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十六(经文卷三之三) (经文卷三之三)7
    午二拣别根识。拣虽对尘。而混滥之意殊不关尘。良以识尘体性自别。而根识自来难分。故特与拣别之。又分二。未一拣明根相

    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

    万象对照。一念不生。正是根相。

    未二拣明识相

    汝识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须菩提。此舍利弗。

    此即眼识。仍兼随眼家明了意识。然眼识名随念分别。但对性境初起一念。不带名言。随眼意识名计度分别。亦对性境起第二念。计执名字。如标文殊等是也。然此自眼家以例余四皆然。至于意家。离前五识。独头自缘。独影尘境。亦在例中。

    巳二就根尘辩。又分为二。午一征起

    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虚空。为无所因。突然而出。

    问。虚空尚可属尘。无因似非就根尘辩。答云。须约不依根等。方成无因。故亦是就根尘辩。

    午二逐破。又二。未一开破例审。又分为二。申一开破。又曲分为四。酉一破因根生

    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何发识。

    见。即根也。此言去尘无根。则根已先无自体。凭何者以发识哉。

    酉二破因尘生

    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

    相。即尘也。此言除根无尘。则尘已无自相。何能发识。不从一句。除根也。既不二句。犹是牒上除根之意。明暗二句。方是转成无根之过。明暗色空。相即互用。彼相二句。结成其非也。

    酉三破因空生。又二。戌一牒征开义

    若生于空。非相非见。

    上句。牒征辞也。下句。开成二义也。

    戌二分合例破。又曲分为二。亥一分二破

    非见无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灭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

    非见三句。同上去根无尘。非相三句。同上除尘无根。

    亥二合二破

    处此二非。空则同无。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