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一(经文卷四之五) (经文卷四之五)6
    巳二揽声成耳。

    由动静等二种相击。于妙圆中粘湛发听。听精映声。卷声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耳体如新卷叶。浮根四尘。流逸奔声。

    相击者。互不相容也。卷。包揽也。与结意同。奔声。即循声流转也。余并准上。

    巳三揽香成鼻。

    由通塞等二种相发。于妙圆中粘湛发嗅。嗅精映香。纳香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鼻体如双垂爪。浮根四尘。流逸奔香。

    相发者。互相引起也。纳。吸取也。

    巳四揽味成舌。

    由恬变等二种相参。于妙圆中粘湛发尝。尝精映味。绞味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舌体如初偃月。浮根四尘。流逸奔味。

    恬即是淡。无味之味也。变即五味之总。有味之味也。以无味有味相对而成两端耳。参。杂和也。旋取曰绞。

    巳五揽触成身。

    由离合等二种相摩。于妙圆中粘湛发觉。觉精映触。抟触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身体如腰鼓颡。浮根四尘。流逸奔触。

    摩。际交也。抟。揽取也。腰鼓俗名杖鼓。颡。腔也。细腰。而以革瞒其两头。状似人身。

    巳六揽法成意。

    由生灭等二种相续。于妙圆中粘湛发知。知精映法。揽法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意思如幽室见。浮根四尘。流逸奔法。

    不云意体。而言意思者。以意之浮根即肉团心。孤山所引正法念经。状如莲华开合是也。然在于身中。人不可见。故用思字。以明有思量处即意根所在也。如幽室见者。检非日中所见。以前五根对尘实体。共见明了。如日中之见。意根对尘独影。自见隐暗。如幽室见物也。此亦但状其知体。非象其浮根也。形击结卷等字。但是变文。无大差殊。不必过于分析。别明已竟。

    辰二总结。

    阿难。如是六根。由彼觉明有明明觉。失彼精了。粘妄发光。

    孤山曰。由彼觉明。真明也。有明明觉。妄明也。迷彼真明。故云失彼精了。成此妄明。故云粘妄发光。○此虽推重无明。再研经意。惟重粘妄二字。即染著于尘之谓也。粘妄发光。即先见精等初成。然后揽尘以结诸根。此染尘为成根之本。是以下科一忘尘而结自开也。三申根结由尘已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