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六(经文卷六之二) (经文卷六之二)3
    未七枷锁难。

    七者音性圆销。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著。

    首句。尘泯也。次句。根泯也。三句。双承普收离系无羁也。能令下准前知。普门感应中。前人持名脱枷锁者。非止一人也。

    未八贼盗难。

    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灭音。即脱声尘。圆闻。即证极根性。遍融一切也。然灭尘则无复外敌。圆性则咸使内融。故遍生慈力者。能令碜心毒人悉化慈悲眷属矣。法华云。念彼观音力。咸即起慈心。是也。八难无畏已竟。

    午二三毒无畏。问。八难现是苦境。可说怖畏。三毒随自心行。何畏之有。答。八难畏其现是苦果。三毒畏其必成苦因。然须约信因果知怕惧者而言。非约肆行无信之人而说也。法华云。若人多于淫欲。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即得离欲。乃至嗔痴亦然。是皆约于知畏求离之人。不然。何发常念之心乎。就分为三。未一贪毒。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反闻离尘。迥脱于色。而色岂能劫于家宝乎。能令准前。

    未二嗔毒。

    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嗔恚。

    音但诠于耳家所对之境。未诠诸过。尘则诠于染蔽二过。故纯音无尘。谓音虽不坏。而已离染蔽之过。即心境一如也。或音字是闻字之误。则其义可了。根尘融为一法。故无能对之根。亦无所对之尘。无对所对。而能令脱嗔者。以嗔生于敌对违拒也。今无对所对。故嗔恚无由起矣。

    未三痴毒。

    十一者。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温陵曰。痴由妄尘所蔽。无明所覆。销尘则无蔽。旋明则无覆。故外之法界。内之身心。凝莹朗彻。离痴暗矣。○具足见惑为昏。具足思惑为钝。具足无明。为性障。阿颠迦。此云无善心。又痴之最重者也。吴兴曰。准天台释三毒。通界内外。内谓见思。外谓无明。二乘以欣涅槃为贪。厌生死为嗔。迷中道为痴。菩萨广求佛法。诃恶二乘。未了佛性。皆是三毒。○此等深意备知而已。未必是此处本旨正意。惟依初标所释。三毒无畏已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