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二 本论—正宗分 甲二 本论—正宗分9
    甲二本论—正宗分9

    己者,自己。灵者,各人的灵魂。此即我人现前一念之心也。各人有各人的心,即各人有各人的灵。此心在六根门头出现,在眼能见,在耳能闻,在鼻能嗅,在舌能尝,在手执捉,在足运奔。悟之者称为佛性,迷之者号为灵魂。

    尊者,尊崇。重者,郑重。世人不知己之心性是佛,一味向外驰求,自甘暴弃。今祖师提出尊重二字,意欲令人归到一念,不要东奔西驰,不要东想西想;收在一处,一心不乱,此心当下与释迦如来平等无二矣。

    世尊:周昭王二十四年降生,为从本垂迹。今言无量劫来早成正觉,乃显其本也;见《法华经》‘如来寿量品’文。

    世尊因地,发菩提心,行菩萨道,福慧两严,悲智双修,故能成无上正等正觉。而我等轮回六道,出没四生,昏迷颠倒,故无量劫来直至于今,依然尚作凡夫。

    神通,解脱德也。智慧,般若德也。功德庄严,法身德也。

    业系者,系属六道之业,业障也。烦恼,谓见思、尘沙、无明;纷烦之法,扰乱心中,烦恼障也。生死有分段变易两种,报障也。

    佛之三德,我人之三障,高下不可以道里计;一悟一迷,相差如此。同一心性(即己灵),圣凡异路;安可不放下心来,回光返照乎?

    譬如下,喻文。无价宝珠,喻一念心性也。淤泥,喻烦恼也。瓦砾,喻灵魂也。是故以下,劝发心文。善法者,出世善法戒定慧等,对治烦恼见思、尘沙、无明。烦恼为善法对治,则转三障为三德;而己之灵魂,转为佛性矣。

    丙八忏悔业障

    云何忏悔业障?经言:犯一吉罗,如四天王寿五百岁,堕泥犁中。吉罗小罪,尚获此报;何况重罪,其报难言!今我等日用之中,一举一动,恒违戒律;一餐一水,频犯尸罗。一日所犯,亦应无量;何况终身历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为优婆塞戒,尚不具足;何况沙弥、比丘、菩萨等戒,又不必言矣。问其名,则曰我比丘也;问其实,则尚不足为优婆塞也,岂不可愧哉!当知佛戒不受则已,受则不可毁犯;不犯则已,犯则终必堕落。若非自愍愍他,自伤伤他,身口并切,声泪俱下,普与众生,求哀忏悔,则千生万劫,恶报难逃。是为发菩提心第八因缘也。

    此从上节业系文来。忏悔者,即对治之修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