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利语汇解
    巴利语汇解

    假如您跟一位只受过传统寺院教育的南传上座部比库谈论“阿含经”、“三法印”、“十大弟子”等等,他们也许不明白您在说什么……

    许多想当然的北传佛教术语、概念,对于巴利语系佛教来说竟然完全陌生!

    缘起

    编者曾学习北传佛教十多年,之后又接触到南传上座部佛教,有机会学习巴利语三藏及其注解。在学习的过程中也尝试做一些翻译,选取相关的圣典及义注译成中文。在学习与翻译的过程中,不断发现有许多巴利语的专有名词无论在读音上还是在解释上,跟以前所学的北传佛教术语有所不同。

    在此试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巴利语sammà-sambuddha,北传佛教依梵语samyak-sambuddha音译为“三藐三佛陀”,意译为“正遍知”、“正等觉者”。如北传《大智度论》卷二中说:“云何名三藐三佛陀?三藐名正,三名遍,佛名知,是名正遍知一切法。”其意谓:相对于外道之邪觉,小乘罗汉为正觉;相对于罗汉之偏觉,菩萨为等觉;相对于菩萨之分觉,佛为正等觉。

    但是根据巴利语,sammàsambuddha则应译为“全自觉者”或“完全自觉者”,诸经律的义注皆解释为:“完全地自己觉悟了一切诸法,故为‘全自觉者’。”

    又如巴利语saïghàdisesa,北传诸律依据梵语saïghàva÷eùa音译为“僧伽婆尸沙”,意译为“僧残”。北传《毗尼母经》卷七中解释:“如人为他所斫,残有咽喉,名之为残。”谓凡是犯此罪的比丘,不像犯波罗夷般决定死罪,仍然残留有生命,若能获得清净僧众为他如法说忏悔除罪之法,此罪方可除灭。

    但是根据巴利语则应音译为“桑喀地谢沙”,直译为“僧始终”,意谓犯此学处的比库,对其罪的处理过程自始至终皆须由僧团来执行。

    基于南北传佛教在许多专有名词读音与义解方面的差异,同时也为了教学与翻译上的方便,于是把一些常用的巴利语专有名词汇集起来,再分门别类进行译释。

    在译释词条时,基本上按照两种方法进行:

    第一、从巴利词源学的角度来分析。如果是古人(特别是唐代的玄奘大师)已经作出精准翻译且又符合巴利语源者则采纳之,不合者则重译之。

    第二、直接查阅或引述各种巴利语三藏、义注及复注,按词条的巴利含义进行译释。

    另外,读者还将会发现,在本篇中对一些人名、地名等巴利语专有名词采用了新的音译。比如汉传佛教的专有名词“比丘”(梵语bhikùu的古音译),今依巴利语bhikkhu音译为“比库”;汉传佛教的“沙弥”(为梵语÷ràmaõeraka的讹略音译),今依巴利语sàmaõera音译为“沙马内拉”;北传佛教的“阿罗汉”(梵语arhant的古音译),今依巴利语arahant音译为“阿拉汉”等。

    众所周知,北传佛教的音译术语绝大部分是从梵语(Saïskrit)翻译过来的,而南传上座部佛教所使用的经典语言则是巴利语(Pàëi)。由于这两种语言分属不同的语支,故本书对这些巴利语专有名词将根据巴利语的实际读音进行重新拼译。同时,南传上座部佛教相信,巴利语是佛陀当年说法时所使用的马嘎底语(Màgadhã,摩揭陀语),这种语言在两千多年以来一直都被南传上座部佛弟子们尊奉为佛陀的语言(Buddhavacana)和圣典语(Pàëi-bhàsà),受到广泛的学习与使用。当今,华人圈中对上座部佛教以及巴利语感兴趣的人越来越多,编者在此也希望借着对部分巴利语专有名词采用直接拼读(新音译)的方法,来帮助诸善人们了解和学习巴利语。

    南传和北传佛教有许多名词术语是共通的,这说明它们都有相同的源头。不过,两千多年的分流,也造成了大量的名词、术语在读音和释义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有相当北传佛学基础但又有心学习上座部佛教和巴利语的华人佛弟子们,不能无视这些差异性。如果还是继续一厢情愿地把许多北传佛教(包括《阿含经》、说一切有部等部派)的术语、概念硬套在南传上座部佛教上,只会变得不伦不类且贻笑大方。就好像市面上有些介绍“原始佛教”的书籍在大谈特谈“三法印”、“十大弟子”等一样。假如您跟一位只受过传统寺院教育的南传上座部比库谈论“阿含经”、“三法印”、“我空法有”、“见惑、思惑”、“戒体”、“十大弟子”等等,他们也许不明白您在说什么……

    编写本文的目的,就是为了提供给有心学习与继承上座部佛教传统的华人弟子们一份更符合巴利语原意的专有名词汇解,帮助大家能够更正确地、更系统地学习和实践上座部所传承的佛陀的教法。

    当然,如果把上座部佛教的专门术语汇集起来的话,可以编写成一本厚厚的辞典。然而,本文并非辞书,编者也还不具备编写辞典的能力,在这里只是收集一些常见的巴利语词汇,以飨读者。至于收词量,则将会随着不断的编写而逐渐增加。

    MahindaBhikkhu(玛欣德尊者)

    编于缅甸帕奥禅林庄严山寺

    2008年1月

    一、佛教

    佛教:巴利语Buddha-sàsana。sàsana,意为教导,教说,教法。Buddha-sàsana即佛陀的教导,佛陀的教法。

    佛陀的教法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1. 教理之教(pariyatti-sàsana)——律、经、论三藏等应当学习的教法义理。

    2. 行道之教(pañipatti-sàsana)——戒、定、慧三学等能导向证悟出世间法的禅修实践。

    3. 通达之教(pañivedha-sàsana)——证悟四种圣道、四种圣果以及涅槃九种出世间法。

    唯有教理之教的住立,才有行道之教的存在;因为修行不能偏离三藏,不能违背佛陀的教导。唯有行道之教的住立,才有通达之教的存在;因为不依照戒定慧禅修,脱离了行道实践,就不可能证悟任何的出世间法。

    上座部佛教:巴利语Theravàda。thera,意为长老,上座;vàda,意为说,论,学说,学派,宗派,部派。

    上座部佛教因其由印度本土向南传播到斯里兰卡、缅甸等地,故称为南传佛教。又因所传诵的三藏经典使用巴利语(pàëi-bhàsà),故又称为巴利语系佛教。

    南传上座部佛教坚持维护佛陀的原本教法,只相信和崇敬佛、法、僧三宝,传诵与尊奉巴利语律、经、论三藏,依照八圣道、戒定慧、四念处等方法禅修,大多数人致力于断除烦恼、解脱生死、证悟涅槃。

    传统上,南传上座部佛教流传于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

    大乘:梵语Mahàyàna。mahà意为大,含有伟大、高贵等义;yàna为车乘,运载之义。谓能将无量众生从生死此岸运载至觉悟彼岸,故名“大乘”。

    大乘佛教为佛陀入灭五百多年(公元前一世纪)之后在印度兴起的一种佛教形式,主张修行菩萨道,普度众生,并以成就佛果为最终目标。大乘佛教崇拜许多的诸佛、菩萨、诸天等,受持传诵大乘经典,并把以前的佛教传统和当时与之并行的部派佛教贬称为“小乘”。佛灭一千多年(公元七世纪)以后,大乘佛教融合婆罗门教-印度教的鬼神崇拜、咒术信仰等因素,形成“密乘佛教”或“金刚乘”。

