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 【解釋正文】51
    【解釋正文】51

    【是故菩薩觀于螻蟻,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常思利益,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

    由于如上種種分別,‘是故’發菩提心的‘菩薩’,在得世俗智後,以其智慧‘觀于’世間的‘螻蟻’,並不如常人一樣的,把它當作一般螻蟻看,認為它們‘皆是’自己‘過去’的‘父母’,亦是‘未來’將成正覺的‘諸佛’。螻是螻蛄,是害稻、麥的蟲子;蟻是螞蟻,即通常所見的。這些微賤的生物,尚且視為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其他各類眾生,自然更不用說。

    或有以為︰螻蟻視為過去父母,還猶可說,視為未來諸佛,難以信受。這是不對的。佛在經中一再告訴我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凡有心者,皆得成佛’。怎麼可以不信?當知現在雖是螻蟻,但並不會永做螻蟻,一旦這個螻蟻生命結束,轉過頭來做人,在人類中修學佛法,豈不就有成佛的可能?是以菩薩視螻蟻為未來諸佛,乃從佛性本同的這一觀點出發的,我們不可不信。

    因此,我們如果傷害了螻蟻,就等于傷害了過去的父母,亦等于傷害了未來的諸佛。我們是具人性的人,你能忍心傷害自己的父母嗎?我們是奉佛的佛子,你能膽敢傷害未來的諸佛嗎?我深信誰都不忍和不敢的。如傷害父母或出佛身血,那是五逆重罪,要墮無間地獄受無量苦的。佛教這一觀點,當知全是基于同體大悲這一思想而來。正因如此,所以發菩提心的菩薩,常‘常思’念如何‘利益’一切眾生,常常思‘念報其’給與我們的‘恩’德。而利益眾生及報眾生恩,最好的方法,莫過于發菩提心,唯有發菩提心,才能真正報眾生恩,如不發菩提心,不能度化眾生出離苦輪,是不能究竟報恩的,念眾生恩發菩提心,‘是為發菩提心’的‘第五’種‘因緣也’。

    念生死苦發菩提心

    【雲何念生死苦?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常在生死,未得解脫。人間天上,此界他方,出沒萬端,升沈片刻。俄焉而天,俄焉而人,俄焉而地獄、畜生、餓鬼。】

    這是發菩提心的第六種因緣,就是念生死苦發菩提心。以上已經講過的五種發菩提心因緣,是側重在報恩方面,亦即由外在的影響而激發內在的菩提心生起;以下所要講的五種發菩提心因緣,是側重在本身方面,不過其中亦有與眾生發生連帶關系的。如念生死苦,自身的生死,固應深加思念,由自身的生死苦,推及到他人,以及一切眾生,無不在生死苦海中浮沉,因此,乃又想到如何度脫自己與一般苦惱眾生,出離生死大苦,于是菩提心就被激發起來。假定我們只念自身的生死苦,而對其他眾生所受的生死苦,漠不關心,甚至以為與自己毫不相干,自然就不會生起菩提心來,因為單為自己的生死而想出離,那只是發的厭離心,亦即八種相中的小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