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讲话(卷六) 第六章
    【云何无惭?不顾自法,轻拒贤善为性。能障碍惭,生长恶行为业。谓于自法,无所顾者,轻拒贤善,不耻过恶,障惭生长诸恶行故。云何无愧?不顾世间,崇重暴恶为性。能障碍愧,生长恶行为业。谓于世间无所顾者,崇重暴恶。不耻过罪,障罪,生长诸恶行故。不耻过恶,是二通相,故诸圣教,假说为体。若执不耻,为二别相,则应此二体无差别。由斯二法,应不俱生。非受想等有此义故。若待自他立二别者,应非实有,便违圣教。若许此二,实而别起,复违论说,俱(P571)遍恶心。不善心时,随缘何境,皆有轻拒善及崇重恶义。故此二法俱遍恶心。所缘不异,无别起失。然诸圣教说不顾自他者,自法名自,世间名他。或即此中,拒善崇恶,于己益损,名自他故。而论说为贪等分者,是彼等流,非即彼性。】

    怎样叫做无惭呢?凡是人不顾自己的人格,又不顾所信奉的教法,对于贤善的事情而轻视并且违拒,这就是无惭的体性。因此就能障碍惭,而生长一切恶行起来,这就是无惭的业用。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对于自己的人格以及教法都不顾了的话,当然对贤善的人轻视违拒;作了过恶的事情,又不怕羞耻,障碍有惭,生长一切恶的行为起来。

    怎样叫做无愧呢?就是不顾世间人的非议和责罚,而崇敬尊重暴恶,这就是无愧的体性。障碍有愧,生长一切恶行,就是无愧的业用。这种人对于世间上的非议和责罚他都不顾了,崇敬暴恶,有过失和罪犯还怕羞耻吗?所以他是障碍有愧,生长一切恶行了。(P572)

    说到不耻过恶这句话,是无惭和无愧的两种通相,所以《显扬圣教论》上说它是假说为体性的。设若一定执着不耻过恶是无惭无愧两个东西的别相,那应当两个东西的体性岂不是没有了差别吗?如果真是没有差别,那就是一体;既然是一体,那二法就不应当同生了。“非受想等有此义故”,这就好像不可以拿“苦受和乐受”的性质不同,一起领纳是一样。其实还有逼迫和适悦的分别,不同无惭无愧完全以不耻过恶为它们的通相。设若无惭是对自说的,无愧是对他说的,自他设立不同,那应当就不是实有。不是实有,即违背了经论上说这两种是有实体的道理了。设若赞成这两种实在是各别而起,那又违背了论上说的无惭无愧是遍一切恶心。

    因为不善心的时侯,随便缘到那一种境界,都有轻拒贤善和崇重暴恶的意义在其中,所以无惭和无愧这两种都是普遍到一切恶心上去。所缘既是不异,因此也就没有各别而生起的过失了。

    然而有的经论上说:不顾自他,是说自己和教法叫做自,世间上的人都叫做他。或者,也就是论上所说的拒善崇恶,于自己有益,那就是尊重自己(P573)的人格以及所奉之教法,这叫做自;怕世间上的人来非议和责罚,就叫做他。相反的,如果不尊重人格和教法,又不怕人家非议责罚,那就对于自他都有损害了。而论上又说无惭无愧是贪的等分,那是说是贪的等流,并不是说就是贪的体性。

    【云何掉举?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有羲:掉举贪一分摄。论唯说此是贪分故,此由忆昔乐事生故。有义:掉举非唯贪摄。论说掉举遍染心故。又掉举相,谓不寂静。说是烦恼,共相摄故。掉举离此,无别相故。虽依一切烦恼假立,而贪位增,说为贪分。有义:掉举别有自性。遍诸染心,如不信等。非说他分,体便非实。勿不信等,亦假有故。而论说为世俗有者,如睡眠等,随他相说。掉举别相,谓即嚣动。令俱生法,不寂静故。若离烦恼无别此相,不应别说障奢摩他。故不寂静,非此别相。】

    怎样叫做掉举呢?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碍行舍令心于境静住。又(P574)能障碍奢摩他的止,令心等不寂静。下面是掉举的等流,有三家说法不同:

