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講話(卷二) 第四章
    【彼難非理。離識我法,前已破故。依類依實,假說火等,俱不成故。】

    你所設的問難,在道理就不對!因為你們所說的“離開心識之外,有一個實我實法”,前面已經統統破了。其實你說的依似,不是依似,只可說依類,類是同類。你說的依真,不是依真,只可說依實,實是俗事。因為是依類依事,才說火等牛等,也是不能成立。

    【依類假說,理且不成。猛赤等德,非類有故。若無共德而假說彼;應亦于水等,假說火等名。】

    你說因為火是猛而且赤,人亦如是,故名依類。然火能化有為無,轉生成熟之德,此人無之。但是依類,既無共德,可說火人;何不于水,亦可假說為火?(P142)

    【若謂猛等,雖非類德,而不相離,故可假說。此亦不然。人類猛等,現見亦有互相離故。】

    設若你說︰“人之猛赤,雖然不能同火德相類,但是猛赤二法決不相離;如人色赤者必性猛,而性猛者其色必赤,所以可說火人。”這種說法也是不對,因為人類猛赤,不一定相同。我們常常看見,赤色者,他的性不一定是猛;性猛者,他的色不一定是赤,所以猛赤也有相離的。

    【類既無德;又互相離。然有于人,假說火等。故知假說不依類成。】

    人同火雖然是有類,然而無火之德,並且猛赤有時候是相離;但是有許多人,也可以假說他是火人。因此,我們就可以知道,假說也不一定是依類而成。

    【依實假說,理亦不成。猛赤等德,非共有故。謂猛赤等,在火在人,其體各別,所依異故。無共假說,有過同前。】(P143)

    前面是依類破,現在是依實破。依類是說人沒有火之德,依實是說人不是火之體。實是實事,人是人,人是有情之實事;火是火,火是無情之實事。同時,人也沒有火的化有為無,變生成熟之德,所以人和火怎樣可以合為一談?因此,你就依據實來假說,理也是不成;因為火上的猛赤,不是人上共有。甚麼理由呢?因為猛的性和赤的色,一個是在火上,一個是在人上;兩個所依托的實事就不一樣,那有共德?你說的是依實不是依類,有過失也是和前面一樣。

    【若謂人火,德相似故,可假說者,理亦不然。說火在人,非在德故。】

    設若你又說︰“人和火,猛赤的德有相似的地方,故可假說。”這在道理上也是不對!因為說火人應當在人體上立,不應當在德上說。若說人火有似德,你想,人那有化有為無和變生成熟的德呢?可見你的說法是錯誤了。

    【由此假說,不依實成。】

    由上面種種道理,可見假說不一定是依實事而成,假法也可以說啊。(P144)

    【又假必依真事立者,亦不應理。真謂自相;假智及詮俱非境故。謂假智詮,不得自相,唯于諸法共相而轉。亦非離此,別有方便,施設自相為假所依。然假智詮,必依聲起;聲不及處,此便不轉。能詮所詮,俱非自相。故知假說,不依真事。】

    你們還說“假法必定要依托真事立”的話,這道理也不能成立!因為真是一切事物的本體,這種事物的本體,不是用分別及言說可以得到它的實境,因為分別和言說不能夠親證得一切事物的本體。所以分別和言說,不過在一切事物的概念上而轉起罷了;也不是離開這事物的概念,而另外有一種利便的方法,能夠表示得出來。可見施設自相,不過是為假說所依托而已。然而假借分別和言說,必定要依托聲音而生起,如果聲音及不到的地方,這分別和言說就有了它的作用。所以無論是能詮的言說以及所詮的意義,都不是事物的本體。所以我們就知道,假說,決定不是依托真事而有的。(P145)

    【由此但依似事而轉。似謂增益,非實有相。聲依增益似相而轉,故不可說假必依真。】

    因為上面的道理,我們可以知道,所謂假說並不是依真事而起,但依影像的似事而轉起的。似的意思就是增加的假相,並不是實有。因為聲音的言說,是依托增益的影像而起;譬如說火,不過是表達火的意義而已,令人可知,揀別不是非火罷了,不見得說火,就能夠生起燒的作用吧?所以,不可說假必定要依真事。

