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六(经文卷六之二) (经文卷六之二)5
    未二一已圆通遍含。

    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

    前阿难求说文云。虽复悟知一六亡义。然由未达圆通本根。今菩萨自言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可见耳门之修。克顺机宜。应求与说。何待选知耶。然谓之本根者。明一方本利之根。谓之妙门者。备乎离深圆之三妙也。应化无方。身之微妙含容也。智悲无尽。心之微妙含容也。弥满十界依正。具足万圣法门。所谓周遍法界也。

    未三一号功齐众号。

    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亿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

    未四更出同功之由。

    世尊。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由我修习得真圆通。

    孤山曰。法华亦有此之较量。及观今经。方晓彼意。盖此方众生耳根利故。受道者多。所以观音化胜。余根钝故。受道者少。所以诸圣化劣。是知行位虽齐。对机有异。总彼恒河沙数。但敌观音一人。故使持名二福正等。据此所说。已自密简圆通。为未晓者。更俟文殊详择。○又其显然自任惟我得真圆通。可见余圣所得非真。文殊之简。不过重明此语而已。条列无畏竟。

    巳三结名显益。

    是名十四施无畏力。福备众生。

    施无畏力者据后文云。十方微尘国土。皆名我施无畏者。是也。备。全也。福备众生者。言其非但脱彼怖畏。兼复全其福德矣。良以前十一科只脱怖畏。后三科兼全福德。故云然也。十四无畏已竟。

    辰三四不思议。分为二科。巳一总承圆通。

    世尊。我又获是圆通。修证无上道故。又能善获四不思议无作妙德。

    文中虽浑承圆通。而意实总承上寂灭现前。上同下合。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之圆通也。然上皆标从三昧。尚约因心。此则标从修证无上道故。已涉果地。似是等觉境界。故温陵多约等觉释之后当总辩。然谓之不思议者。赞美德相。以下所列德相。至妙不可思惟。至神不可拟议也。谓之无作妙德者。检非有为作意所成。乃任运自在成就者也。

    巳二分条别列。就分为四。午一同体形咒不思议。谓一身之中。现多头多目多臂。而于多头能说多咒。不离一身。故曰同体形咒。此诚不可思议者也。又三。未一由根不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