    大乘佛教后来流传到中国汉地,与中华文化相结合而形成了汉传佛教,之后又传到韩国、日本、越南等地。

    密乘佛教后来流传到西藏,吸收了当地的苯教信仰而形成藏传佛教,之后又传到蒙古、尼泊尔、不丹等地。

    汉传佛教与藏传佛教因为是从印度往北传播而形成,故合称为北传佛教。他们与南传上座部佛教并称为当今世界的三大语系佛教。

    巴利语(pàëi-bhàsà):是由佛陀在世时中印度马嘎塔国(Magadha,摩揭陀国)一带使用的方言变化而来,它属于与古印度正统的雅语——梵语(Sanskrit)——相对的民众方言——布拉格利语(Pràkrit)的一种。南传上座部佛教相信巴利语是佛陀当年讲经说法时所使用的马嘎塔口语,故又称为“马嘎底语”(Màgadhika,Màgadhã,摩揭陀语)。

    “巴利”(pàëi)一词的原意是指佛语(Buddha-bhàsà)、圣典、三藏,用以区分作为解释圣典的文献——义注(aññhakathà)和复注(ñãkà)。也因如此,记录圣典、佛语的专用语“马嘎底语”到后来也就逐渐成了“佛经语”“圣典语”的代名词,即“巴利语”。

    南传上座部佛教因为使用巴利语传诵的三藏经典,故又被称为巴利语系佛教。

    二、佛陀

    佛陀:巴利(梵)语buddha的古音译。意为觉者,觉悟者。

    “佛陀”有两种含义:

    1.以解脱究竟智觉悟了一切应了知者,称为佛陀。

    2.自己无需老师的指导而觉悟了四圣谛,也能教导其他有情觉悟者,称为佛陀。

    义注中解释说:“凡有任何应了知者,皆以解脱究竟智觉悟了那一切,故为佛陀。或因为自己觉悟了四圣谛,也能令其他有情觉悟,以这些理由故为佛陀。”(Pr.A.1/Vm.1.141)

    世尊:巴利(梵)语bhagavant的意译。bhaga,意为祥瑞,吉祥,幸运;vant,意为具有,拥有。bhagavant直译为“具祥瑞者”。

    诸经律的义注采用语源学的方法解释了bhagavà的六种含义:

    1.以具诸祥瑞(bhàgyavà'ti)故为bhagavà;

    2.以已破坏(bhaggavà'ti)一切危险故为bhagavà;

    3.以有诸福德(bhagàassasantã'ti)故为bhagavà;

    4.以分别(vibhattavà'ti)一切法故为bhagavà;

    5.以亲近(bhattavà'ti)诸上人法故为bhagavà;

    6.以已除去诸有(bhavesuvantagamano'ti)故为bhagavà。(Pr.A.1/Vm.1.142-4)

    在巴利圣典中,通常用Bhagavà来尊称佛陀。

    阿拉汉:巴利语arahant的音译。意为应当的,值得的,有资格者。

    “阿拉汉”有五种含义:

    1.以已远离(àrakattà)一切烦恼故为arahaü;

    2.以已杀烦恼敌故(arãnaühatattà)为arahaü;

    3.以已破轮回之辐故(arànaühatattà)为arahaü;

    4.以有资格(arahattà)受资具等供养故为arahaü;

    5.以对恶行已无隐秘故(pàpakaraõerahàbhàvato)为arahaü。(Pr.A.1/Vm.1.125-130)

    “阿拉汉”是对佛陀的尊称,也可以指一切的漏尽者(khãõàsava,断尽烦恼者),包括诸佛、独觉佛及阿拉汉弟子。

    汉传佛教依梵语arhant音译为“阿罗汉”,谓为小乘极果。其音、用法皆与上座部佛教有所不同。

    全自觉者:对佛陀的尊称,为巴利语sammàsambuddha的直译。sammà,意为完全地,彻底地,圆满地,正确地;sam,于此作sàmaü解,意为自己,亲自;buddha,即佛陀,意为觉悟者。

    诸义注中说:“完全地、自己觉悟了一切诸法,故为‘全自觉者’。”(Sammàsàma¤casabbadhammànaübuddhattàpanasammàsambuddho'ti.)(Pr.A.1/M.A.1.12/A.A.1.170/Vm.1.132)

    汉传佛教依梵语samyak-sambuddha音译为三藐三佛陀;意译作正等觉者,正等正觉者,正遍知。

    苟答马:巴利语Gotama的音译。我们现在佛陀的家姓,通常用来指称佛陀。我们现在的教法时期是苟答马佛陀的教法时期。

    汉传佛教依梵语Gautama音译为乔答摩、瞿昙等。也常依佛陀的族姓称为释迦牟尼(øakyamuni)。

    七佛:过去曾经出现于世的六位佛陀,以及现在的苟答马佛(Gotama)并称为七佛。

    过去的六位佛陀分别是:

    1.九十一大劫以前的维巴西佛(Vipassã,毗婆尸佛);

    2.三十一大劫以前的西奇佛(Sikhi,尸弃佛);

    3.三十一大劫以前的韦沙菩佛(Vessabhu,毗舍浮佛);

    4.现在贤劫的咖古三塔佛(Kakusandha,拘留孙佛);

    5.现在贤劫的果那嘎马那佛(Konàgamana,拘那含牟尼佛);

    6.现在贤劫的咖沙巴佛(Kassapa,迦叶佛)。

    在《长部•大授经》中说:

    “诸比库,距今九十一劫以前,维巴西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出现于世。

    诸比库,距今三十一劫以前,西奇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出现于世。

    诸比库,又于彼三十一劫中,韦沙菩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出现于世。

    诸比库,于此贤劫中,咖古三塔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出现于世。

    诸比库,于此贤劫中,果那嘎马那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出现于世。

    诸比库,于此贤劫中,咖沙巴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出现于世。

    诸比库,于此贤劫中,今我阿拉汉、全自觉者出现于世。”(D.14)

    美德亚:未来佛名,巴利语Metteyya的音译,意为慈爱,为此贤劫中的第五位(也是最后一位)佛陀。

    在《长部•转轮王经》中说:“诸比库,在人寿八万岁时,有名为美德亚的世尊将出现于世,是阿拉汉、全自觉者、明行具足、善逝、世间解、无上者、调御丈夫、天人导师、佛陀、世尊。”(D.26)

    汉传佛教依梵语Maitreya音译为弥勒、弥帝隶、梅怛丽耶等。

    独觉佛:巴利语paccekabuddha。在没有佛法的时期,能无师而通达四圣谛,但却不能教导其他众生的圣者。

    汉传佛教依梵语pratyekabuddha译作辟支佛、贝支迦、缘觉等。

    三、戒律

    比库:巴利语bhikkhu的音译,有行乞者、持割截衣者、见怖畏等义。即于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具足戒的男子。

    在《律藏•巴拉基咖》中解释:“乞讨者(bhikkhako'ti)为比库,遵从于行乞者(bhikkhàcariyaüajjhupagato'ti)为比库,持割截衣者(bhinnapañadharo'ti)为比库。”(Pr.45)

    《清净道论》中说:“比库者,以应见到轮回的怖畏(saüsàrebhayaüikkhaõatàya),或应持割截衣等(bhinnapañadharàditàya),获得这样名称的信心出家的良家之子。”(Vm.1.14)

    汉传佛教依梵语bhikùu音译为“比丘”、“苾刍”等,含有破恶、怖魔、乞士等义。其音、义皆与巴利语有所不同。

    现在使用“比库”指称巴利语传承的佛世比库僧众及南传上座部比库僧众;而使用“比丘”、“比丘尼”指称源自梵语系统的北传僧尼。

    沙马内拉:巴利语sàmaõera的音译。是指于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持十戒之男子。

    汉传佛教依梵语÷ràmaõeraka音译为“沙弥”、“室罗摩拏洛迦”等。

    附带提一下:汉传佛教把梵语÷ràmaõeraka讹略为“沙弥”。如果把“沙弥”转写为巴利语则为sàmã。sàmã意为“主人”、“物主”、“丈夫”。在佛世时的古印度,奴隶、仆人称他们的主人为“沙弥”,妇女称她们的丈夫也为“沙弥”。同时,“沙弥尼”(sàminã)则是“女主人”、“妻子”的意思。因此,不宜把巴利语sàmaõera讹略成“沙弥”。

