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弘一大師
敬三寶
(癸酉閏五月五日在泉州大開元寺講)
三寶者,佛、法、僧也。其義甚廣,今唯舉其少分之義耳。
今言佛者,且約佛像而言,如木石等所雕塑及紙畫者也。
今言法者,且約經、律、論等書冊而言,或印刷或書寫也。
今言僧者,且約當世凡夫僧而言,因菩薩、羅漢等附入敬佛門也。
第一、敬佛(略舉常人所應注意者數條)
禮佛時宜洗手漱口,至誠恭敬,緩緩而拜,不可急忙。寧可少拜,不可草率。
佛幾清潔,供香端直。供佛之物,以烹調精美,人所能食者為宜。今多以食物之原料及罐頭而供佛者,殊為不敬。 益大師《大悲行法》中,曾痛斥之。又供佛宜在午前,不宜過午也。供水果亦宜午前。供水宜捧奉式。供花,花瓶水宜常換。
紙畫之佛像,不可僅以綾裱,恐染蠅糞等穢物也(少蠅者或可),宜裝入玻璃鏡中。
木石等雕塑者,小者應入玻璃龕中,大者應作寶蓋罩之,並須常拂拭像上之塵土也。
凡大殿及供佛之室中,皆不宜踞坐笑談。如對于國王大臣乃至賓客之前尚應恭敬,慎護威儀,何況對佛像耶?不可佛前曬衣服,宜偏側。不得在大殿前用夜壺水澆花。若臥室中供佛像者,眠時應以淨布遮障。
第二、敬法(略舉常人所應注意者數條)
讀經之時,必須洗手、漱口、拭幾,衣服整齊,威儀嚴肅,與禮佛時無異。 益大師雲︰“展卷如對活佛,收卷如在目前,千遍萬遍,寤寐不忘。”如是乃能獲讀經之實益也。
對于經典,應十分恭敬護持,萬不可令其污損。又翻篇時,宜以指腹輕輕翻之,不可以指爪劃,又不應折角。若欲記志,以紙片夾入可也。
若經典殘缺者亦不可燒。臥室中幾上置經典者,眠時應以淨布蓋之。
┌─禮佛多少不拘。
├─贊佛經偈或“天上天下無如佛”等,“阿彌陀
附︰每日誦經時儀式┤佛身金色”等。“爐香乍 ”不是佛贊。
├─供養“願此香華雲”等。
├─讀經
└─回向不拘,或用“我此普賢殊勝行”等。
第三、敬僧(略舉常人所應注意者數條)
凡剃發披袈裟者,皆是釋迦佛子。在家人見之,應一例生恭敬心,不可分別持戒、破戒。
若皈依三寶時,禮一出家人為師而作證明者,不可妄雲“皈依某人”。因所皈依者為僧,非皈依某一人。應于一切僧眾若賢若愚,生平等心,至誠恭敬,尊之為師,自稱弟子,則與皈依僧伽之義,乃符合矣。
供養僧者亦爾。不可專供有德者,應于一切僧生平等心普遍供之,乃可獲極大之功德也。專贈一人者功德小,供眾者功德大。
出家人若有過失,在家人聞之萬不可輕言。此為佛所痛誡者,最宜慎之。
以上略言敬三寶義竟。茲附有告者,廈門、泉州神廟甚多,在家人敬神每用豬雞等物。豈知神皆好善而惡殺,今殺豬雞等物而供神,神不受享,又安能降福而消災耶?唯願自今以後,痛革此種習慣,凡敬神時,亦一例改用素,則至善矣。
(1933年6月27日講于泉州大開元寺)
佛法大意
(戊寅年六月十九日在漳州七寶寺講)
我至貴地,可謂奇巧因緣。本擬住半月返廈。因變,住此,得與諸君相晤,甚可喜。
先略說佛法大意。
佛法以大菩提心為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眾生之心。故信佛法者,須常抱積極之大悲心,發救濟一切眾生之大願,努力作利益眾生之種種慈善事業,乃不愧為佛教徒之名稱。
若專修淨土法門者,尤應先發大菩提心。否則他人謂佛法是消極的、厭世的、送死的。若發此心者,自無此誤會。
至于作慈善事業,尤要。既為佛教徒,即應努力作利益社會之種種事業。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積極的,不起誤會。
或疑經中常言“空”義,豈不與前說相反?
今案大菩提心,實具有“悲”、“智”二義。“悲”者如前所說。“智”者不執著我相,故曰“空”也。即是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做種種之利生事業。
若解此意,而知常人執著我相而利益眾生者,其能力薄、範圍小、時不久、不徹底。若欲能力強、範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學習佛法,了解“悲”、“智”之義,如是所作利生事業乃能十分圓滿也。故知所謂“空”者,即是于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後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作種種之事業。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建設乃得實現也。
今能了解佛法之全系統及其真精神所在,則常人謂佛教是迷信、是消極者,固可因此而知其不當。即謂佛教為世界一切宗教中最高尚之宗教,或謂佛法為世界一切哲學中最玄妙之哲學者,亦未為盡理。
┌說明人生宇宙之所以然。
︱┌謬見,而與以正見。
︱︱迷信,而與以正信。
因佛法是真能─┼破除世間一切─┤惡行,而與以正行。
︱└幻覺,而與以正覺。
├包括世間各教各學之長處,而補其不足。
└廣被一切眾生之機,而無所遺漏。
不僅中國,現今如歐美諸國人,正在熱烈的研究及提倡。出版之佛教書籍及雜志等甚多。
故望已為佛教徒者,須徹底研究佛法之真理,而努力實行,俾不愧為佛教徒之名。其未信佛法者,亦宜虛心下氣,盡力研究,然後于佛法再加以評論。此為余所希望者。
以上略說佛法大意畢。
又當地信士,因今日為菩薩誕,欲請解釋“南無觀世音菩薩”之義。茲以時間無多,唯略說之。
“南無”者,梵語,即“歸依”義。
“菩薩”者,梵語,為“菩提薩省敝 摹!捌刑帷閉摺熬酢保 叭 省閉摺爸諫 薄R蚱腥 災巧杴蠓鴟 員 祿 諫 食莆 捌刑崛 省薄4艘員 嵌 褰饈停 肭巴 病 br />
“觀世音”者,為此菩薩之名。亦可以悲、智二義分釋。如《楞嚴經》雲︰“由我觀听十方圓明,故觀音名,遍十方界。”約智言也。如《法華經》雲︰“苦惱眾生一心稱名,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以是名觀世音。”約悲言也。
(1938年7月16日講于漳州七寶寺)
佛法十疑略釋
(戊寅十月六日在安海金墩宗祠講)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對于佛法而起之疑問,亦復不少。故學習佛法者,必先解釋此種疑問,然後乃能著手學習。
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大半采取近人之說而敘述之,非是講者之創論。所疑固不限此,今且舉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來智識分子,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
我輩詳觀各地寺廟,確有特別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又將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內,謂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異之現相,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來面目則不如此,決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儀式莊嚴,規矩整齊,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謂佛法為迷信者,實由誤會。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批評。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宗教。此說不然。
佛法與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茲不詳述。應知佛法實不在宗教範圍之內也。
三、佛法非哲學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哲學。此說不然。
哲學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測而得之某種條件即謂為真理。其結果,有一元、二元、唯心、唯物種種之說。甲以為理在此,乙以為理在彼,紛紜擾攘,相非相謗。但彼等無論如何盡力推測,總不出于錯覺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見象之形狀,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謂是為象之全體。故或摸其尾便謂象如繩,或摸其背便謂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謂象如地。雖因所摸處不同而感覺互異,總而言之,皆是迷惑顛倒之見而已。
若佛法則不然。譬如明眼人能親見全象,十分清楚,與前所謂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須親證“真如”,了無所疑,決不同哲學家之虛妄測度也。
何謂“真如”之意義?真真實實,平等一如,無妄情,無偏執,離于意想分別,即是哲學家所欲了知之宇宙萬有之真相及本體也。夫哲學家欲發明宇宙萬有之真象及本體,其志誠為可嘉。第太無方法,致罔廢心力而終不能達到耳。
以上所說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學,僅略舉其大概。若欲詳知者,有南京支那內學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一卷,可自詳研,即能洞明其奧義也。
四、佛法非違背于科學
常人以為佛法重玄想,科學重實驗,遂謂佛法違背于科學。此說不然。
近代科學家持實驗主義者,有兩種意義︰
(一)是根據眼前之經驗,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驗之不足。
佛家之態度亦爾,彼之“戒”、“定”、“慧”三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驗。但科學之改進經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驗重在主觀之心識。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視,科學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治其眼以求復明。兩者雖同為實驗,但在治標、治本上有不同耳。
關于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專科上迭有發見,為世界學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
五、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為消極的、厭世的。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因學佛法之人皆須發“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為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願,不唯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學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耳。與世俗青年學子在學校讀書為將來任事之準備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謂佛法為消極厭世者,實屬誤會。
六、佛法非不宜于國家之興盛
近來愛國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謂佛法傳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此說不然。
佛法實能輔助國家,令其興盛,未嘗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國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統一興盛其國家。其後婆羅門等舊教復興,佛法漸無勢力,而印度國家乃隨之衰亡,其明證也。
七、佛法非能滅種
常人見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滅種。此說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為僧尼,此實極少之數。以外大多數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佛法中之僧尼,與他教之牧師相似,非是信徒皆應為牧師也。
八、佛法非廢棄慈善事業
常人見僧尼唯知弘揚佛法,而于建立大規模之學校、醫院、善堂等利益社會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學佛法者廢棄慈善事業。此說不然。
依佛經所載,布施有二種︰一曰財施,二曰法施。出家之佛徒,以法施為主,故應多致力于弘揚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種慈善事業。若在家之佛徒,則財施與法施並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種種慈善事業。近年以來各地所發起建立之佛教學校、慈兒院、醫院、善堂、修橋、造涼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錢、施棺等事,皆時有所聞,但不如他教仗外國慈善家之財力所經營者規模闊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經濟學者,謂人人能生利,則人類生活發達,乃可共享幸福。因專注重于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于人類。此說亦不免誤會。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礙于職業,士農工商皆可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議。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觀之,似為極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蟲。但僧尼亦何嘗無事業,僧尼之事業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間接直接有真實大利益于人群者正無量矣。
十、佛法非說空以滅人世
常人因佛經中說“五蘊皆空”、“無常苦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說空。若信佛法者多,將來人世必因之而消滅。此說不然。
大乘佛法,皆說“空”及“不空”兩方面。雖有專說“空”時,其實亦含有“不空”之義。故須兼說“空”與“不空”兩方面,其義乃為完足。
何謂“空”及“不空”?“空”者是無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業。雖知無我,而能努力作救世之事業,故空而不空。雖努力作救世之事業,而決不執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實了解,乃能以無我之偉大精神,而作種種之事業無有障礙也。
又若能解此義,即知常人執著我相而作種種救世事業者,其能力薄、範圍小、時間促、不徹底。若欲能力強、範圍大、時間久、最徹底者,必須于佛法之“空”義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業乃能圓滿成就也。
故知所謂“空”者,即是于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然後以無我之精神,努力切實作種種之事業。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之建設乃得實現。
信能如此,若雲犧牲,必定真能犧牲;若雲救世,必定真能救世。由是堅堅實實,勇猛精進而作去,乃可謂偉大,乃可謂徹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須向“空”上立腳,而再向“不空”上作去。豈是一味說空而消滅人世耶!
以上所說之十疑及釋義,多是采取近人之說而敘述其大意。諸君聞此,應可免除種種之誤會。
若佛法中之真義,至為繁廣,今未能詳說。唯冀諸君從此以後,發心研究佛法,請購佛書,隨時閱覽,久之自可洞明其義。是為余所厚望焉。
(1938年11月27日講于福建安海金墩宗祠
佛法宗派大概
(戊寅十月七日在安海金墩宗祠講)
關于佛法之種種疑問,前已略加解釋。諸君既無所疑惑,思欲著手學習,必須先了解佛法之各種宗派乃可。
原來佛法之目的,是求覺悟,本無種種差別。但欲求達到覺悟之目的地以前,必有許多途徑。而在此途徑上,自不妨有種種宗派之不同也。
佛法在印度古代時,小乘有各種部執,大乘雖亦分“空”、“有”二派,但未別立許多門戶。吾國自東漢以後,除將印度所傳來之佛法精神完全承受外,並加以融化光大,于中華民族文化之偉大悠遠基礎上,更開展中國佛法之許多特色。至隋唐時,便漸成就大小乘各宗分立之勢。今且舉十宗而略述之。
一、律宗(又名南山宗)
唐終南山道宣律師所立。依《法華》,《涅》經義,而釋通小乘律,立圓宗戒體。正屬出家人所學,亦明在家五戒、八戒義。
唐時盛,南宋後衰,今漸興。
二、俱舍宗
依《俱舍論》而立。分別小乘名相甚精,為小乘之相宗。欲學大乘法相宗者固應先學此論,即學他宗者亦應以此為根柢,不可以其為小乘而輕忽之也。
陳、隋、唐時盛弘,後衰。
三、成實宗
依《成實論》而立。為小乘之空宗,微似大乘。
六朝時盛,後衰,唐以後殆罕有學者。
以上二宗,即依二部論典而形成,並由印度傳至中土。雖號稱宗,然實不過二部論典之傳持授受而已。
以上二宗屬小乘,以下七宗皆是大乘,律宗則介于大小之間。
四、三論宗(又名性宗,又名空宗)
三論者,即《中論》、《百論》、《十二門論》,是三部論皆依《般若經》而造。姚秦時,龜茲國鳩摩羅什三藏法師來此土弘傳。
唐初猶盛,以後衰。
五、法相宗(又名慈恩宗,又名有宗)
此宗所依之經論,為《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等。唐玄奘法師盛弘此宗。又糅合印度十大論師所著之《唯識三十頌之解釋》而編纂《成唯識論》十卷,為此宗著名之典籍。此宗最要,無論學何宗者皆應先學此以為根柢也。
唐中葉後衰微,近復興,學者甚盛。
以上二宗,印度古代有之,即所謂“空”、“有”二派也。
六、天台宗(又名法華宗)
六朝時此土所立,以《法華經》為正依。至隋智者大師時極盛。其教義,較前二宗為玄妙。
隋、唐時盛,至今不衰。
七、華嚴宗(又名賢首宗)
唐初此土所立,以《華嚴經》為依。至唐賢首國師時而盛,至清涼國師時而大備。此宗最為廣博,在一切經法中稱為教海。
宋以後衰,今殆罕有學者,至可惜也。
八、禪宗
梁武帝時,由印度達摩尊者傳至此土。斯宗雖不立文字,直明實相之理體。而有時卻假用文字上之教化方便,以弘教法。如《金剛》、《楞伽》二經,即是此宗常所依用者也。
唐、宋時甚盛,今衰。
九、密宗(又名真言宗)
唐玄宗時,由印度善無畏三藏、金剛智三藏先後傳入此土。斯宗以《大日經》、《金剛頂經》、《甦悉地經》三部為正所依。
元後即衰,近年再興,甚盛。
在大乘各宗中,此宗之教法最為高深,修持最為真切。常人未嘗窮研,輒輕肆毀謗,至堪痛嘆。余于十數年前,唯閱《密宗儀軌》,亦嘗輕致疑議。以後閱《大日經疏》,乃知密宗教義之高深,因痛自懺悔。願諸君不可先閱儀軌,應先習經教,則可無諸疑惑矣。
十、淨土宗
始于晉慧遠大師,依《無量壽經》、《觀無量壽佛經》、《阿彌陀經》而立。三根普被,甚為簡易,極契末法時機。
明季時,此宗大盛。至于近世,尤為興盛,超出各宗之上。
以上略說十宗大概已竟。大半是摘取近人之說以敘述之。
就此十宗中,有小乘、大乘之別。而大乘之中,復有種種不同。吾人于此,萬不可固執成見,而妄生分別。因佛法本來平等無二,無有可說,即佛法之名稱亦不可得。于不可得之中而建立種種差別佛法者,乃是隨順世間眾生以方便建立。因眾生習染有淺深,覺悟有先後。而佛法亦依之有種種差別,以適應之。譬如世間患病者,其病癥千差萬別,須有多種藥品以適應之,其價值亦低昂不等。不得僅尊其貴價者,而廢其他廉價者。所謂藥無貴賤,愈病者良。佛法亦爾,無論大小權實漸頓顯密,能契機者,即是無上妙法也。故法門雖多,吾人宜各擇其與自己根機相契合者而研習之,斯為善矣。
(1938年11月28日講于福建安海金墩宗祠)
佛法學習初步
(戊寅十月八日在安海金墩宗祠講)
佛法宗派大概,前已略說。
或謂高深教義,難解難行,非利根上智不能承受。若我輩常人欲學習佛法者,未知有何法門,能使人人易解,人人易行,毫無困難,速獲實益耶?
