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存亡品第七 利益存亡品第七5
    利益存亡品第七5

    以是之故,莫待死後,別人代你修功德,應在身體康健之時,趕快修行,分分己獲。

    生時自己誦經,勝于死後別人代誦十部,何況別人以散亂心誦,更一分功德也無。

    人死後,甚麼也帶不走,唯有生時的誦經念佛等功德,可以帶走。

    無常大鬼,不期而到。

    有些人可能認為自己還年青,不用修行,待老年時修行也未遲。那你知道無常鬼甚麼時候到來?任何人臨死,也不知自己甚麼時候死,我們不知自己死在何時,也不知將死于何處,亦不知怎樣死。

    若想知甚麼時候死,最好用功修行,用功相應則明心,一切法不離心,心明法亦明,可以知道甚麼時候死,死時也很自在,是謂解脫。

    冥冥游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內,如痴如聾,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業受生,未測之間,千萬愁苦,何況墮于諸惡趣等。

    死後,中陰身在黑暗的幽冥世界游蕩,只見自己一人,很苦,七日一死,以香為食,四十九日內還未判罪,自己如痴如聾,等待判罪。

    又或者四十九日中,在地府內辯罪,地府中有五司,辯論亡者生前造業輕重,是為辯論業果。1鮮官;審你殺生多少,無心殺,罪輕,有心殺,罪重。2水官;審你偷盜多少,最重罪是偷十方僧物。3鐵官;審邪淫次數。4土官︰審口業罪。5大官;審飲酒斗量。

    審定之後,隨業受報,未測之間,千萬愁苦,定了罪後,更加悲恐。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

    人的中陰,不屬鬼,不屬畜牲及地獄,所以不會受苦,但在七七日內,未投生以前,無不念念望陽間眷屬,代其向三寶作福,以資救拔,不墮三惡道。

    過了四十九天,則隨業受報,若是罪大惡極之人,入地獄受苦,不見解脫之日,所謂‘地獄苦茫茫,冥冥無日光,人間百千劫,未抵半宵長。’人間百千劫,地獄只得半日。

    復次長者,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業道,未齋食竟,及營齋之次,米泔菜葉,不棄于地,乃至諸食,未獻佛僧,勿得先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