    皈依(saraõa):或归依,依靠;庇护所,避难所。

    皈依的对象有三,称为“三皈依”(tisaraõa)或“皈依三宝”。三宝,即佛(buddha)、法(dhamma)、僧(saïgha)。皈依三宝是指以佛、法、僧作为皈依处或庇护所。

    戒(sãla):有行为、习惯、品质、本性、自然等义,通常也指道德规范、好品质、良善的行为、佛教的行为准则等。

    《清净道论》中解释:“以什么意思为戒呢?以戒行之义为戒。为何称为戒?正持(samàdhànaü)——以身业等好习惯的无杂乱性之义;或确持(upadhàraõaü)——以住立于善法的持续性之义。这两种意思实是通晓语法者所允许。但也有人以头义为戒,以清凉义为戒,用如是等方式来解释其义。”(Vm.1.7)

    “戒”有时也作为“学处”的别名,如在家学处包括五戒(pa¤casãla)、八戒(aññhaïgasãla)等,出家学处包括十戒(dasasãla)、具足戒(upasampannasãla)等。

    学处(sikkhàpada):或译作学足。sikkhà意为学,学习,训练;pada意为足,处所。学处亦即是学习规则,戒条。

    《小诵注》中说:“应当学故为学;以此作为足故为足。学之足为学足,即到达学的方法之义。又或者说为根本、依止、立足处[为学处]。”

    十种学处(dasa-sikkhàpadàni):又作十戒,即沙马内拉应学习的十种行为规则。

    这十种学处依次是:离杀生,离不与取,离非梵行,离妄语,离放逸之因的诸酒类,离非时食,离观听跳舞、唱歌、音乐、表演,离妆饰、装扮之因的穿戴花鬘、芳香、涂香,离高、大床座,离接受金银。

    律藏(Vinayapiñaka):乃世尊为诸弟子制定的戒律教诫和生活规则。

    《律藏》按照内容可分为《经分别》、《篇章》、《附随》三大部分。缅文版编为《巴拉基咖》、《巴吉帝亚》、《大品》、《小品》和《附随》五大册。

    《经分别》是对比库和比库尼两部戒经——《巴帝摩卡》的解释,其中解释《比库巴帝摩卡》的部分称为《大分别》(Mahàvibhaïga);解释《比库尼巴帝摩卡》的部分则称为《比库尼分别》(Bhikkhunã-vibhaïga)。

    《篇章》(Khandhaka)又分为《大品》(Mahà-vagga)和《小品》(Culla-vagga)两大部分,《大品》有10篇,《小品》有12篇,共22篇。

    巴帝摩卡:巴利语pàtimokkha的音译,有上首、极殊胜、护解脱等义。

    《律藏•大品•诵戒篇》中解释:“巴帝摩卡者,此是最初,此是头首,此是诸善法之上首,因此称为‘巴帝摩卡’。”(Mv.135)

    律注《疑惑度脱》中说:“巴帝摩卡为极殊胜(pa-atimokkha)、极上首(atipamokkha)、极尊、极上之义。”

    《清净道论》中说:“若他看护(pàti)、保护此者,能使他解脱(mokkheti)、脱离恶趣等苦,所以称为‘护解脱’。”(Vm.1.14)

    巴帝摩卡可分为戒和经籍两种:

    1.戒巴帝摩卡(sãlapàtimokkha)——比库、比库尼应持守的巴帝摩卡律仪戒。其中,比库巴帝摩卡共有227条,比库尼巴帝摩卡有311条。

    2.经籍巴帝摩卡(ganthapàtimokkha)——僧团每半月半月应念诵的戒经。有两部戒经,即《比库巴帝摩卡》和《比库尼巴帝摩卡》。

    汉传佛教依梵语pràtimokùa音译为“波罗提木叉”等,意为别解脱、从解脱、随顺解脱等,其音、义与巴利语有所不同。

    篇:巴利语khandhaka,源于khandha(蕴,聚,积聚),意为“篇章”、“章节”。汉译古律依梵语skandha音译为犍度、揵度等。

    在《律藏》中,将有关授戒、诵戒、雨安居、自恣等僧团的生活规则进行分门别类,编集成22个部分,总称为《篇章》,其中的每个部分也称为“篇”。如有关出家、授戒的部分称为“大篇”等。

    义注(aññhakathà):aññha,同attha,意为义,义理;kathà,意为论,说。即解释巴利三藏的文献。

    在南传上座部佛教的传承中,律、经、论三藏圣典称为“巴利”(Pàëi),对三藏的注解称为“义注”(aññhakathà),对义注的再解释称为“复注”(ñãkà),对复注的再解释称为“再复注”(anuñãkà)。

    其中,《律藏》的义注有《普端严》、《疑惑度脱》等。《经藏》的义注有《吉祥悦意》、《破除疑障》、《显扬心义》、《满足希求》、《胜义光明》等;论藏的义注有《殊胜义注》、《迷惑冰消》、《五部论注》等。

    巴拉基咖:比库学处之一,为巴利语pàràjika的音译,直译作“他胜”,意为已被打败或失败。

    汉传佛教音译为波罗夷、波罗市迦,也意译为断头、退没等。

    桑喀地谢沙:比库学处之一,为巴利语saïghàdisesa的音译,直译作“僧始终”。其由saïgha(僧伽;僧团)+àdi(最初;开始;首先)+sesa(残余;剩下;剩余)三词组合而成。意谓犯了此一类学处的比库,对其罪的处理过程自始至终皆须由僧团来执行。

    在《律藏》中解释说:“僧始终者,唯有僧团才能对其罪给与别住,给与退回原本、马那答及出罪,非多人,非一人[所能作],以此而说为‘僧始终’。”(Pr.237)

    汉传佛教依梵语saïghàva÷eùa音译为“僧伽婆尸沙”,意译为“僧残”。其音、义皆与巴利语有别。

    马那答:巴利语mànatta的音译。意即为了表达对比库们的敬意,而使比库们对他感到满意。乃是僧团对违犯了“僧始终学处”而想要恢复清净的比库所作出的处理方式。履行马那答的时间通常为六夜。

    汉传佛教依梵语mànatva音译为“摩那埵”。

    不定(aniyata):比库学处之一,意为不确定,不能肯定。是指尚未确定比库所违犯的是属于巴拉基咖、僧始终或巴吉帝亚三者之中的哪一种罪行的学处。这一类学处只有两条。

    尼萨耆亚巴吉帝亚:比库学处之一,为巴利语nissaggiyapàcittiya的音译。尼萨耆亚(nissaggiya),意为应舍弃的;巴吉帝亚(pàcittiya),意为令心堕落。故可译作“应舍弃的心堕落”、“舍心堕”。

    此一类学处共有三十条,是关于衣、敷具、金钱、钵、药品等物品方面的规定。凡是犯了此一类学处的比库,应先把违律的物品在僧团中、在两三众中,或在一人面前舍弃。舍弃之后再忏悔其罪。

    汉传佛教依梵语naiþsargikapràya÷cittika音译为“尼萨耆波逸提”等,意译为“舍堕”。

    巴吉帝亚:比库学处之一,为巴利语pàcittiya的音译,意为令心堕落。

    义注解释说:“令心堕落为巴吉帝亚(pàteticittan’tipàcittiyaü)。”

    在《附随》中说:“所谓‘巴吉帝亚’者,请听如实而说:令善法堕落,违犯圣道,心处于迷妄的状态,因此如是说。”

