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社會已經普遍有一種‘喜歡違反規則’的風氣。所以我們台灣的交通事故,也是全世界第一。以前,當我讀大學一年級時,有一次騎腳踏車過十字路口,剛好遇到紅燈,停車時,因為散慢、不經心,所以前輪就超過那條‘越線受罰’的線。忽然間,旁邊走出一位交通警察,指著地上的四個字,問我說︰‘小姐,你是不識字嗎?’當時我感到非常慚愧。國家、父母、師長,栽培我讀到大學,我明明看得懂那四個字,卻不用心,偏偏越線,不但對不起自己的角色,也對不起所有的栽培。而且不用心遵守規則,也會給後人不好的引導和危險,使人學我不尊重,當做不識字亂越線,就會破壞社會的規律和安定,也有可能使別人性命危險。我一直非常感謝那位交通警察,在我的人生路上,給我一個很大的提醒和警惕,使我從此以後,即使半夜沒有半個人,要過馬路,也會很注意,不敢超越那條界線。
我在醫院當醫生時,發現車禍的病人,都是一剎那間就決定他一輩子的痛苦。所以從那時候開始,我就特別注意交通規則。老實說,小時候過十字路口,是不會很注意紅綠燈,雖然不會故意闖紅燈,但是也不會注意看。自從了解車禍實在是很悲慘,很痛苦以後,我就很小心,注意交通規則,不敢隨便害自己又害別人。
記得是十幾年前,我和一位朋有在高雄騎機車,遇到紅燈,我就停在線後。很奇怪,大家都闖紅燈沖過去,我那位朋友原本也要沖過去了,過一會兒,他才回過頭來等我。問我說︰‘喂!你停在那里,不怕別人笑嗎?大家都過去了,只剩你一個人停在那。’當時我覺得很悲哀。竟然,我們的社會變成‘遵守規矩是會被人笑’的。要違反規則,才是正當,才是得意。這種風氣實在令人悲哀。到底遇到車禍,斷手斷腳時,是誰在痛苦?是誰能受得了呢?其實,我們的社會不識字的人很少,色盲也很少。但是大馬路上寫的那麼多規則,大家都裝作不識字,裝作沒看到,這到底是什麼心理呢?明明不是色盲,看到紅燈,偏偏當作是綠燈沖過去呢!難道,一個人一輩子沒有什麼光榮或是得意,只有用違反規則來當作自己的光榮和得意嗎?難道,一個人一輩子都沒什麼快樂,要用違反規則才會快樂嗎?
我觀察一大群闖紅燈的人,是由那里來的呢?就是由一個第一個闖紅燈的人來的。如果我們的社會上,能有較多的老實、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大家遇到紅燈,自自然然就會停在規定的線後面,規規矩矩,耐心等幾秒鐘。能夠遵守規則的人若是越多,就越少有人闖紅燈。所以帶頭闖紅燈的人,責任因果是很重的。交通警察可能一時放過他,沒開罰單,但是因果一定會抓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