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論
    《大乘莊嚴經論·教授教誡品》簡要地敘述了基於瑜伽行而建立的菩薩修行體系。從最基礎的世間修證直到究竟成佛的修行歷程必須依瑜伽行,即止觀的修習,這也就是善逝——佛陀——的教法,如第50頌所說的。止觀的修習貫串本品首尾,如在世間修證的階段,應修六種心、十一作意、九種心住。在順決擇分的階段,煖位觀一切法唯意言,獲得法明;頂位令法明增長;忍位安住於唯心,斷所取散亂;世第一法位斷能取散亂,速證無間三摩地。在見道位由通達三自性而修空、無相、無願等三三昧;在修道位證得金剛喻定,摧破一切煩惱、隨眠;佛地時獲得究竟轉依與一切種智。

    瑜伽行派的止觀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即唯識觀,這是由修習瑜伽而觀得唯識之理。1《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敘述了唯識觀,如下:

    慈氏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諸毘鉢舍那三摩地所行影像,彼與此心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當言無異。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vijñapti)故。善男子,我說識(*vijñāna)所緣,唯識(*vijñapti2)所現故。」(T16,698a27ff)

    這說明了禪定中所經驗的對象不離於心,唯是識(vijñapti)所顯現。《教授教誡品》第23頌說:「入於等引的菩薩不見離於意言的一切義。」長行釋說:「不見離於意言的所謂自相、共相的一切法,唯有意言顯現。」可見此二典籍都說明在禪定中體悟到對象並非獨立存在的,而是不離識或意言。然後,進而安住於唯心,亦即照見一切義是在心中顯現,這時斷除了所取的散亂,了知心外事物並非實有。更進一步,則如安慧對第26頌的解釋:「若沒有所取,豈又有能取的心?」於是斷除了能取的散亂。同樣的道理在《辯中邊論·辯相品》中以一頌表示:「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該頌長行稱此為「入無相方便相」,意即「由是方便得入所取能取無相」。(T31,465a3ff)

    由唯識觀所證入的「無所取能取」之「無二」是瑜伽行派的重要思想。本品首先於第4頌中提出「於顯無二義修多羅等法」,安慧釋云:「離所取、能取二者及離有、無二者。」其次將「無分別智」也定義為離所取、能取之分別,如第28頌長行說:「無分別是由於遠離所取、能取的分別」。又由第32-33頌可知,「無二」也涉及瑜伽行派的斷惑論與對「法界」這一概念的見解。二取是差別相的認識,而法界是無二取的,是屬平等相,3本品因此在斷二取的初地見道位說:「通達法界的平等性」,並且說:「證得一切眾生恆常與自己平等的心」(第30頌),於是將修行的自利與利他聯繫起來。正是由於這種平等心,菩薩才能「利益一切〔眾生〕而不期望回報,猶如作饒益於自己之事」(第38頌),乃至為了利益眾生而「能忍受一切眾生窮生死際聚集的苦」(第40頌長行)。本品是如此闡明悲智雙運的菩薩行——

    注釋

    參高崎直道(1982,37)

    《解深密經》的梵本已失,本經文所附梵語是由藏

    譯本還原而來,參高崎直道(1982,37)

    參勝呂信靜(1989,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