    这一类学处共有九十二条。违犯的比库需向另一位比库忏罪。

    汉传佛教依梵语pràya÷cittika音译为波逸提、波夜提,意译为“堕”,谓犯此戒而不忏悔者必堕落地狱故。

    众学法(sekhiya):比库学处之一,即应当学习之法。这一类学处主要是关于出家众行止威仪的规定。假如比库以不恭敬的态度违犯这一类学处,则犯恶作罪。

    梵行(brahmacariya):意为清净、尊贵、值得赞叹的行为;或如清净、尊贵的诸佛、独觉佛、出家圣弟子等清净者们的生活方式。

    上人法(uttarimanussadhamma):又作过人法,即超越常人的能力与证量,包括禅那、解脱、神通、证果等。

    在《律藏》中解释:“上人法名为禅那、解脱、定、等至、智见、修道、证果、断烦恼、心离盖、乐空闲处。”

    甘马:巴利语kamma的音译,意为业,行为,造作。以译音出现时,则专指僧团的表决会议。

    汉传佛教依梵语karma音译为“羯磨”。

    瓦萨:巴利语vassa的音译,即戒龄、僧龄。比库每度过一年一度的雨季安居,其戒龄则增加一岁。因雨季安居的巴利语为vassa,故比库度过了几个雨安居,则计算为多少瓦萨。

    汉传佛教借世俗腊月除夕受岁为腊,故称僧尼受具足戒后之年数为“戒腊”。今不用此说。

    戒师(upajjhàya,upajjhà):直译为亲教师,意即亲近教导的老师,乃出家弟子对其受戒师父的尊称。

    巴利语upajjhàya源自动词“专注,注意”(upanijjhàyati)。如律注中说:“能注意各种[大小]罪者为戒师。(vajjàvajjaüupanijjhàyatã'tiupajjhà)”(Mv.A.126;5.1033)

    对于比库来说,只要不还俗,他终生只有一位戒师。但对于沙马内拉来说,只要他从另外一位长老比库处受皈戒并礼请其为戒师,则他与原先戒师之间的师徒关系自动失效。

    汉传佛教依梵语upàdhyàya音译为邬波驮耶,讹略为和尚、和上、和阇等。

    老师(àcariya):又可音译为阿吒利亚。即能传授弟子法义知识及教导正确行为之师。

    律注中说:“能教导正行与行止者为老师。(àcàrasamàcàrasikkhàpanakaüàcariyaü)”(Mv.A.77)

    一位比库有四种老师:

    1.出家时的剃度授戒师;

    2.受具足戒时的教授师和读甘马师;

    3.教授戒律、佛法、禅修业处等的老师;

    4.依止师。

    汉传佛教依梵语àcàrya音译为阿阇梨、阿遮利耶等。

    长老(thera):又作上座。一般是指十个瓦萨或以上的比库。有时相对于瓦萨较小的比库来说,大瓦萨比库也可称为上座(thera)或较年长者(vuóóhatara)。

    下座(navaka):直译为新的。相对于瓦萨较大的比库来说,瓦萨小的比库即是下座。

    未受具戒者(anupasampanna):除了比库、比库尼之外的在家人和其他出家众皆称为“未受具戒者”。

    近事男:巴利语upàsaka的直译,即亲近奉侍三宝的男子。又作净信男,清信士,居士;为已归依佛、法、僧的在家男子。古音译作优婆塞、邬波索迦、伊蒲塞等。女子则称为近事女(upàsikà,优婆夷)。

    净人,巴利语kappiyakàraka,简称kappiya,意为使事物成为比库或僧团允许接受和使用的未受具戒者。也包括为比库或僧团提供无偿服务者。

    贼住者(theyyasaüvàsako):以邪恶之心自行剃发披衣、示现出家形象或冒充比库者。

    有三种贼住者:形相之贼、共住之贼和俱盗之贼。这三种贼住者皆不得出家及受具足戒。

    衣(cãvara):原意为衣、布,特指出家众所披之衣。

    比库有三衣(ticãvara),即桑喀帝、上衣和下衣。但沙马内拉只有上衣和下衣,无桑喀帝。

    袈裟:巴利语kàsàya或kàsàva的音译。即僧人所披之衣。

    “袈裟”原指橘黄色、红黄色、褐色或棕色。因为出家众所披之衣通常都染成橘黄色或黄褐色不等,所以,染成这种颜色之衣即称为袈裟衣、染色衣,或直接称为袈裟。

    桑喀帝:巴利语saïghàñã的音译。意为重衣,复衣,重复衣;因须缝制成两重而作,故名。有时把桑喀帝和上衣重叠在一起披着也合称为“桑喀帝”。

    古音译为僧伽梨、僧伽胝等。

    上衣(uttaràsaïga):uttara意为上面的;àsaïga意为衣着。即上身披着之衣。

    古音译为郁多罗僧、嗢多罗僧等。

    下衣(antaravàsaka):直译为内衣。antara意为里面的,中间的;vàsaka意为穿着的。穿下衣时围腰下着如裙,上掩脐轮,下盖双膝。

    古音译为安陀会、安怛婆沙等。

    齿木(dantakaññha,dantapoõa):又作牙枝。古印度人用来刷牙洁齿的细木条。其长约一拃手不等,一头削尖可剔牙,一头留有纤维可刷牙。

    汉传佛教将之讹作“杨枝”。然一切木料皆可作齿木,并非独用杨柳枝。

    钵:巴利语patta的古音译。为僧众行乞资身之器,比库随身八物之一。其状扁圆形,用以盛食物。在材质上,世尊允许比库使用铁钵(ayopatta)和陶钵(mattikàpatta)两种。

    时限药(yàvakàlika):限于明相出现后至日正中时之间的时段才可以食用的食物。时限药分为噉食和嚼食两类。

    噉食(bhojaniya):也作正食,软食,蒲膳尼食。律藏中说:“五种食物名为噉食:饭、面食、炒粮、鱼和肉。”(Pc.239)

    a.饭(odano)——由稻谷、麦等七谷的米粒所煮成的饭和粥。

    b.面食(kummàso)——以麦为原料制成的面制品。

    c.炒粮(sattu)——由七谷经烘炒而成;也包括将稻谷炒后所捣成的粉。

    d.鱼(maccho)——包括鱼鳖虾蟹、贝类等一切水生动物。

    e.肉(maüsaü)——禽、兽类的肉、骨、血、皮、蛋等。

    嚼食(khàdaniya):也作硬食,不正食,珂但尼食。khàdana,即咀嚼之义。嚼食是指须经咬嚼的食物,如:水果、植物的块茎类等。

    律藏中说:“除了五种噉食、时分药、七日药和终生药之外的其他食物名为嚼食。”(Pc.239)

    除了五类噉食以外,一般上用来当食物食用的都可以归纳为嚼食。例如:蔬果瓜豆等等。除此之外,麦片、美禄(Milo)、好力克(Horlic)、阿华田(Ovaltin)、豆浆、番薯汤、可可、巧克力、奶酪及三合一咖啡也不许在非时服用。根据斯里兰卡及泰国佛教的传承,不加奶精的纯咖啡可以在非时服用。

    三种清净鱼、肉(tikoñiparisuddhamacchamaüsa):没有看见、没有听说以及不怀疑为了自己而宰杀的鱼虾、动物之肉。这是佛陀允许比库食用的三种肉类。

    《律藏•大品》中说:“诸比库,不得明知而食用指定杀的肉。若食用者,犯恶作。诸比库,我允许三种清净的鱼和肉:不见,不闻,不疑。”(Mv.294)

    不见(adiññhiü)——施主所拿来供养的肉,是比库并没有看见这是专为比库们宰杀的动物、鱼虾。

    不闻(asutaü)——所拿来供养的肉,是比库并没有听说这是专为比库们宰杀的动物、鱼虾。

    不疑(aparisaïkitaü)——知道这是排除了见疑、闻疑,以及两者俱非疑的鱼、肉。

    若比库见到人们手里拿着网笼等离开村子走进山林,第二天进入该村托钵时得到有鱼、肉的食物,他由于见到而怀疑“这是否是为了比库们而杀的?”这称为“见疑”而不能接受。若无疑者则可接受。但若问明这并非为了比库们而杀的之后则可食用。

    对于“闻疑”则是并没有看见却因听说而起疑。对于“两者俱非疑”则是既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说,但却怀疑是为了比库们而杀的。