案佛法寬廣,有淺有深。故古代諸師,皆判“教相”以區別之。依唐圭峰禪師所撰《華嚴原人論》中,判立五教︰
(一)人天教
(二)小乘教
(三)大乘法相教
(四)大乘破相教
(五)一乘顯性教
以此五教,分別淺深。若我輩常人易解易行者,唯有“人天教”也。其他四教,義理高深,甚難了解。即能了解,亦難實行。故欲普及社會,又可補助世法,以挽救世道人心,應以“人天教”最為合宜也。
人天教由何而立耶?
常人醉生夢死,謂富貴貧賤吉凶禍福皆由命定,不解因果報應。或有解因果報應者,亦唯知今生之現報而已。若如是者,現生有惡人富而善人貧,惡人壽而善人夭,惡人多子孫而善人絕嗣,是何故歟?因是佛為此輩人,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即是人天教也。今就三世業報及善惡因果分為二章詳述之。
一、三世業報
三世業報者,現報、生報、後報也。
(一)現報今生作善惡,今生受報。
(二)生報今生作善惡,次一生受報。
(三)後報今生作善惡,次二、三生乃至未來多生受報。
由是而觀,則惡人富、善人貧等,決不足怪。吾人唯應力行善業,即使今生不獲良好之果報,來生、再來生等必能得之。萬勿因行善而反遇逆境,遂妄謂行善無有果報也。
二、善惡因果
善惡因果者,惡業、善業、不動業,此三者是其因;果報有六,即六道也。
惡業、善業,其數甚多,約而言之,各有十種,如下所述。不動業者,即修習上品十善,復能深修禪定也。
今以三因六果列表如下︰
┌─上品……地獄───────┐
(一)惡業──┤中品……畜生︱
└─下品……鬼︱
┌─下品……阿修羅├─六道
(二)善業──┤中品……人︱
└─上品……欲界天──┐︱
┌─次品……色界天├─天─┘
(三)不動業─┴─上品……無色界天─┘
今復舉惡業、善業,別述如下︰
惡業有十種︰
(一)殺生
(二)偷盜
(三)邪淫
(四)妄言
(五)兩舌
(六)惡口
(七)綺語
(八)慳貪
(九) 恚
(十)邪見
造惡業者,因其造業重輕,而墮地獄、畜生、鬼道之中。受報既盡,幸生人中,猶有余報。今依《華嚴經》所載者,錄之如下。若諸《論》中,尚列外境多種,今不別錄。
(一)殺生………短命多病
(二)偷盜………貧窮其財不得自在
(三)邪淫………妻不貞良不得隨意眷屬
(四)妄言………多被誹謗為他所誑
(五)兩舌………眷屬乖離親族弊惡
(六)惡口………常聞惡聲言多諍訟
(七)綺語………言無人受語不明了
(八)慳貪………心不知足多欲無厭
(九) 恚………常被他人求其長短恆被于他之所惱害
(十)邪見………生邪見家其心諂曲
善業有十種。下列“不殺生”等,止惡即名為善。復依此而起十種行善,即“救護生命”等也。
(一)不殺生救護生命
(二)不偷盜給施資財
(三)不邪淫遵修梵行
(四)不妄言說誠實言
(五)不兩舌和合彼此
(六)不惡口善言安慰
(七)不綺語作利益語
(八)不慳貪常懷舍心
(九)不 恚恆生慈憫
(十)不邪見正信因果
造善業者,因其造業輕重,而生于阿修羅、人道、欲界天中。所感之余報,與上所列惡業之余報相反。如不殺生則長壽無病等,類推可知。
由是觀之,吾人欲得諸事順遂、身心安樂之果報者,應先力修善業,以種善因。若唯一心求好果報,而決不肯種少許善因,是為大誤。譬如農夫,欲得米谷,而不種田,人皆知其為愚也。
故吾人欲諸事順遂、身心安樂者,須努力培植善因。將來或遲或早,必得良好之果報。古人雲︰“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
以上所說,乃人天教之大義。
唯修人天教者,雖較易行,然報限人天,非是出世。故古今諸大善知識,盡力提倡“淨土法門”,即前所說之《佛法宗派大概》中之“淨土宗”。令無論習何教者,皆兼學此“淨土法門”,即能獲得最大之利益。“淨土法門”雖隨宜判為“一乘圓教”,但深者見深,淺者見淺,即唯修人天教者亦可兼學,所謂“三根普被”也。
在此講說三日已竟。以此功德,唯願世界安寧,眾生歡樂,佛日增輝,法輪常轉。
(1938年11月29日講于福建安海金墩宗祠)
《華嚴經》讀誦研習入門次第
讀誦、研習,宜並行之。今依文便,分為二章。每章之中,先略後廣。學者根器不同,好樂殊致,應自量力,各適其宜可耳。龍集辛未首夏沙門亡言述。
第一章讀誦
若好樂簡略者,宜讀唐貞元譯《華嚴經普賢行願品》末卷(即是別行一卷,金陵版最善,共一冊)。唐清涼國師曰︰“今此一經,即彼《四十卷》中第四十也。而為《華嚴》關鍵,修行樞機。文約義豐,功高德廣。能簡能易,唯遠唯深。可贊可傳,可行可寶。”故西域相傳雲︰《普賢行願贊》為略《華嚴經》,《大方廣佛華嚴經》為廣《普賢行願贊》。
或兼讀唐譯《華嚴經•淨行品》。清徐文 居士曰︰“當以《淨行》一品為入手,以《行願》末卷為歸宿。”又曰︰“《淨行》一品,念念不舍眾生。夫至念念不舍眾生,則我執不破而自破。縱未能真實利益眾生,而是人心量則已超出同類之上。勝異方便,無以逾此。”
以上二種,宜奉為日課。此外,若欲讀他品者,如下所記數品之中,或一或多,隨力讀之︰《菩薩問明品》、《賢首品》、《初發心功德品》、《十行品》、《十回向品•初回向章》、《十忍品》、《如來出現品》(以上皆唐譯)。若欲讀全經者,宜讀唐譯(揚州磚橋法藏寺版最善,共二十冊)。徐居士曰︰“讀全經至第五十九卷《離世間品》畢,宜接讀貞元譯《普賢行願品》四十卷,共九十九卷,較為完全。蓋《入法界品》,晉譯十七卷,唐譯二十一卷,皆非全文。貞元譯本,乃為具足。不獨末卷‘十大願王’為必讀之文,即如第三十八卷《文殊答善財修真供養》一章,足與末卷《廣修供養文》互相發明,同為要中之要。而晉、唐二譯皆闕也。”(貞元譯《普賢行願品》亦法藏寺版,並十冊。)
若有余力者,宜兼讀晉譯(金陵版共十六冊)。徐居士曰︰“晉譯亦宜熟讀。蓋賢首以前諸祖師引述《華嚴》,皆用晉譯。若不熟讀,則莫知所指。”
第二章研習
若好樂簡略者,宜先閱《華嚴感應緣起傳》(揚州版共一冊)。
若欲參閱他種者,宜閱《華嚴懸談》第七“部類品會”、第八“傳譯感通”二章(金陵版共八冊,此二章載于卷二十五)。
全經大旨,《懸談》第七“品會”抄文,已述其概。若更欲詳知者,宜閱《華嚴吞海集》(金陵版共一冊)。並宜略閱唐譯全經一遍,乃可貫通。
若欲知《普賢行願品》末卷大旨者,宜閱《普賢行願品》第四十卷《疏》節錄(附刊于下記之《華嚴綱要》後)。又讀他品時,宜讀《華嚴綱要》此品釋文(北京版共三十二冊)。
若更欲窮研者,宜依《大藏輯要•目錄提要•華嚴部》所列者隨力閱之(《提要》載于《天津居士林林刊》,又轉載于紹興《大雲雜志》)。更益以此宗諸祖撰述等,茲不具錄(徐居士近輯《續大藏輯要•目錄提要》,“華嚴部”詳載之)。
《華嚴合論》最後閱之。徐居士曰︰“所以勸學者研究《華嚴》,先《疏》後《論》者。以《疏》是疏體,解得一分即獲一分之益,解得十分便獲十分之益。終身窮之,而勿能盡。縱使全不能解,亦可受燻成種,有益而無損。《論》是論體,利根上智之士,讀之有大利益。而初心學人,于各種經教既未深究,于《疏》、《鈔》又未寓目,則于《論》旨未易領會。但就《論》文顢頇籠統讀去,恐難免空腹高心之病。蓮池大師謂︰‘統明大意,則方山專美于前。極深探賾,窮微盡玄,則方山得清涼而始為大備。’斯實千古定論,方山復起,不易斯言。”
(本文作于1931年夏)
《心經》大意
(戊寅三月講于溫陵大開元寺)
自今日始,講三日,先說此次講經之方法。《心經》雖僅二百余字,攝全部佛法。講非數日、一二月,至少須一年。今講三日,豈能盡?僅說簡略大意,及用通俗的淺顯講法。(無深文奧義,不釋名相,一解大科。)
△效果︰
一、令粗解法者及未學法者,皆稍得利益。
二、又對常人(已信佛法)僅謂《心經》為空者,加以糾正。
三、又對常人(未信佛法)謂佛法為消極者,加以辨正。
先經題,後經文。
△經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前七字為別題,後一字為總題。
“般若”,梵語也,譯為“智慧”。
┌─常人之小智小慧─┐
├─學者之俗智俗慧─┼─非
├─二乘之空智空慧─┘
└─照見五蘊皆空,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之大智大慧。
┌─小智慧(小聰明、小巧)亦雲有智慧,與佛法相遠。
├─俗智慧研學問,上等人甚好,亦雲有智慧,但與佛法無涉。
└─空智慧小乘人。
“波羅蜜多”,譯為“到彼岸”。(就一事之圓滿成功言)
若以渡河為喻︰
動身處………………此岸
欲到處………………彼岸
以舟渡河竟…………到彼岸
約法言之︰
此岸………輪回生死須依般若舟,
↓↓乃能渡到彼岸,
彼岸………圓滿佛果而離苦得樂。
“心”,有數釋。一釋“心”乃比喻之辭,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之心。(心為一身之必要,此經為般若之精要。)
┌《大般若經》雲︰“余經猶如枝葉,般若猶如樹根。”
引證─┤又雲︰“不學般若波羅蜜多,證得無上正等菩提,無有是處。”
└又雲︰“般若波羅蜜多能生諸佛,是諸佛母。”
案《般若部》,于佛法中甚為重要。佛說法四十九年,說般若者二十二年。而所說《大般若經》六百卷,亦為《藏經》中最大之部。《心經》雖二百余字,能包六百卷《大般若》義,毫無遺漏,故曰“心”也。
“經”,梵語“修多羅”,此翻“契經”。“契”為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
“經”者,織物之直線也。與橫線之“緯”對。
此外尚有種種解釋。
此經有數譯(七譯)。今常誦者,為唐三藏法師玄奘所譯。
已略釋經題竟。
于講正文之前,先應注意者︰
研習《心經》者,最應注意不可著空見。因常人聞說空義,誤以為著空之見。此乃大誤,且極危險。經雲︰“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因起有見者,著有而修善業,猶報在人天。若著空見者,撥無因果,則直趣泥犁。故斷不可著空見也。
若再進而言之,空見既不可著,有見亦非盡善。應(一)不著有,(二)亦不著空,乃為宜也。
(一)若著有者,執人我皆實有。既分人我,則有彼此。不能大公無私,不能有無我之偉大精神,故不可著有。須忘人我,乃能成就利生之大事業。
(二)若著空,如前所說撥無因果且不談。即二乘人僅得空慧而著偏空者,亦不能作利生事業也。
┌真空(非偏空,偏空不真)┐
故佛經雲─┤├─常人以為空有相反,
└妙有(非實有,實有不妙)┘今乃相合。
“真空”者,即有之空,雖不妨假說有人我,但不執著其相。
“妙有”者,即空之有,雖不執著其相,亦不妨假說有人我。
如是終日度生,實無所度。雖無所度,而又決非棄舍不為。若解此意,則常人所謂利益眾生者,能力薄弱、範圍小、時不久、不徹底。若欲能力不薄弱、範圍大者,須學佛法。了解真空妙有之理,精進修行,如此乃能完成利生之大事業也。
或疑《心經》少說有,多說空者。因常人多著于有,對癥下藥,故多說空。雖說空,乃即有之空,是“真空”也。若見此“真空”,即“真空不空”。因有此“空”,將來作利生事業乃成十分圓滿。
合前,(三)非消極者,是積極,當可了然。世人之積極,不過積極于暫時,佛法乃永久。
般若法門具有“空”與“不空”二義︰“以無所得故”已前之經文,皆從般若之“空”一方面說。依此空義,于常人所執著之妄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使破壞至于徹底。“菩提薩省幣嚴攏 譴影閎簟安豢鍘狽矯嫠擔 匆來瞬豢找澹 閎簧杴蠓鴟 祿 諫 醞瓿善湓猜 ㄉ琛 br />
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後良好建設乃得實現也。世有謂佛法唯是消極者,皆由不知佛法之全系統,及其精神所在,故有此誤解也。
今講正文,講時分科。今唯略舉大科,不細分。
△大科︰
《心經》大科─┬─初、顯了般若─┬─初、經家敘引
︱└─二、正說般若
└─二、秘密般若
△由序︰
再就說法之由序言,此譯本不詳。按宋施護譯本,先雲︰世尊在靈鷲山中,入三摩提(三昧,譯言“正定”等)。舍利子白觀自在菩薩言︰“若有欲修學甚深般若法門者,當雲何修學?”而觀自在菩薩遂說此經雲雲。
△正文︰
“觀自在菩薩”
觀自在┬約智觀理事無礙之境,…自利之妙用┐智悲雙運,
(即觀︱而了達自在。├自利利他,
世音)︱︱故得“觀自
└約悲觀一切眾生之機,…利他之妙用┘在”之名。
而化度自在。
“菩薩”,“菩提薩省敝 模 氰笥鎩 br />
┌菩提——覺……………………以智上求佛法┬故稱“菩
└薩省 星椋 粗諫 員 祿 諫 繼崛 省 br />
此外有多釋。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淺…人空般若——二乘人入。(人空者,人體為五蘊之假和
深┤合,其中無有真實之我體。)
└深…法空般若——菩薩入。(法空者,五蘊亦空,如後所明。)
“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即舊譯之“五陰”也。世間萬法無盡。欲研高深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先于萬法有整個之認識,有統一之概念。佛法既含有高深之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知亦爾。
此五蘊,即佛教用以總括世間萬法者。故僅研五蘊,與研究一切萬法無異。“蘊”者,蘊藏積聚也。“五蘊”亦稱為“五法聚”,亦即“五類”之義。乃將一切精神、物質之法,歸納于此五類中也。
┌色蘊…障礙義即一切相障有礙之處境──────┐
︱與“物質”之義相似而較廣────┴─境處
├受蘊…領納義即對于外境或苦或樂及不苦不樂等之─┐
五︱感受。此與今時人所習用之“感情”︱
︱一詞(即是隨官感印象而生之官感感︱
︱情)甚合,若作了別解之“感覺”釋├─內心
蘊︱之則非,因了別乃屬識蘊也。︱
├想蘊…取像義即取著感受之印象而思想。︱
├行蘊…造作義即對外境之動作。︱
└識蘊…了別義即了別外境、變出外境之本體。───┘
┌由外境色………而感著種種受輪轉色
├由種種受………而引起種種想生死
├由種種想………而發起種種行識受
├由種種行………而燻習內心之識循環↑↓
└由內心之識……而變成外境之色不絕行←─想
“空”,此空之真理及境界,須行深般若時,乃能親見實證。今且就可能之範圍略說。
五蘊中最難了解其為空者,即色蘊。因有物質,有阻礙,似非空也。凡夫迷之,認為實有,起諸分別。其實乃空。且舉二義︰