    【是故彼難不應正理。】

    因這一種原故,他們小乘種種問難,不應道理。

    【然依識變。對遣妄執,真實我法,說假似言。由此契經伽他中說︰為對遣愚夫,所執實我法;故于識所變,假說我法名。】

    然而是依托心識所變的相分影像,因為要對治遣除凡夫、外道、二乘、權教這許多人,他們所虛妄執著有一個真實的我法,所以才假說似這句話。(P146)因此在佛經上有一首偈頌也這樣說︰“因為要對治遣除一般愚痴的人,所執著有一個實在的我和實在的法,所以在各人自己心識上所變現的影像,而假說我法的名字而已,那里有一個真實的我法本體呢?”這一段是結文,近結小乘的法執,遠結外道和小乘所有的我執和法執。“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這三句已經完了,下面再來說“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三句。

    【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

    自己心識所變的相分,雖然是有無量無數的種類,而能變的八識只有三類︰(1)第八識,(2)第七識,(3)前六識。

    【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恆審思量故。三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相粗故。及言,顯六合為一種。】

    梵語毗播迦,華言異熟,含三義——(1)異時而熟︰謂從因至果,時間有異。(2)變異而熟︰謂從生至熟,種有變異。(3)異類而熟︰謂從因至果,性質(P147)有異;因是善惡性,果是無記性,故名異類。多異熟性,即揀別第七識完全不是果報識;前六識只有少分果報,它還要有現在的助緣。至于第八識,那完全是由過去的因,而成熟現在的果,故名異熟性。思是思慮,量是度量;恆是恆常,審是審察。這是揀別前五識是非恆非審的思量,第六識是審而非恆的思量,第八識是恆而非審的思量。唯有第七識在有漏位,是恆審思量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為我,在無漏時也恆審思量無我,所以第七識是恆審思量的意義。前六識它們的行相和所緣的境界都是粗而顯的,所以大家都是知道的。及字,有連系和合集的意義,就是把六個識合在一處說。

    三能變︰第一種是異熟識,因為第八識的異熟性,比較其余的識為多。第二種是思量識,因為第七識它的恆審思量功用,比較其他為勝。第三種是了別境識,其余的識雖然都有了別境界的功用,然而前六識的行相較顯,境界較粗。至于偈頌上面有一句“及了別境識”這一個及字的意義,就是顯把前六識合在一處說的意思。(P148)

    【此三皆名能變識者,能變有二種。】

    前面這三種都叫做能變的名,因為它有兩種能變,一是因中能變,二是果地能變。

    【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燻令生長;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燻令生長。】

    等流因,是二取習氣,即善、惡、無記,三性種子各生現行。異熟因,是諸業習氣,即前六識所造的善惡業,除第七識及無記性。等流習氣是因緣,異熟習氣是增上緣。

    在能變方面分為二種,一是因能變,二是果能變。現在先講因能變,在因能變中又分二,一是等流因,二是異熟因。甚麼叫做等流習氣呢?就是前七個識燻下來的善惡無記三性的種子,這叫做等流因;將來這種子還生三性,叫做等流果。甚麼叫做異熟習氣呢?就是前六識所造的善惡業,而將來(P149)得到異熟識的無記果,所謂“因是善惡,果招無記”,這叫做異熟果。這兩種習氣的因,未生者令燻生,已生者令燻長,所以叫做燻令生長。

    【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

    上面所說的是因能變,現在所說的是果能變,在果能變中又分為二,一是等流果︰這是由等流因結成的三性現行果,二是異熟果︰這是由異熟因結成的第八的無記果。所以說,果能變是由前面兩種習氣的力故,而變現了八個識的見分、相分,以及相應的心所,所以叫做現種種相。

    【等流習氣,為因緣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

    等,是平等;流,是流類。體,是內二分,自證分和證自證分;相,是外二分,相分和見分。差別而生,就是心種子生心現行果;色種子生色現行果;有漏種生有漏現行果;無漏種生無漏現行果。果似因,所以叫做等流,是一切法的親因緣。(P150)

    【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恆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果異因故。】

    異,是異時;熟是成熟。習,是燻習;氣,是氣分。增,是增加;上,是向上。酬,是酬答;引,是牽引。業,是思心所,造作為業。恆相續,是指第八識,叫做真異熟果。感,是招感。滿,是圓滿。有間斷,是指前六識,它們是真異熟識所生,所以只可叫做異熟生,而不可以叫做真異熟。第八識是酬引業,名為總報,如畫師繪圖;前六識是酬滿業,名為別報,如弟子填彩。所以同受人中的總報,而有智愚、貧富、貴賤、美丑種種差別,即別報之證明。