    对于这三种清净鱼、肉,在律注的“破僧学处”中有详细解释。(Pr.A.410)

    时分药(yàmakàlika):只限制比库于一天之内食用的水果汁以及未煮过的蔬菜汁。例如芒果汁、苹果汁、橙汁、香蕉汁、葡萄汁等。

    世尊在《律藏•药篇》中说:

    “诸比库,我允许一切果汁,除了谷果汁之外。诸比库,允许一切叶汁,除了菜汁之外。诸比库,允许一切花汁,除了蜜花汁之外。诸比库,允许一切甘蔗汁。”(Mv.300)

    根据律藏的注释,大型水果以及一切其他种类的谷物皆被视为是随顺于谷类的,其汁不可用来作时分药。例如椰子汁、西瓜汁、哈蜜瓜汁等。

    时分药的制作方法是:由沙马内拉或在家人等未受具戒者把欲榨成汁的小果等以冷水压挤后,经过滤而成。滤过了的汁可以加进冷开水、糖或盐饮用。

    任何经煮过了的蔬菜汁和水果汁皆不可在午后饮用,因为该汁一旦煮过则成了时限药。不过,放在太阳下面加温是允许的。

    七日药(sattàhakàlika):允许比库在七天之内存放并食用的药。有五种七日药,即:生酥、熟酥、油、蜂蜜和糖。

    终生药(yàvajivika):又作尽寿药。即没有规定食用期限的药品。此类药一般上是用来治病而不当食物吃用。

    作净:巴利语kappiyaükaroti的直译,意即“使…成为许可的”。

    如果比库接到含有种子的水果或瓜豆蔬菜等的供养时,应先作净后才可食用。有五种作净的方法:1.用火损坏,2.用刀损坏,3.用指甲损坏,4.无种子,5.种子已除去。

    明相出现(aruõuggamana):又作黎明,破晓;即天刚亮的时候。时间约在日出前的30-35分钟之间不等。同时,在一年之中不同日期的明相出现时刻也不同。佛教以明相出现作为日期的更替,而非午夜12点。

    有许多标志可以辨认明相出现,如四周的天空已由暗黑色转为蓝白色,鸟儿开始唱歌,可以看清不远处树叶、建筑物等的颜色,不用打手电筒也可看清道路等。一年之中不同日期的明相出现时刻并不相同。

    日正中时(majjhantikasamaya):又作正午,即太阳正好垂直照射于所在地点的经线上的那一刹那,日影一偏即为非时(过午)。不同地区的日正中时并不相同,所以不能以中午12点来计算。同时,在一年之中,不同日期的日正中时也不同。

    坐卧处(senàsana):由巴利语sena(=sayana卧具;床)+àsana(坐具;座位)组合而成。

    根据经律的上下文,senàsana含有两种意思。如果指的是住所、住处,则应翻译为“坐卧处”。如果指的是生活起居的用具,如床、椅子、褥垫等,则应翻译为“坐卧具”。

    善逝张手(sugatavidatthi):张手(vidatthi),又作搩手,拃手。即手掌张开后由拇指到小指(或中指)两端之间的长度。义注中说:善逝张手等于中等身材之人的三张手,建筑师肘尺的一个半肘长。但根据泰国的算法,善逝的一张手是常人的1.33倍。

    若在“张手”之前没有特别加上“善逝”,则是指常人的张手。

    在律藏中较常用到的长度单位是:

    1寻(vyàma,byàma)=4肘(ratana);

    1伸手所及(hatthapàsa)=2.5肘;

    1肘=2张手;

    1张手=12指宽(aïgula);

    1指宽=7谷(dha¤¤amàsa)。

    林野(ara¤¤a):即远离村庄市镇的山林、荒郊、野外。古音译为阿兰若、阿练若等。

    有住林野习惯的比库则称为“林野住者”(àra¤¤ika)。

    雨安居(vassa):在印度、缅甸、泰国等热带国家一年可以分为热季、雨季和凉季三个季节。根据佛制戒律,在雨季四个月当中的三个月期间应停止到处云游参学,安住在一固定的住所度过雨安居,精进禅修。

    雨安居可以分为“前安居”和“后安居”两种,皆为期三个月。前安居的时间在每年阳历7月月圆日的次日至10月的月圆日,约相当于中国农历的六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后安居则再推迟一个月。

    汉传佛教以农历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为安居期(比印度古历早两个月),因时值汉地夏季,故称“结夏”。其时间、做法皆与上座部佛教有异。

    咖提那:巴利语kañhina的音译,原意为坚固的,坚硬的。即为了加强五种功德而作坚固的意思。古音译作迦絺那。

    佛陀允许僧团在雨安居结束后的那一个月内(约相当于中国农历的九月十六至十月十五日),可安排其中的一天来敷展咖提那衣,故在该天所敷展之衣也称为咖提那。

    敷展咖提那衣的所有程序必须在一天之内完成。这些程序包括接受布料、裁剪、缝制、染色、晾干,以及在僧团当中进行分配与随喜。凡圆满了三个月雨安居且参加随喜咖提那衣的比库,在雨安居结束之后的五个月内可享有五种利益:无邀请而行、无受持而行、结众食、随意衣、他能获得其处所得之衣。

    四、教理

    圣谛:巴利语ariyasacca,即圣者的真谛(ariyassasaccattàariyasaccànã'tiattho.)

    圣(ariya),意为神圣的,尊贵的,圣者。谛(sacca),意为真谛,真理,真实。

    这四圣谛之所以被称为“圣谛”,《清净道论》中以五义解释说:

    1.因为是佛陀等圣者所通达,所以称为“圣谛”。

    2.又因是圣者的真谛,故为“圣谛”。如《相应部》中说:“诸比库,在有诸天、魔、梵的世间中,有沙门、婆罗门、天与人的人界,如来是圣者,所以称为‘圣谛’。”(S.56.3.8)

    该经义注说:“由于这些属于圣者所有的,已被圣者、如来所通达、所宣说,因此以圣者的真谛故,为‘圣谛’的意思。”

    3.因正觉了这些而成就圣位,故称为“圣谛”。如说:“诸比库,如实正觉了此四圣谛故,如来称为‘阿拉汉、全自觉者’。”(S.56.3.3)

    4.又因诸圣者皆是真实故为“圣谛”;诸圣者即是如实、不违如、不异如的意思。如说:“诸比库,此四圣谛为如、不违如、不异如,所以称为‘圣谛’。”(S.56.3.7)(Vm.2.531)

    圣谛有四种,称为四圣谛(catàriariyasaccàni):

    1.苦圣谛(dukkhaüariyaccaü);

    2.苦集圣谛(dukkhasamudayaüariyaccaü);

    3.苦灭圣谛(dukkhanirodhaüariyaccaü);

    4.导至苦灭之道圣谛(dukkhanirodhagàminãpañipadàariyasaccaü)。

    四圣谛是佛陀教法的根本,任何的善法皆为四圣谛所包摄。

    苦圣谛(dukkhaüariyaccaü):简称苦谛。即揭示生命本质的真理。

    苦,巴利语dukkha,由du(下劣的)+kha(空无的)构成。《清净道论》解释说:“此第一谛下劣,是许多祸害的依处;空无,并没有愚人们所遍计的恒常、净、乐、我之性。因为下劣故,空无故,称为‘苦’。”(Vm.2.530)

    在《大念处经》中说:“诸比库,何谓苦圣谛?生是苦,老是苦,死是苦,愁、悲、苦、忧、恼是苦,怨憎会是苦,爱别离是苦,所求不得是苦。简而言之:五取蕴即苦。”

    根据《分别论》,苦圣谛是除了渴爱(taõha,属于贪心所)之外的烦恼、不善法、三善根有漏法、有漏善法、有漏善不善法的果报、既非善不善和果报的唯作法,及一切色法(81世间心,51心所,28色)。(Vbh.206)