(一)無常若色真實不虛者,應常恆不變,但外境之色蘊,乃息息變動。山河大地因有滄海桑田之感。即我自身,今年去年,今月上月,今日昨日,所謂“我”者亦不相同。即我鼻中出入息,此一息我,非前一息我。後一息我,非此一息我。因于此一息中,我身已起無數變化。最顯者,我全身之血,因此一呼吸遂變其性質成分、位置及工作也。若進言之,匪唯一息有此變化,即剎那剎那中亦悉爾也。既常常變化,故知是空。
(二)所見不同若色真實不空者,應何時何人,所見悉同。但我等外境之色蘊,乃依時依人而異。
┌魚龍認為窟宅┐
如恆河水─┤天眾認為琉璃├皆依其識,而
︱人間認為波流︱所見不同。
└餓鬼認為猛焰┘
故外境之色,唯是我識妄認,非有真實。
有如喜時,覺天地皆春。憂時,覺景物愁慘。于同一境中,一喜一憂,所見各異。
既所見不同,故知是空。
上略舉二義,未能詳盡。
既知色空,其他無物質無阻礙之受、想、行、識,謂為是空,可無疑矣。
“照見”者,非肉眼所見,明見也。
“度一切苦厄”
“苦”,生死苦果。
“厄”,煩惱苦因。能厄縛眾生。
此二皆由五蘊不空而起。由妄認五蘊不空,即生貪、 、痴等煩惱。由有煩惱,即種苦因。由種苦因,即有苦果。
“度”,若照見五蘊皆空,自能解脫一切苦厄。解脫者,超出也。
“舍利子”等
以上為結經家敘引,以下乃正說般若。皆觀自在菩薩所說,故先呼舍利子名。
“舍利子”
是佛之大弟子。“舍利”,此雲百舌鳥。其母辯才聰利,以此鳥為名。舍利子又依母為名,故名“舍利子”。以上皆依《法華玄贊》釋。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即前雲“五蘊皆空”之真理,以“五蘊”與“空”對觀,顯明空義。
能知“色不異空”,無聲色貨利可貪,無五欲塵勞可戀,即出凡夫境界。能知“空不異色”,不入二乘涅,而化度眾生,即出二乘境界。如是乃菩薩之行也。
故應于“不異”與“即是”二義詳研,不得僅觀“空”之一邊,乃善學般若者也。
不異——粗淺色與空互較不異。仍是二事。
即是——深密色與空相即。空依色,色依空,非空外色,非色外空。乃是一事。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受想行識不異空,空不異受想行識。
└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
依上所雲“不異”、“即是”二者觀之。五蘊乃根本空,徹底空。
┌斷滅空──────┐
︱偏空├非
︱離有之空︱
又由此應知前雲之空─┤與有對立之空───┘
︱即有即空─────┐
︱不空而空之空├是
└離空有二邊之空──┘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
“諸法”,前言“五蘊”,此言“諸法”,無有異也。
“空相”,此“相”字宜注意,上段說諸法空性,此處說諸法空相。所謂“空”者,非是“但空”,是諸法之“有”上所顯之“空”,是離空、有二邊之“空”。最宜注意。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出生─┬─體
世間諸法,由︱消滅─┘
凡夫觀之(五︱垢染─┬─相
蘊不空)有︱清淨─┘
︱增加─┬─用
└─減少─┘
菩薩依般若之妙用,既照見五蘊皆空,則無生滅諸相。故雲“不生”等也。
五蘊不空→執著我見→起分別心→生滅等相。
五蘊空→不執著我見→不起分別心→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
由此可知生死即涅,煩惱即菩提,眾生即佛,而不厭離生死,怖畏煩惱,舍棄眾生。乃能證不生等境界。如此乃是菩薩,乃是般若,乃是自在。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以下廣說┌(一)空凡夫法(經文︰“是故空中無色,乃至無意識界。”)
五蘊皆空┤(二)空二乘法(經文︰“無無明,乃至無苦集滅道。”)
之義└(三)空大乘法(經文︰“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分為三段︰
┌─五蘊───如上所明,為迷心重者說五蘊。
︱┌眼處┌眼界
︱︱耳處︱耳界
︱︱鼻處︱鼻界
︱︱舌處┌六根界─┤舌界
├─十二處───┤身處︱︱身界
︱六根、六塵名十︱意處︱└意界
︱二處。亦雲十二︱色處︱┌色界
︱入,入者根塵互︱聲處︱︱聲界
︱相涉入之義。︱香處︱︱香界
︱為迷色重者說︱味處├六塵界─┤味界
︱十二處。︱觸處︱︱觸界
︱└法處︱└法界
└─十八界───────┤┌眼識界
界者區分為義。十八︱︱耳識界
種作用不同故。為色︱︱鼻識界
心俱迷者說十八界。└六識界─┤舌識界
︱身識界
└意識界
雖分三科,皆總括一切法而說。因學者根器不同,而開合有異耳。
蘊、處、界┌─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三科經文─┼─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
此乃空二乘法,上四句約緣覺言,下一句約聲聞言。
緣覺者,常觀十二因緣而悟道。
聲聞者(聞佛聲教),觀四諦而悟道。
┌無明┐
︱行─┴過去所作之因
︱識─┐
︱名色︱
︱六入├現在所受之果
十二因緣─┤觸︱
︱受─┘
︱愛─┐
︱取├現在所作之因
︱有─┘
︱生─┬未來所受之果
└老死┘
此十二因緣,乃說人生之生死苦果之起源及次序。藉流轉、還滅二門以顯示世間及出世間法。流轉者,“無明”乃至“老死”之世間法。還滅者,“無明盡”乃至“老死盡”之出世間法。
若行般若者,世間法空,故經雲︰“無無明”,“乃至無老死。”出世間法亦空,故經雲︰“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盡。”
┌苦諦生死報……世間苦果┐
四諦─┼集諦煩惱業……世間苦因┘
(諦者真也)├滅諦涅果……出世間樂果┐
└道諦菩提道……出世間樂因┘
亦分二門,前二流轉,後二還滅。若行般若者,世間及出世間法皆空,故經雲︰“無苦集滅道。”
“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此乃空大乘法。
大乘菩薩求種種智,以期證得佛果。故超出聲聞、緣覺之境界。
但所謂“智”,所謂“得”,皆不應執著。所謂“智”者,用以破迷。迷時說有智,悟時即不待言,故雲“無智”。所謂“得”者,乃對未得而言。既得之後,便知此事本來具足,在凡不減,在聖不增,亦無所謂得,故雲“無得”。
“以無所得故”一句,證其空之所以。
以上經文中,“無”字甚多,亦應與前“空”字解釋相同。乃即有之無,非尋常有無之無也。若常人觀之,以為無所得,則實有一無所得在,即有一無所得可得,非真無所得也。若真無所得,或亦即是有所得。觀下文所雲佛與菩薩所得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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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諸佛”等,說佛乘依般若而得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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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阿耨多羅”者,無上也。
“三藐三菩提”者,正等正覺也。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咒”者,秘密不可思議,功能殊勝。此經是經,而今又稱為咒者,極言其神效之速也。
“是大神咒”者,稱其能破煩惱,神妙難測。
“是大明咒”者,稱其能破無明,照滅痴 。
“是無上咒”者,稱其令因行滿,至理無加。
“是無等等咒”者,稱其令果德圓,妙覺無等。
“真實不虛”者,約般若體。
“能除一切苦”者,約般若用。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以上說顯了般若竟,此說秘密般若。
般若之妙義妙用,前已說竟。尚有難于言說思想者,故續說之。
咒文依例不釋。但當誦持,自獲利益。
歲次戊寅二月十八日寫訖。依前人撰述略錄。未及詳審,所有誤處,俟後改正。演音記。
(1938年3月19日撰錄,4月講于泉州大開元寺)
《八大人覺經》釋要
《八大人覺經》文
後漢沙門安世高譯
為佛弟子,常于晝夜,至心誦念八大人覺。
第一覺悟,世間無常,國土危脆。四大苦空,五陰無我。生滅變異,虛偽無主。心是惡源,形為罪藪。如是觀察,漸離生死。
第二覺知,多欲為苦。生死疲勞,從貪欲起。少欲無為,身心自在。
第三覺知,心無厭足,唯得多求,增長罪惡。菩薩不爾,常念知足,安貧守道,唯慧是業。
第四覺知,懈怠墜落。常行精進,破煩惱惡。摧伏四魔,出陰界獄。
第五覺悟,愚痴生死。菩薩常念廣學多聞,增長智慧,成就辯才,教化一切,悉以大樂。
第六覺知,貧苦多怨,橫結惡緣。菩薩布施,等念怨親,不念舊惡,不憎惡人。
第七覺悟,五欲過患。雖為俗人,不染世樂。常念三衣、瓦缽、法器,志願出家,守道清白,梵行高遠,慈悲一切。
第八覺知,生死熾然,苦惱無量。發大乘心,普濟一切。願代眾生受無量苦,令諸眾生畢竟大樂。
如此八事,乃是諸佛菩薩大人之所覺悟。精進行道,慈悲修慧,乘法身船,至涅岸。復還生死,度脫眾生,以前八事,開導一切。令諸眾生,覺生死苦,舍離五欲,修心聖道。若佛弟子,誦此八事,于念念中,滅無量罪。進趣菩提,速登正覺。永斷生死,常住快樂。
釋要
佛(釋迦)說八(八種)大人(諸佛菩薩)覺(覺悟、覺知)經(梵語“修多羅”之譯意)
諸佛、諸大菩薩,昔已覺悟此八種事,而依此修行,乃漸證入佛菩薩位也。
△此經全文分為三章︰前一行總標,後六行結嘆,中間之文即別列。于別列中,再分為八節。
今先講第一章總標
為佛弟子(出家或在家已皈依佛者),常于晝夜,至心誦念,八大人覺。
△以下第二章別列八節。第一節為主要,最宜注意,故須詳釋之。
△別列八節,各別標名。
△第一節無常無我覺
△今先釋“無常無我”四字。以此四字分括經文如下︰
┌─無常(即經雲︰“世間無常,國土危脆。”)
︱“無常”者,時時變化。此義易知,無須詳釋。
└─無我(即經雲︰“四大苦空,五陰無我。生滅變異,虛偽無主。”)
此義難解,詳釋如下。
△總論世間一切萬法,不出“色”、“心”。
┌─色有形質有阻礙,無知覺之用者,謂之“色”。經雲“四
︱大”,又“五陰”中之“色陰”,皆屬于此。
└─心反之而無形質阻礙,有知覺之用者,謂之“心”。經雲
“五陰”中之“受”、“想”、“行”、“識”四陰,
皆屬于此。
△前引經文“四大”、“五陰”之名,今預釋其義如下︰
┌地大性堅,能支持萬物┐
┌─實四大─┤水大性濕,能收攝萬物├以能造作一切色法
︱(亦名四︱火大性暖,能調熟萬物︱故,謂之能造四大。
四大─┤大界)└風大性動,能生長萬物┘
︱
└─假四大──即世間所稱之地、水、火、風,謂之所造四
大。(即實四大等之假和合,據其性之最增
盛者而名之也。)
四大又可┌─內四大即正報之人身。(“正報”者,五陰
分為二─┤身心也。)
└─外四大即依報之諸色。(“依報”者,世間
國土、家屋、衣食等。)
“四大”之解釋甚繁,今且略述如此。
五陰“陰”者,蓋覆也,音、義與“蔭”同。由此五法蓋覆真性,不能顯現,故名曰“陰”。
新譯為“五蘊”。“蘊”者,積聚也。諸法和合,略為一聚,故稱為“蘊”。
┌─色即一切有形質、有阻礙之外境-──────-色
︱(經雲“四大”即屬于此。又經雲“世間”、
︱“國土”亦屬于此。)
五陰─┼─受即對于外境而起苦樂及不苦不樂之感受─┐
├─想即取著已感受之印像而思想├─心
├─行即對于外境之動作︱
└─識即了別外境及變出外境之本體─────┘
△經文“無我”之義,今預釋如下。
“我”者,有常一之體,及主宰之用,乃可謂之為“我”。
┌─人我(于人身執有此我)──然人身─┐
妄執為我︱者,乃五陰之假和合,無常一之我體。︱
者有二種─┤├無我
└─法我(于法執有此我)──然法者,︱
總為因緣所生,亦無常一之我體。──┘
已上釋此節科文“無常無我”義竟。
△已下正釋經文。
第一覺悟(已下八節,或作“覺悟”,或作“覺知”,乃譯文互用也。)
世間無常等二句
四大苦空等六句——(“四大”可以並入“五陰”,因“四大”即屬于“五陰”中之“色陰”故。于經文可作“五陰苦空、無我”等,而連續觀之。)
苦佛謂世間有八苦︰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熾盛。此第八五陰熾盛苦,為一切諸苦之本。即吾人現前之起心動念,及動作雲為,皆是未來得苦之因也。因果牽連,相續不斷,永無解脫,故雲“苦”也。
空諸法皆假合而成,各無實體,故雲“空”也。
無我見前解。
生滅五陰色心,從無始來,以因緣合散力故,念念生滅,相續無窮,有如流水,亦如燈焰。
變異剎那剎那,變遷轉異。
虛偽虛者不實,偽者非真。
無主既非常一之體,豈有主宰之用。
心是惡源,形為罪藪上句約心而言,下句兼身、心而言。經文唯雲“形”者,略也。
心是惡源既執五陰假合之身心,妄謂是我。寶此我故,即因此而心起貪、 、痴三毒之煩惱。
┌─貪貪一切名利之事,欲以榮之。
├─ 一切違情之境,恐損害之。
└─痴愚痴之情,非理計較。
形為罪藪既由心起三毒煩惱。即依身、口、意造種種有漏之染業,而受種種苦樂之果報。
┌─惡業因三毒猛盛而造————報在四惡道
├─善業因貪富貴等之樂而造——報在人道及六欲天等
└─不動業因貪禪定之樂而造———報在色、無色天等
以上所述,由煩惱而造業,由業而感報。于其感報所受之五陰身心,還執為我,仍起貪、 、痴三毒而造業而受報。如是世世生生,輪轉不絕,所謂人生之黑幕,不過如此而已。
△已下續講後二句。此二句,教人修觀獲益也。
如是觀察,漸離生死既已覺悟上文所示之理,即依是而修“無我”等觀,則身心之妄執漸輕,自可漸離生死矣。
生死者,隨業輪轉于六道也。
或問︰若離生死,豈非棄舍眾生,自求安樂乎?答︰非也。觀經末之文可知。
已上第一節講畢。
△听眾或應于前所雲“空”、“無我”等而懷疑問。謂既一切皆空,則不須認真做事。何以今見學佛法者,于保護國土、利益眾生等事,猶十分努力,認真苦干耶?
