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禪宗叢林制度與中國社會 禪宗叢林制度與中國社會5
    (4)古代傳統文化的觀念,以為人們的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比丘們既已剃除須發,已經犯了大不敬和不孝,一般的人,已經存有歧視之心,何況還要乞食于人,那就更不容易了。

    由于上述的幾種原因,隋唐以前的中國僧眾,大半都靠帝王大臣們的信仰供養,才得維持其生活。同時其中有一部分,還需靠自已募化,或其他的方式維持,所以便包含有許多事故,引起歷史政治上幾次的大反感。不過,那時候中國的僧眾,因地制宜,已經不能完全遵照原來的佛制,有的已經建築寺廟,集體同居。只有少數專志修持,一心求道,單獨棲息山林岩阿之間,過他的阿蘭若(清淨道場)生活,其余就需要變更方式,才能適應環境。

    禪宗叢林制度的由來

    到梁武帝的時代,達摩大師渡海東來,傳佛心印的禪宗法門,便是中國初有禪宗的開始。那時信受禪宗的僧人,並不太多,據《景德傳燈錄》所載,正式依止達摩大師得法的,也不過三、四人。其中接受大師的衣缽,傳承心印,為東土第二代祖師的,只有神光一人而已。以後歷世的學人,雖然漸漸增加,但接受祖位,都是一脈單傳。傳到六代祖師慧能,在廣東曹溪大弘禪道。四方學者輻輳,禪宗一派,可謂如日之方東,光芒萬丈,衣缽就止于六祖而不再傳了。從六祖得法的弟子很多,能夠發揚光大的,有湖南南岳懷讓禪師、江西青原行思禪師二支。青原一支,不數傳就漸呈衰落。南岳一支,便單祧道脈,此後就有馬祖道一禪師,大弘禪宗宗旨。因他俗家姓馬,故稱馬祖。馬祖門下出了七十二位大善知識,可為禪宗大匠的,也不過數人,其中尤以江西洪州百丈懷海禪師,稱為翹楚。改變佛教東來的制度,首先創立叢林制度的,就是馬祖和百丈師徒,而且正式垂作叢林規範的,尤其得力于百丈,所以相傳便稱百丈創立叢林。據《釋門正統》載︰“元和九年,百丈懷海禪師,始立天下叢林規式,謂之清規。”其實,百丈師徒,正當唐代中葉(約當公元八、九世紀之間)。佛教正式傳入中國,當在漢、魏兩晉時期,其中已經過四五百年蛻變,它被中國文化融和,受到中國民情社會風俗的影響,制度漸漸地改變,也是勢所必致,理有固然的。在百丈以前,梁僧法雲,住光孝寺,雖已奉詔創制清規,但沒有像百丈一樣,敢明目張膽,大刀闊斧地毅然改制,定作規範。在百丈以後,更無完美的僧眾制度,能夠超過叢林制度的範圍,所以說者便裁定是百丈禪師,創建叢林制度了。

    在百丈以前,禪宗的學風,大多只在長江以南一帶流傳。最盛的區域,當在廣東、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江甦、四川等省,能夠北入中原的還不太多。至于黃河南北,還是停留在初期東來佛教的方式。禪宗以外的其余宗派,以及專精佛教學理,講習經論的法師,被稱為義學沙門的,為數還是很盛。大凡篤信研究經論學理的人們,不是過于圓通,便是過于迂執,盡管他自己本身,也翻滾不出時代的潮流,如果有人要公開改變舊制,自然就會忿然動色的。所以當百丈創建叢林之初,就被人罵作“破戒比丘”,這也是勢所必致的了。馬祖百丈等輩,都是氣度雄偉,智慧豁達之士,具有命世的才華,但當立地成佛的心印,他毅然改制,固然由于見地定力的超群,也是適應時勢機運的當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