    苦集圣谛(dukkhasamudayaüariyaccaü):简称集谛。即揭示苦生起的原因之圣谛。

    集,巴利语samudaya,由saü(集合)+u(生起)+aya(原因)构成。《清净道论》解释说:“此第二谛以有其余诸缘的集合作为苦生起的原因,这样的集合作为生起苦的原因,称为‘苦之集’”。(Vm.2.530)

    在经教中,苦集圣谛通常指渴爱(taõha)。如《大念处经》中说:“诸比库,何谓苦集圣谛?此爱是再有,与喜、贪俱,于处处而喜乐,这就是:欲爱、有爱、无有爱。”

    根据《分别论》,苦之因除了渴爱之外,还可以指一切烦恼、一切不善法、三善根有漏法和一切有漏善法。(Vbh.206-210)

    苦灭圣谛(dukkhanirodhaüariyaccaü):简称灭谛。即关于苦的灭尽、渴爱止息的圣谛。

    灭,巴利语nirodha,由ni(没有)+rodha(流浪,旅行)构成。《清净道论》解释说:“因为在此并没有被称为轮回流浪的苦的征途,一切之趣已空故;或已证得[灭]时,那里便没有被称为轮回流浪的苦的征途;也因与之相反故,称为苦之灭。或作为苦的不生、灭尽之缘故,为苦之灭。”(Vm.2.530)

    在《大念处经》中说:“诸比库,何谓苦灭圣谛?即是那种爱的无余离贪、灭、舍弃、舍离、解脱、无执着。”

    导至苦灭之道圣谛(dukkhanirodhagàminãpañipadàariyasaccaü):简称道谛。即能够达到灭苦的途径、方法的圣谛。《清净道论》解释说:“第四谛因为以彼苦之灭为目标、朝向它而前进故;是到达苦之灭的行道故,所以称为‘导至苦灭之道’。”(Vm.2.530)

    在《大念处经》中说:“诸比库,何谓导至苦灭之道圣谛?此即八支圣道,这就是: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念处:巴利语satipaññhàna。念的住立(patiññhàti)或现起处(upaññhànaññhena)为念处(satiyàpaññhànaüsatipaññhànaü)。

    有四种念处:身念处、受念处、心念处和法念处。

    觉支:巴利语sambojjhaïga,又作正觉支。正觉的因素或导向正觉的要素,称为正觉支。(tassasambodhissa,tassàvàsambodhiyàaïgan'tisambojjhaïgaü.)

    有七种正觉支: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和舍觉支。

    八支圣道:巴利语aññhaïgikaariyamagga,又作八圣道分,即圣道的八个要素。道(magga),即道路;导向正觉与涅槃的道路为圣道。

    八支圣道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和正定。

    北传佛教多作“八正道”。

    正见(sammàdiññhi):见,巴利语diññhi,即见解,意见,观点。若加上前缀即为正见,单独使用则专指邪见。

    正见与智(¤àõa)、慧(pa¤¤à)、明(vijjà)、无痴(amoha)等同义,为慧根(pa¤¤indriya)心所的异名。

    正见包括观正见(vipassanà-sammàdiññhi)与道正见(magga-sammàdiññhi)两种,但多数是指道正见,即对四圣谛的智慧。

    如《大念处经》说:“诸比库,什么是正见呢?诸比库,苦之智、苦集之智、苦灭之智、导至苦灭之道之智。诸比库,这称为正见。”

    正思惟(sammàsaïkappa):思惟,即思索,思维,专注,为寻(vitakka)心所的异名。

    有三种正思惟:出离思惟(nekkhammasaïkappa)、无恚思惟(abyàpàdasaïkappa)、无害思惟(avihiüsàsaïkappa)。

    《大念处经》中说:“诸比库,什么是正思惟呢?出离思惟、无恚思惟、无害思惟。诸比库,这称为正思惟。”

    正语(sammàvàcà):正确的言语,即远离四种不正当的语言:妄语(musàvàda)、两舌(pisuõàvàcà)、恶口(pharusàvàcà)、绮语(samphappalàpa)。

    《大念处经》中说:“诸比库,什么是正语呢?离妄语、离两舌、离恶口、离绮语。诸比库,这称为正语。”

    正业(sammàkammanta):正确的行为,即远离三种不正当的行为:杀生(pàõàtipàta)、不与取(adinnàdàna,偷盗)、欲邪行(kàmesumicchàcàra,邪淫)。

    《大念处经》中说:“诸比库,什么是正业呢?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诸比库,这称为正业。”

    正命(sammà-àjãva):正当的谋生方式。

    《大念处经》说:“诸比库,什么是正命呢?诸比库,于此,圣弟子舍离邪命,以正命而营生。诸比库,这称为正命。”

    正精进(sammàvàyàma):正确的努力、奋斗。正精进通常指四正勤(cattàrosammappadhànà)。

    《大念处经》说:“诸比库,什么是正精进呢?诸比库,于此,比库为了未生之恶、不善法的不生起,生起意欲、努力、激发精进、策励心、精勤;为了已生之恶、不善法的断除,生起意欲、努力、激发精进、策励心、精勤;为了未生之善法的生起,生起意欲、努力、激发精进、策励心、精勤;为了已生之善法的住立、不忘、增长、广大、修习、圆满,生起意欲、努力、激发精进、策励心、精勤。诸比库,这称为正精进。”

    正念(sammàsati):念,即心清楚地了知对象;保持心对所缘念念分明、不忘失。正念的所缘通常有四种,即四念处:身念处、受念处、心念处和法念处。

    《大念处经》说:“诸比库,什么是正念呢?诸比库,于此,比库于身随观身而住,热诚,正知,具念,调伏世间的贪、忧;于受随观受而住,热诚,正知,具念,调伏世间的贪、忧;于心随观心而住,热诚,正知,具念,调伏世间的贪、忧;于法随观法而住,热诚,正知,具念,调伏世间的贪、忧。诸比库,这称为正念。”

    正定(sammàsamàdhi):定,即心一境性(ekaggatà)心所,为心只专注于所缘的状态。经典中通常将正定解释为四种禅那。

    《大念处经》说:“诸比库,什么是正定呢?诸比库,于此,比库已离诸欲,离诸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成就并住于初禅;寻伺寂止,内洁净,心专一性,无寻、无伺,定生喜、乐,成就并住于第二禅;离喜,住于舍,念与正知,以身受乐,正如圣者们所说的:‘舍、具念、乐住。’成就并住于第三禅;舍断乐与舍断苦,先前的喜、忧已灭没,不苦不乐,舍念清净,成就并住于第四禅。诸比库,这称为正定。”

    五、禅修

    业处:巴利语kammaññhàna的直译,字义为“工作的处所”,即修行的法门,或修行时专注的对象。

    有两大类业处:

    1.止业处(samathakammaññhàna)为培育定力的修行方法,属于增上心学。

    2.观业处(vipassanàkammaññhàna),为培育智慧的修行方法,属于增上慧学。

    止(samatha):意为平静。为心处于平静、专一、无烦恼、安宁的状态,亦即禅定的修行法门。古音译作奢摩他。

    诸经论注说:“令诸敌对法止息为止。”(paccanãka-dhammesametã'tisamatho.)(Ds.A.132;Ps.A.83)

    在《清净道论》中,把佛陀所教导的修习止的种种方法归纳为四十种业处:十遍、十不净、十随念、四无量、四无色、一想、一差别。

    观(vipassanà):又音译为维巴沙那。为直观觉照一切名色法(身心现象)的无常、苦、无我本质,亦即培育智慧的修行法门。古音译作毗婆舍那、毗钵舍那。

    诸经论注说:“以无常等不同的行相观照为观。”(aniccàdivasenavividhenaàkàrenapassatã'tivipassanà.)(Ds.A.132;Ps.A.83)