    前面等流行習是親因緣。現在異熟習氣是增上緣,也就是助緣;能夠感招第八識的酬報引業力,它是恆常相續,沒有一秒鐘停止,叫做真異熟,就是第八識。能夠感招前六識的酬報滿業力,它是有間斷,只可叫做異熟生,(P151)不能叫做真異熟。無論是第八識的真異熟,以及前六識的異熟生,它們都是異時而熟,變異而熟,異類而熟,所以都叫做異熟,因為都是果異因的原故。

    【此中且說我愛執藏,持雜染種,能變果識,名為異熟。非謂一切。】

    上面本來是單說第八識的真異熟,然而附帶又說到前六識的異識生;現在恐怕我們誤會到前六識身上去,所以打我們一個招呼,說是單指第八我愛執藏持雜染種的阿賴耶識,並不是連前六識異熟生也說在里面。

    【雖已略說能變三名;而未廣辨能變三相。且初能變,其相雲何?】

    《唯識》的本頌有三十首。前面六句,是一頌半,不過說了一個頭子,也可說是引子;真正說到唯識的正義,從此以下才是。所以說,雖然已經說過了三個名字,而三個名字里面的意義,還沒有詳細的解說,所以下面就來先解釋頭一個名義。(P152)

    【頌曰︰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舍受。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恆轉如暴流,阿羅漢位舍。】

    這就是世親菩薩所造的《唯識三十頌》的本頌。初能變的第八識,只有兩頌半,一共十句,在平常說,叫做“八段十義”,現在把它分十二門︰(1)初阿賴耶識,叫做自相門。(2)異熟,叫做果相門。(3)一切種,叫做因相門。(4)不可知,叫做不可知門。(5)執受處,叫做所緣門。(6)了,叫做行相門。(7)常與觸作意受相思相應,叫做相應門。(8)唯舍受,叫做受俱門。(9)是無覆無記,叫做三性門。(10)觸等亦如是,叫做心所例王門。(11)恆轉如暴流,叫做因果法喻門。(12)阿羅漢位舍,叫做伏斷位次門。這是依據《唯識音響》分段的,這頌只好這樣暫時分段,至于詳細開廣來解釋,下面自有論文。

    【論曰︰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阿賴耶。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此(P153)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自相,攝持因果為自相故。此識自相,分位雖多,藏識過重,是故偏說。】

    乘,是車的譬喻。大乘是大車,能任重致遠;小乘是小車,但個人得度。梵語阿賴耶,華言藏。藏有能含藏、被覆藏、被執藏三義。內我,即指第八識見分是一,是常,是遍,是主宰。自相,是第八識自體。分位雖多,有八種︰(1)依止執受相,(2)最初生起相,(3)有明了性相,(4)有種子性相,(5)業用差別相,(6)身受差別相,(7)處無心定相,(8)命終時分相。藏識過重,是指我愛執藏現行位。

    在十二門中先講第一門——自相門,即阿賴耶識。前是世親菩薩的本頌,這是護法等菩薩的釋論。論上解釋說︰初能變識的名詞,無論是大乘教的《阿毗達摩經》,或是小乘教的《阿含經》,都一致的叫做阿賴耶。為甚麼要叫它是阿賴耶呢?因為它能夠含藏一切法的種子,所以叫做能藏。又因為它被前七識的雜染現行法所燻,所染,所遮,所蓋覆,所以第八識又叫做所(P154)藏,也就是被覆藏;同時又被第七識所執著,所以第八識又叫做執藏。前七識燻第八識,而第八識又生前七識,所以叫做互為緣。眾生有能愛之心,所以叫做有情,正指第七識,它執著第八識見分為我,所以又叫做我愛執藏。上面這一段話,就是說明阿賴耶得名藏識——能藏、所藏、執藏——的所以然。一方面對種子說它是因,一方面對前七識說它是果,所以攝持因果就是它的自相;然而因為執藏的過失最重,所以偏說阿賴耶的名稱。

    【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說名異熟。離此,命根眾同分等,恆時相續,勝異熟果,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果相。此識果相雖多位多種;異熟寬不共,故偏說之。】

    界,是三界;趣,是五趣;生,是四生。善,是自他俱利;不善,是自他俱害。命根,是壽暖識三和合;眾同分,是眾生。異熟寬,由凡夫、二乘、菩薩都有;不共,果有五種︰(1)異熟果,(2)等流果,(3)增上果,(4)士用果,(5)離系果。除了離系果是無漏的聖果,中間三種是通有漏和無漏,前七識都(P155)共,唯有真異熟果單是第八識獨有,所以叫做不共。