今于此略解釋之。佛法所以雲“空”、“無我”者,意在破除常人所執之小我,將其多生以來自私自利之卑劣丑陋之惡習慣徹底消滅。然後以真實光明之態度,于世間一切之事,皆認真實行。勇猛精進,決無倦怠,雖喪身命,亦不顧惜。
故佛經之體裁,大半皆先說空理,然後再廣列應行之事。此經亦然。第二節至第八節,皆示所應行之事,絕非以空為究竟也。古人雲︰“上智知空而進德,下愚知空而廢業。”即此義也。若執空以為究竟,則佛法所絕不許,斥為“著空魔”,斥為“墮頑空”。由此空見而撥無因果,即造極惡之重業矣。是事關系甚大,故略為解釋,以息群疑。
△第二節常修少欲覺(已下七節,每節中皆可分為示過、止行兩段。)
生死疲勞輪回六道不絕也。
無為即是無我之理。能修少欲,則可以悟無為而身心得自在矣。
△第三節知足守道覺
唯慧是業“慧”者,如第一節所示。非世俗之智慧也。
△第四節當行精進覺
煩惱四魔陰界“煩惱”者,見思二惑。“四魔”者,一煩惱魔、二五陰魔、三死魔、四天魔。“陰”者五陰。“界”者十八界。其義甚繁,不能詳釋。約大意而言,此指精進用功時,漸次所脫離之種種障礙也。
△第五節多聞智慧覺
愚痴生死因愚痴而流轉輪回。
廣學多聞正約佛法而言。若已通佛法者,亦可兼學世俗學問,以為弘揚佛法之工具。
智慧如第一節所示。
辯才善巧說法之才能也。已得智慧者乃有之。與世俗之口才大異。
大樂指成佛而言,即是佛果所具之德也。非世俗之樂。
△第六節布施平等覺
舊惡約已改過者言。佛謂能改過者是謂智人。
惡人約未改過者言。其人即無一毫之善可取,亦應觀其佛性而贊嘆之。不應起 心。
△第七節出家梵行覺
五欲財、色、飲食、名、睡眠。
三衣五衣、七衣、大衣。
守道等三句上二句自行,下一句化他。
守道清白趣向菩提,不雜名利心。
梵行高遠唯求佛果,不起二乘心。
△第八節大心普濟覺
大樂如前釋。
△第三章結嘆又分為四節。
△第一節結成名義
如此八事,(乃至)之所覺悟。
△第二節結成自覺功德
精進行道,(乃至)至涅岸。
法身船指所悟性德。
涅岸指修德所顯。“涅”者,此雲“真解脫”,解脫世間一切纏縛而已。若雲消極,若雲死滅,則大誤矣。
△第三節結成覺他功德
復還生死,(乃至)修心聖道。
復還生死,度脫眾生前經雲“漸離生死”,又雲“出陰界獄”等。或疑是為棄舍眾生,自求安樂。今閱此文,應知不爾。依佛法之常途次第,先能自覺,乃可覺他。上節之文,已明究竟解脫生死,自覺圓滿。故此節文,即明復還生死,而覺他也。若不能徹底真實自覺,而能徹底真實覺他者,無有是處。
△第四節結成誦念功德(即前文雲“至心誦念八大人覺”也。)
若佛弟子,(乃至)常住快樂。
快樂與前“大樂”同。
已上略釋全經竟。
跋
衰老日甚,體倦神昏。勉強錄此,蕪雜無次,訛誤不免。此稿未可刊布流傳,唯由友人收存以留紀念可耳。壬午八月十三日書竟並記,弘一。
(1942年9月22日撰錄,24日講于泉州溫陵養老院)
普勸發心印造經像文
弘一釋演音示綱弘實尤惜陰演譯
印造經像之功德
眾生沉淪于苦海,必賴慈航救濟,而後度脫有期。佛法化導于世間,全仗經像住持,而後燈傳無盡。以是之故,凡能發心,對于佛經佛像,或刻或寫,或雕或塑,或裝金,或繪畫。如是種種印造等法,或竭盡己心,獨力營辦;或自力不足,廣勸眾人;或將他人之已印造者,為之流通,為之供養;或見他人之方印造者,為之贊助,為之歡喜。其人功德,皆至廣至大,不可以尋常算數計。何以故?佛力無邊,善拔諸苦。眾生無量,聞法為難。今作此印造功德者,開通法橋,宏揚大化,遍施寶筏,普濟有緣。其心量之廣大,實不可思議。故其功德之廣大,亦復不可思議也。敬本諸經所說,略舉十大利益。謹用淺文,詮次如左︰
一、從前所作種種罪過,輕者立即消滅,重者亦得轉輕。
貪 痴,為造孽種子。身口意,為作惡機關。清夜自檢,此生所犯者已多不可計。若合多生所犯者言之,所造罪業,多于寒地之冰山,能勿駭懼?雖然,罪性本空,苟一動贖罪心機,誓願流通聖經、莊嚴佛像。罪惡冰山,一遇慧日,有不消滅于無形者乎。
二、常得吉神擁護。一切瘟疫、水火、寇盜、刀兵、牢獄之災,悉皆不受。
人間種種惡報,無往而非多生惡業所感。一念之善,力可回天。修行善業,而從最方便易行之印造經像之殊勝功德上做去,其感動吉神,而蒙護衛,此中實有相互獲益之關系。蓋神道、天道,自佛法言之,均為夙業所驅,未脫長劫輪轉之苦因。所以如來說法,常有無數天神,恭敬擁護。阿難集經,四大天王,為之捧案。印造經像,為諸天龍神,非常歡喜之事。以此功德,而感吉神,常為擁護。終此報身,離諸災厄,宜也,非幸也。
三、夙生怨對,咸蒙法益,而得解脫,永免尋仇報復之苦。
人間一切爭持、嫉妒、詐欺、誣陷、掠奪、殘殺等種種構怨行為,莫不起因于自私自利之一念。佛法以破除我執,為救苦雪難第一工程。印造經像,普益人間,為不可思議之法施功德,所及至廣。法雨一滴,熄滅多生怨對之 火而有余。化仇而為恩,轉禍而為福。其權何嘗不操之自我也。
四、夜叉惡鬼,不能侵犯。毒蛇餓虎,不能為害。
慳貪丑行,為墮落鬼道之深因。 火無明,為降作毒蟲之征兆。結怨多生,尋仇百劫。惡緣未熟,任爾逍遙。時會已來,憑誰解救。鬼魅相侵,虎蛇見逼。孽由自作,事非偶然。修士惕之,印造經像,預行懺罪。于是縱有惡緣,悉皆消釋。倘臨險地,胥化坦途矣。
五、心得安慰,日無險事,夜無惡夢。顏色光澤,氣力充盛,所作吉利。
塵世多眾,十之七八,在驚憂、疑悶、懊怨、痛苦中。吾人一生,十之七八,在驚憂、疑悶、懊怨、痛苦中。蓋為我計者,我以外各各皆立于敵對之地位。孤與眾抗,危孰甚焉。況乎欲心難饜,有如深谷。無事自擾,不風亦波。此所以形為罪藪,身為苦本也。佛法善滅諸苦本。彼印造經像者,或以親沾法味而開明,或則暗受加被而通利。諸障雪消,心安神怡。潤及色身,有斷然者。
六、至心奉法,雖無希求,自然衣食豐足、家庭和睦、福壽綿長。
至人行事,所見獨真。事機一至,急起直追做去。無顧慮,無希求,發心至真切,用力至肫摯,自然成就至超卓。印造經像之事,以如是肫切懇摯、至誠格天、至心奉法之人為之,雖不計功德,而所得功德,實無限量。即僅就其人所得一部分之世間福言之,自然一一具足,而無少欠缺。苟或有人,心存希望,而始行善,發心不真切,結果即微薄,可決言焉。雖然,一念之善,一文之細,皆不虛棄,皆有無量勝果。譬之粒谷播于肥地,一傳化百,五傳而後得百萬兆。作宏法功德者,烏可無此大計、無此決心哉!
