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阿彌陀經要釋 佛說阿彌陀經要釋17
    自覺是異凡夫之迷而不覺,則超六凡法界;覺他是異二乘之自覺,則超聲聞法界;覺滿是異菩薩之分證,則超菩薩法界。總之!約佛陀的自證說就是自覺;約佛陀的化他說就是覺他;自行化他的工作做到徹底就是覺滿。自覺是就理智(覺悟)方面講,以宇宙人生為其覺悟的對象;覺他是就其悲行(化度)方面講,以一切有情為其救度的對象;覺滿是就其知行合一方面講,以自利、利他,福慧圓滿為其唯一的目標。由此觀之!佛陀確為一個究竟覺悟人生真理,做到圓滿利人的偉大人格的聖者。

    就因為佛陀是具足一切‘智慧’,故能開示一切眾生,破迷啟悟,揭妄顯真,佛陀是具足一切‘福德’,故能普利十方有情—四生六道,一律平等拔苦與樂。至于神通威德、願行等,莫不一一不可思議!

    據上所說︰佛陀覺悟的主要,即在外悟一切緣起性空之理,內悟自心本具佛性。

    但覺是迷的反面,眾生痴迷長受生死痛苦,佛陀覺悟永得解脫安樂;有覺悟的佛陀才顯出了痴迷的眾生。本來心佛眾生是三無差別的,究其分野就在這迷悟之間。要知道佛性人人本具,我們如能從迷夢中醒轉來,同時又能仿效佛陀的救世精神,自利利他實行做到徹底,也就是佛!

    復次︰二乘不也是有了覺悟嗎?何故不能稱為佛陀—覺者?因為它的覺悟僅僅得到偏空真理(自覺未圓),尤其是只顧自利—解脫生死(覺他全無),所以不夠稱為佛陀—覺者。菩薩不也是做了覺他的事業嗎?何故亦不能稱為佛陀?因為覺他的功德還未做到圓滿(福未足),同時尚有微細無明未斷,所證未圓,如十四夜月(慧未足),因此也同樣不能稱為佛陀!

    在這三乘聖格中獨顯出佛陀的崇高偉大!所以我上面說︰‘佛陀當譯為大覺者才算恰當其稱。’就因為此。

    這三覺的道理,正與大學的‘在明明德’(自覺),‘在親民’(覺他),‘在止于至善’(覺滿)的道理相同。

    復有三身佛,天台四教六即佛,華嚴十身佛等,現在略之。

    三、約因︰因是因地(指現世),即教主釋迦如來的一大因緣事跡,我們為佛弟子,對于教祖的史跡不可不知!故不嫌麻煩而略述之,世尊是于塵點劫前就早已成就佛道的,因為欲救度一切眾生的緣故,非生現生非滅示滅(參照法華經如來壽量品)。據以現世因地來說明︰在民國前二千四百五十五年(公元前五百四十四年)的四月初八日,垂跡于中印度迦毗羅衛國的藍毗尼園,誕生為淨飯大王的太子,母後是摩耶夫人。太子生後才七日,摩耶夫人即就離開世間,之後,受姨母摩訶波波提,代為乳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