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莊嚴經論》安慧釋藏譯(SAV)
說明
以德格版(台北版)的mDosdergyangyi'grelbśad(Dno.4039,Mi261b3-283a7)為底本,對校小谷信千代(1984,233-288)以北京版為底本的校訂本,並於必要時對照北京版原文。小谷本有錯誤之處,則依德格版與北京版原文,不另注明。
藏文轉寫係依照UnitedStatesLibraryofCongress之轉寫系統。(參JoeWilson,TranslatingBuddhismFromTibetan,SnowLionPublications,Ithaca,1992,pp.556-557.)
三、偈頌以斜體字表示。
四、()內的數字與字母分別表示偈頌的編號與韻腳(pāda)。
〔〕內的D與P分別表示德格版及北京版,隨後的數字表示葉碼,a表正面,b表背面,其後若有數字即表示行數,若無數字則表示該面自此開始。
(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