七、所言所行,人天歡喜。任到何方,常為多眾傾誠愛戴、恭敬禮拜。
夙生存嫉妒心,造誹謗語,揚人惡事,暴人短處,稱快一時者。歿後沉淪百劫,慘苦萬狀,備受一切惡報。一旦出生人間,因緣惡劣。任至何地,動遭厭惡。任作何事,都無結果。而宏揚佛法之人,善因夙植。存報恩之心,充利群之念。或淨三業,作寫經畫像功德;或舍多金,作印經造像功德。所得勝福,不可稱量。現在一切受大眾歡敬之人,原從夙生宏法功德中來。往後一切令大眾歡敬之人,實從現今宏法功德中出。植荊得刺,栽蓮得藕。一一後果,胥由自藝也。
八、愚者轉智,病者轉健,困者轉亨。為婦女者,報謝之日,捷轉男身。
夙生吝于教導,以及肆口謗法,肆意毀謗有德之人者,沉淪重罪畢受後,還得多生蠢愚無知報。夙生為貪口腹,恣殺牲禽,以及曾為漁夫、屠夫、獵戶、庖丁,與曾操制造凶器、火器、毒藥等權,助成他人凶殺之業者,沉淪重罪畢受後,還得多生惡疾殘廢報。夙生貪欲無厭,止知剝人以肥己,慳吝鄙嗇,不肯周急而解囊者。沉淪重罪畢受後,還得多生貧窮困厄報。夙生知見狹劣,心存諂曲;巧言令色,掩飾行欺;逐境攀援,容量淺窄;因循怠惰,倚賴性成;煩惱垢重,怨憤易發;妒忌心深,情欲熾盛者。沉淪重罪畢受後,還得多生女身報。惟有佛法,善解諸縛。苦海無邊,回頭即岸。罪山萬仞,息念便空。是以虔作流布佛經、莊嚴佛像之無上功德者。過去積罪,自然逐漸鏟除。未來勝福,穩教圓滿成就。
九、永離惡道,受生善道。相貌端正,天資超越,福祿殊勝。
一切含靈,舍身受身,往返六道,如車轉輪。千生萬劫,常在夢境。作善不已,罪畢斯升。驕縱忘本,種墮落因。作惡多端,福削壽傾。百千萬倍,惡報堪驚。地獄餓鬼,以及畜生。墮三惡道,萬劫沉淪。難得易失,如此人身。作十善業,修五戒行。生人天道,夙福非輕。諸佛如來,悲憫同深。廣為說法,首重攝心。正念無作,離垢超塵。是故印造經像,上契佛心。僅此微願,已種福因。自是厥後,做再來人。諸福圓具,出類超群。
十、能為一切眾生,種植善根。以眾生心,作大福田,獲無量勝果。所生之處,常得見佛聞法。直至三慧宏開,六通親證,速得成佛。
佛世有一城人眾,難于攝化。佛言此輩人眾,與目連有緣。因遣目連往,全城人眾,果皆傾心向化。諸弟子問佛因緣。佛言目連往劫,曾為樵夫。一日入山伐木,驚起無數亂蜂。其勢洶洶,欲來相犯。目連戒勿行凶,且慰之曰︰“汝等皆有佛性。他年我若成道,當來度汝等。”今此城人眾,乃當日群蜂之後身也。因目連曾發一普度之念,故與有緣。種因于多劫之前,一旦機緣成熟,而收此不可思議之勝果。由此觀之,吾人生生所經過之時代,在在所接觸之萬類,一一皆與我有緣。一一眾生至靈妙之心地,皆可作為自他兼利之無上福田。我既于一一眾生心田中,散播福德種子。一一眾生,皆與我有大緣。一一眾生心田中,所結無量大數之福果。雖謂此無量大數生生不已之福果,即為播因者道果成熟時期之妙莊嚴品,亦無不可。且吾人能先行潔治自己之心田,接受十方三世諸佛如來之無上法寶,作為脫胎換骨、轉凡成聖之種子。吾身即與十方三世諸佛如來,有大因緣。諸佛願海勝功德,一一攝于我心中。我願與佛無差別,諸佛慈願互相攝。因該果海,果徹因源。無邊勝福,即締造于此日印造經像、宏法利生之一真心中矣。普願現在未來一切有緣,善覓福田,善結勝緣。勿任妙用現前之大好光陰,如滔滔逝水之在眼前足底飛過也。
印造經像之機會
印造經像者之所得功德,已略如上述。但何時何處,足以適用此種植福之舉,特為研究,以便力行。今謹約述如次︰
一、祝壽
生本無生,無生而生。法身壽算,本來無有限量。其現在幻軀,乃從業報中來。報盡便休,無異曇花一現,何壽之足雲?今為隨順俗情故,姑且開此祝壽方便門。
凡自己家中,或長者,或儕輩,或自身,舉行祝典時。切勿殺生宴客,浪擲金錢,妄造怨業。亦勿貪戀無足重輕之虛譽,征文征詩,接收過情之稱許。作此虛文,對眾即為欺飾,問心適足慚汗。以故莫善于掃除一切俗尚,而從事于印造經像(有力則刻經造像,無力則寫經畫像)。仰以報四重恩,俯以濟三途苦。既能獲無量福慶,又可留永久記念。此種勝舉,尊者居士,尤宜悉心提倡,留良榜樣與多眾看。若親戚朋友家,舉行慶祝時,亦勸準此行之,為造勝福。雙方所得功德,不可稱量。
二、賀喜
一念妄動,而起欲愛。于本空中,幻出色身。終此天年,但見百苦交煎,諸怨環逼。聞法而覺醒者,方慚愧痛苦之不暇,又何喜之足雲?夫妻父子,無非夙債牽纏。安富尊榮,盡是生埋境界。是以覺王眼底,在在可悲。今為多方汲引故,姑且開此賀喜方便門。
凡男娶女嫁時,生兒育女時,職位升遷時,新屋落成時,公司行號開張時,凡百營業獲利時,以及其他一切世俗所認為歡喜之事。事而在己,應省下歡喜錢財,作此刻經造像之殊勝功德。其戚友之表情道賀者,宜預向聲明所定意旨,俾知所遵循。群以宏法範圍內事,為多眾示範。由知識階級,開此風氣。轉移俗尚,響應至捷而至宏遠,可以斷言。事在戚友,亦宜迎機利導,免作無謂之舉。省下金錢,作此自他兼益之圖。
三、免災
天災人禍,無代蔑有。災分大小,胥由一切眾生別業、同業,感召而至。“摹弊執鈾 踴穡 酒淅詞潑土遙 幸環 灰資帳爸 擰T盅曛 直穡 艫侗 粑烈擼 艏う耍 衾斡 H艉樗 跡 兔弧H舸蟺卣鵒眩 且匚 蕁4送餿緇倜鷚磺興 兄 繚幀 鷦鄭 約捌淥 E患胺樂 磺斜 抑 緣靡栽只鮒 坷ㄖ 4Ш慷 模 薊級 ウ饋=睬蟊 庵 劍 豢梢蝗棧骸=裎 囊嬉磺杏星楣剩 乇鸝 嗣庠址獎忝擰 br />
無論山居、水居、平壤居,所有種種因境而生之特異災厄。以及刀兵、寇盜、疫癘、火患、牢獄。與多生怨對,尋仇報復之一切禍災。或為父母師長,及諸眷屬,與諸戚友,祈禱免禍。或為並世而生之一切眾生,發大慈悲心,代為祈禱免禍。或為過現未來四生六道中一切眾生,發大菩提心,代為祈禱免禍。其最實際最有效之勝舉,當以流通佛經、莊嚴佛像,為第一美舉。是何為者?以十方三世諸佛,憫念眾生故。三界災厄,惟佛威神力善能消除故。矢誠宏法之人,與諸佛慈悲救拔之深心宏願,默相感通故。
四、祈求
動若不休,止水皆化波濤。靜而不擾,波濤悉為止水。水相如此,心境亦然。不變隨緣,真如當體成生滅。隨緣不變,生滅當體即真如。一迷則夢想顛倒,觸處障礙。一悟則究竟涅,當下清涼。不動道場中,本來一切具足,又何欠缺馳求之有?今為多眾勸進故,特別開此祈求方便門。
凡為自己,及六親眷屬之憂年壽短促者求延壽,為子嗣艱難者求誕育,以迄疾病之求速愈,家宅之求平安,怨仇之求解釋,營業之求順遂,一切作為之求如意(但有傷道德之行為及職業,與佛道不相應故,均在屏除之例),求國內平和,求世界平和,求現在未來一切法界眾生回心向善、離諸魔難,以至一切聞法之人,求增長智慧,求證念佛三昧,求臨終時無諸苦厄,心不顛倒,往生極樂。皆宜作此寫經印經造像畫像功德。至誠祈禱,終能一一滿其所願。
五、懺悔
省庵法師《勸發菩提心文》有雲︰“我釋迦如來,最初發心,為我等故,行菩薩道。經無量劫,備受諸苦。我造業時,佛則哀憐,方便教化。而我愚痴,不知信受。我墮地獄,佛復悲痛,欲代我苦。而我業重,不能救拔。我生人道,佛以方便,令種善根。世世生生,隨逐于我,心無暫舍。佛初出世,我尚沉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何罪而竟生末法?何障而不見金身?”撫躬自問,能不惶悚無地?今為消除罪障故,特別開此懺悔方便門。
修持戒行,為末世眾生,度脫生死苦海,最重要、最切用之一方法。欲修戒行,當向律藏諸法典參求。在家弟子,宜讀《十善業道經》、《在家律要廣集》、《優婆塞戒經》、《菩薩戒本經箋要》、《梵網經合注》。出家戒律不備錄。夫然後了知一切過咎所在。對于自己前此曾作諸不善事,深自追悔,而欲以懺悔開滅罪之門、闢自新之路者。當以流通佛經、莊嚴佛像,為最有效。作此功德時,至誠懺悔,以贖前愆。前此所作諸不善業,可以立即消滅。若代為他人懺悔者,亦適用此方法。
六、薦拔
樹欲靜而風不息,子能養而親不在。此普天下為子女者,對于父母養育之恩,酬報無從,而抱無限之悲痛者也。然而吾父吾母,軀體雖歿,尚有不與軀體俱歿者在。是何物?曰靈性是。此靈性者,舍身受身,被夙業所驅,重處偏墮,自難作主。循環往復,三途六趣。從劫至劫,了無出期。吁嗟乎!三界火宅,豈得留戀。善哉蓮池大師有雲︰“親得離塵垢,子道方成就。”是以善報親恩者,當虔修出世法。使我今生之生身父母,仗我不可思議之願力,脫離生死苦海,為第一要圖。並使我百劫千生之生身父母,現尚滯留于六道中受苦無量者,咸得仗我不可思議之願力,方便脫離生死苦海,為第一要圖。以念多生父母深恩故,作徹底酬報想。以念多生父母沉淪六道故,視六道眾生皆父母,作六道眾生未度盡時,誓不成佛想。無論先覺後覺,人人皆有一親恩未報之大事因緣在。今求淺近易行故,特別開此薦拔方便門。
凡值父母喪亡,或亡後七七記念、一周年記念,以至數周年、無數周年記念。或死期,或誕辰,或冥壽,作諸記念。皆宜舉行印造經像之殊勝功德。其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與其他一切平輩、幼輩,亦宜作此功德,以資冥福。若親戚朋友喪亡之時,亦宜以此類宏法功德,代卻一切無益之禮數。其所獲功德,至無限量。
以上所述,不過僅就大概言之。此外植福機會,不勝枚舉。欲悉其詳,廣誦一切經典自知。
印造經像之方法
一、寫經
凡大藏經中諸經,及諸律論。以至古今來一切大德之著作。長篇短段,集聯題頌,皆可恭敬書寫。或與通達佛法之人商量,酌定一切,尤為妥善。若自己不能寫者,可以托人為之。若自己能寫,則以自寫為是。書法雖不必如何精美,但須工整,不可苟且潦草。普陀山印光法師雲︰“寫經,宜如進士寫策,一筆不容苟簡。其體必須依正式體。”又謂古人“寫一字,禮三拜,繞三匝,稱十二聲佛名”。慈訓殷勤,感人至深。敬錄之,為作寫經功德者勸。
二、畫像
凡佛菩薩像,皆可繪畫。或大或小,或坐或立,或墨畫,或著色,均好。長于作畫,長于畫人物,而又熟覽內典者,尤易得法。如于畫學毫無根柢,下筆之宜忌漫無把握者,勿輕易為此,致惹褻慢而招過咎。
三、刻經印經
或刻木版,或排印,或石印,均可酌量行之。或出資向流通處,指請現成經典,贈送有緣,以廣流布,而宏勸化。或于他人勸募之時,出資贊助,作見聞隨喜功德。悉可種植善根,獲大利益。有光紙,落墨不可用,若貪賤用之,所得功德,較用本國紙,當減十倍,不可不知。
四、刻像印像
得名畫家畫就之佛菩薩像,求其流傳久遠,廣行攝化者,莫善于制版刷印。或倩名手,鐫刻堅質木板。或勒石,或制銅版、鋅版,及玻璃版,均佳。
發願文之程式
此種發願文,應附書于經像之後。格式甚多,不勝具述,今略舉六例如下︰
一、寫經
某年月日,弟子某,敬寫某經若干部。以此功德,願我震旦國中,以及世界各國,風調雨順,物阜時雍,災難消除,干戈永息,共沐佛化,同證菩提。(祝願辭,盡可隨意活變,此特備一格式而已。)
二、畫像
某年月日,弟子某,敬舍微貲,請畫師某,恭畫某佛某菩薩像若干紙。願我身體安康,資生具足,現世永離衰惱,臨終往生西方。並願以此功德,回向法界眾生,同度迷津,齊成佛道。
三、刻經
某年月日,某居士(或其他相宜之名稱)幾旬生辰。弟子某某等,咸以戚好,竊援昔人寫經祝壽之例。敬刻某經,並印送若干部。以廣弘願,亦祈難老。伏唯三寶證知。
四、印經
某年月日,第幾男某誕生。弟子某敬施資印送某經若干部,以結法緣。並願法界無子眾生,皆得誕生福德智慧之男,紹隆家業。弘宣佛法,普利有情。綿衍相承,盡未來際。
五、刻像
某年月日,弟子某某等。舍資合刊某佛像,或某菩薩像,並印送若干紙。惟願我等罪障消除,福慧增長,早證念佛三昧,共生極樂蓮邦,普度眾生,同圓種智。
六、印像
某年月日,弟子某,敬施資印送某佛像,或某菩薩像若干紙。伏願仗此功德,為母某氏(若為他人者,可隨改他名稱),懺某罪某罪。諸如此罪,願悉消除。或不可除,願皆代受。令現前病苦,速得安痊。若大限難逃,竟登安養。仰乞三寶,證明攝受。
如欲廣覽願文格式者,可請閱《靈峰宗論》。此書系揚州東鄉磚橋法藏寺刻版。價兩元。上海有正書局,及上海北泥城橋北京路佛經流通處,北京臥佛寺佛經流通處,以及他處著名之佛經流通處,皆有寄售。價約二元左右。此書首卷,全載願文。如能熟讀此願文,不僅能通願文之格式,並能貫通佛法之精義。奉勸有志之士,其毋忽焉。又發願雖為自己之事,必須附以普及眾生等語。如是,則願力普遍,功德更大矣。
寫時、畫時之注意
寫經畫像之時,宜斷葷酒。沐浴,著淨衣。拂拭幾案,焚香禮佛,然後落筆。如是乃能獲勝功德,得大利益。故印光法師雲︰“欲得佛法實益,須向恭敬中求。有一分恭敬,則消一分罪業,增一分福慧。”又《印光法師文鈔》中,有《竭誠方獲實益論》,言此事最為詳明,宜請閱之。《印光法師文鈔》,系上海中華書局排印增廣本。各埠分局皆有,可就近請之。
結論
觀以上所說寫畫刻印佛經佛像,有如是等勝妙作用,及如是等種種應用方法。以是,吾人應隨時隨力,依此方法,歡喜奉行。其家境富裕者,可以任刊刻經像等事。即資用不充者,亦可自己抄寫映畫,及量己力所及,請已經印就之經像等,轉施他人,以結善緣而增福德。雖施經一部、施像一紙,倘出以至誠懇切之心,其功德亦無量也。
又無論男女老幼,得見此文,而能歡喜踴躍,出至誠心、廣大心,隨時隨處,向人宣說流布佛經、莊嚴佛像,如上所述種種消災救難、種福獲益之事。開導大眾,不厭不倦。雖遇無知謗阻,不較不餒。此一團宏揚大法之真誠,如純粹之黃金然。愈經烈火鍛煉,光彩愈煥發。精誠所至,天地鬼神,皆將感格。何況無知之人,天良同具,而終無感化之機乎?又樂成人美、獎人為善之道,盡人可行。不論何時何處,隨見隨聞,有人偶爾發心,作宏法功德,不問已作、現作、將作,一一出吾歡喜贊嘆之語,以溫慰之、策進之。使當人向善之心愈堅壯,余人慕善之心咸熱烈。此不費分文之無上功德,盡人可為。此《普勸發心印造經像文》,傳達之處,無論見者聞者,皆得方便為之。彼盛倡手無斧柯,為之奈何之說者,乃自暴自棄、自誤誤人之言也。如來舌相,薄淨廣長,能覆面輪。此希有之福德舌相,實從萬劫千生贊嘆隨喜之功德中來。至誠宏法之人,隨時隨處,迎機利導,方便善巧。勤作贊嘆隨喜功德之人,善于運用其廣長舌相。誰謂不可以此勝妙功德,革除眾生罪業之相,而獲福無量哉。
附︰閱覽佛學經書翻動時減少罪過之注意
學人閱覽尋常書本,每于翻動頁角時,往往用指甲掠劃,以致紙質傷損,指印縱橫,殊失尊重保護之道。此種惡習,施之于尋常有益身心之書籍,已有罪過。何況佛學經書,為超出生死苦海之寶筏。天神地 ,咸皆恭敬擁護。而可任意褻慢,不加愛護哉?且末世眾生,福量漸薄。享用各物,得之彌艱。物質日劣。近時所出之紙,亦遠不如前。若常常劃翻,紙易破裂。以此積習,施之佛學經籍,乃大不敬,急宜切戒。旁觀者能善言勸導,使之悔改,功德甚大。
又有以指尖蘸口中津液,黏紙翻掀。雖紙質未必損傷,然墨色及紙角純白之色,易致污染。又以污穢口液,抹于佛經之上,褻瀆之罪,實無可逃。況乎有病之人,口津沾書,易使後來展誦之人,得傳染之病。以己累人,尤為損德,所當切戒。竊謂佛書流通世間,為養人慧命、度人出苦之無上寶典。閱者宜加意保存愛惜,期其傳之久遠。救拔多眾,普利有緣。各頁翻動之時,當用指肚從旁輕輕掀起。不可鹵莽,宜加慎重。其始雖覺未慣,久之自能得心應手也。
又臨開卷時,案頭塵垢,先須揩抹干淨。經籍面頁、底頁外,能加外護,或紙或巾,均佳。
唐義淨三藏法師西域取經詩
(附此以見聞法之幸)
晉宋齊梁唐代間,高僧求法離長安。
去人成百歸無十,後者安知前者難。
遠路碧天唯冷結,砂河遮日力疲殫。
後賢如未諳斯旨,往往將經容易看。
(作于1922年夏,載1924年版《印光法師文鈔》附錄)
泉州開元慈兒院講錄
中華民國二十七年三月十三日,即舊歷戊寅年二月十二日,下午一時,本院恭請弘一法師開示。法師依時到院。瑞今法師任翻譯,學生唱《三皈依歌》歡迎。一時董事、來賓、職教員、學生听者二、三百人,因緣殊勝。法師詞語悲切,敷說一時半之久始散會。茲記其大略如此。
我到閩南,已有十年,來到貴院,也有好幾回。一回到院,都覺得有一番進步,這是使我很喜歡的。貴院各種課程,都有可觀,其最使我滿意贊嘆的,就是早晚兩堂課誦。古語道︰“人身難得,佛法難聞。”諸生倘非夙有善根,怎得來這里讀書,又復得聞佛法哩!今這樣,真是好極了。諸生得這難得機緣,應各各起歡喜心,深自慶幸才是。
我今講本師釋迦牟尼佛在因地中為法舍身幾段故事給諸位听,現在先引《涅經》一段來說。釋迦牟尼佛在無量劫前,當無佛法時代,曾作婆羅門。這位婆羅門,品格清高,與眾不同,發心訪求佛法。那時忉利天王在天宮瞧見,要試此婆羅門,有無真心。化為羅剎鬼,狀極凶惡,來與婆羅門說法,但是僅說半偈(印度古代的習慣以四句為一偈)。婆羅門听了羅剎鬼所說的半偈很喜歡,要求羅剎再說後半偈,羅剎不肯。婆羅門力求,羅剎便向婆羅門道︰“你要我說後半偈,也可以,你應把身上的血給我飲,身上的肉給我吃,才可許你。”婆羅門為求法故,即時答應道︰“我甚願將我身上的血肉給你。”羅剎以婆羅門既然誠懇地允許,便把後半偈說給他听。婆羅門得聞了後半偈,真覺心滿意足,不特自己歡喜,並且把這偈書寫在各處,遍傳到人間去。婆羅門在各處樹木、山岩上,書寫此四句偈後,為維持信用,便想應如何把自己血肉給羅剎吃呢?他就要跑上一棵很高很高的樹上,跳躍下來,自謂可以喪了身命,便將血肉給羅剎吃。羅剎那時,看婆羅門不惜身命求法,心中十分感動,當婆羅門在高處舍身躍下,未墜地時,羅剎便現了天王的原形把他接住,這婆羅門因得不死。羅剎原系忉利天王所化,欲試試婆羅門的,今見婆羅門求法如此誠懇,自然是十分歡喜贊嘆。若在婆羅門,因志求無上正法,雖棄舍身命,亦何所顧惜呢!剛才所說︰婆羅門如此求法困難,不惜身命。諸位現在不要舍身,而很容易的得聞佛法,真是大可慶幸呀!
