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正文】60
【當年恩愛,今作冤家;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昔為母而今為婦;舊是翁而新作夫。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
前說人畜之間的因果關系,此說人與人間的因果關系。‘當年恩愛’的當年兩字,在這兒是指過去生說,謂在過去生中,或是一對恩愛的夫妻,彼此之間搞得難解難分,可是到了今生,卻成了一對冤家,即或仍然結為夫婦,亦是一對怨偶,輕則齟齬不休,重則對簿公庭,甚至弄到需要殺害對方的程度。或雖未再結為夫妻,而是有著深切關系,亦復不能互容,甚至相互仇視,這是世間所常見到的現象,亦是無可否認的事實。所以說‘今作冤家’,試想這是怎麼一個人間?
反過來說,過去生中,原是自己的一個大仇人,但到今生卻成為自己的子女,所以說︰‘昔日寇仇,今成骨肉’。所謂骨肉兒女,在佛法立場說,都是為債而來,或是來討債的,或是來還債的,俗說︰‘討債還債,無債不來’。常見世間一般愚痴的父母,對愈忤逆的子女,愈加是愛得入骨。不特在現社會中,可以明確的看到,即在歷史的記錄中,亦可找出許多這些例子。
還有,在‘昔’過去曾‘為’自己‘母’親的,等到改頭換面再來做人時,‘而今’反而成‘為’自己的妻‘婦’,你說這個變化多大?‘舊’昔曾經做過自己的父親或公‘翁’的,‘而’今重‘新’來做人時,反而‘作’了自己的丈夫’,如是彼此掉換,又是多麼迅速?
所惜我們現在沒有宿命通,如有宿命通而知道這些顛倒的事實,那你不論是個怎樣的人,都會感到無限羞恥的,所以說︰‘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幸而我們現在沒有天眼通,如有天眼通而親見這些愚昧的事實,那你必然要為自己以及世人,覺得可笑亦復可憐,所以說︰‘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關于以上所說的事實,在有新頭腦的人听來,不但不會相信,甚至認為怪誕;但在具有天眼宿命二通的人,看到以及知道,過去生中的這些事實,自然會深信不疑。我們現在生而為人,不知不見的事情多得很,但不能因為不知不見就不相信,特別是做個佛弟子,對于佛所開示的因果事實,務要認真的信受。現在說個故事于下︰
過去有個富有人家,夫婦二人誕生一子,不久丈夫死去,兒子養到幾歲,聰敏伶俐非常,做母親的異常疼愛。可是過了沒有好久,母親又去世而轉生到同一鄉里,為一有錢人家的女兒,長大出嫁,剛好嫁給前生的兒子為妻。因前生疼愛兒子的親情未斷,所以轉世就又成為恩愛夫妻。後來生了一子,愛如掌上之珠。一天殺雞烹食,夫婦相互對酌,並取好肉□子,真可說是一個和樂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