和合而生,名為眾生。因吾人這個生命體,不是獨一體,而是結合體,所以是由種種條件之所組織成的。或說數數不斷的趣生,名為眾生。因有情在這世間,不是一生結束就算完了,還有新的生命繼續而來。所謂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生生不已的有著眾多的生,所以得名眾生。再就名字說︰所謂眾生,是指眾多具有情識活動的生命而言。不但世間的六凡,叫做眾生,就是出世的四聖,亦名眾生。如智論說︰‘眾生無上者,佛是’。所以眾生這個名稱,是通于十法界的。分別而言︰天上是著樂的眾生;修羅是嗔疑的眾生;三途是受苦的眾生;人間是苦樂參半的眾生;二乘是自了漢的眾生;菩薩是大道心的眾生;佛是無上眾生。

    念諸佛恩,因佛是度脫我們出離苦海的;念父母恩,因二親是生育我們生命自體的;念師長恩,因師長是教授我們了解禮義的;念施主恩,因施主是供給我們衣食受用的。這些,誰都可以知道,應該要去報恩。惟報眾生之恩,很難令人理解,因不知其間究有什麼恩德關系,而且在我國的儒道兩家,根本沒有觸及這個問題,講報眾生恩的唯我佛法。佛在經中所以常常提出報眾生恩的這一論題,因佛以天眼通親切的見到眾生間的關系密切,是從實驗得來的論說,不是隨便說說的,因此我人應重視報眾生恩。

    然則應當‘雲何念眾生恩’?佛在經中告訴我們‘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事實的確如此。吾人從無始來,不息的輪轉在生死中,彼此互為父母子女,已經不計其數。今生是我子女的,過去極可能是我的父母;反過來說,現生是我父母的,宿世當然亦極可能為我的子女。所以佛說︰‘從無始以來至于今日,一切眾生曾為我父母,我亦曾為一切眾生父母’。由此推想,足可證知,生生世世,互為父母,互為子女,彼此都有恩德于對方的。所謂生生世世,依通常的解說︰三十年叫做一世,一百年叫做一生,或一回生來一回死去,名為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