還有一段故事,也是《涅經》上說。過去無量劫時候,釋迦牟尼佛為一很窮困的人,當時有佛出世,見人皆先供養佛然後求法,己則貧窮無錢可供,他心生一計,願以身賣錢來供佛,就到大街上去賣自己的身體。當在大街上喊賣身時,恰巧遇一病人,醫生叫他每日應吃三兩人肉,那病人看見有人賣身,便十分歡喜,因向貧人說︰“你每日給我三兩人肉吃,我可以給你五枚金錢。”這位窮人,听了這話,與那病人商洽說︰“你先把五枚金錢拿來,我去買東西供養佛,求聞佛法,然後每日把我身上的肉割下給你吃。”當時病人應允,即先付金錢。這窮人供佛聞法已畢,即天天以刀割身上的三兩肉給病人吃,吃到一個月,病才痊愈。當窮人每天割肉的時候,他常常念佛所說的偈,精神完全貫注在法的方面,竟如沒有痛苦,而且不久他的身體也就平復無恙了。這窮人因求法之故,發心做難行的苦行,有如此勇猛。諸生現今在這院里求學,早晚皆得聞佛法,不但每日無須割去若干肉,而且有衣穿,有飯吃,這豈不是很難得的好機緣嗎?
再講一段故事,出于《賢愚經》。釋迦牟尼佛在因地時候,有一次身為國王,因厭惡終其身居于國王位,沒有什麼好處,遂發心求聞佛法。當時來了一位婆羅門,對這國王說︰“王要聞法,可能把身體挖一千個孔,點一千盞燈,來供養佛門嗎?若能如此,便可為你說法。”那國王听婆羅門這句話,便慨然對他說︰“這有何難,為要聞法,情願舍此身命。但我現有些少國事未了,容我七天,把這國事交下著落,便就實行。”到第七天,國事辦完,王便欲在身上挖千個孔,點千盞燈。那時全國人民知道此事,都來勸阻,謂︰“大王身為全國人民所依靠,今若這樣犧牲,全國人民將何所賴呢?”國王說︰“現在你們依靠我,我為你們做依靠,不過是暫時,是靠不住的。我今求得佛法,將來成佛,當先度化你們,可為你們永遠的依靠,豈不更好?請大家放心,切勿勸阻。”那時國王馬上就實行起來。呼左右將身上挖了一千孔,把油盛好,燈心安好,欣然對婆羅門說︰“請先說法,然後點燈。”婆羅門答應,就為他說法。國王听了,無限的滿足,便把身上的一千盞燈,齊點起來。那時萬眾驚駭呼號。國王乃發大誓願道︰“我為求法,來舍身命。願我聞法以後,早成佛道,以大智慧光普照一切眾生。”這聲音一發,天地都震動了。燈光晃耀之下,諸天現前,即問國王︰“你身體如此痛苦,你心里也後悔嗎?”國王答︰“絕不後悔。”後來國王復向空中發誓言︰“我這至誠求法之心,果能永久不悔,願我此身體即刻回復原狀。”話說未已,至誠所感,果然身上千個火孔,悉皆平復,並無些少創痕。剛才所說,聞法有如此艱難,諸生現在聞法則十分容易,豈不是諸生有大幸福嗎!自今以後,應該發勇猛精進心,勤加修習才是!
以前我曾居住開元寺好幾次,即住在貴院的後面,早晚聞諸生念佛念經很如法,音聲亦甚好听,每站在房門外听得高興。因各種課程固好,然其他學校也是有的,獨此早晚二堂課誦,是其他學校所無,而貴院所獨有的。此皆是貴院諸職教員善于教導,和你們諸位努力,才有這十分美滿的成績。我希望貴院,今後能夠繼續精進努力,不斷的進步,規模益擴大,為全國慈兒院模範,這是我最後殷勤的希望。
(1938年3月13日講于泉州開元寺慈兒院,吳棲霞記錄)
改過實驗談
(癸酉正月在廈門妙釋寺講)
今值舊歷新年,請觀廈門全市之中,新氣象充滿,門戶貼新春聯,人多著新衣,口言“恭賀新喜”、“新年大吉”等。我等素信佛法之人,當此萬象更新時,亦應一新乃可。我等所謂新者何?亦如常人貼新春聯、著新衣等以為新乎?曰︰不然。我等所謂新者,乃是改過自新也。但“改過自新”四字範圍太廣,若欲演講,不知從何說起。今且就余五十年來修省改過所實驗者,略舉數端為諸君言之。
余于講說之前,有須預陳者,即是以下所引諸書,雖多出于儒書,而實合于佛法。因談玄說妙、修證次第,自以佛書最為詳盡。而我等初學之人,持躬敦品、處事接物等法,雖佛書中亦有說者,但儒書所說,尤為明白詳盡適于初學。故今多引之,以為吾等學佛法者之一助焉。以下分為總論、別示二門。
總論者,即是說明改過之次第︰
一、學須先多讀佛書、儒書,詳知善惡之區別及改過遷善之法。倘因佛儒諸書浩如煙海,無力遍讀,而亦難于了解者,可以先讀《格言聯璧》一部。余自兒時,即讀此書。歸信佛法以後,亦常常翻閱,甚覺其親切而有味也。此書佛學書局有排印本甚精。
二、省既已學矣,即須常常自己省察,所有一言一動,為善歟?為惡歟?若為惡者,即當痛改。除時時注意改過之外,又于每日臨睡時,再將一日所行之事,詳細思之。能每日寫錄日記,尤善。
三、改省察以後,若知是過,即力改之。諸君應知改過之事,乃是十分光明磊落,足以表示偉大之人格。故子貢雲︰“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又古人雲︰“過而能知,可以謂明。知而能改,可以即聖。”諸君可不勉乎!
別示者,即是分別說明余五十年來改過遷善之事。但其事甚多,不可勝舉。今且舉十條為常人所不甚注意者,先與諸君言之。《華嚴經》中皆用十之數目,乃是用十以表示無盡之意。今余說改過之事,僅舉十條,亦爾,正以示余之過失甚多,實無盡也。此次講說時間甚短,每條之中僅略明大意,未能詳言,若欲知者,且俟他日面談耳。
一、虛心常人不解善惡,不畏因果,決不承認自己有過,更何論改?但古聖賢則不然。今舉數例︰孔子曰︰“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又曰︰“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蘧伯玉為當時之賢人,彼使人于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聖賢尚如此虛心,我等可以貢高自滿乎?
二、慎獨吾等凡有所作所為、起念動心,佛菩薩乃至諸鬼神等,無不盡知盡見。若時時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為。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又引《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此數語為余所常常憶念不忘者也。
三、寬厚造物所忌,曰刻曰巧。聖賢處事,唯寬唯厚。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四、吃虧古人雲︰“我不識何等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虧的便是。我不識何等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時有賢人某臨終,子孫請遺訓,賢人曰︰“無他言,爾等只要學吃虧。”
五、寡言此事最為緊要。孔子雲︰“駟不及舌。”可畏哉!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六、不說人過古人雲︰“時時檢點自己且不暇,豈有功夫檢點他人。”孔子亦雲︰“躬自厚而薄責于人。”以上數語,余常不敢忘。
七、不文己過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我眾須知文過乃是最可恥之事。
八、不覆己過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處,即須發大慚愧,生大恐懼。發露陳謝,懺悔前愆。萬不可顧惜體面,隱忍不言,自誑自欺。
九、聞謗不辯古人雲︰“何以息謗?曰︰無辯。”又雲︰“吃得小虧,則不至于吃大虧。”余三十年來屢次經驗,深信此數語真實不虛。
十、不 習最不易除。古賢雲︰“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盡。”但我等亦不可不盡力對治也。《華嚴經》雲︰“一念 心,能開百萬障門。”可不畏哉!
因限于時間,以上所言者殊略,但亦可知改過之大意。最後,余尚有數言,願為諸君陳者︰改過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難。故有屢改而屢犯,自己未能強作主宰者,實由無始宿業所致也。務請諸君更須常常持誦阿彌陀佛名號,觀世音、地藏諸大菩薩名號,至誠至敬,懇切懺悔無始宿業,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議之感應。承佛菩薩慈力加被,業消智朗,則改過自新之事,庶幾可以圓滿成就,現生優入聖賢之域,命終往生極樂之邦,此可為諸君預賀者也。
常人于新年時,彼此晤面,皆雲“恭喜”,所以賀其將得名利。余此次于新年時,與諸君晤面,亦雲“恭喜”,所以賀諸君將能真實改過,不久將為賢為聖;不久決定往生極樂,速成佛道,分身十方,普能利益一切眾生耳。
(1933年2月講于廈門妙釋寺)
改習慣
(癸酉在泉州承天寺講)
吾人因多生以來之夙習,及以今生自幼所受環境之燻染,而自然現于身口者,名曰“習慣”。
習慣有善、有不善,今且言其不善者。常人對于不善之習慣,而略稱之曰“習慣”。今依俗語而標題也。
在家人之教育,以矯正習慣為主。出家人亦爾。但近世出家人,唯尚談玄說妙。于自己微細之習慣,固置之不問。即自己一言一動,極粗顯易知之習慣,亦罕有加以注意者。可痛嘆也!