    這是十二門中第二門——果相門,指異熟。第八識有三個名字︰前面的阿賴耶,是約它的自體說,它的範圍最狹,只是凡夫有,因為有我執;連二乘都沒有,何況佛菩薩呢?異熟是果報識,不但凡夫有,連二乘以及菩薩都有,要到金剛道後才異熟空,所以範圍寬。這異熟的果報是怎樣來的呢?它是由在生造的善業或惡業,由這善惡的業,牽引第八識到三界、五趣、四生里面去受報。如果離開了這第八識,其他的命根、眾同分等,都沒有去受果報的資格;因為它們是有間斷的,恆時相續的勝異熟果它們是沒有的。這就是說明第八識的果相,在有漏位共有四種。其余的三種,前七識也有,唯有這異熟果,那是第八識獨得其名;在三位之中,善惡業果位比較前面我愛執藏位要寬得多,從凡夫到等覺菩薩都有,所以偏說。

    【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離此,余法能遍執持諸法種子,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因(P156)相。此識因相,雖有多種,持種不共,是故偏說。】

    現在說第三因相門。賴耶能夠執持一切法的種子,使令它能夠不會遺失,所以叫做一切種識。如果離開了這第八識的話,其余前七識,或心所法,或色法,或不相應法,乃至無為法,這些不是間斷,就是無體,乃至堅凝,所以都沒有含藏種子的資格。唯第八識有相續執持種子的功能,所以第八識有因相的意義。然因相有︰(1)持種因,(2)俱有因,(3)同類因,(4)相應因。持種因唯第八識獨有,其余的三種因余識也有,所以不說。

    【初能變識,體相雖多,略說唯有如是三相。】

    這是結文。就是說,初能變的第八識,內容的含義雖然很多,然而總括起來說,唯有前面自相、果相、因相三種。

    【一切種相,應更分別。】

    初能變的第八識雖然有三相,然而一切種的因相,內容最復雜,所以不得不開開來,詳細分別的說一說。(P157)

    【此中何法名為種子?謂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此與本識,及所生果,不一不異。體用因果,理應爾故。】

    這種子義,分四大段來解釋,現在是解釋第一段的“種子相”。這里所說的那一樣東西才叫做種子呢?就是說,這第八根本識里面所含藏的一切法種子,它能夠親生起各各不同的現行果法,這種差別的功能就叫做種子。再請問這種子和第八識,以及所生出現行的果法,究竟是一體呢?還是異體?答曰︰“也不是一,也不是異”。怎樣知道是非一非異呢?因為識是體,種子是用。體是體,用是用,所以非一;然而體不離用,用不離體,所以又非異。種子是因,現行是果,因是因,果是果,所以非一;然而因不離果,果不離因,所以又非異。這非一非異的道理,本來就是這樣。

    【雖非一異,而是實有。假法如無,非因緣故。】

    恐怕有人問︰“你說種子和本識,以及現行的果法,是非一非異,那恐怕是假有吧?”答曰︰“雖然是非一非異,然而種子是實有。如果你一定要(P158)說種子是假法沒有的話,那種子就不是一切法的因緣了。”

    【此與諸法,既非一異,應如瓶等,是假非實。】

    外人來問難道︰“你說這種子和現行諸法,是非一非異,那好像瓶和泥團一樣,也是非一非異,是假法而不是實在的啊。”

    【若爾,真如應是假有;許則便無真勝義諦。】

    這是唯識家反難他的,你說種子和諸法是非一非異,應是假有,那末,真如也是和諸法非一非異,難道真如也是假法嗎?試問你許不許真如也是假法呢?若許的話,豈不是沒有真勝義諦嗎?

    【然諸種子,唯依世俗,說為實有,不同真如。】

    然而一切種子法,它是依他起的世俗有,在道理上說實有,不同真如是勝義上說實有。實有的意義雖然是一樣,然而世俗和勝義二諦卻不同,所以要簡別。

    【種子雖依第八識體,而是此識相分非余;見分恆取此為境(P159)故。】

    種子雖然是依托第八識體,然而是第八識的相分,而不是其余的三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因為第八識自己的見分,恆常取自己的相分為所緣的境界。

    【諸有漏種,與異熟識,體無別故,無記性攝。因果俱有善等性故,亦名善等。諸無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故。因果俱是善性攝故,唯名為善。】

    這里先分兩種,一是有漏種,二是無漏種。在有漏中又分兩類︰約體性說,種子和識體是一樣,都是無記性;約功能說,種子既然是三性,生起的現行當然也是三性。至于無漏種,第八識體只管是無記性,它卻是善性,所以說,種子的因和現行的果,那都是善性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