    在修行观业处时,依据修习世间智直至出世间智而次第成就的观智可分为十六种,即:名色识别智、缘摄受智、思惟智、生灭随观智、坏灭随观智、怖畏现起智、过患随观智、厌离随观智、欲解脱智、审察随观智、行舍智、随顺智、种姓智、道智、果智和省察智。

    入出息念:巴利语ànàpànassati的直译,又音译作阿那般那念,安般念。ànàpàna由assasati(入息)和passasati(出息)组成,即入出息、呼吸。sati意为念,即保持心对所缘念念分明、不忘失。入出息念即保持正念专注于呼吸的修行方法。

    修习入出息念可以证得四种色界禅那。

    北传佛教有时将之称为“数息观”。然而,根据上座部佛教的教学实践,“数息”只是修习入出息念的最初阶段,不能代表整个修习过程。而且,入出息念包括了由止到观的完整修法,不能笼统地称为“观”。

    禅相:巴利语nimitta。nimitta意为标志,标记,征兆。禅修时由于专注禅修所缘生起的影像为禅相。禅相由心想而生,属于概念法。

    有三种禅相:遍作相(parikammanimitta)、取相(uggahanimitta)和似相(pañibhàganimitta)。

    在三种禅相中,四十种业处都可通过适当的方法获得遍作相与取相,但只有十遍、十不净、身至念与入出息念22种业处才能获得似相,并且必须通过专注似相证得近行定与安止定。

    不净修习:巴利语asubha-bhàvanà的直译。sabha意为清净的,美的;加上表示反义的前缀a,意为不清净的。bhàvanà意为修习,禅修,培育。不净修习即取身体的厌恶不净作为禅修所缘的修行方法。

    有两种修习不净的方法:1.有意识的不净业处(savi¤¤àõaka-asubhakammaññhàna),又作身至念、三十二身分,即思惟有生命的身体三十二个部分厌恶与不净的禅修业处。

    2.无意识的不净业处(avi¤¤àõaka-asubha-kammaññhàna),又分为十种,即思惟无生命的身体(死尸)肿胀腐烂的十种不净相(十不净)。

    修习不净业处能镇伏贪欲,也可以证得初禅。

    北传佛教依说一切有部等所传的“五停心观”将“不净修习”称为“不净观”。“五停心观”意谓五种停止心之惑障的观法,即不净观、慈悲观、缘起观、界分别观、数息观。然而,根据上座部佛教,修习不净业处属于修止而非修观。因此不能把巴利语asubha-bhàvanà讹作“不净观”。

    四无量:巴利语catasso-appama¤¤àyo,即修习慈、悲、喜、舍四种无量心。由于修习慈等是对无量的对象而转起,无量的有情是它们的对象,以所缘无量故为“无量”。(Vm.1.269)

    四无量又作四梵住(cattàro-brahmavihàrà)。《清净道论》中说:“当知以最胜处及以无过失性而称为梵住。以对诸有情正确地行道故住于最胜。又如梵天以无过失之心而住,如此与这些相应的禅修者相当于梵天而住。故以最胜处及以无过失性而称为梵住。”(Vm.1.268)

    祝愿有情幸福快乐为慈(mettà);

    希望拔除有情之苦为悲(karuõà);

    随喜有情的成就为喜(mudità);

    对有情保持中舍平等的态度为舍(upekkhà)。

    慈心修习:巴利语mettà-bhàvanà的直译,又作修慈,培育慈爱。mettà意为慈,慈爱;bhàvanà意为修习,培育。慈心修习即希望一切有情快乐的修行方法。

    修习慈心属于四无量之一,又是四种保护业处之一。修习慈心能证得色界第三禅。

    北传佛教依“五停心观”将“慈心修习”称为“慈心观”。然而,根据上座部佛教,修习慈心属于修止而非修观。因此不能把巴利语Mettà-bhàvanà讹作“慈心观”。

    佛随念:巴利语Buddhànussati的直译。禅修者思惟佛陀的九种功德:“彼世尊亦即是阿拉汉、全自觉者、明行具足、善逝、世间解、无上调御丈夫、天人导师、佛陀、世尊。”也可以只忆念佛陀九德中的其中一项功德,如“阿拉汉,阿拉汉……”。

    此业处因为以佛陀的功德为所缘,只能达到近行定,不能证得安止。

    三相(tãõilakkhaõàni):一切行法(有为法,世间法)皆具有的三种本质:无常、苦、无我。

    以诸行生灭变易故为无常(anicca);

    以诸行数数受到生灭的逼迫故为苦(dukkha);

    以一切法(包括世间、出世间法)并不存在可称为“我”的实体故为无我(anatta)。

    北传佛教有“法印”(梵语dharma-mudrà)之说,谓小乘经有“三法印”,即以“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三项义理印证各种说法之正邪,或再加“一切行苦”成“四法印”;又谓大乘经有“一实相印”云云。南传上座部佛教并无“法印”之说。

    六、道果

    弟子:巴利语sàvaka,直译作声闻,意谓通过听闻佛陀音声言教而修行、证果的弟子。

    如果依胜义谛,只有证悟道果的圣弟子(四双八辈)才能称为“声闻”;但若依世俗谛,则包括只要受了三皈五戒的所有僧俗佛教信徒皆可称为弟子。

    入流:又作至流,四种圣果中的初果,为巴利语sotàpanna的直译。sota,意为流,河流;àpanna,意为已进入,已到达。入流即已進入聖道之流,必定流向般涅槃。

    《增支部•第十集》注中说:“入流者,为已进入圣道之流。”(sotàpannà'tiariyamaggasotaüàpannà.)(A.A.10.64)

    以上是就圣果位而言的。若就圣道位而言,巴利语则为sotàpatti。sota(流)+àpatti(进入,到达),中文也译作入流。在圣典中也常作sotàpattiphala-sacchikiriyàyapañipanna,直译作“为现证入流果的已行道者”或“正进入证悟入流果者”。

    入流圣道能断除最粗的三种结:

    ①、执着实有我、我所、灵魂、大我、至上我存在的“有身见”(sakkàyadiññhi,又作身见,我见,邪见,萨迦耶见);

    ②、执着相信修持苦行、祭祀、仪式等能够导向解脱的“戒禁取”(sãlabbattaparàmàsa);

    ③、对佛法僧、戒定慧、三世因果及缘起的“疑”(vichikicchà)。

    同时,入流道智也能断除一切强得足以导致投生至四种恶趣(地狱、畜生、饿鬼、阿苏罗)的贪瞋痴,以及所有尚未产生四种恶趣果报的恶业。因此,初果入流圣者不可能再堕入四恶趣。对于漫长的生死旅途来说,入流圣者已经走近了轮回的终点,他们的未来世将只投生于人界与天界两种善趣当中,而且次数最多不会超过七次。也即是说:入流圣者将于不超过七次的生命期间,必定能得究竟苦边,趣无余依般涅槃,绝不会再有第八次受生。

    在圣典中常如此描述入流圣者:

    ßtiõõaüsaüyojanànaüparikkhayàsotàpannohotiavinipàtadhammoniyatosambodhiparàyaõo'ti.û

    “灭尽三结,成为入流者,不退堕法,必定趣向正觉。”

    汉传佛教依梵语srota-àpanna音译作须陀洹、窣路多阿半那、窣路陀阿钵囊等。

    一来:四种圣道果的第二种,为巴利语sakadàgàmin的直译。为sakid(一次)+àgama(来,前来)+in(者,…的人)的组合。意为再回来此世间结生一次。

    《中部•若希望经》注中说:“一来者,为回来一次。”(sakadàgàmã'tisakiüàgamanadhammo.)(M.A.1.67)《人施设论》注中说:“再回来结生一次者,为一来。”(pañisandhivasenasakiüàgacchatã'tisakadàgàmã.)(Pp.A.34)

    在《人施设论》中说:

    ßKatamocapuggalosakadàgàmã?Idhekaccopuggalotiõõaüsaüyojanànaüparikkhayà,ràgadosamohànaütanuttàsakadàgàmãhoti,sakidevaimaülokaüàgantvàdukkhassantaükarotiÝayaüvuccatipuggalo`sakadàgàmã'.û

