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佛教的世界观 第五章 佛教的世界观2
    一、唯物论:唯物论者的宇宙观,肯定宇宙间最基本的东西,只是物质,除去物质,则无所谓世界。进而言之,人亦为物质。该派学者以为,人若去了心脏或大脑,即不能思想,因此认为思想必倚存于物质之身体,则无所疑。故当人死之后,肉体死亡,精神亦随之消灭。故而不承认宇宙间有所谓精神的存在。该派学者更进一步认为宇宙间任何一种活动,都是由于物质的活动。所谓因果,条理,时间,空间等等,亦不外若干物理的特性,人们不能凭空造出一条物理学定律。就此而言,可见自然之原理,不倚存于人,而系独立自存者。

    该派学者以为,人之有感觉,亦如物之有重量及延展性等。感觉增到比较复杂的程度,即产生观念。观念复杂后始有反省,虽由此反省可见人有心灵,然此心灵,谓为物质所产生,亦未尝不可。因此,唯物论者证明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有三种论据;一、精神为物质的属性。二、精神为物质的结果。三、精神为物质之一。

    二、唯心论:唯心谕亦称观念论。此派学者,以精神为宇宙的根本,宇宙任何事物莫不自精神而来。此种精神作用,在人以观念表现之;在物以力表现之。人之有观念亦如物之有力。人类之能了解宇宙,亦因持其最实在的观念。精神既有如此的意义,所以宇宙根本是合理的发展的。有物就有精神,此精神为物体得以存在的原因,其自身各具有条理性。我们宇宙一切,亦因各有精神,各有条理,故能相持得以协调,毫无混乱。

    三、心物二元论:此派学者主张,宇宙根本上是有心物二重相异的性质。心与物在宇宙内各有其不相涉的二特性,心与物根本不能合并或附属,其本身上即为实体。所以这一派学者的问题,常由心物关系一变而为身心关系,他们将思想与物质视为各循不同过程;身体与物质只是结合,并未并合。

    四、多元论:此与一元论相反,认为宇宙构成要素,不是一个,而是多个。因为宇宙万象的本体是多个,宇宙间才有许多不同的现象。此不同的现象由于不同的根源,并非所有现象均由某一根源所演变。

    以上就宇宙本体的性质言,有唯物,唯心,二元,多元不等。至于宇宙本体的生成,亦有机械论,目的论,调和派,超越派诸种说法。然以上学说,各有其缺点,我人不敢完全苟同。宇宙本体的性质,若说是唯物,则生命的创造,精神的作用,能力的转变,用物质解释是不够的。若说唯心,但物的存在亦系事实,精神是不能创造物质的。二元论者谓心物各有不相涉的特性,但精神不能离开肉体而独立活动。多元论者认为宇宙要素是多非一,则对宇宙根本统一性相矛盾。至于解释宇宙生成演变的机械论,目的论,调和派,超越派,亦各有其长短,不能给予我们一个圆满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