    第一家说:掉举是贪一分所摄,论上只有说掉举是贪分所摄,这是回忆从前快乐的事生起来的。

    第二家说:掉举不但是贪心所摄,因为论上有说“掉举是遍一切染污心的”。又,掉举的行相就是不寂静,所以说是一切烦恼的共相所摄;如果掉举离开了不寂静的话,也就没有另外一种行相。虽然掉举是依托一切烦恼假立的,因为在贪位的时侯掉举比较上要增盛一点,所以说掉举是属于贪之一分。

    第三家说:掉举还是另外有它自己的体性。虽然说掉举是遍一切的染污心,然而同不信等它们一样,还是各有别体。并不是说,属于其它一分,连体性也不实有,那里可以说不信等也是假有呢?而论上说掉举是世俗的假有,那是好像同睡眠一样,是随无明相一分说的,其实还是有体的。

    所以掉举的别相就是嚣动,令俱生心等法,不能常时寂静。设若离开了一切的烦恼,那就没有这掉举的行相了,因此不应当别说掉举是障碍奢摩他(P575)的止。故不寂静不是掉举的别相,可见既能障止,一定有它的别相。

    【云何惛沉?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有义:惛沉痴一分摄。论唯说此是痴分故。惛昧沉重是痴相故。有义:惛沉非但痴摄。谓无堪任是惛沉相。一切烦恼皆无堪任。离此无别惛沉相故。虽依一切烦恼假立,而痴相增,但说痴分。有义:惛沉别有自性。虽名痴分,而是等流;如不信等,非即痴摄。随他相说,名世俗有,如睡眠等,是实有性。惛沉别相,谓即懵重。令俱生法无堪任故。若离烦恼,无别惛沉相。不应别说,障毗钵舍那。故无堪任,非此别相。此与痴相有差别者:谓痴于境,迷闇为相,正障无痴,而非懵重。惛沉于境懵重为相,正障轻安,而非迷闇。】

    怎样叫做惛沉呢?就是令心对于所缘的境界上,没有堪能任持的功能,就是惛沉的体性。并且能障碍轻安以及毗钵舍那的观照,为惛沉的业用。下面说惛沉的等流有三家:(P576)

    第一家说:惛沉是属于痴一分所摄,因为论上只有说“惛沉是痴的一分”。惛昧和沉重就是痴的行相。

    第二家说:惛沉不但是痴分所摄。意思就是说:无堪任才是惛沉的行相,因为一切烦恼都是没有堪任,如果离开了无堪任的话,那惛沉也没有表相可得。虽然是依托一切烦恼假立的,因为在痴相上增盛一点,所以说它是痴分。

    第三家说:惛沉另外有它的体性,是痴的等流,并不是痴摄。好像不信一样,各有各的自体。惛沉随痴相说,所以说是假有,其实是有它的自体。好像睡眠一样,是随痴相而说,说它是世俗的假有,其实睡眠也有它的体性。

    惛沉的别相是甚么呢?就是懵懂和沉重,它能够使令俱生的心王和心所,无有堪能去负责任清楚的缘境。设若离开了烦恼,那就没有惛沉的行相,也不应当别说惛沉的功能,能够障碍毗钵舍那的观。所以无堪任只可说是烦恼的通相,不可说是惛沉的别相,因惛沉有它自己的别相,它的别相就(P577)是懵懂沉重。

    再问:“惛沉和痴相在甚么地方差别?”答:“痴是对于境界迷闇为相,所以它是正障无痴,而不是懵重。惛沉是对于境界,懵重为相,它是正障轻安,而不是迷闇,这就是惛沉和痴相的差别。”

    【云河不信?于实德能不忍乐欲,心秽为性。能障净信,堕依为业。谓不信者,多懈怠故。不信三相翻信应知。然诸染法,各有别相。唯此不信,自相浑浊,复能浑浊,余心心所,如极秽物,自秽秽他。是故说此心秽为性。由不信故,于实德能,不忍乐欲,非别有性。若于余事,邪忍乐欲,是此因果,非此自性。】

    怎样叫做不信呢?对于实事实理、三宝的功德、圣贤的道德、善的能力不能够忍受和好乐。这种人的内心是非常垢秽的,所以不信即以心秽为体性。它能够障碍清净的信仰,一切懒惰懈怠都是依托不信而有的,故懒惰即是不信的业用。就是说,不相信三宝的人他一定是懈怠,不肯努力去断恶修(P578)善的。

