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二兼明授記。
世尊。彼佛如來嘆我善得圓通法門。于大會中。授記我為觀世音號。
彼佛如來即觀音如來。夫嘆善得而記同名者。嘉其師資道合也。且是因記而非果記。應在初住始證之時。若入地上。乃至等覺。當授果記而出佛名矣。吳興曰。按觀音三昧經。及大悲經。並雲此菩薩過去久已成佛。號正法明。又悲華經說往昔寶藏如來授不瞬太子記名觀世音。然則悲華與今經。皆覆本垂跡之名耳。今得圓通。即太子後身也。○既示在因位。則亦不防歷示次第修證矣。
寅三更述名稱。
由我觀听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
此之更述名稱者。一表人法同名。無有二號。見名實恰相孚也。二表圓通周遍。故感名稱周遍。顯法門殊勝也。大眾各說已竟。
癸三佛現瑞應。蓋眾聖各述圓通。則華屋諸門悉啟。故佛復以瑞應之。是諸聖以言顯。而如來以相顯。欲眾生承言玩相而發悟也。分三。子一彰圓通總相。夫圓通之理。自他交徹。豈惟果中如是。雖因中亦然。故今以諸佛表果。諸聖表因。光明互相灌注。顯自他因果交徹也。然雖普應諸聖。其實交徹等妙。耳根獨顯。誠能諦觀聞根圓妙。誰不本來交徹。信乎因果一如也。又分為二。丑一以自徹他因果瑞。
爾時世尊。于師子座。從其五體同放寶光。遠灌十方微塵如來。及法王子諸菩薩頂。
五體同放寶光。表全身吐露也。灌諸佛者。以自果徹他果也。灌列聖者。以自因徹他因也。然惟灌頂者。表此圓通之理。最為殊勝無上之法矣。
丑二以他徹自因果瑞。
彼諸如來。亦于五體同放寶光。從微塵方來灌佛頂。並灌會中諸大菩薩。及阿羅漢。
翻他徹自。其意可知也。
子二顯圓通別相。分四。丑一聲色微妙瑞。
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羅。如寶絲網。
溫陵曰。圓通既現前。則一切聲是佛聲。一切色是佛色。無非悟入之處。無非圓通之理也。
丑二悟證相應瑞。
是諸大眾得未曾有。一切普獲金剛三昧。
上二句歡喜。即是悟意。良以前既聞言。今復見相。言相互顯。故極喜而徹悟也。下二句。即所證也。無復生滅者可喻金剛。今圓通之性現前。即圓湛不生滅性。猶如金剛。不可破壞。住持是性者。故曰金剛三昧。與所悟者相應不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