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三十九(经文卷十之二) (经文卷十之二)4
    壬三常非常执。分三。癸一两楹之间。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癸二邪解执背。

    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即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此与上执皆从识起。而所计不同。上谓识即是我能生万物。此谓我从识出。彼是真常。是其差别也。温陵曰。以识元为所归依。故疑彼能生我及一切法。遂计生起流出之处为真常无生之体。此则在生灭中妄计常住。既惑真不生性。又迷现生灭法。以非常为常。故名常非常执。既计彼能生我。即与计自在天能生一切者同矣。

    癸三结名异种。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圆种。

    温陵曰。由依识元妄计常住。故曰立因依心成妄计果。前计我圆生物。此计彼圆生我。名倒圆。常非常执已竟。

    壬四知无知执。分三。癸一两楹之间。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癸二邪解执背。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温陵曰。所知。即所观识阴也。谓识有知。而一切法由知变起。因计知体圆遍诸法。遂立异解。谓无情遍皆有知。○草木下三句承上无异。言既与有情相同。则当互轮转焉。无择者。不分有情与无情而遍皆有知也。是其谬计无情有知。而实本无知。故言知无知执也。环师谓婆吒霰尼乃二外道。觉。即知也。亦计遍知之类。

    癸三结名异种。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温陵曰。此谬计圆知以为因心。则果终虚谬矣。以无知为知。是倒知也。○问。此与内教山河化为知觉。无情作佛之旨何所简别。答。孤山亦有此辩。意是而辞欠明了。今详内教明见相二分本惟一心。迷之为二。故妄见无情不通知觉。大悟复归一心。则通一知觉。更无外物。非谓各各有知。同他心量也。今计各各有知。互相轮转。诚为虚谬。是知内教明训。销归一心。此执谬计。成无数心。岂滥同哉。问。今何草木为妖。亦有知乎。答。此非草木有知。是彼依草附木之精灵有知。斯则仍是有情之知。非彼无情之草木能知也。知无知执已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