    不信也有三相,就是翻上面善心所里面头一个信心所的三相——不信实、不信德、不信能。然而一切的染污法都是各别有行相的,唯有这个不信,它的自相是垢秽浑浊。不但它自己浑浊,并且能够浑浊其余的心王和心所,好像一种极秽的东西一样。如粪能够自臭臭人,黑墨能够自黑黑人,不信亦能自秽秽他,所以说以心秽为性。

    因为不信的原故,所以对于实事真理以及三宝的功德、圣贤的道德、善法的能力,他都不能够忍受和好乐,所以不信,没有别的体性。设若在其余不合理的事情上生起了邪信邪欲,那是不信上的因果关系,并不是不信上的自性。

    【云何懈怠?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性。能障精进,增染为业。谓懈怠者,滋长染故。于诸染事,而策勤者,亦名懈怠,退善法故。于无记事,而策勤者;于诸善品,无进退(P579)故。是欲胜解,非别有性。如于无记,忍可乐欲。非净非染,无信不信。】

    怎样叫做懈怠呢?对于善品方面不肯努力去修,对于恶品方面不肯努力去断,它的体性就是懒惰。能够障碍精进,所以增长一切的染污法,就是它的业用。就是说,懈怠的人一定是增长染污的。对于一切染污的事情虽然是策动努力的去做,还是叫它是懈怠,因为把许多善法统统退失了。对于非善非恶的无记事情,而策动努力去做,虽然不是恶事,然而对于善法无退也没有进步,那是欲和胜解,并没有其他的体性。好像在无记法上能够忍可乐欲,所以不是净也不是染污,无所谓信亦无所谓不信。可见精进的定义就是修善断恶。

    【云何放逸?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谓由懈怠,及贪瞋痴,不能防修染净品法,总名放逸,非别有体。虽慢疑等亦有此能,而方彼四,势用(P580)微劣,障三善根,遍策法故。推究此相,如不放逸。】

    怎样叫做放逸呢?对于恶法不能防,对于善法不能修,所以它的体性就是纵逸放荡。障碍不放逸,恶事加增,善事损减,这些恶事的所依就是放逸的业用。

    意思就是说,因为有了懈怠以及贪、瞋、痴这四法,所以对于恶事不能防,善事不能修,总名叫做放逸。除了四法,放逸便没有另外的自体了。

    虽然慢疑不正见等也不能防恶修善,不过比较懈怠和贪、瞋、痴四法,势用稍微劣弱一点。因为贪、瞋、痴是障碍三种善根;懈怠是障碍精进,不能普遍的策励修行一切善法。如果推究放逸是甚么行相,那只要在善法不放逸中翻过来就知道了。

    【云何失念?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谓失念者,心散乱故。有义:失念,念一分摄。说是烦恼相应念故。有义:失念,痴一分摄。瑜伽说此是痴分故。(P581)痴令念失,故名失念。有义:失念,俱一分摄。由前二文,影略说故。论复说此遍染心故。】

    怎样叫做失念呢?就是对于一切所缘的境界,不能够分分明明记忆起来,这就是失念的体性。因此,能障碍正念,所有一切的散乱都是依托失念来的,这就是失念的业用。就是说,凡是失念的人,心一定是散乱的。下面是失念的分位,有三家不同:

    第一家说:失念是属于别境心所中的念心所,不过这个念是有了烦恼和它相应,不是正念,所以叫做邪念。

    第二家说:失念是属于根本烦恼中的痴心所一分所摄,因为《瑜伽师地论》上说“失念是痴一分所摄”的原故。它说:“痴能够令人正念忘失,所以叫做失念。”

    第三家说:失念是念和痴各一分所摄,所以失念,老实叫它是痴念。一个人不能没有心念,不过是邪念和正念不同,那就是愚和智慧、无明和光明(P582)的分别。所以前面一个说是念一分,一个说是痴一分,那不过是互相影略,其实念和痴都有,因为论上说“失念是遍一切染污心上都有的”。

    【云何散乱?于诸所缘,令心流荡为性。能障正定,恶慧所依为业。谓散乱者,发恶慧故。有义:散乱,痴一分摄。瑜伽说此痴一分故。有义:散乱,贪瞋痴摄。集论等说:是三分故。说痴分者,遍染心故。谓贪瞋痴,令心流荡,胜余法故,说为散乱。有义:散乱,别有自体。说三分者,是彼等流。如无惭等,非即彼摄。随他相说,名世俗有。散乱别相,谓即躁扰。令俱生法,皆流荡故。若离彼三,无别自体,不应别说,障三摩地。掉举散乱,二用何别?彼令易解,此令易缘。虽一刹那,解缘无易,而于相续,有易义故。染污心时,由掉乱力,常令念念,易解易缘。或由念等,力所制服;如系猿猴,有暂时住,故掉与乱,俱遍染心。】