余于三十歲時,即覺知自己惡習慣太重,頗思盡力對治。出家以來,恆戰戰兢兢,不敢任情適意。但自愧惡習太重,二十年來,所矯正者百無一二。自今以後,願努力痛改。更願有緣諸道侶,亦皆奮袂興起,同致力于此也。
吾人之習慣甚多。今欲改正,宜依如何之方法耶?若臚列多條,而一時改正,則心勞而效少。以余經驗言之,宜先舉一條乃至三、四條,逐日努力檢點。既已改正,後再逐漸增加可耳。
今春以來,有道侶數人,與余同研律學,頗注意于改正習慣。數月以來,稍有成效。今願述其往事,以告諸公。但諸公欲自改其習慣,不必盡依此數條,盡可隨宜酌定。余今所述者,特為諸公作參考耳。
學律諸道侶,已改正習慣,有七條︰
一、食不言。現時中等以上各寺院,皆有此制,故改正甚易。
二、不非時食。初講律時,即由大眾自己發心,同持此戒。後來學者亦爾。遂成定例。
三、衣服樸素整齊。或有舊制,色質未能合宜者,暫作內衣,外罩如法之服。
四、別修禮誦等課程。每日除听講、研究、抄寫,及隨寺眾課誦外,皆別自立禮誦等課程,盡力行之。或有每晨于佛前跪讀《法華經》者,或有讀《華嚴經》者,或有讀《金剛經》者,或每日念佛一萬以上者。
五、不閑談。出家人每喜聚眾閑談,虛喪光陰,廢弛道業,可悲可痛!今諸道侶,已能漸除此習。每于食後、或傍晚、休息之時,皆于樹下檐邊,或經行、或端坐、若默誦佛號、若朗讀經文、若默然攝念。
六、不閱報。各地日報“社會新聞”欄中,關于殺盜淫妄等事,記載最詳。而淫欲諸事,尤描摹盡致。雖無淫欲之人,常閱報紙,亦必受其燻染。此為現代世俗教育家所痛慨者。故學律諸道侶,近已自己發心不閱報紙。
七、常勞動。出家人性多懶惰,不喜勞動。今學律諸道侶,皆已發心,每日掃除大殿及僧房檐下,並奮力作其他種種勞動之事。
以上已改正之習慣,共有七條。
尚有近來特實行改正之二條,亦附列于下︰
一、食碗所剩飯粒。印光法師最不喜此事。若見剩飯粒者,即當面痛訶斥之。所謂“施主一粒米,恩重大如山”也。但若爛粥爛面留滯碗上,不易除去者,則非此限。
二、坐時注意威儀。垂足坐時,雙腿平列。不宜左右互相翹架,更不宜聳立或直伸。余于在家時,已改此習慣。且現代出家人普通之威儀,亦不許如此。想此習慣不難改正也。
總之,學律諸道侶,改正習慣時,皆由自己發心。決無人出命令而禁止之也。
(1933年秋講于泉州承天寺)
常隨佛學
(癸酉七月十一日在泉州承天寺為幼年諸學僧講)
《華嚴行願品》末卷所列十種廣大行願中,第八曰“常隨佛學”。若依《華嚴經》文所載種種神通妙用,決非凡夫所能隨學。但其他經律等,載佛所行事,有為我等凡夫作模範,無論何人皆可隨學者,亦屢見之。今且舉七事︰
一、佛自掃地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雲︰“世尊在逝多林,見地不淨,即自執 ,欲掃林中。時舍利子、大目犍連、大迦葉、阿難陀等諸大聲聞,見是事已,悉皆執 ,共掃園林。時佛世尊及聖弟子掃除已,入食堂中,就座而坐。佛告諸比丘︰‘凡掃地者,有五勝利︰一者自心清淨,二者令他心淨,三者諸天歡喜,四者植端正業,五者命終之後當生天上。’”
二、佛自舁弟子及自汲水
《五分律•佛制飲酒戒緣起》雲︰“婆伽陀比丘以降龍故,得酒醉,衣缽縱橫。佛與阿難舁至井邊。佛自汲水,阿難洗之”等。
三、佛自修房
《十誦律》雲︰“佛在阿羅毗國,見寺門楣損,乃自修之。”
四、佛自洗病比丘及自看病
《四分律》雲︰“世尊即扶病比丘起,拭身不淨,拭已洗之。洗已復為浣衣曬干。有故壞臥草棄之。掃除住處,以泥漿涂灑,極令清淨。更敷新草,並敷一衣。還安臥病比丘已,復以一衣覆上。”
《西域記》雲︰“ 桓東北有塔,即如來洗病比丘處。”又雲︰“如來在日,有病比丘,含苦獨處。佛問︰‘汝何所苦?汝何獨居?’答曰︰‘我性疏懶,不耐看病。故今嬰疾,無人瞻視。’佛愍而告曰︰‘善男子,我今看汝。’”
五、佛為弟子裁衣
《中阿含經》雲︰“佛親為阿那律裁三衣。諸比丘同時為連合,即成。”
六、佛自為老比丘穿針
此事知者甚多。今以忘記出何經律,不及檢查原文。僅就所記憶大略之義錄之。
佛在世時,有老比丘補衣。因目昏花,未能以線穿針孔中。乃嘆息曰︰“誰當為我穿針?”佛聞之,即立起曰︰“我為汝穿之”等。
七、佛自乞僧舉過
是為佛及弟子等結夏安居竟,具儀自恣時也。《增一阿含經》雲︰“佛坐草座(即是離本座,敷草于地而坐也。所以爾者,恣僧舉過,舍驕慢故),告諸比丘言︰‘我無過咎于眾人乎?又不犯身口意乎?’如是至三。”靈芝律師雲︰“如來亦自恣者,示同凡法故,垂範後世故,令眾省己故,使折我慢故。”
如是七事,冀諸仁者勉力隨學。遠離驕慢,增長悲心,廣植福業,速證菩提。是為余所願者耳。
(1933年8月31日講于泉州承天寺)
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
(丙子正月開學日在南普陀寺佛教養正院講)
養正院從開辦到現在,已是一年多了。外面的名譽很好,這因為由瑞金法師主辦,又得各位法師熱心愛護,所以能有這樣的成績。
我這次到廈門,得來這里參觀,心里非常歡喜。各方面的布置都很完美,就是地上也掃得干干淨淨的,這樣,在別的地方,很不容易看到。
我在泉州草庵大病的時候,承諸位寫一封信來,各人都簽了名,慰問我的病狀;並且又承諸位念佛七天,代我懺悔,還有像這樣別的事,都使我感激萬分!
再過幾個月,我就要到鼓浪嶼日光岩,去方便閉關了。時期大約頗長久,怕不能時時會到,所以特地發心來和諸位敘談敘談。
今天所要和諸位談的,共有四項︰一是惜福,二是習勞,三是持戒,四是自尊,都是青年佛徒應該注意的。
一、惜福
“惜”是愛惜,“福”是福氣。就是我們縱有福氣,也要加以愛惜,切不可把它浪費。諸位要曉得︰末法時代,人的福氣是很微薄的;若不愛惜,將這很薄的福享盡了,就要受莫大的痛苦。古人所說“樂極生悲”,就是這意思啊!我記得從前小孩子的時候,我父親請人寫了一副大對聯,是清朝劉文定公的句子,高高地掛在大廳的抱柱上,上聯是“惜食惜衣,非為惜財,緣惜福”。我的哥哥時常教我念這句子,我念熟了,以後凡是臨到穿衣或是飲食的當兒,我都十分注意,就是一粒米飯,也不敢隨意糟掉。而且我母親也常常教我,身上所穿的衣服,當時時小心,不可損壞或污染。這因為母親和哥哥怕我不愛惜衣食,損失福報,以致短命而死,所以常常這樣叮囑著。
諸位可曉得,我五歲的時候,父親就不在世了!七歲我練習寫字,拿整張的紙瞎寫,一點不知愛惜。我母親看到,就正顏厲色的說︰“孩子!你要知道呀!你父親在世時,莫說這樣大的整張的紙不肯糟蹋,就連寸把長的紙條,也不肯隨便丟掉哩!”母親這話,也是惜福的意思啊!
我因為有這樣的家庭教育,深深地印在腦里,後來年紀大了,也沒一時不愛惜衣食。就是出家以後,一直到現在,也還保守著這樣的習慣。諸位請看我腳上穿的一雙黃鞋子,還是民國九年在杭州時候,一位打念七佛的出家人送給我的。又諸位有空,可以到我房間里來看看,我的棉被面子,還是出家以前所用的;又有一把洋傘,也是民國初年買的。這些東西,即使有破爛的地方,請人用針線縫縫,仍舊同新的一樣了。簡直可盡我形壽受用著哩!不過,我所穿的小衫褲和羅漢草鞋一類的東西,卻須五、六年一換。除此以外,一切衣物,大都是在家時候或是初出家時候制的。
從前常有人送我好的衣服或別的珍貴之物,但我大半都轉送別人。因為我知道我的福薄,好的東西是沒有膽量受用的。又如吃東西,只生病時候吃一些好的,除此以外,從不敢隨便亂買好的東西吃。
惜福並不是我一個人的主張,就是淨土宗大德印光老法師也是這樣,有人送他白木耳等補品,他自己總不願意吃,轉送到觀宗寺去供養諦閑法師。別人問他︰“法師!你為什麼不吃好的補品?”他說︰“我福氣很薄,不堪消受。”
他老人家——印光法師,性情剛直,平常對人只問理之當不當,情面是不顧的。前幾年有一位皈依弟子,是鼓浪嶼有名的居士,去看望他,和他一道吃飯。這位居士先吃好,老法師見他碗里剩落了一兩粒米飯,于是就很不客氣地大聲呵斥道︰“你有多大福氣,可以這樣隨便糟蹋飯粒!你得把它吃光!”
諸位!以上所說的話,句句都要牢記。要曉得︰我們即使有十分福氣,也只好享受二三分,所余的可以留到以後去享受。諸位或者能發大心,願以我的福氣布施一切眾生,共同享受,那更好了。
二、習勞
“習”是練習,“勞”是勞動。現在講講習勞的事情︰
諸位請看看自己的身體,上有兩手,下有兩腳,這原為勞動而生的。若不將他運用習勞,不但有負兩手、兩腳,就是對于身體也一定有害無益的。換句話說︰若常常勞動,身體必定康健。而且我們要曉得︰勞動原是人類本分上的事,不唯我們尋常出家人要練習勞動,即使到了佛的地位,也要常常勞動才行,現在我且講講佛的勞動的故事︰
所謂佛,就是釋迦牟尼佛。在平常人想起來,佛在世時,總以為同現在的方丈和尚一樣,有衣缽師、侍者師常常侍候著,佛自己不必做什麼;但是不然,有一天,佛看到地下不很清潔,自己就拿起掃帚來掃地。許多大弟子見了,也過來幫掃,不一時,把地掃得十分清潔。佛看了歡喜,隨即到講堂里去說法,說道︰“若人掃地,能得五種功德。……”
又有一個時候,佛和阿難出外游行,在路上踫到一個喝醉了酒的弟子,已醉得不省人事了;佛就命阿難抬腳,自己抬頭,一直抬到井邊,用桶汲水,叫阿難把他洗濯干淨。
有一天,佛看到門前木頭做的橫楣壞了,自己動手去修補。
有一次,一個弟子生了病,沒有人照應。佛就問他說︰“你生了病,為什麼沒人照應你?”那弟子說︰“從前人家有病,我不曾發心去照應他;現在我有病,所以人家也不來照應我了。”佛听了這話,就說︰“人家不來照應你,就由我來照應你吧!”就將那病弟子大小便種種污穢,洗濯得干干淨淨;並且還將他的床鋪,理得清清楚楚,然後扶他上床。由此可見,佛是怎樣的習勞了。佛決不像現在的人,凡事都要人家服勞,自己坐著享福。這些事實,出于經律,並不是憑空說說的。
現在我再說兩樁事情,給大家听听︰《彌陀經》中載著的一位大弟子——阿[少/兔]樓陀,他雙目失明,不能料理自己。佛就替他裁衣服,還叫別的弟子一道幫著做。
有一次,佛看到一位老年比丘眼楮花了,要穿針縫衣,無奈眼楮看不清楚,嘴里叫著︰“誰能替我穿針呀!”佛听了立刻答應說︰“我來替你穿。”
以上所舉的例,都足證明佛是常常勞動的。我盼望諸位,也當以佛為模範,凡事自己動手去做,不可依賴別人。
三、持戒
“持戒”二字的意義,我想諸位總是明白的吧!我們不說修到菩薩或佛的地位,就是想來生再做人,最低的限度,也要能持五戒。可惜現在受戒的人雖多,只是掛個名而已,切切實實能持戒的卻很少。要知道︰受戒之後,若不持戒,所犯的罪,比不受戒的人要加倍的大,所以我時常勸人不要隨便受戒。至于現在一般傳戒的情形,看了真痛心,我實在說也不忍說了!我想最好還是隨自己的力量去受戒,萬不可敷衍門面,自尋苦惱。
戒中最重要的,不用說是殺、盜、淫、妄,此外還有飲酒、食肉,也易惹人譏嫌。至于吃煙,在律中雖無明文,但在我國習慣上,也很容易受人譏嫌的,總以不吃為是。
四、自尊
“尊”是尊重,“自尊”就是自己尊重自己。可是人都喜歡人家尊重我,而不知我自己尊重自己;不知道要想人家尊重自己,必須從我自己尊重自己做起。怎樣尊重自己呢?就是自己時時想著︰我當做一個偉大的人,做一個了不起的人。比如我們想做一位清淨的高僧吧,就拿《高僧傳》來讀,看他們怎樣行,我也怎樣行,所謂“彼既丈夫我亦爾”。又比方我想將來做一位大菩薩,那末,就當依經中所載的菩薩行,隨力行去。這就是自尊。但自尊與貢高不同。貢高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胡亂行為。自尊是自己增進自己的德業,其中並沒有一絲一毫看不起人的意思的。
諸位萬萬不可以為自己是一個小孩子,是一個小和尚,一切不妨隨便些;也不可說我是一個平常的出家人,哪里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薩?凡事全在自己做去,能有高尚的志向,沒有做不到的。
諸位如果作這樣想︰“我是不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薩的。”那做事就隨隨便便,甚至自暴自棄,走到墮落的路上去了,那不是很危險的麼?諸位應當知道︰年紀雖然小,志氣卻不可不高啊!
我還有一句話,要向大家說。我們現在依佛出家,所處的地位是非常尊貴的,就以剃發、披袈裟的形式而論,也是人天師表,國王和諸天人來禮拜,我們都可端坐而受。你們知道這道理麼?自今以後,就當尊重自己,萬萬不可隨便了。
以上四項,是出家人最當注意的,別的我也不多說了。我不久就要閉關,不能和諸位時常在一塊兒談話,這是很抱歉的。但我還想在關內講講律,每星期約講三、四次,諸位踫到例假,不妨來听听!
今天得和諸位見面,我非常高興。我只希望諸位把我所講的四項,牢記在心,作為永久的紀念!
時間講得很久了,費諸位的神。抱歉!抱歉!
(1936年2月講于廈門南普陀寺佛教養正院)
放生與殺生之果報
(癸酉五月十五日在泉州大開元寺講)
今日與諸君相見。先問諸君︰(一)欲延壽否?(二)欲愈病否?(三)欲免難否?(四)欲得子否?(五)欲生西否?