    “哪一种人为一来者?于此,有一种人灭尽三结,贪瞋痴减弱,成为一来者,只来此世间一次即作苦之终结。这种人称为‘一来’。”(Pp.34)

    一来圣者在初道时已断了有身见、戒禁取、疑三结,于今又减弱了较粗的欲贪、瞋恚与愚痴,最多只会再回来此欲界世间受生一次,即尽苦边。一来圣者偶然还会生起一些较轻的烦恼,但并不会时常发生,同时它们的困扰力已经很弱。

    汉传佛教依梵语sakçd-àgàmin音译作斯陀含、沙羯利陀伽弥等。

    不来:四种圣道果的第三种,为巴利语anàgàmin的直译。为na(不)+àgàma(来,前来)+in(具有)的组合。意为不再返回欲界受生。

    在《五部论注》中说:“不来者,名为对欲贪、瞋恚于心不动摇,以及决定性不会再从其世间退回来者。”(anàgàmã'tikàmaràga-byàpàdehiakampanãyacittàyacatamhàlokaanàvattidhammatàyacañhitasabhàvonàma.)(Pk.A.188)

    圣典中常如此描述不来圣者:

    ßpa¤cannaüorambhàgiyànaüsaüyojanànaüparikkhayàopapàtikohoti,tatthaparinibbàyãanàvattidhammotasmàlokà.û

    “灭尽五下分结,成为化生者,在那里般涅槃,不再从那世间回来。”

    不来圣者因为已断尽了能把有情系缚于欲界的欲贪与瞋恨两结,所以不会受到欲界的烦恼力牵引而再投生到欲界。不来圣者若在今生不能够证悟阿拉汉果,死后只会投生于色界或无色界梵天,并于其处证趣般涅槃。

    汉传佛教古音译作阿那含、阿那伽弥等,也意译为不还。

    学人(sekha,sekkha):又作有学。通常指已经证得入流等三种道果的圣者,因他们还必须继续修学戒定慧三学、八支圣道,故为学人。

    《增支部》中说:“比库,应学故,称为学人。学什么呢?学增上戒学,学增上心学,学增上慧学。比库,应学故,称为学人。”(A.3.9.5)

    《相应部》中说:“比库,于此,具足有学正见……具足有学正定。比库,这样才是学人。”(S.45.13)

    有七种学人(sattasekhà):为作证入流果之行道者,入流圣者;为作证一来果之行道者,一来圣者;为作证不来果之行道者,不来圣者;为阿拉汉之行道者。

    有时把善行凡夫也称为学人。如《律注》中说:“凡夫之善者以及七种圣者,以应学三学故为学人。”(Pr.A.45)

    无学者(asekha,asekkha):即阿拉汉圣者。因为阿拉汉圣者对所应修、所应学之法,皆已圆满,更无所应学,故称为无学者。

    《律注》中说:“已超越诸学法,住立于至上果,从此再也没有更应当学的漏尽者,称为无学者。”(Pr.A.45)

    漏尽者(khãõàsava):即阿拉汉圣者。漏(àsava),烦恼的异名。有四种漏:欲漏、有漏、见漏和无明漏。因为透过阿拉汉道完全地断除了一切漏,故称为漏尽者。

    在《中部•根本法门经》注中说:“有四种漏:欲漏……无明漏。这四种漏已被阿拉汉灭尽、舍断、正断、止息、不可能再生,已被智火烧尽,因此称为漏尽者。”(M.A.1.8)

    七、非人

    非人:巴利语amanussa,指人类以外的其他有情。通常指诸天、龙、亚卡、阿苏罗、鬼、地狱众生等,有时也专指祸害人类的鬼怪。

    诸天:巴利语devatà,为轮回流转中的善趣之一。其果报比人类要殊胜,他们寿命长久,身体清净光明,能飞行虚空,变化自在,常享胜妙快乐。

    在经典中,诸天通常指“六欲天”,即六种欲界的诸天众。他们由下向上依次为:

    1.四大王天(Càtummahàràjika,为守护四方的四大王天及其眷属所居);

    2.三十三天(Tàvatiüsa,古音译忉利天。此天之主称沙咖天帝);

    3.亚马天(Yàma,古音译夜摩天、焰摩天);

    4.都西答天(Tusita,古音译兜率天、睹史多天);

    5.化乐天(Nimmànarati,又称乐变化天);

    6.他化自在天(Paranimmitavasavatti,即魔天)。

    有时,诸天也包括比六欲天更高级的色界梵天、无色界梵天,以及一些较低级的地居天、空居天等。

    通过积累布施、持戒等福德善业,命终之后可投生到天界。成就禅那者死后则可投生到梵天界。

    四大王天:巴利语Càtummahàràjika,六欲天中最低的天界。此天界为四大天王及其眷属所居,故名。

    四天王分别守护着四方。他们分别是:

    1.守护东方的为持国天王(Dhataraññha),统领甘塔拔;

    2.守护南方的为增长天王(Viråëhaka),统领瓮睾鬼;

    3.守护西方的为广目天王(Viråpakkha),统领诸龙;

    4.守护北方的为韦沙瓦纳天王(Vessavaõa),统领亚卡。

    此四大天王既守护四方,也保护佛陀及佛弟子们。

    沙咖天帝:巴利语Sakkadevànaminda,直译作沙咖诸天之主。沙咖,意为“能”,乃天帝之姓。为三十三天之主,居住在须弥山顶善见城(Sudassana)中的最胜殿(Vejayanta),亦是佛教的护法主神。

    汉传佛教将之讹略为帝释、天帝释、释提桓因。

    韦沙瓦纳:巴利语Vessavaõa的音译,四大天王中的北方天王,统领亚卡众。据说他的前世是位婆罗门,因乐善好施而投生为名叫古韦拉(Kuvera)的天子。后因统辖维萨纳城(Visàõà)而被称为“韦沙瓦纳”。

    北传佛教称之为多闻天王(Vai÷ramaõa,毗沙门),并尊奉为财宝神和佛教保护神。

    甘塔拔:巴利语gandhabba的音译,意为食香、香阴、香行等。天界的音乐神,为东方持国天王之部属。

    古音译作干闼婆、犍闼婆、干沓婆等。

    瓮睾鬼:巴利语kumbhaõóa的直译。鬼类名,为南方增长天王所领之鬼众。由于此类鬼众的阴囊(aõóa)状如瓮形(kumbha),故得此名。

    古音译作鸠槃荼、恭畔荼等,意为瓮形鬼,冬瓜鬼。

    龙:巴利语nàga。为身长无足、类似蛇的有情类,多居住在江河湖海中,有呼云唤雨之神力。有些也守护佛教。

    亚卡:巴利语yakkha的音译。非人的一种,是地位比诸天低但又具有诸天威力的一类鬼神,为北方韦沙瓦纳天王所统领。

    亚卡的种类极其繁多,有些是凶残暴戾、能伤害人类的恶鬼,有些是依止山川树木而居的树神、地居天,还有些则是如有大福德、大威势的诸天。在《中部•小爱行尽经》中,甚至把沙咖天帝也称为亚卡。

    汉传佛教依梵语yakùa音译为夜叉、药叉等。

    阿苏罗:巴利语asura的音译,为一种低等的天神。古印度传说阿苏罗经常与诸天发生战争,被金刚手天王(vajirahattha)打败后退居到大海。阿苏罗的首领称为阿苏罗王(asurinda),经典中较常见的有韦巴吉帝(Vepacitti)、拉胡(Ràhu)、巴哈拉达(Pahàràda)等。

    还有一种称为随苦处的阿苏罗(vinipàtikàsura),他们属于四恶趣之一,住在村落或树林,常受痛苦煎迫,依赖村民丢弃的食物等维生。

    古音译作阿修罗、阿素洛、阿须伦等,意为非天、非同类、不端正、不酒等。