    怎样叫做散乱呢?就是对于所缘的境界,令心流动放荡起来,这就是它(P583)的体性。能够障碍正定,一切不正当的鬼聪明都是依托它而有的,这是它的业用。就是说,凡是散乱心重的人,他一定发生许多恶慧。下面说散乱的分位有三家:

    第一家说:散乱是痴心所一分所摄,在《瑜伽师地论》上说散乱是痴一分故。

    第二家说:散乱是贪、瞋、痴所摄,《杂集论》上有说是贪、瞋、痴三分所摄的原故。然而单说痴分所摄,那是因为痴分是普遍一切染污心的。就是说,贪、瞋、痴三毒能令心流荡,胜过其余的东西,所以叫做散乱。

    第三家说:散乱是另外有自体的,至于说是贪、瞋、痴三分,那是它们三毒的同等流类,好像无惭无愧一样,并不是说,就是它们三毒所摄。不能说随他的相,就是世俗的假有。

    散乱的别相就是躁扰。令俱生的心王心所,统统成了流荡。假定说,离开了贪、瞋、痴三法,散乱就没有自体的话,那就不应当说“散乱能够障碍正定。”掉举和散乱两种功用有什么不同?掉举是更易能知之心,散乱是更(P584)易所缘之境。虽然说在一那间,能知的心和所的境是没有变易,然而在相续的时候,还是有变易的。一到了有染污心的时候,因为有了掉举和散乱两种力量,所以令心和境,刹那刹那的念念变易。或者,由了正念的势力,所以制伏它,好像系住猿猴一样,暂时不能够走出去。所以掉举和散乱都是普遍一切染污心的。

    【云何不正知?于所观境,谬解为性。能障正知,毁犯为业。谓不正知者,多所毁犯故。有义:不正知,慧一分摄,说是烦恼相应慧故。有义:不已知,痴一分摄。瑜伽说此是痴分故。令知不正,名不正知。有义:不正知,俱一分摄。由前二文,影略说故。论复说此遍染心故。与并及言,显随烦恼,非唯二十,杂事等说:贪等多种,随烦恼故。随烦恼名,亦摄烦恼。是前烦恼,等流性故。烦恼同类,余染污法,但名随烦恼,非烦恼摄故。唯说二十随烦恼者,谓非烦恼,唯染(P585)粗故。此余染法,或此分位,或此等流,皆此所摄。随其类别,如理应知。】

    怎样叫做不正知呢?就是对于所观的境界上,起了错误的见解,这就是它的体性。能够障碍正知,而毁犯了一切正因果法,这就是它的业用。就是说,凡是知见不正的人,大多数是破坏因果,毁犯戒律的。不正知的等流有三家说的不同:

    第一家说:不正知是别境里面的慧心所一分所摄,不过这是和烦恼相应的染污慧罢了。

    第二家说:不正知是根本烦恼中的痴心所一分所摄。在《瑜伽师地论》上说:“不正知是属于痴分,因为愚痴能使知见不正,所以叫做不正知。”

    第三家说:不正知是痴、慧两种合起来的结果,所以叫做俱一分所摄。由前面两家,一个讲属慧,一个讲属痴,其实是互相影略所说的,因为论上说“不正知是遍一切染污心的”。现在二十个随烦恼——小随十、中随二、(P586)大随八——总算讲完了。颂上还有“与”、“并”、“及”三个字,又是甚意义呢?意思就是说,随烦恼其实是不止二十个。在《瑜伽师地论》第五十八卷里面杂事中说“贪、瞋、痴等里面有多种的随烦恼”,既说多种,当然不止二十个。可见其余的随烦恼,也通通摄在烦恼里面,因为是从前面根本烦恼流出来的。至于其余烦恼的同类染污法,但可以叫它是随烦恼,而不是烦恼的本身。

    所以但说二十种随烦恼的话,是除去根本烦恼以及三性里面的随烦恼并细的随烦恼。所以说“非烦恼,唯是染污和粗的随烦恼”。其余染污法或是随烦恼的分位,或是随烦恼的等流,都在这二十个里面所摄,随从它的分类,如理上可以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