倘願者,今有一最簡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古今來,關于放生能延壽等之果報事跡甚多。今每門各舉一事,為諸君言之。
一、延壽張從善,幼年嘗持活魚,刺指痛甚。自念我傷一指,痛楚如是。群魚剔腮剖腹,斷尾剖鱗,其痛如何?特不能言耳。遂盡放之溪中,自此不復傷一物,享年九十有八。
二、愈病杭州葉洪五,九歲時,得惡夢,驚寤,嘔血滿床,久治不愈。先是彼甚聰穎,家人皆愛之,多與之錢,已積數千緡。至是,其祖母指錢曰︰“病至不起,欲此何為?”盡其所有,買物放生。及錢盡,病遂全愈矣。
三、免難嘉興孔某,至一親戚家。留午餐,將殺雞供饌。孔力止之,繼以誓,遂止。是夕宿其家,正搗米,懸石杵于朽梁之上。孔臥其下。更余,已眠。忽有雞來啄其頭,驅去復來,如是者三。孔不勝其擾,遂起覓火逐之。甫離席,而杵墜,正在其首臥處。孔遂悟雞報恩也。每舉以告人,勸勿殺生。
四、得子杭州楊墅廟,甚有靈感。紹興人倪玉樹,赴廟求子。願得子日,殺豬羊雞鵝等謝神。夜夢神告曰︰“汝欲生子,乃立殺願何耶?”倪叩首乞示。神曰︰“爾欲有子,物亦欲有子也。物之多子者莫如魚蝦螺等,爾盍放之!”倪自是見魚蝦螺等,即買而投之江。後果連產五子。
五、生西湖南張居士,舊業屠,每早宰豬,听鄰寺曉鐘聲為準。一日忽無聲。張問之,僧雲︰“夜夢十一人乞命,謂不鳴鐘可免也。”張念所欲宰之豬,適有十一子。遂乃感悟,棄屠業,皈依佛法。勤修十余年,已得神通,知去來事。預告命終之日,端坐而逝。經謂上品往生,須慈心不殺。張居士因戒殺而得往生西方,決無疑矣。
以上所言,且據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報。若據究竟而言,當來決定成佛。因佛心者,大慈悲是。今能放生,即具慈悲之心,能植成佛之因也。
放生之功德如此。則殺生所應得之惡報,可想而知,無須再舉。因殺生之人,現生即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終之後,先墮地獄、餓鬼、畜生,經無量劫,備受眾苦。地獄、餓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于畜生中,即常常有怨仇返報之事。昔日殺牛羊豬雞鴨魚蝦等之人,即自變為牛羊豬雞鴨魚蝦等。昔日被殺之牛羊豬雞鴨魚蝦等,或變為人,而返殺害之。此是因果報應之理,決定無疑,而不能幸免者也。
既經無量劫,生三惡道,受報漸畢。再生人中,依舊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以後須再經過多劫,漸種善根,能行放生戒殺諸善事,又能勇猛精勤懺悔往業,乃能漸離一切苦難也。
抑余又有為諸君言者。上所述殺牛羊豬雞鴨魚蝦,乃舉其大者而言。下至極微細之蒼蠅、蚊蟲、臭蟲、跳蚤、蜈蚣、壁虎、蟻子等,亦決不可害損。倘故意殺一蚊蟲,亦決定獲得如上所述之種種苦報。斷不可以其物微細而輕忽之也。
今日與諸君相見,余已述放生與殺生之果報如此苦樂不同。唯願諸君自今以後,力行放生之事,痛改殺生之事。余嘗聞人雲︰泉州近來放生之法會甚多,但殺生之家猶復不少。或有一人茹素,而家中男女等仍買雞鴨魚蝦等之活物任意殺害也。願諸君于此事多多注意。自己既不殺生,亦應勸一切人皆不殺生。況家中男女等,皆自己所親愛之人,豈忍見其故造殺業,行將備受大苦,而不加以勸告阻止耶?諸君勉旃,願悉听受余之忠言也。
(1933年6月7日講于泉州大開元寺)
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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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將入山埋遁,居士哀戀,請釋名字之義,以志念焉。經論言“慈”者數矣,夫舉一途,示其大趣。
《華嚴經•修慈分》雲︰“凡有眾生,為求菩提,而修諸行,願常安樂者,應修慈心,以自調伏。如是修習,于念念中,常具修行六波羅密,速得圓滿無上正覺。”
《梵網經》雲︰“若自殺,教人殺,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
《觀無量壽佛經》雲︰“上品上生者。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
夫如來制戒,不殺為首。而上品上生,亦首雲“不殺”。故知修慈心者,戒殺為先。居士勖哉!善弘其事,以是勤勤自勵,並以告誡他人。守茲一行,戴荷終身,斯謂不負其名矣。
並示偈曰︰
慈者德之本,慈者福之基。
雲何修慈心?應先戒殘殺。
若人聞是說,至誠心隨喜。
離苦受諸樂,往生安養國。
永寧晚晴院沙門論月撰
(約作于1923年冬)
談寫字的方法
我到閩南這邊來,已經有十年之久了。
前幾年冬天的時候,我也常到南普陀寺來,看到大殿、觀音殿及兩廊旁邊的欄桿上,排列了很多很多的花。尤其正在過年的時候,更是多得很,多得很。
其中有一種名叫做“一品紅”的(按閩南人稱為聖誕花,其頂端之葉均作紅色,學名為EuphorbiaPulcherrima),顏色非常的鮮明,非常的好看,可以說是南國特有的一種風味,特有的色彩。每當殘冬過去,春天快到來的時候,把它擺出來,好像是迎春的樣子,而氣象確也為之一新。
我于去年冬天到這里來,心中本來預料著,以為可以看到許多的“一品紅”了。豈知一到的時候,空空洞洞,所看到的,盡是其他的花草,因而感到很傷心。為什麼?以前那麼多的“一品紅”,現在到哪里去了呢?找來找去,找了很久,只在那新功德樓的地方,發現了三棵,都是憔悴不堪,顏色不大鮮明很怨慘的樣子。也沒有什麼人要去賞玩了。于是使我聯想到佛教養正院︰過去的時候,也曾經有很光榮的歷史,像那些“一品紅”一樣,欣欣向榮,有無限的生機。可是現在,則有些衰敗的氣象了。
養正院開辦已經三年了,這其間,自然有很多可紀念的史跡。可是觀察其未來,則很替它悲觀,前途很不堪設想。我現在在南普陀這里,還可以看到養正院的招牌,下一次再來的時候,恐怕看不到了。這一次,也許可以說是我“最後的演講”。
一
這一次所要講的,是這里幾位學生的意思——要我來講關于寫字的方法。
我想寫字這一回事,是在家人的事;出家人講究寫字有什麼意思呢?所以,這一次講寫字的方法,我覺得很不對。因為出家人假如只會寫字,其他的學問一點不知道,尤其不懂得佛法,那可以說是佛門的敗類。須知出家人不懂得佛法,只會寫字,那是可恥的。出家人唯一的本分,就是要懂得佛法,要研究佛法。不過,出家人並不是絕對不可以講究寫字的,但不可用全副精神,去應付寫字就對了。出家人固應對于佛法全力研究,而于有空的時候,寫寫字也未嘗不可。寫字如果寫到了有個樣子,能寫對子、中堂來送與人,以作弘法的一種工具,也不是無益的。
倘然只能寫得幾個好字,若不專心學佛法,雖然人家贊美他字寫得怎樣的好,那不過是“人以字傳”而已。我覺得︰出家人字雖然寫得不好,若是很有道德,那麼他的字是很珍貴的,結果都是能夠“字以人傳”。如果對于佛法沒有研究,而且沒有道德,縱能寫得很好的字,這種人在佛教中是無足輕重的了。他的人本來是不足傳的。即能“人以字傳”——這是一樁可恥的事,就是在家人也是很可恥的。
今天雖然名為講寫字的方法,其實我的本意是要勸諸位來學佛法的。因為大家有了行持,能夠研究佛法,才可利用閑暇時間,來談談寫字的法子。
關于寫字的源流、派別,以及筆法、章法、用墨……古人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而且有很多的書可以參考,我不必多講。現在只就我個人關于寫字的心得及經驗,隨便來說一說。
諸位寫字的成績很不錯。但是每天每個人只限定寫一張,而且只有一個樣子,這是不對的。每天練習寫字的時候,應該將篆書、大楷、中楷、小楷四個樣子,都要多多的寫與練習。如果沒有時間,關于中楷可以略掉;至于其他的字樣,是缺一不可的。且要多多的練習才對。
我有一點意見,要貢獻給諸位。下面所說的幾種方法,我認為是很重要的。
二
我對于發心學字的人,總是勸他們先由篆字學起。為什麼呢?有幾種理由︰
(一)可以順便研究《說文》,對于文字學,便可以有一點常識了。因為一個字一個字都有它的來源,並不是憑空虛構的,關于一筆一劃,都不能隨隨便便亂寫的。若不學篆書,不研究《說文》,對于字學及文字的起源就不能明白——簡直可以說是不認得字啊!所以寫字若由篆書入手,不但寫字會進步,而且也很有興味的。
(二)能寫篆字以後,再學楷書,寫字時一筆一劃,也就不會寫錯的了。我以前看到養正院幾位學生所抄寫的稿子,寫錯的字很多很多。要曉得︰寫錯了字,是很可恥的——這正如學英文的人一樣,不能把字母拼錯一個。若拼錯了字,人家怎麼認識呢?寫錯了我們自己的漢文字,更是不可以的。我們若先學會了篆書,再寫楷字時,那就可以免掉很多錯誤。此外,寫篆字也可以為寫隸書、楷書、行書的基礎。學會了篆字之後,對于寫隸書、楷書、行書就都很容易——因為篆書是各種寫字的根本。
若要寫篆字的話,可先參看《說文》這一類的書。有一部清人吳大 摹端滴牟渴住罰 鞘遣豢扇鄙俚摹R蛭 獠渴楹芎茫 閿誄躚⑶ 綣 醋值幕埃 妊芯空庖徊渴樽詈謾 br />
既然要發心學寫字的話,除了寫篆字而外,還有大楷、中楷、小楷,這幾樣都應當寫。我以前小孩子的時候,都通通寫過的。至于要學一尺、二尺的字,有一個很簡便的方法︰那就可用大磚來寫,平常把四塊大磚拼合起來,做成桌子的樣子,而且用架子架起來,也可當桌子用;要學寫大字,卻很方便,而且一物可供兩用了。
大筆怎樣得到呢?可用麻扎起來做大筆,要寫時,就可以任意揮毫。大磚在南方也許不多,這里倒有一個方法可以替代︰就是用水門汀拼起來成為桌子。而用麻來寫字,都是一樣的。這樣一來,既可練習寫字,而紙及筆,也就經濟得多了。
篆書、隸書乃至行書都要寫,樣樣都要學才好;一切碑帖也都要讀,至少要瀏覽一下才可以。照以上的方法學了一個時期以後,才可專寫一種或專寫一體。這是由博而約的方法。
三
至于用筆呢?算起來有很多種,如羊毫、狼毫、兔毫……等。普通是用羊毫,紫毫及狼毫亦可用,並不限定那一種。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寫大字須用大筆,千萬不可用小筆!用小的筆寫大字,那是很錯誤的。寧可用大筆寫小字,不可以用小筆寫大字。
還有紙的問題。市上所售的油光紙是很便宜的,但太光滑很難寫。若用本地所產的粗紙,就無此毛病的了。我的意思︰高年級的同學可用粗紙,低年級的可用油光紙。
此地所用的有格子的紙,是不大適合的,和我們從前的九宮格的紙不同。以我的習慣而論,我用九宮格的方法,就不是這個樣子。現在畫在下面,並說明我的用法︰
若用這種格子的紙,寫起字來,是很方便的,這樣一來,每個字都有規矩繩墨可守的。如寫大楷時,兩線相交的地方,成了一個十字形,就不致上下左右不相對稱了。要曉得︰寫字總不能隨隨便便。每個字的地位要很正,要不偏左不偏右,不上不下,要有一定的標準。因為線有中心點,初學時注意此線,則寫起來,自然會適中很“落位”了。
平常寫字時,寫這個字,眼楮專看這個字,其余的字就不管,這也是不對的。因為上面的字,與下面的字都有關系的——即全部分的字,不論上下左右,都須連貫才可以。這一點很要緊,須十分注意。不可以只管寫一個字,其余的一切不去管它。因為寫字要使全體都能夠配合,不能單就每個字去看的。
再有一點須注意的︰當我們寫字的時候,切不可倚在桌上,須使腕高高地懸起來,才可以運用如意。
寫中楷懸腕固好,假如肘部要倚著,那也無妨。至于小楷,則可以倚在桌上,不必懸腕的。
四
以上所說的,是寫字的初步法門。現在順便講講關于寫對聯、中堂、橫披、條幅……等的方法。
我們寫對聯或中堂,就所寫的一幅字而論,是應該有章法的。普通的一幅中堂,論起優劣來,有幾種要素須注意的。現在估量其應得的分數如下︰
章法︰五十分
字︰三十五分
墨色︰五分
印章︰十分
就以上四種要素合起來,總分數可以算一百分。其中並沒有平均的分數。我覺得其差異及分配法,當照上面所分配的樣子才可以。
一般人認為每個字都很要緊,然而依照上面的記分,只有三十五分。大家也許要懷疑,為什麼章法反而分數佔多數呢?就章法本身而論,它之所以佔著重要的原因,理由很簡單,在藝術上有所謂三原則。即︰
(一)統一
(二)變化
(三)整齊
這在西洋繪畫方面是認為很重要的。我便借來用在此地,以批評一幅字的好壞。我們隨便寫一張字,無論中堂或對聯,普通將字排起來,或橫或直,首先要能夠統一︰字與字之間,彼此必須相聯絡、互相關系才好。但是單止統一也不能的,呆板也是不可以的,須當變化才好。若變化得太厲害,亂七八糟,當然不好看。所以必須注意彼此互相連絡、互相關系才可以的。
就寫字的章法而論大略如此。說起來雖很簡單,卻不是一蹴可就的。這需要經驗的,多多地練習,多看古人的書法以及碑帖,養成賞鑒藝術的眼光,自己能常去體認,從經驗中體會出來,然後才可以慢慢地養成有所成就。
所謂墨色要怎樣才可以?即質料要好,而墨色要光亮才對。還有印章蓋壞了,也是不可以的。蓋的地方要位置設中,很落位才對。所謂印章,當然要刻得好;印章上的字須寫得好。至于印色,也當然要好的。蓋用時,可以蓋一顆、兩顆。印章有圓的、方的、大的、小的不一,且有種種的區別。如何區別及使用呢?那就要于寫字之後再注意蓋用,因為它也可以補救寫字時章法的不足。
五
以上所說的,是關于寫字的基本法則。可當作一種規矩及準繩講,不過是一種呆板的方法而已。
寫字最好的方法是怎樣?用哪一種的方法才可以達到頂好頂好的呢?我想諸位一定很熱心的要問。
我想了又想,覺得想要寫好字,還是要多多地練習,多看碑,多看帖才對,那就自然可以寫得好了。
諸位或者要說,這是普通的方法,假如要達到最高的境界須如何呢?我沒有辦法再回答。曾記得《法華經》有雲︰“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我便借用這句子,只改了一個字,那就是“是字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了。因為世間上無論哪一種藝術,都是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的。
即以寫字來說,也是要非思量分別,才可以寫得好的。同時要離開思量分別,才可以鑒賞藝術,才能達到藝術的最上乘的境界。
記得古來有一位禪宗的大師,有一次人家請他上堂說法,當時台下的听眾很多,他登台後默默地坐了一會兒,以後即說︰“說法已畢。”便下堂了。所以,今天就寫字而論,講到這里,我也只好說“談寫字已畢”了。
假如諸位用一張白紙(完全是白的),沒有寫上一個字,送給教你們寫字的法師看,那麼他一定說︰“善哉善哉!寫得好,寫得好!”
諸位听了我所講的以後,要明白我的意思——學佛法最為要緊。如果佛法學得好,字也可以寫得好的。不久會泉法師要在妙釋寺講《維摩經》,諸位有空的時候,要去听講,要注意研究。經典要多多地參考,才能懂得佛法。
我覺得最上乘的字或最上乘的藝術,在于從學佛法中得來。要從佛法中研究出來,才能達到最上乘的地步。所以,諸位若學佛法有一分的深入,那麼字也會有一分的進步。能十分的去學佛法,寫字也可以十分的進步。
今天所說的已經很夠了。奉勸諸位︰以後要勤求佛法,深研佛法。
(1937年3月28日講于廈門南普陀佛教養正院,高文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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