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鈔校印說明
1、本校本的藍本為甦州靈岩山寺一九九七年出版的文鈔紙書(準印證第六十四號)。
2、校對後的本子共七冊(和藍本相對應的仍為增廣、續編、三編三大部份,每部份兩冊,共六冊;大安法師從藍本中選出的《文鈔簡編》,單獨一冊)。
3、增廣、續編、三編三大部份的內容排序與原文完全相同。
4、文中采用句、逗兩種標點符號。實心圓代表逗號。空心圓代表句號。
5、在頁眉處標明卷次、類別、書信名稱。
6、印梓時如果置祖師德像,請放封面後第一頁。切忌放封面。
7、電子文本中不論標題或正文中,所有括號內字均用比正文小一號字。排版時一定要參照原紙書。
8、文中所有“附來書”,左右均縮進一格排版。
9、增廣卷二“竭誠方獲實益論”後的“注文”左右往里縮一格。
10、建議印梓時用四號字甚至是小三號字、三號字。以方便老人及一切人閱讀。字里行間盡量疏松些。
11、層次不同的標題,以字體的粗細大小加以區別,予人以醒目豁心之感。
12、凡文中自謙自稱名處,均用比正文小一號字。如︰啟超、閑、弟、不慧、印光、光、衲、森,等。
13、原文中有些電腦中沒有的字,盡力造出補上。
14、大安法師在鑒校時發現原本紙書有二處文稿重復。(一)三編上冊“復理听濤居士書”一、二兩篇,與續編上卷“復海門理听濤書七”中的五、六兩篇重復。
(二)三編上冊“復周智茂居士書”八通中的二、三、四、六與增廣文鈔卷一“復周智茂居士書”重復。大安法師的處理意見是︰將三編重復的幾篇刪去,目次也作相應的調整。本校本已處理妥。
15、本校本由淨土典籍校對小組全體同仁校對,大安法師鑒校。如發現有錯漏的地方及有更完善的建議,敬請及時與我們聯系,以求做得更如法。
聯系方式︰0517-6883206。聯系人︰文印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